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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乔小乔爱上我 (用尽天下药石)



小乔有时候就很幼稚,但是她活得很快乐。

刘敢不够幼稚,所以他活得很累。

“刘大哥,你怎么了?”孙仁献关切问道。

“我没事。”刘敢强颜欢笑,问道:“仁献,你觉得他俩谁会赢?”

孙仁献心知刘敢有话憋在肚子里不想说,她有心追问清楚,但是也知道此时的场合不对,问太多反而不大合适。

此时王越和童渊斗的平分秋色,孙仁献也看不出谁能赢下胜利。

“他们赌酒,不如我们也下个赌注?”孙仁献忽然脑洞大开,说道:“我赌我师父,你赌你师父,怎么样?”

“小小年纪什么不学,学赌博不好吧。”刘敢摸了摸鼻子。

“哼,你是不是怕输不起呀。”孙仁献道。

“这么浅显的激将法,你认为我会上当么?”刘敢笑道。

“哎呀,你真没劲,就说赌不赌吧。”孙仁献不满道。

“你先说赌什么。”刘敢不急不缓道。

“嗯,待我想想。”孙仁献低头沉思,说道:“输的人要答应对方一件事。”

“那怎么行,万一你提一件我做不到的事怎么办。”刘敢一口拒绝。

“又不一定是你输,还有你怎么比女人还胆小,这样可不是我心中那个,敢作敢当的大英雄。”孙仁献道。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英雄,我是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小男人。”刘敢笑眯眯道。

“不行,你必须答应,不然我就告诉桥姐姐,说你欺负我。”孙仁献道。

刘敢默然无语,大乔倒是很宠孙仁献,可以说除了小乔之外,大乔最宠爱的就是孙仁献。

“行吧。”刘敢思付一番,最终答应孙仁献的赌注。

在刘敢心里,孙仁献只是个小孩子,即便真要求他什么事,也不会是什么大事。

再说了,这场单挑还没比完,也不一定就是刘敢输。

王越的本事,刘敢还是清楚的,看王越无数次,至今罕逢敌手。

童渊虽然厉害,对上王越却不好说了。

只见两大宗师一个使枪,一个用剑,你劈我一剑,我回你一枪,攻势如潮,守势稳固,两人之间有来有回,半晌看不出谁占上风。

“这都打了半个时辰了,这么打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童渊的出枪速度好像慢了。”

“王越也一样,两人都力竭了。”

“精彩,我从未见过这么精彩的决斗!”

……

众人滔滔不绝的展开讨论,有的人眼睛都快看花了,仍然舍不得挪开目光。

孙朗和蒋氏兄弟站在一旁,观战的同时,纷纷握起武器比划起来,似是在学那些精妙的招式。

又斗了半个时辰,王越和童渊几乎都有些力不能支。

“接下我这一招,算你赢!”

童渊忽然放出狠话,手中银枪宛若长龙升天。

孙仁献笑道:“我师父要出绝招了,你输定了!”

刘敢眉头微皱,紧盯前方动态,不言不语。

就在众人期盼童渊能甩出什么惊世骇俗绝招的时候,王越忽然动了。

他脚下速度其实并不快,人们不眨眼仍然能够看清楚,但是王越的手上动作,却是快若鬼魅,有影无踪。

快!

太快了!

众人大吃一惊,因为这一剑实在太快,令人眼花缭乱,令人目不暇接,令人忍俊不禁拍案叫绝!

刘敢也是从未见过如此快剑!

王越一剑挥出,童渊呆若木鸡。

童渊的绝招才一起手,便被王越一剑封锁,死死顿住。

好气啊!

童渊要使的绝招乃是百鸟朝凤枪,可是遇上王越,竟然连出招的机会都没有。

“承让了。”王越抱拳一笑。

“厉害,心服口服。”童渊长叹一声,大摇其头。

“童老弟,别忘了每个月两坛女儿红。”王越气喘不止,却仍然不忘赌注。

“每个月两坛是你说的,我说的是两坛女儿红。”童渊喘息道。

“你小子,耍无赖是吧?”王越吹胡子瞪眼睛。

“我可没耍赖,不信你问问你徒弟,他可听到的。”童渊狡辩道。

王越看了刘敢一眼,哼道:“少来打马虎眼,说好的每个月两坛,别想赖账。”

刘敢站出来充当和事老:“好了好了,不就是女儿红嘛,以后我这的女儿红,您二位随便喝,管够。”

童渊顿时一喜:“当真?当大王的就是不一样,豪气!”

王越不爽了:“白让你小子捡了大便宜。”

刘敢倒是真不差几坛女儿红,如今旗下的女儿红销量遍布扬州、徐州、荆州、豫州等四大州县,各地商铺老板争相哄抢,随着女儿红的名气增大,女儿红的出厂量也一天比一天赠多。

可谓是名利双收,水涨船高。

大乔每个月数钱算账都会算错好几次,没办法,销量太大,数目甚广。

童渊输了,孙仁献也跟着输了。

赌注要不要兑现呢?

孙仁献倒是落落大方,主动认输:“我输了,你说吧,想要我答应你什么事?”

刘敢微微一笑:“先欠着吧,等哪天我想好了,再找你讨还。”

孙仁献道:“那可不行,过时不候。”

“你这是要逼我呀。”刘敢眼珠一转,笑道:“这样吧,你换身裙子穿给我看,很简单吧。”

刘敢这么说是有原因的,孙仁献自从来了庐江之后,几乎一直都是一身男孩子打扮。

听大乔说,孙仁献的衣柜里甚至没有一件裙子,都是一些紧身练武的衣服,要么就是男款的长袍子。

孙仁献似乎不喜欢穿女人的衣服,也许她认为这样就可以和男子一样。

可惜的是,她骨子里身体上始终还是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还是穿裙子最好看。

第一百六十四章 山野乡村的冲突

寿春以南,无名小村。

这是一座人烟稀少的荒山村落,整个村子三面环山,人迹罕至。

每隔一段山路,路上零星的就能看到些许茅屋。

时至黄昏,在羊肠山道上,两匹骏马一前一后飞驰而来。

这骏马上的两人,便是从寿春逃出来的小乔和赵云。

为什么说是逃?

因为两人得罪了袁术的女婿黄猗,被黄猗派兵一路追踪,无奈之下这才进了这荒山野村。

眼见天色渐黑,赵云提议先找个地方落脚。

两人下了马,敲响了一户人家的大门。

这家户主是一位中年汉子,姓鲍名平,还有一位姿色秀丽的妻子,李氏。

这李氏挺着大肚子,一看便是身怀六甲。

鲍平人挺热情,不但为赵云和小乔提供暂住之所,还为两人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来,二位兄弟尝尝,这是我昨天刚打回来的兔子肉。”

鲍平含笑而语,一边为赵云倒酒,一边说道:“我家娘子最擅长的就是做这兔肉,你们今天有口福了。”

小乔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尝了一口。

“好吃,嫂嫂手艺高明。”小乔由衷赞道。

虽说小乔是从小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主,却也头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兔肉。

这手艺比起许多大厨来,也是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小乔边吃边道:“这兔子肉做的这么好吃,嫂嫂不如跟我去庐江,好让我那姐姐姐夫尝尝,什么叫人间美味。”

“喜欢吃就多吃点。”李氏微微一笑,主动给小乔夹了一块兔子肉。

“小兄弟是庐江人士,怎会来到此地?”李氏随口问道。

“就你话多,吃你的菜。”鲍平虽然在指责李氏,手上却给她夹了一块肉,夫妻俩的感情看上去相当不错。

赵云拖了拖腮帮子,若有所思。

鲍平双手青筋毕现,老茧满布,一看便是常年使兵刃的练家子,这样的人决计不是什么寻常的山野村夫。

赵云虽然心有疑问,但是也明白他们终究只是萍水相逢,很多问题也不方便问出来。

四人用过晚餐,天色也整个漆黑一片。

茅屋不大,所以赵云和小乔被安置在隔壁的一间柴房之中,这是李氏平常生火造饭的地方。

柴房很小,倒也足够两个人平躺,可是赵云却无法静下心来入睡。

因为男女有别。

“你睡吧,我去门外守夜。”赵云主动退出柴房。

小乔也没客气,直接倒头就睡,赶了一天的路,她已经浑身乏力。

小乔是睡着了,赵云在门外来回度步,心事重重。

这时,鲍平从房中出来小解,正好看见了赵云。

“赵兄弟这么晚了,怎么还没歇着?”

鲍平来到赵云身边,随口聊起来:“赵兄弟应该不是一般人吧。”

鲍平也是心思缜密之人,赵云所骑的白马,一看就不是普通品种,何况赵云马上还挂着一把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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