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你酒楼再高档豪华,没有美味的菜肴支撑,迟早要门可罗雀。
李初,不能留!
张老财,用几年的时间,斗败了两家比他更好的酒楼,又岂能被这一个连酒楼都算不上的街头小饭肆所击败?
只是这两日,风,越来越不停歇,反而越吹越猛。
先是这家伙,挑一堆没用的废弃石块,跟泥巴搅合在一起,大家本以为这李初又傻了,当晚张老财乐还邀马东财来喝几杯庆祝。
哪知第二日早上,就传出李初,能掌控雷电,聚雷电来照明的诡异消息。
随着越来越多,越来越详细传言传到了张老财的耳朵里。
这一天,张老财都不好过了,好像是吃了什么坏东西一样,给恶心到了。
本以为就此消停,没想到这新的一天,又一个更大的消息出来了。
李初玩泥巴的那块地,不知道怎么回事,变成了一块坚硬如铁而且十分平整的大石头,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内幕的。
今天一早,张老财就叫了人,想办法去把李初弄的那块泥巴地,给搅拌给破坏,用来恶心李初,纯报昨日之仇。
哪知道,这边的人回来告诉他,这块地简直遇见鬼了。
一块泥巴混合石头的地,两天的时间,变得坚硬如铁,这……
张老财当时正着喝茶,当即就把碗给摔了,亲自带人来这边看。
小镇就这么点大,有什么风吹草动,没一会儿大部分人也都知道了,马东财也听到这么一个奇乎的事,也打算过来瞧瞧,正好跟张老财遇见了。
前日,李初搅拌水泥地的时候,张老财也过来了,藏身在个不怎么显眼的角落,这水泥打地的过程,他全给看了个清楚。
本想着先看看这泥地果然如此奇乎,哪知刚凑过来,别的没听到,倒听到了这关于手里这个宝贝的事情。
什么南海夜明珠,什么墨玉琉璃珊瑚。
自家事,也只有自家知道。
昨儿个夜里,这个宝贝不知道怎么回事,无论张老财怎么按开关,就是不亮。
原先还琢磨着是哪儿出问题了,现在听到人群中这么一嘀咕,忒,这,这不跟那李初家中的电灯泡差不多吗?
此时此刻,张老财的内心,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感觉自己被骗了,被特意的恶心了。
第二十二章:惊呆眼球的水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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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麻烦大家让一让。”
一个青衣小厮背着一个大木槌风机火燎的往李初这里跑来,边跑边呼喊着让大家让路,围观的人群也纷纷让开了道,让这个青衣小厮进来。
这小厮的脸上面带兴奋,进来后,二话不说,抬起背上的大木槌,就往这水泥地上敲。
李初傻了……
围观的人群也搞懵了……
就连张老财,更呆了,看着这家伙,此刻恨不得一个巴掌扇过去。
阿秀也被这一出弄了个措不及防,根本来不及阻扰。
嘭……
锤子重重的敲在水泥地上,青衣小厮往地上看了看,咦,没一点儿反应。
那就,再来一锤子。
嘭……
咦,还是没反应。
又是一锤子。
卧槽,李初扔下了锅哨,冲着这家伙就是一记飞毛腿。
尼玛,刚打好的地,这才刚干透,你就来破坏,幸好是木槌,威力不大,这要是镔铁锤,几锤下去,这水泥地岂不是要破了。
玛德,简直什么人都有。
李初正想找是那个家伙搬开的树干带人闯进来的,现在一看着家伙的架势,分明就是这货,准没错了,还特么那锤子来敲,多大仇,多大恨?
待这个青衣小厮起来了,李初一看,嘿,居然还是认识的。
上前天,这小厮还在李初这叫了一盘辣椒炒肉,用个食盒打包带走的。
李初跑过去,抓着这小厮的衣襟,这家伙年岁恐怕还没十八岁吧,瞧这脸上一粒一粒的青春痘,还有这惊恐的表情,呵呵,李初把这货给扔在地上,捡起了地上的大木槌,笑嘿嘿的靠过去。
“你要干嘛,你想干嘛?”
就跟一条受惊的野狗一样,不断的哀嚎、鬼叫,身子不断的往后挪动。
“你说我想干呢?呵呵。”
李初抬起大木槌,就是一锤子下去,打了小厮的两腿之间,的泥地上。
一股尿骚味传了出来。
真晦气!
将锤子一丢,回到小推车边,拿起木盆,到河边打了一盆水过来,泼洒在这青衣小厮的身上,也管不得冬天不冬天,反正是不能让这尿骚味影响到饭肆生意。
这青衣小厮,也不过是个跑腿的二狗子,这出主意的人,多半是他后面的东家或者主人翁,李初到现在,得罪的,似乎也就是那个张老财了。
张老财,呵呵!
咦……
这群人在干嘛?
刚才还在围观的人群,有几个人不顾冬天寒冷,居然爬在了水泥地上,就爬在青衣小厮用锤子锤过的地方,瞪大眼睛在看,在研究。
“方才捶打的明明就是此处,怎么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这么大个锤头,三锤打下去,即便是石头,也会崩裂,这泥巴做成的地面,怎么就这么一点事都没有呢,真怪哉。”
“是不是小初这两日悄悄的将这地面换成了石头了?”
“不像,那日小初用泥巴石块铺就的时候,老朽就在一旁看着,此时这地面,跟那日铺完之时,除了色彩方面有些变化外,这无论是形状还是未知,都如那日一般,毫无任何的变动。”
“我想到是什么原因了。”
人群中一人惊呼道:“这与那石灰差不多,石灰中掺入水,能摸在墙面上,一两日就能干透,而且质地也比较坚硬,莫非此物,便是同石灰一样,初始为泥浆,只待干透,就能非常的坚硬?”
“石灰我们知道,只是石灰一掐就碎,哪里有这里一样,简直比石头还硬。”
“石灰,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人群中又有一个人高呼道:“此物当真霸道,未成形是如泥,成型后坚不可摧,这,这,此物要是用来守筑城墙,建造堡垒,这简直就是……”
那人声音越说越小,到最后渐渐没了下文了。
那是一个劲衣大汉,三十多岁,络腮胡,长得非常魁梧,而且此人眼神非常的犀利,给人一种如寒芒的感觉。
这人,不简单。
但这份见识不谈,李初观他言行举止,绝非普通农户,倒是有种后世当兵的军人感觉!
对,军人,绝对错不了。
李初暗暗留个心眼,心想这家伙是什么来头,北宋的军中出来的人,还是这京西北路的巡检?
如果是军中的人,或者巡检,为什么穿着普通的民服,而不着兵甲?
“好了好啦,也就一块泥地而已,犯的着让大家都围绕这,如今正是饭点了,各位乡亲街坊领居行路的客商们,你们食饭了没有?
小店经过两日休整,今日重新开门营业,还是之前那个味道,还是独一无二的炒菜,当然,价格也是之前那个价格,还请各位叔叔婶婶们,多多捧场哈!”
唉,散了,散了吧。
不提价格还好,一提这价格大家伙立即白眼了。
你说,前两日,附近的街坊,都被你这美味的油烟味,都能直接空白米饭下菜,弄的大家伙都想来品尝一下这美味,结果一看的价格,两百文,算了吧。
都是朴素的农民,钱本就不够花,200文去吃道菜,太奢侈了。
张老财也隐匿在人群中,随着人群悄悄的离去。
那马东财,到了这里后,眼睛却一直溜溜的看着滍水客栈,看着从客栈中进出的人数,在张老财的招呼下,两人一同离去了。
李初有注意到,那个紧装汉子进了滍水客栈。
没了人群的围观,李初这边饭肆也正常营业起来。
既然没客人,李初就先炒给自己家人吃的菜肴,这菜一炒,瞬间香飘四溢,很容易就引来了一群馋客。
……
一个中午的时间,这边收获不小。
阿秀正在数着银钱,突然一群衣衫偻烂,全身脏兮兮的乞丐大军蜂拥而来,一个个的,看着人数,估计不下于三十人。
这一窝蜂的,全部围拢着李初这个饭肆。
有的手里拿着个破碗,有的拿着根长木棍在地上不停的锤动。
“行行好吧,给我们口饭吃吧,我们快要饿死了,行行好吧。”
李初皱起了眉头。
最近这段时间,小镇上的乞丐确实多了,听阿秀说,都是从西边逃难来的。
看着眼前数量,只怕是小镇上的乞丐都在这里了吧,突然一下跑到李初这要饭,嘿,这要是没人指示,傻子都不相信!
第二十三章:到底是那一年?(改)
(感谢书友:最爱吃布丁、莫麟v居士的打赏支持,感谢感谢,实在感谢,今晚我已经洗好了菊花,静待两位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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