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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刺 (袁诺)



看到杜村的民兵赶到的时候,阿齐兹感到大势已去,在几名亲卫的保护下,他向后方开始跑去。

就在他想要离去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人盯上了他了,轮回举起他的狙击步枪,在一处高地盯上了阿齐兹,看着他的背影,十字准心瞄准了他的头部,然后按下了扳机,子弹一下子准确地击中了他的头部,这个我们一直在寻找,听说了好久,从出场到他的击毙没有真超过十分钟的时候,就被一枪击中脑袋。

阿齐兹一死,所有的佣兵和阿朴族的民兵一下子乱套了起来,在杜村的民兵打击下,绝大部分人举起双手投降。

阿齐兹一死,我们的任务就算结束了,可以离开这里了。

这一次任务,虽然最后差点交待在这片土地上,好在我们最后能全身回国,不过,我有点小问题,为了干掉迫击炮的时候,我顶着防盾弹,被密集的子弹一顿猛射,身上与体内感觉好像很闷重,好像内脏都不舒服。

回去的时候,我们再也担心有路边炸弹了,一些村民开始出现在田野之中,对于杜村内部的奸细和清理接收这里的部族势力,这是杜村自己内部了的事情,不过,因为这一次有我们的强力的支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如果有人想从这里借道去中国边境搞破坏的话,估计不用我们出手,他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在边境,坐上直升机后,我们就被送往军区疗养院,在机上,我连续口了三口鲜血,这让所有人十分紧张起来,子弹强大的冲击波会损伤人体内脏的,在炮仗中,躲在防空洞中的人也不好受,没有被炸死,可能被震得七孔流血而死。

我成了这次受伤最重的伤员了,试验型的防弹盾是好,不过,它不抗震啊。

一回到军区,第一时间我就住进了重症房,麻的,每出一次任务,我都要住一次院,都快成惯例了。

长时间除了紧张状态,加上体力不支,一到床上,我就睡过去,任由他们把我给检查个遍。

我醒来后,检查已经做完了,看了看床前的卡片,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内脏被震了一下,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自从进入t5后,医院是来的最多的地方,不仅是我,许多t5都是这样的,一年不来个几次医院,都不好意思给人家打招呼。

不过,我看到的责任医生居然是孟雪晓,看到她的名字后,有些哭笑不得,这世界真大,大得两个站在对街也看不到,这世界真小,小得再远的距离,也能相遇。

我没有动,也没有按呼叫铃,躺在床上,看着那液体慢慢地进入我身体,房间布置得很整洁与温情,大大的落地窗外种了一排花草,能看到外面是一片绿地,一边有一个写字台,上面放置着便签与笔,还有一台联着内部网络的台式电脑,不知道是不是疗养中心升级了原因,病床比以前的宽了不少,台灯是我喜欢的暖光。

在这里,看不到一比军队的痕迹,好像是一个温暖而有格调的单身公寓一般,过了半个小时后,一名护士巡房看到我醒了,她笑了一下,说道:“你醒了,我去叫孟姐。”

也许是孟雪晓交待过吧,我一醒,就让人去通知她。

我:“先不要叫吧,点滴快输完了,等下我还要去洗个澡,我等下自己去找她。”

小护士:“好的。”

点滴打完了,我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好像有一些不适,不过,没有什么问题,背后与胸前都有青淤了,看到那些青淤的地方,心里不由有些后怕,如果当时那防弹盾的质量不好的话,现在这些地方,不只是发青那么简单,我早已倒在那片土地上,尸体支离破碎。

习惯了,也就习惯了。

当我习惯杀戮后的那种恶心感,时间长了,自己告诉自己,我们杀的不是人,是畜生,是鸡鸭……

慢慢地,习惯了这种感觉后,多少有些后遗症,比如,草芥人命,是的,生命在我们眼中变得十分碎弱,有时在大街上,看到人,心里就会升起数种方法可以将对方不留痕迹地干掉对方。

为了活下去,在战场上我们必须变成野兽,为了适应社会,我们必须学会忘记与冷静,可哪有那么容易,军队铸造出我们这样的利剑,绝不是为了让我们复员后将这些在战场上的习惯带到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冷静与另一种理智,时间一长,我们学会许多许多技能,而这些技能的目的是为了转移我们的注意力。

洗完澡后,看着外面的阳光,双手轻轻的抚摸着那些绿色的叶子和红色的小花,多么可爱,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它们,什么也不想,过了半个小时后,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有许多话要说,却不知道给谁说起,看到边上的电脑,便坐在那上面,打开电脑,找到写字软件,想了一半天,打出了五个字……全合金兵种。

第194章:晚安,黛西

一时之间,房间里响起了噼噼啪啪的键盘击键声,有许多话太想说,不知道从何说起时,文字是最好的表达方式,我忘了时间,忘了外面的阳光,忘了孟雪晓是怎么进来的。

足足敲了两个小时后,伸了下懒腰,才看到孟雪晓早已站在后面了。

“真不错,挺有才华的啊。”她笑道:“要写就写真实的,就好好好写你自己吧。”

我:“好啊,我就写自己,还有你,还有许多我认识的人。”

孟雪晓:“那可好,姐姐这么漂亮,可不要把我给写丑了啊,那书名叫什么名字?”

我想了一半天,说道:“叫《残隼》?”

孟雪晓:“不好听,就叫《猛刺》吧,这个我喜欢。”

我:“那也许要等好久才能看到吧。”

孟雪晓:“可以等。”

我笑了下:“你好像有心事,不会是担心我吧?”

孟雪晓:“你好好的,休息几天就没事了,就会好好的。”

“你和杨中军之间有事了?”我说道,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可不会放过他。

“没事,他只是太忙了,部队上的事那么多,军人的女朋友可不是好当的。”孟雪晓微笑道。

“要不,我给你讲一个睡前小故事?”孟雪晓微笑道。

嗯?

听到她要给我讲故事?从小到大,这还是第一次呢?那时我很傻,许多事还是不明白,也不知道,现在想想,觉得自己好傻比,那时孟雪晓27岁了,杨中军33岁了,他们恋爱了那么久,居然还没有结婚?

难道,就不觉得奇怪么?

许多年以后,我在写《猛刺》的时候,开始也写睡前小故事,我想,这是因为那年她给我那个故事。

看到我乖乖地坐着地上,像一个兔宝宝一样,睁大眼睛,要听她的小故事,孟雪晓笑道:“听好了,故事名字叫《晚安,黛西》,以后,你不准抄袭啊。”

我:“好好,你讲嘛,我在听呢。”

“浩山下班的时候,看到广场上有人在卖狗,有萨摩、金毛、吉娃娃、哈士奇……”孟雪晓柔声地说了起来,她的声音一直都那么好听,就像广播里的女主持那样,哪怕没有看到她本人,也会被她的声音所迷倒,有时候,真庆幸有这么一个完美的姐姐,虽然……

“许多人在那里观看、讨价还价,浩山也上前凑下热闹,毛葺葺的小狗们有的恐惧,有的有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人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在哪里。

浩山左看看,右看看,所有的小狗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看了一会儿,便打算去离开,当他要转过的身子的时候,看到了一只狗,这是一只小小的泰迪,毛发带着弯卷,双眼和别的小狗一样,它流出一种渴望,还有一点点……

浩山想了一半天,才想了一个自卑这个词地语去形容它的眼神,不对啊,一条狗怎么会是自卑呢?

“喜欢么?”卖狗的老奶奶笑道。

“看看,觉得它有点特别。”浩山说道。

“那我送给你吧。”老奶奶笑道。

“送给我?”浩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里最便宜的一只小狗都要五百块呢,贵的还有上千多的,送给我?怎么可能?

“它的确有点特别,它的后腿瘫痪了,只能靠两条前腿行走,它知道自己不一样,所以,它很安静,它不会打扰你的。”老奶奶说道:“狗和人一样,你对它好,它会对你更好,你对它不理不睬,它会安安静静的在一边,不会打扰你,时间长了,它的皮毛开始不好,慢慢地变老。”

浩山抱着小泰迪边走边想,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抱了一条狗回家,而且还是免费的一条残疾狗。

以前安易说要养一条狗,但他不喜欢狗,就此作罢,没有想到安易走了以后,他居然带了一条狗回来去。人生说起来挺讽刺的,曾经不代表现在,现在不代表未来,今天喜欢的,也许明天就会厌烦;今天厌烦的,也许明天就会兴趣然然。

家里有一个小胶框,做成小泰迪的窝窝,安易走时不要的几件旧衣服,可以废物利用一下,给小泰迪当垫子用,这只小泰迪的确和别的小狗不一样,自始自终都没有叫一声,黑溜溜的双眼中露出微微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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