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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长安城下 (靥凝)


  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的文化环境下,当兵要冒身体毁伤、陷己不孝的下场,也很难得到精神上的激励。
  因此古代统治者为了能够驱使士兵为自己卖命,必须严惩逃兵。
  后世发掘中,最早的处置逃兵条例出自秦国的《军爵律》(没错,是商鞅制定的,就是传说中的商鞅变法所使用的法律。),上面有一条明文规定:规定士兵每五人编为一“伍”——这也是“队伍”这个词的来历,每一个“伍”作为一个整体,有一个士兵逃亡的,其余四人都要受罚两年的劳役;举个例子,就好像大家组队打游戏,如果队友半路上跑了,全队的人都得被坑。
  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连坐”。
  当然,这个律法也不是特别不近人情的,有可以戴罪立功的机会,如果有战功,比如斩杀敌方一员,就可以免除惩罚。
  而且,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斩获敌军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国家按照爵位来分配土地,授予种种法律上、社会生活上的特权。
  说句不好听的,谁没事儿想当咸鱼啊?
  这可是国家给的、改变自己身份的大好机会。
  于是,秦国军队士气高涨,大秦铁骑踏遍了整个周朝大陆,实现了大一统(嬴政同学除了是统一全国的千秋一帝,还有一个其他称号:“千古立flag第一人”。)
  荀夫子有句话:“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国将士勇猛可见一斑。
  由于有军爵律、连坐的方式使得全体士兵出于自身安全考虑而互相监视,减少了士兵逃亡。
  逃兵问题并不严重,处罚也不是特别严厉。
  再后来,就是和唐朝比较接近接近的“东汉末年。”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
  东汉末年的时候,连年战乱,曹孟德集团逐渐获取中原控制权。
  曹孟德同学把他军队中的士兵一律划为“士籍”(或称“士家”),户口单列,世袭为兵。
  专门给士兵家属圈了一块地:士兵家属集中迁居到许昌一带居住——其实就是被扣押下来当人质了,如果士兵有逃亡、叛降行为,就连带处罚其家属。
  而且,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在士家之间通婚……
  另外,曹操还特意制定“士亡法”;原本东汉的法律规定的是这样的:凡是士兵逃亡的,官府可以逮捕其妻子、子女进行拷打,追究其去向。
  但是曹孟德同学毕竟是个政治家,政治家都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的。
  他觉得这样处罚还不足以威慑士兵,于是在他制定的“士亡法”中这么规定:逃亡士兵的父母、妻子、子女、兄弟都要株连处死。
  然后就是现在的唐朝。
  唐律法中有个叫《捕亡律》的条例。
  捕亡律中,把逃兵分为“出征临战时的逃亡”和“平时镇守驻防时的逃亡”两大类。
  凡是军队已出征上战场,士兵逃亡一日徒一年,一日加一等,逃亡超过十五日判处绞刑。
  意思是说,如果是在上战场的途中逃亡的话,抓回来要再加一年的兵役。
  但,如果是在作战时逃亡的话,抓回来就要被斩首以儆效尤。
  这是第一种。
  第二种是平时镇守驻防的士兵,即:贮备兵和我现在这种“训练兵”。
  凡是平时镇守驻防的士兵,士兵逃亡一日杖八十,三日加一等,最高加到流配三千里为止,没有死罪。
  也就是说,我失踪了这一天里……
  要被杖责八十军棍……八十军棍……十军棍……军棍……棍……
  我低头看了下杜展的小身板儿,虽然这几天我也有锻炼,但是毕竟脖子有伤,训练强度肯定没他们大,而且就半个月,也没什么效果。
  八十军棍,绝对会要命的……
  不带这样儿的……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让我死呢……我只是想好好活着。
  其实这次也不算……
  这次是我自己作的。
  我叹了口气,算了,横竖都躲不过去了。
  也许我主动认错,那个彭将军看见我态度良好,能原谅我呢?
  好吧……就算不原谅,能不能别打那么多棍啊……
  八棍行不行……十棍也不是不能商量的嘛……
  我硬着头皮,拂开帘子,行礼说:“罪人杜展,拜见将军。”

第126章 彭氏将军

  “嗯。”他说,听不出来是什么语气。
  不过,声音听起来还是很有磁性的,也很沉稳,听起来大概有三十岁出头的样子。
  不过,还是那句话;长得好看的人,声音都不怎么好听,凡是声音好听的人,长得都丑……
  他只是应声,并没有说别的话。
  我只好保持着低头行礼的姿势,没有动。
  “坐吧。”他说。
  “谢将军。”我说,抬起头,一怔。
  听声音的时候,我以为是个三十岁左右的人,没想到,居然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他正襟危坐在矮桌前,正在收拾桌子上摊开的宣纸。
  他目测得有六十岁往上,鹤发童颜;头发和其他人一样,梳成发髻,他的胡子是那种络腮胡;胡子还很长,得有二十公分还得多。
  正常情况下,络腮胡总是给人一种邋遢、不修边幅的感觉,但是这个大叔却完全不是。
  他两颊以及鬓角部分的胡子被编成了小辫子;与其说是蜈蚣辫,更像是鱼骨辫——两颊以及鬓角的胡子被收拢在下颏处。
  说实话,挺有喜感的,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把胡子弄成这样。
  也许是因为来到这边之后,接触的人几乎都是年轻人,没有胡子。
  唯一的几个老人像杜蘅、杜老爹和姚訚的大爷他们都是一水儿的山羊胡。
  络腮胡的话,我还真没见过。
  同期的新兵里倒是有一个络腮胡,不过他那个短,肯定是没法儿辫成辫子的。
  特别想笑,但是我又不敢。
  “坐吧,杵到那儿干吗?”他说,走到矮桌那边坐下。
  唐朝这个时候基本上没有座椅。
  大家都是“正襟危坐”,这种坐姿称为“正坐”。
  正坐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居坐的方式——就是现世中日本还在使用的坐姿。
  正确的姿势是这样的:席地而坐,臀部放于脚踝,上身挺直,双手规矩的放于膝上,身体气质端庄,目不斜视。
  双脚垂直下来的坐法,实际上是从南北朝以后才传入,是从当时西域国家传来的,因此也叫“胡坐”,虽然人们在唐代正规礼仪仍然以“正坐,趺坐(即盘腿而坐)”为主,但社会上已经开始风行起了“胡坐”,以至到了宋朝,正座正式被胡坐所取代。
  因为相对于更为舒适的胡坐,正坐对踝关节的压迫要大些。
  但是对于讲究礼仪的华夏儿女来说,正坐是一种恭谨虔诚的方式。
  正坐是比较端庄严肃的“礼”。
  “礼仪一切万物形态才自于礼仪”。其实,不光是唐朝,包括更早的古代,君臣之间,上下级之间也要讲究礼仪,不是像后世那样上级只有居高临下的份。
  “君视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早些年的君臣关系并不是后世所了解到的、明清时代的那种“奴役”——那应该是最早奴隶社会对待奴隶的态度,而是一种各司其政、和谐互相帮助的关系。
  所以,彭大叔让我坐下是很正常的。
  我走到矮桌前的软垫前,坐下。
  其实,一直叫他们的桌子“矮桌”也是因为“正坐”这个原因。
  唐朝包括之前的古人们的坐姿都很低,所以家具普遍矮小——不然坐着够不着。
  常见的案几跟现世东北地区的炕桌差不多高。
  唐朝包括之前的古人,因为席地而坐、坐姿低,为了方便饮食,都是用高足餐具,许多杯、碟、碗的底部都有几个支撑的高足。
  随着椅子的出现,人们的坐姿明显升高不少,自然而然,一些高足家具开始盛行,高脚桌子也就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了最主要的吃饭、看书的家具;高足家具应运而生,又引起了茶具、碗碟等等生活用品的改变。
  到了宋代,正座正式被胡坐所取代,餐具置于高桌上,身体的位置及人的视线都不一样了,所以高足的餐具渐渐淡出了市场;碗、盘、杯等食器也变得玲珑精巧了起来。
  “这次让你过来,是想给你谈一下,你昨天无故离开军营的事儿。”他说,脸上表情淡然。
  完了,这是要兴师问罪了。
  “回将军的话……”我犹豫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擅长的随口胡诌的我词穷了。
  我看着,他也看着我。
  “其实……我刚来的时候,曾经跟之前春涝牺牲的萧都尉去过一次陇山……”我想了想,接着说,“然后,我们在山上发现了一个山洞。”
  他看着我,好像对我编的故事挺有兴致。
  可是我却编不下去了。
  我看着矮桌上的宣纸旁边的笔挂,忽然想到了那些兽皮。
  说起来,刚上来就被他们抬回来了,忘了嘱咐他们把那些兽皮收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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