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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仕妖娆 (何时秋风悲画扇)



朱唤儿本想看烟花,却被他硬拉了回去。

“换身衣服,去夜市溜达一下,别皱眉头,放心,我这次不会用你的钱了,本少爷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李凤梧换上了一身衣服,拍了拍自己的荷包对郁郁不欢的朱唤儿喊道。

朱唤儿撇嘴,才不信你这个纨绔,明明自己有钱还算计我。

前几日一次去逛夜市,纨绔看上了一个小玩件,竟然借口没带钱让朱唤儿付账,因此听到又要逛夜市,朱唤儿本能的感到不安。

万幸自己那个首饰盒子藏得很好,不用担心被纨绔拿去变卖挥霍掉。

南宋没有夜禁,寒冬时节的夜市并不热闹,不过因是除夕,不仅孩童有压岁钱到夜市去买喜欢的奇玩和小吃食,不少深闺小娘子、出嫁少妇和大户人家的小姐丫鬟们也纷纷结伴涌向夜市,这使得建康夜市人流如织步履难行。

建康最繁华的夜市起于城北半水河下游的白桥,距离恶讼师文启来所住的文宅不远,经城隍庙、秦淮河后终于文宣王庙外的广场,全长约两里。

李凤梧带着朱唤儿径直奔向白桥。

第四十二章 真巧、原来你也在这里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说的是逛夜市,出了李府却直奔白桥,这让从李伯那得知某人对文家小女一见钟情的朱唤儿嗤之以鼻,不就是想见文家小女么,却说什么逛夜市,虚伪!

话说,纨绔你这也太那啥了,据李伯说文家小女不过十一二,尚是金钗之年,不及豆蔻,这也能让你失心疯,那文家小女究竟美到了什么程度。

在古代,十岁以下的孩童称之为黄口,十二岁的女孩叫金钗之年,十三岁叫豆蔻之年,十五及笄之年,十六碧玉年华又称破瓜年华,意思是可以结婚巫山云雨了。

来到白桥,半水河畔也是大户聚集地,因此白桥美女如云,不少养在深闺人识的大家闺秀带着青涩丫鬟穿花引蝶一般行走在人流中,偶尔也可看见面目阴鸷的泼皮赖,其中定然有一些拐卖女孩的下三流货色。

每逢大节,夜市上总会有些姿色好的小娘失踪,至于最后去了何处,大抵是通过地下渠道运到了周边城市的青楼和勾栏里。

李凤梧注意到好几个面目阴鸷打着呵欠的青年在看见朱唤儿后就移不开眼,悄声息的尾随在自己身后,心里暗暗警惕,拉了拉朱唤儿的衣袖,“跟紧我别走丢了,要是被拐卖到外地勾栏,可再没有卖艺不卖身的好事。”

朱唤儿也曾听过这些传闻,小脸唰的一下惨白,紧紧拽着李凤梧的袖衣,深恐真个一不小心被人拐了去,这便更像是新婚小娘子跟着郎君出来闲逛。

李凤梧若有所期,心不在焉的陪着朱唤儿在白桥附近瞎逛着,朱唤儿倒是没心没肺的玩得不亦乐乎,因为和李凤梧等人一桌比较拘束,本就没怎么吃饱,对美味的小吃食毫抗拒力。

尤其是李凤梧大气的给她买了好几个后世称之为糖葫芦的糖堆儿和画糖后,朱唤儿便左手糖堆儿右手画糖,吃得满脸都黏兮兮的,心花怒放的跟在李凤梧身后,俨然就是吃货小娘子被郎君收买了的样子。

李凤梧今夜的主要目的当然不是陪朱唤儿逛夜市,顺着白桥望向文宅方向,几乎望眼欲穿,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在数人影中见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

文蔡氏带着一双女儿姗姗而来,身后跟着两个年轻力壮的文宅奴仆,母女三人言笑晏晏,尤其是文家小女极其雀跃,一头齐脚裸的长发在夜风中甩来甩去,万箭一般直射李凤梧内心,这大概就是怦然心动的感觉。

李凤梧喜不自胜,带着朱唤儿来到早就踩好点的白桥头,假装看着地摊上的玉佩首饰,眼角余光瞥到文家小女一行人走到身后,正假装不经意的起身和她们来一场不期而遇的邂逅,孰料文家小女咻的一声蹿到了自己身旁的胭脂水粉摊前,“娘,快来看看这石榴娇好不好?”

这真是天赐良机啊,李凤梧窃喜,假装很惊讶的样子扭头过去,“原来是文家小妹,竟然在这里相遇,真巧,缘分啊缘分。”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卖玉佩收拾的摊子老板在夜市经营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见状心里暗骂一声,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儿,真不要脸……

朱唤儿也在暗骂,纨绔你还要脸不要脸,明明是你故意在这里等候,竟然大言不惭直呼缘分,我要是那女孩,就甩你一脸的口水。

文家小女手上拿着石榴娇的胭脂盒子,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抬头看过来,发现是那个和父亲讨价还价的李家小官人,一时没想那么多,也娇声道:“哎呀是你呀,原来你也在这里。”

虽然不是第一次听见文家小女的声音,但李凤梧的心还是酥了,娇俏的声音之美足以羞死黄鹂,清脆中带着一股法用言语形容的温婉……

文蔡氏带着大女文淑臻上前,见礼之后笑道:“李家小官人也来逛夜市。”眼睛余光却在打量李凤梧身旁的朱唤儿,那夜李凤梧带着朱唤儿到文宅,文蔡氏并不在场。

文蔡氏是何人,深谙妇人之道,眼光毒辣,只几眼就看出了朱唤儿的处子之身,不由得暗自点头,李家小官人身畔伴美女还能谨守君子之道,官人眼光果然不差。

这有可能是未来丈母娘啊,有道是攻下丈母娘就成功了一半,自己必须打起精神,务必给文蔡氏留下一个好印象,笑着说道:“夫人和两位小娘子也来逛夜市,不如让小侄陪游?”

朱唤儿在一旁那个气啊,纨绔啊纨绔,和你在一起几个月了,从没见过你笑得如此温和,你的节操呢……嗯,不过文家小女确实美得不像话啊,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估计也比纨绔好不到哪里去。

没来由的,朱唤儿在文家小女面前竟有些自惭形愧。

文蔡氏尴尬的笑笑,不置可否,文淑臻倒是对李凤梧感观极好,当然,作为女人的敏锐直接,她知道这李家小官人一心在自家小妹身上,便笑道:“小官人如果不介意,但请妨。”

李凤梧嘿嘿贼笑,“乐意之至。”

文家小女冰雪聪慧焉能不知李凤梧这灰太狼打的什么主意,此时倒有些后悔和这李家小官人搭话,应该不搭理让他自讨没趣,寒着小脸嘟着嘴小声打趣道:“哎哟,好像我们和你也没那么熟嘛。”

朱唤儿听得捂嘴直笑,对文家小女好感倍增,就喜欢看纨绔吃瘪。

文蔡氏奈摇头,文淑臻则有些玩味,小妹若是从心底里讨厌一个人,会把对方当空气视,根本不会和他说话,哪还会打趣。

李凤梧脸上感觉有些挂不住,心里被激起好胜心,好你个小萝莉,还不信我李凤梧镇不住你,脑海里飞速转动,立即想到了说辞:“熟不熟只是一种说法,若是有缘初次相见又何妨,小妹饱读诗书应该知晓,诗经中有《野有蔓草》一诗,本朝大家易安居士亦有《点绛唇》一词,皆是说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的意思,所以说呢,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卧槽,这一番话下来,李凤梧自己都佩服自己了,果然,老子过目不忘的本事不是吃素的!

朱唤儿早知李凤梧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倒是不吃惊,可文家三人哪里知道,见李凤梧挥洒自如典故运用信手拈来,俨然一个文学大家,立即被这货给唬住了。

尤其是最后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真是个美得没边了。

PS:一直很喜欢刘若英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有种不期而遇的浪漫暧|昧。

第四十三章 抚女之足,伏子之背

《野有蔓草》和《点绛唇》,前者是说男子遇见心仪美女,后者却说的女子心仪上门的男宾,都是述说男女一见钟情的情爱佳作。

文家小女焉能不懂,闻言小粉脸微红,捏着小拳头对李凤梧挥了挥,“哎呀呀,你这李家官人真不害臊,谁稀罕和你初见如故人,哼。”小心里却欢喜的紧,金钗小女哪懂多少男欢女爱,只觉有男子夸奖自己,便觉得很是欢喜。

李凤梧只是笑,五人一起夜游长街。

当然,为了表现自己,李凤梧义不容辞的当上了冤大头,文家小女但凡对某件物事露出一丁点兴趣,他便豪爽的挥手一掷千金,买!

到最后文宅两个年轻奴仆四只手几乎忙不过来,暗暗恼恨这李家小官人,莫的这么殷勤干甚,累了我们这些下人。

见李凤梧大肆为小女买了许多东西,文蔡氏有些不好意思,趁着机会拉着小女,让她收敛些,哪知文家小女歪着头笑眯眯的道:“娘可别心软哟,李家官人可从咱爹手上拿走了十五根金条呢。”

感情这小姑娘还在不爽李凤梧分了文启来的金条。

文蔡氏奈苦笑,傻丫头啊,男人的事情咱们不掺和,可你现在拿人手短,娘是怕你被李家小官人给忽悠得没魂了,到时候咱文家就损失大咯。

一路上文淑臻很是低调,似是低头思索着什么,快到文宣王庙时终于压不住心中好奇,问李凤梧:“小官人,奴家愚昧,先前你说的那句词出自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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