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碗馄饨,不要葱。”青年如是说。老板惊奇的上下打量着这个奇怪的青年,开口道“这位郎君,现在才寅时啊。”
“我知道。”青年回应的很平淡“所以你不卖吗?”
“这,当然卖,只是要现包现做,时间很长而已。”
“没关系,我可以等,我耐心很好。”青年走进小小的店铺找了一个临窗的座位,然后就静静的侧头看窗外的河景,是的这一整条街都是在河边。河穿城而过,在这可以隐约看到上游的一个简陋草亭,几个早行的挑夫在那里歇脚。大约过了很长的时间,青年的鼻翼小幅度的抽了抽,馄饨的香气混和着一种他很熟悉的冷荷清香。他没回头,淡淡的说“你来啦。”
一袭湖蓝色的长锦衣,素白色的丝线绣出了一朵朵怒放的梅花,从裙摆一直延伸到腰际,一根玄紫色的宽腰带勒紧细腰,显出了身段窈窕,一头长发用玉簪挽起了部分,后面一半仍是垂顺的披散在腰后。女子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仿若雨后莲花般清雅脱俗。她放下托盘,拿起自己搭在一旁的狐裘小心翼翼地披在青年身上
“出来也不穿的多一些,若是阿公在又要数落你了。”女子语调轻柔,尽是关心之意“出来也不知会一声,那几个急的都快哭了。”女子温和的黑眸中溢出丝丝笑意,露出了嘴边的酒窝。
青年取出托盘上的两碗馄饨,替女子摆放好后,才用勺子轻搅自己碗里的,一边道“无妨,我不冷,我知道你可以找到我,坐吧,吃馄饨。”因为不冷所以穿的单薄,知道她会找到自己所以未说。因为只有这一条街是临河的,而清晨也只有早点店可以让青年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静静的去看,去想象。青年简单的回答了女子的问题,然后就开始十分细致的吃馄饨,动作雅致的可以入画。很快,青年吃完了,而女子还在吃,青年默默地望了窗外半晌,忽然道“听风,我每年都会来看看,可是十年了,我还是无法想象当时的场景。也许是因为我知道了以后,所以才做不到吧。”转过头青年继续说道”我知道他们后来的反目有多恶心,所以我就无法想象他们草亭结义时脸上的笑容。我不想在本该开心的回忆里她都是不开心的。“
听出青年话中隐含的痛苦,沈听风的眼中划过一丝不忍,她说道”云朝你的想象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结果如何,伯母在那一刻是自愿的,开心的。“
”你说的对。“沈云朝轻笑。没人会想到堂堂的饮烟山庄庄主会穿的如此朴素,然后大清早坐在馄饨店里看草亭。当然,天下首富看的草亭一定不会是普通的草亭。
”你说,这天下有多少人知道大周就是在那个草亭开始的。“
”史书上可不是这么记载的。“沈听风调侃道
”所以我要趁活着,让历史改口。“
小小的馄饨店在沈云朝说完这句话后忽然变得极静,沈听风在馄饨散发出的雾气后沉默的看着沈云朝。
”我陪你。“不是帮,而是陪,这其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前者,是一种利益交换的合作,而后者,则是一种生死相随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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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冬天在不同的的地方对不同的人意义是不同的,在中原它可以是平民的休息,世家的赏玩,文人的诗词,但在塞北,冬天就意味着死亡。短缺的粮食,精瘦的牛羊,还有肆虐的强盗,淋漓的鲜血,这,才是塞北的冬天。
在广袤的草原一角,一场激烈的追逐战正在上演。白雪草原,墨马飞驰,墨发和红衣飘扬,女子伏在马背上身体随着马的动作起伏着,好似与马融为了一体,黑红交错,画面美的令人窒息。墨马红衣的前方是数十骑挥舞着染血弯刀的草原强盗,红衣女子凭借精湛的骑术逐渐拉近了两者间的距离,女子抬头,狭长的凤眸中闪过令人心悸的寒芒,只见她翻身挂在马侧,单手抽刀出鞘,然后扔了出去,刀的速度极快,化作一道残影在马匪的马腿间划过,瞬间马腿被切断,鲜血四溅,数匹马哀鸣倒下,将它们的主人狠狠地甩了出去,其余马则被倒下的马绊倒,所有马匪无一例外全部摔到了地上,劫掠来的尚沾着鲜血的皮货钱财散落一地。
红衣女子从马上一跃而下,马匪杀人如麻倒也悍勇,纷纷举刀劈向女子,女子伸手抓住一个马匪的手腕,五指微曲,捏碎了他的手腕,另一只手夺过他的刀,划过他的颈项,速度之快让他甚至连惨叫都来不及就魂归西天了。女子拿着刀冲进了马匪之中,弯刀相击,火花迸射,红衣翻飞。女子如同飞舞的红蝶,持刀的手臂每一次挥舞都会溅起血花,收去几个马匪的姓名,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只剩红衣女子一个人站在鲜血中,她低头看了看手中已经起卷的弯刀,松手扔掉。
远处传来迅疾的马蹄声,为首的是一个极美的少年,长眉若柳,身如玉树,皮肤眉眼精致到女子都会嫉妒,简直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他策马到红衣女子身前,不等马停稳就翻身而下,跑到女子身前几步处,上下打量着女子。
“你没事吧?没事吧?”气息不稳,额头渗汗,目光中是满的要溢出的关心。任何女子在被一个长相如此出众的男子关心,多少也会表达一下善意,但红衣女子却只是淡淡的撇了他一眼,然后就加入了打扫战场的行列,把男子晾在了身后。周围的人很习惯这个场景,只有少数人同情的看了男子一眼,其余的人该干嘛干嘛。
“说真的,这么多年我头一次看到有女人这么不买世子的帐。”说话的是一个一脸络腮胡的典型西北大汉,他双手环胸,从外形上看更像是一头熊。他的话是对着自己身边的一个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中年人深有同感的点点头。大汉继续说道”我本来以为她是欲擒故纵,现在看来好像她是真的讨厌世子爷啊。“中年人回答“不是好像而是就是,田彪,看来世子爷是遇到克星了。“
”彭明,这还用你说,有眼睛的都知道!“
在大周的民间流传着一句歌谣”大周有双皇,一在西北一在堂,殅节难入青草长,不见齐武纳皇粮!“
吸取前朝乱世的经验,大周不封异姓王,只有一个例外,塞北齐武王严啸,开国将军,手握大周最精锐的十八字王骑。但严啸似乎并不感念朝廷的恩典,他在雁门关部下重兵,严禁朝中属官入境,这么多年只承认了一道旨意。所以他是第一个站在雁门关外接旨的王爷。他是大周的传奇,西北的皇帝,不幸的是他的命很短,有幸的是他有一个同为传奇的妻子。他死之后,他的妻子继任王位,成为大周第一个女王爷,第二个在雁门关外站着接旨的王爷。所以西北是大周的也不是大周的。
这两个传奇人物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所以在西北只有一个人有资格被称作世子,那就是严啸的独子,未来的齐武王——严昊。
作为齐武王的继承人,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出外游历,听起来有些不务正业但总比好色淫恶要强,所以当王府里的某人整日忙得要死的时候,他却在外面的青楼里喝酒无聊到靠在窗棂睡着了。但有句俗语说得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黄昏时分,严昊被一阵震耳的欢呼声吵醒,他睡眼惺忪的朝着声源望去,朦胧中有一个红衣女子站在高台上,带着面纱,露出的眉眼如画,神情像是挂在家中的那幅青山烟雨图,远远的,淡淡的,如斯清冷。一抹斜阳落在她的脸上,如一汪泓水般的眸子泛起了金色的波纹,惑人心神。严昊的心忽然强有力的跳动了一下,他的大脑一片轰鸣,瞬间清醒了过来,手下意识地一松,酒洒在了身上,酒壶落在了地上,他自嘲的一笑道”严昊啊严昊,你见过的美丽女子还少吗?又不是第一次,真是丢人。“他不知道的是这只是他丢人的一个开始。
当他再朝窗外望去,人潮依旧,可是高台上的女子不见了,他愣了一瞬,然后就立刻向外冲去,还被地上的酒壶绊了一下,不管这些,也不管自己凌乱的头发衣服,他一心要去找那个女子,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世子,找人只需一句话的现实。所以,楚寒歌第一次见到活的严昊时,他是衣衫凌乱的从青楼跑出来,披头散发,酒气熏天,脸上全是胭脂印子,活脱脱一副纵欲过度的样子。
这就是二人的初遇,很多年后,当严昊再次想起时,总觉得也许这就是命运也说不定,从一开始他就是狼狈的那一方……
第三章 皇甫风云帖(一)
深夜,沈云朝独自一人坐在书房里,手中拿着半块上等的羊脂白玉,手指无意识的摩挲着,目光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他才长叹一声,幽幽的说道“到了让它回到它真正的主人手中的时候了。”
正在这时,书房的门被敲响,一个青年在外恭敬的说道“庄主,属下带来了听风阁这个月的所有消息。”沈云朝闻言一边将玉佩放入怀中一边开口道“肖笑啊,进来吧。”随后门被推开,一个身穿青锻棉服的圆脸青年走了进来,人如其名,笑意融融,肖笑眉眼弯弯,酒窝深现,看起来十分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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