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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家丁 (蓝凌墨)



李锦听完转过身去,站在了湖边,伸手指着太阳。说道:“我,李锦少爷。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喜欢骑兵有名字,那就要有名字。而且,我还要建立一支就连国家都没有的火枪队,炮兵团,哼,总之,别人有的我也要有,别人没法有的,我也要有。”

开玩笑,作为一个接受过新世纪教育的大学生怎么能被古代的规矩束缚呢?

李剑南听李锦说话,既严肃又认真。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意思,心中暗想李锦他日必非池中之物。不由的心情激动:“好,够豪气。就叫金鹰骑兵团。”这个名字不算是李剑南想到的,他是看到了李锦的衣服上绣有一个金色的飞鹰。正好李锦的组织也叫飞鹰,所以想到了这个名字。

“好名字,还是有大哥有见识。”

李慕跑了过来:“少爷,人都集合好了。请您过去吧。”

李锦与李剑南并肩来到校场台子上面。

“村长老爹,给我抬一箱金子和一箱珠宝来。”那些东西自运回来后,还封的好好的放在金库里,并没有打开过。村长一听李锦吩咐马上带了几个人就去了金库。

看到箱子摆在台上子,李锦从怀里拿出一份名单大声念了出来。这是那些在山谷一战中死去的人的名字。“大家听着,我们虽然干掉了太守的卫队,还杀死了卫队长,但是我们却死了三十几个兄弟。在这里,我要感谢李剑南大哥,还有整个雨影组织的人,如果不是他们的人来帮忙,怕是我们要死伤的更多。”

李锦说着向李剑南行礼,李剑南赶忙扶起李锦。大声的向台上说道:“李锦是我的朋友,弟弟。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性格相投。兄弟之前要说谢吗?”

李剑南在民间的名声极好,非常受穷苦百姓的尊重,他的话没有人不信的。

李锦直起身来,给了李剑南一个鬼脸,这才又面向台下:“大家听说,我们之所以会死人,就是我们没有人懂阵法,也不懂战术,什么都不懂。大家看到了刚才的那番比试,会战斗配合的队伍要比一盘散沙的队伍强多少,所以我们也要学会排兵布阵,相互配合,而李剑南大哥的人也愿意帮助我们,帮我们训练,帮我们建立我们自己的军队。你们说好不好?”

“好呀,好……。”台下一片欢呼之声。

李锦手一抬,台下马上静了下来。“现在我有几件事情要安排一下。第一件事情就是,捕猎的工作,以后由我们营地里的老人、女人完成。再找几个好手负责送到城里就行了,其余的人全部参加训练。”

“第二,骑兵团命名为金鹰骑兵团。只有训练合格的人才有资格加入骑兵团。村长老爹,给骑兵团的人定作黄金铠甲,马也要披金甲。有一天,我一要让那个长着猪脸兔嘴的混蛋太守好看。”

台下又是一阵欢呼声。

“布隆、肖恩。给我把箱子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李锦向后一退,让出一点空地。

阳光下,整箱的金元宝,大堆的珠宝,发出各色的光芒。别说飞鹰营地的人,就连雨影组织的大半人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宝贝。眼睛都瞪的圆圆的,嘴巴张的大大的。

李锦看到这个样子,抓起一把金子向台下砸去嘴里大骂:“看看你们的样子,不就是一点金子嘛。都给我把嘴合上,有一天我李锦少爷还得坐在太守府的椅子上,把太守那家伙踩在脚下。”

李锦又小声的骂了一句:“那个混蛋竟然敢对我的老婆打主意,不好好教训一下,还显得我李锦少爷好欺负。”然后又大声对村长说道:“材长老爹,给每人发上一个金元宝,让他们回去慢慢看。”

站在李锦身边的李剑南听到李锦小声说的那句话,大为吃惊的问了一句:“李锦,你对付那个贪官就是为了那点理由?”

李锦回身看了李剑南一眼,小声说道:“不全是,还有别的原因。”

李剑南长出一口气,心想谁也不会这点小事而大动干戈的。可李锦接下来的话还是让他晕倒了,只听李锦说道:“他长的太难看,明明一大把年纪了还装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让人恶心,最可恶是他的卫队长竟然敢对我呵斥,还想动手打我。还有就是,我组织里的人都讨厌他。”

李锦看着地上的金子,嘿嘿一笑:“大哥,咱们亲兄弟明算帐。你要知道,如果不是我们想着救你们,光是用石头砸,火烧就解决他们了。虽说最后你的人也帮了我们,但金子就不分给你了。”

李剑南苦笑两声,就算他原本就没打算要这些东西,这会也不由的感觉李锦的心理变化太快,根本就不知道他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也许只有思考人生或是事关生死的时候李锦才会冷静下来吧。因为从那天李锦抱着一个临死的队员,到两眼冷冰冰的盯着卫队长,一直到杀死对方。

这一切李剑南都看在眼的,那个时候,观人无数的他被李锦的冷静所震惊,毕竟这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特别是身边鲜血四溅,火光冲天的环境下,李锦心如止水的气势更加难得。

“少爷,黄金甲那要用多少金子打造呀,先不说价格,光是那重量怕普通人就受不了。”台下一个人用质疑的声音大声问道。

李锦还没有回答李剑南就抢先回答道:“小兄弟,没有人真的拿纯黄金打造铠甲,你可以选择上好的普通铠甲,然后给让面镀一层金,这样既是黄金甲,又非常的实用。”

李锦原来也想着用纯金打造,听那人一讲心里感觉自己太乱来,可李剑南解释之后,李锦马上接过话来:“笨蛋,这点小事都想不通。再给每个人配上披风,要绣有金鹰的那种。”

被骂的那人连连点头,一个劲儿说自己笨。

就这样,飞鹰组织开始有了第一支自己的队伍——金鹰骑兵团。

第四十章 回去当家丁

飞鹰营地的生活过的平静又惬意。州县内无数的百姓都知道有一个飞鹰组织的存在,也有无数人受到过飞鹰的救助。

“李锦,我要走了,明早就准备出发。”一次晚餐时,李剑南突然对李锦说道,这话让在坐的所有人放下了手中的碗筷站了起来。

虽然知道李剑南早晚都要走,但李锦还是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大哥,虽然我们飞鹰的实力不如你的雨影,但你在这里不愁吃不愁穿,最重要的是留在这里很安全,为什么要走呢?”经过一个月的相处,李锦发现李剑南不仅武功高强,学识渊博,而且身上有一股崇高的人格魅力,让人情不自禁的亲近。

“兄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大哥也很想在这里陪着你,安安稳稳的度过余生,但一想到社会上还有那么的百姓正在受苦受难,我就寝食难安啊,现在我的伤已经养好了,是时候出去做点什么了。”

李锦见李剑南一副心意已定的表情,便没有再劝阻。“好吧,那大哥你准备去哪呢?”

“我想先去江城,雨影的玄武堂总舵就在那。我要找玄武堂堂主主范姜商量一下下一步的行动。”

“江城?”说起江城,出来这么久是不是该回去看看我的柳大小姐跟我的怡姐姐了。“大哥,我正好也打算近期回一趟江城,去拜访一下我的旧友,不如明早我与你一同前往吧!”

“好吧!那就明天早上你我二人一同前往江城。”李剑南勉强答应下来。

“不行,从这里到江城虽然并不远,但最近盗匪横行,路上不多带点人恐怕不安全。”布隆一听明早只有李锦跟李剑南两人上路,马上反驳道。

“布隆兄弟不必担心,就凭我跟李锦的身手,就算在路上真的遇到了盗匪,想脱身也是轻而易举的事。相反要是我们大张旗鼓的一群人去江城,可能会引起官府的注意,我毕竟是个囚犯,这样会害了李锦。”李剑南解释道。

这解释合情合理,布隆仔细一想也是这么回事,就没再坚持。

其实布隆仅仅是担心李锦的安危,但飞鹰营地里还有雨影的一群人,听到李剑南这次走没有要带上他们的意思,一个个显得躁动不安。

李剑南好像看出了他们的心思,扫视了一下雨影的众人,“你们这次也不要跟我去了,以后都留在这里,帮着我李锦兄弟把营地建设好。”

雨影的人以李剑南马首是瞻,听到李剑南命令式的口吻,那个叫孙瀚的壮汉带头应是。

第二天,李锦起了个大早。因为这次他回去是想把柳梦音跟沈怡泡到手,所以并没想带三女回去。

但三女中陈楚楚跟绿衣都是聪明伶俐的主儿,精明的很,早就从别处知道了李锦要走的消息。

李锦还自以为很高明的骗过了她们,他拿着包袱,刚走到门口,陈楚楚那声音就在身后响了起来,“相公,你这是要去哪呀?”

李锦一听,就知道要坏事,尴尬的咳嗽了一下,“咳咳!那个,今天大哥要走,我去送送他。”说完,李锦飞快的拉开房门,头也不回的往外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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