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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嗣 (诸司马甲)



思来想去,嬴轩还是选择了他的“好兄弟”——赤兔,它可是陪伴了自己最彷徨的一段时间。俗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他最孤独无助的时候,赤兔一直陪伴着他,不离不弃,当然它也弃不了!

虽然取名赤兔,但嬴轩自己都承认多少有些玷污了赤兔马的名号。“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何等的威风,然而在看看自己的赤兔,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他钻进去。

“少主,您真的打算骑它?这头驴,不对,这匹马是不是太小了点。”

嬴轩瞪了她一眼,心想:诚实固然是美德,但有时也要看场合,它怎么就是驴了?不就个头小了点嘛,人不可以貌相,海水不可以斗量,马儿当然也不能凭个头比高下呀!

秦人自古尚武,骑马更是不在话下,嬴轩翻身上马,一夹马腹,赤兔“飞快”地奔跑起来。

“咦!这不对劲,平日里我追赤兔的时候,它跑的老快了,怎么今天萎了?”想罢,他扬起马鞭重重地打在赤兔的屁股上,赤兔嘶鸣一声,只是摇了摇尾巴,却没有丝毫加速的意思。

嬴轩急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老子这么信任你,你在关键时刻竟然整出这么个幺蛾子,你这不是诚心要让我在李信芳面前出丑嘛!看我怎么教训你,什么,你还不服气,你再晃一下试试?

终于来到了出发地,嬴轩仿佛经历了八十一难,全身都是汗水,他突然有了想去洗澡的念头。不过也只是想想,否则李信芳说不定会杀了他。

“少主快点,芳姐姐都已经等候多时了。”章婧到达的时候,李信芳已经到了,她没有想到少主会如此慢,她回头看了一眼李信芳,嗅到了一股冷嗖嗖的杀气。

“嬴轩,你打算骑着你的小毛驴出发么?”李信芳强压着自己的怒火,最想去县城的是他,最磨蹭的也是他,要不是父亲就在不远处,她早就动手了。

嬴轩挠着后脑勺,颇有些不好意思,面对李信芳时他还是认怂点好。“怎么会,我只是打算带它出去长长见识,这匹马伴我多时,我可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李信芳冷笑一声:“那你打算怎么办,再耽搁一会,时间真的来不及了。”

嬴轩老早就想好了对策,嘿嘿笑道:“我和婧儿共乘一骑,即刻就能出发。”章婧闻言,精致的小脸刷的一下红了,但还是伸出了右手。

“你想的倒美!信邑,你和我共乘一骑,把你的马给他。”李信芳说罢,拍马来到李信邑跟前,待李信邑上马后,驾的一声朝东方而去。

嬴轩心里偷笑,他可从没有想过占章婧便宜,再说他要是真想,岂是李信芳能够阻止地?李信芳不愿意看到的事,他偏要做,反正气死人不偿命。

他回头望着跟过来的赤兔,突然想起了一首歌,准确的说是一首手机铃声,不自觉地哼了起来:

我有一个小毛驴,

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

骑着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

我心里正得意,

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

我摔了一身泥。

……………………

第016章 进城记

刚哼了几句,嬴轩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那是赤兔马,不是什么小毛驴!

一眨眼的功夫,其他三人就消失在视野中,他急忙追了上去。

三人在一个路口处停了下来,嬴轩望着四岔路口,正东和正南方向都有清晰的马蹄印记,看来刚有人走过不久。

“三位大人已经各自回去了,我们也走吧。”李信芳说罢,夹紧马腹向正北方向走去。

嬴轩没有立即跟上去,他再努力回忆地图。李博曾经跟他说过,孙超和陈述一直在长安监视刘家的一举一动,彭显也没闲着,一直在寿春活动,那里是淮南国的都城,汉高祖刘邦最小的儿子就分封在那个地方。

长安在东,寿春在东南方向,而陇西郡西县县城却在万恶的北方。

“少主,快点!”章婧的声音将他惊醒,他再次忘着东方叹了口气:长安,我早晚要一睹你的风采。想罢,一扯缰绳,极不情愿地调转了马头。

当然赤兔马仍是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

本就是夏天,越临近晌午,天气越热,嬴轩已经没有心情观赏旅途上的景色。更不幸的是,其他三人一路上极少说话,这对嬴轩来说比天气炎热还要痛苦。

章婧一直如此,让她主动说话,难如登天。李信芳经常游历四方,应当见多识广,本来应是个聊天的好人选,但嬴轩反复思量后还是放弃了。最后他只有把魔爪伸向李信芳身后的李信邑。

“小鬼,从来没出去过吧,感觉如何?”嬴轩忘了,自己也只比李信邑大四岁而已。

李信邑用手背擦了擦汗水,皱着眉头说道:“没有想象的好,我都有些后悔了。”他冲身前的李信芳问道,“姐姐,还有多久才能到县城?”

李信芳把速度降了下来,关切道:“快了,信邑,天气燥热,你在忍耐一会。”

嬴轩一看机会来了,趁机插嘴道:“信芳,你应该去过县城,那里到底怎么样,好玩的地方多不多?”

他来县城的目的就是为了玩,什么开阔眼界、长见识等全都是借口,面对恶劣天气,他有了打退堂鼓的念头,迫切需要李信芳给他打一个强心剂。

“信芳?”

“信芳?”

……

嬴轩冲着李信芳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心里又骂了千百遍。他怒气冲冲地挥起马鞭,拍马赶到李信芳前面,然后……

然后露出一个招牌式的微笑,而且是露牙的。“芳姐姐,就跟我说说嘛!”刚说完,他一个激灵,浑身上下起满了鸡皮疙瘩。

李信芳捂着嘴偷笑,当然不只她一个,李信邑那小鬼竟然还笑出了声来,章婧倒是尊重自己,一张小脸憋的通红。

嬴轩此时已经完全放开,一副老子就是喊了,你能拿我怎样的姿态,挺起了胸膛:“芳姐姐,说说呗,你说你去过很多地方,不会都是骗人的吧。”

激将法向来管用,只是率先开口却是李信邑这个小鬼:“姐姐才不会骗人哩,别说什么长安、寿春,就是南越,姐姐都去过。”

听到南越,李信芳的脸上出现了一抹绯红,那一次去南越完全是父亲的意思,她根本就不想去。“县城自然无法与长安等相提并论,不过比起草原要热闹多了。”

嬴轩心中大喜,热闹就好,他最喜欢的就是热闹。只是不知小小的西汉县城有没有“青楼”这种地方,他可不是e欲熏心,只是怀着好奇心,想见识见识这种地方,毕竟他也是被电视剧毒害的青年之一。

讲道理的话,好奇心不正是人类进步的源泉么!

“那个,那个,县城里有……有青楼么?”嬴轩说的很小声,声音几乎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他的脸皮再厚,说到底也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到了,我们到了!”李信芳欢呼雀跃,转身冲嬴轩说道,“你刚才说什么?”

嬴轩心虚地摆摆手,率先扯着缰绳进了县城。

他惊呆了!

这也叫热闹?大街两侧是有茶楼、酒馆、当铺、驿店等店铺,但大多门可罗雀,生意差到了极点。就是路上的行人也是屈指可数,跟他梦中的景象完全不一样。

“你确定这里就是县城?”嬴轩仍然不死心,虽然他知道传言与现实必定有误差,但误差未免太大了吧,简直就是差了孙悟空的一个跟头。

李信芳没有搭理嬴轩,她要看着到处跑动的章婧和弟弟,这两个人完全被县城的繁华吸引住了,只是她不明白嬴轩千辛万苦地来到县城,为何还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嬴轩深深地叹了口气,抚摸着赤兔的头,寻思:一直以来都是我太想当然了,如今是西汉初年,天下重新统一不久,经济能好到哪里去。吕雉死后,经过文景之治,到了汉武帝时期,西汉才达到他的顶峰,只可惜自己恐怕看不到了。

想罢,他收拾了心情,也加入到乡巴佬进城的大部队里。逛了一会大街,收获还真不少。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他就从来没有见过,还有那酥饼,看起来挺磕碜,吃起来却很美味,他甚至还打包带了几个。

吃饱喝足以后,众人仍嫌不满足,一致决定继续逛下去,只是一直要牵着四匹马着实有些不便,好吧,他也承认是三匹马和一头小毛驴。

李信芳经常出远门,很快便想出了主意——先住下来。据她说,天下间有两种旅店。一种叫驿馆,本来专门用来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出高价他们也乐意让客人居住。驿馆算是政府机构,优点是房间条件很好,适合富人消费。另一种叫驿店,虽然一字之差,却天壤之别。驿店的房间矮小且卫生条件差,下层穷苦人士一般住在这里。

“不要看我,我一定要住驿馆!”面对李信芳询问的目光,嬴轩斩钉截铁地说道。他好歹也是有身份的人,住个驿馆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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