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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传奇秦始皇 (无名乡)



嬴政点了点头,这时另一个侍卫神色略微有点慌张,郑重地说道:“大王,自从我们跟了王将军当了兵,便把自己当成秦国的利剑了,请大王当心,我等绝不会背叛秦国、背叛大王的!”

“别乱想,寡人就是随口问问,可没有探查你们忠诚度的意思啊,可别提心吊胆的!”

两人弯腰齐声道:“谢大王信任!”

听闻两人不是秦国人后,嬴政笑道:“想家么?”

“不想。”

“真不想?”

“呃……一点。”

“哈哈哈哈!”嬴政大笑,“哪有人不想家的,我看你俩是不好意思说吧,肯定是很想的!”

蓦地,他收起了笑容,抬起头,痴痴的看着从云层里探出脑袋的月亮,喃喃道:“我也很想啊。”

两个侍卫一愣,不知道他何意,这里不就是大王的家么?

当然,他们身为侍卫,对信息的捕捉能力也很强,自然听到了“我”这个字,而不是自称为寡人,多多少少有些疑惑,但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只能在一旁看着发呆的嬴政。

朦胧的月光下,嬴政神色恍惚,一时之间有些伤感。

可能是被荆轲还有这两个侍卫想家的思绪感染了吧,他也有点想那个世界了。

不对,不是有点,是很,是非常。

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近一个月了,他忽然觉得有些乏了,很想靠在网吧的椅子上和几个好友开黑LOL,痛痛快快的享受着欢快的时光。

他最喜欢的一个英雄就是“时间刺客”艾克,这是一个祖安的街头小混混,发型是杀马特的那种,同学们都戏称为导弹头发型。

之所以喜欢艾克,是因为这英雄是飘逸的,灵活的,玩起来很有节奏感,不是干巴巴的那种。

而且,艾克是掌控时间的少年,可以回到过去,扰乱时间线。

“我现在算是和他一样,回到过去了么?”

嬴政自嘲着,只可惜,艾克是回到四秒前,而他,回到了两千多年前。

“艾克,你和现实只差四秒,伸手仿佛就能触摸到,而我,差了两千多年,又该如何去感受?”

“还有,班主任现在会不会满世界通缉我?”

或许,会;或许,没人会在意他的消失吧。

嬴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现在真得很想回到那个属于他的世界了。

那个雾霾遮面的世界。

那个脏乱差的世界。

那个每天有着无数作业和一大堆烦心事的世界。

尽管,那个世界在他的眼中是那么的不堪;尽管,他无数次地幻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穿越到古代,纵横天下;尽管,那个世界他已经没有了一个亲人。

不知道,整天管着他的老张还有看着伸缩门的王大爷算不算。

更不知道,他在菜市场里经常讨价还价的李大妈,赵大婶,还有陈老头会不会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出现在他们的世界里。

“秦始皇?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他靠在小径旁的一株杨树上,眯着眼,心里烦的很。

他曾经想过穿越成一个纨绔子弟,整天调戏调戏良家妇女;也幻想过成为一个书生,背着圣人言语,子曰子曰地摇着头;甚至,也想过做一名刺客,三步之内,足以令天下缟素。

唯独,没有想过成为一个需要在血与火中拼搏才能一统天下的时代缔造者。

他觉得自己做不好。

他喜欢自由,喜欢无拘无束,喜欢种种田,泡泡妞,对征战天下和处理朝政没有丝毫的兴趣。

苍天还真是弄人啊。

你不想要的他偏偏给了你,想要的却怎么也得不到。

晚风习习,芳草扑鼻。

嬴政仰头望月,想起了李白的一首诗。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

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

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如果,如果真有人还记得我的话,那就看着月亮吧。

我和你,看的是同一个月亮啊。

(本章完)

第110章 世上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翌日,日晒三竿。

嬴政趴在床上,眯着眼,打了个哈欠。

随意舒展了一下四肢,感觉身边睡了个人,瞬间清醒了一大半。

“卧槽,我什么时候回来睡的?”

嬴政本能性地一脚把他旁边的荆轲给踹下了床,觉得大脑有点短路,怎么也想不清自己是怎么上床的。

是自己走回来的?没印象啊。

“哎呦,你怎么这么吝啬啊,不就是在你这睡一会儿嘛,至于踢我么。”

荆轲原本正在做一场美梦呢,结果一瞬间场景变换到了一座陡峭的悬崖上,被人一屁股给踹了下去,睁眼一看,原来是自己掉到了地上,瞬间明白发生了什么。

嬴政撇了撇嘴:“寡人还吝啬啊,你出去看看哪家跟班是和主人睡在一个床上的,让你睡了一晚已经够大发善心了,你丫还想睡到中午——”

抬头望了一眼窗外明亮的天空,感受到其中的滚滚热浪,他看紧改口道:“还想睡到下午啊,疯了吧你。”

我勒个去,看着外面的景象,估计已经是正午了啊,我的天,怎么一下子睡到这时候了。

不过想想昨晚指不定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也就释然了,睡得晚当然就要起的迟了,这才是舒服的生活。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作为一个大懒虫,晚睡晚起才是标准的生活方式。

“这都什么时候了啊!”

荆轲使劲揉了揉眼睛,也是一脸懵逼,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睡的都不知道,还有身上的酒味又是怎么回事啊?

他一脸怒气的看着嬴政,觉得肯定跟他有关。

隐隐约约的,他还记得自己昨夜好像说了很多话,而不断问话的就是眼前的家伙。

“那个……不关我的事啊,是你自己要喝酒的……”

嬴政心虚,连忙否认,在荆轲疑惑的时候赶紧从里间跑了出来。

“大王,您醒了啊。”

刚从屏风旁窜出来,就看到了身着青衣的楚晴儿,给他端来了洗脸水。

这一袭青衣恰到好处的把楚晴儿的秀丽清雅展现了出来,再加上她那如凝脂般洁白的皮肤和略施粉黛的容颜,一颦一笑都惹人怜爱。

“谢谢姐姐!”

嬴政正欲接过脸盆,谁知一个黑影从屏风上方跃过来,挟着一股急切的略带酒香的气流直接冲了过来,一个呼吸之间脸盆就被那人给夺走了,人影落在了和他正对着的窗户下。

然后,哗啦啦的洗起脸来,水花四溅,毫无形象。

我去,这是我的水啊,抢你麻痹抢啊!

嬴政眼睛睁得很大,一脸不可思议。记得第一次见荆轲的时候这家伙除了智障就是脑残啊,属于那种一根棒棒糖就能骗走的国家三级智商欠费少年,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可耻了!

没错,是可耻,凭借着一身好轻功居然连洗脸水都抢,还有没有一个刺客该有的气势了!

“大王,这是……”

楚晴儿愣在一旁,她一早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和大王睡在一起的荆轲。

那天荆轲来行刺嬴政的时候她见过,没想到今天又看见了,而且两人的关系好像很不错似的(要是关系不好,就不会“相拥而眠”了)。

“这是寡人养的宠物,你直接无视他就好,花花,等他洗完你再去弄一盆水来吧。”

宠物?楚晴儿又看了荆轲一眼,还是没弄清楚荆轲和嬴政现在是什么关系,转头说道:“不要紧,门外有一小桶水,足够使用了。”

“那就好。”嬴政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对着荆轲咬牙说道,“给我……寡人快点洗,等着用盆子呢!”

荆轲不屑地甩着他那不长不短的刘海,“知道了知道了,好了,拿去!”

“寡人自己来吧,你休息会。”

嬴政接过脸盆,没叫楚晴儿去弄,自己去门外倒了一大盘水,干脆就在门外梳洗起来。

骄阳似火,烤的人热的慌,果然还是炎热的三伏天,凉爽的天气总是少有的。

“爽!”

他将一桶水都用来冲脸了,瞬间感觉清醒了许多,整个人也舒爽多了。

然后,跨过门槛,准备入屋。

然后,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

荆轲瘦小的身子站在楚晴儿的身前,沾水的小手抚摸着楚晴儿的纤纤细指,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

“哎,看这手相姐姐命里有一大劫啊,除非有贵人相助才行啊。”

“小孩子真会瞎说,我怎么只知道你是刺客啊,什么时候学会的看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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