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现在,丁三郎已经不抱任何活的希望了,他见识过虞候的手段,如果能给自己留个全尸,已经算是抬爱了。
丁三郎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的很贪婪,因为在这之后,只能在冰冷的地下吸冷气了。
暴怒的雷豹冰冷的有些可怕,跺了一脚,横在地上的横刀便凌空飞了起来,顺手抓住刀柄,当空挽了一朵凄美的刀花,雪白的光芒闪过,丁三郎的头颅冲天而起,房顶阻挡了去势,落在了屋子的中央。
脖颈的鲜血飙的很高,足有一丈的距离,喷溅而出的鲜血溅了雷豹一身,而他却浑然不知,抡着横刀在丁三郎的身上胡乱的砍伐。
吴熙就坐在椅子上淡定的看着这一切,而没有阻止。
发狂的人如同吃食的狗,不要去招惹,后果真的很严重,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现在小腿上还留有狗撕咬后的痕迹。
等雷豹平静下来之后,吴熙命人放了一把火烧了房子,把死猪一样的雷豹抬着前往衙门,而自己找了一个没人的巷子,吐得昏天暗地。
残忍的现场吴熙见过很多,可是就在他面前这么残忍的杀人,还是头一次看。
身上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有一点儿进入鼻腔,就会引来一阵呕吐,直到胃里面实在没有东西可以吐出来为止。
蝴蝶看着吴熙的样子笑的很开怀,从马车上取出一件长衫让他换上,条件不允许,要不然该要洗个澡才是。
天色微亮的时候,众人就收拾停当起身了,这里变成了地狱,当然是要赶在人们起床之前赶快逃离才是正确的选择。
总共两辆马车,蝴蝶占着一辆,雷豹受了刺激,一睡不醒,占了本来是吴熙的那辆,吴熙就只能骑马了。
时间一久,胯下便被磨的通红,就算走路也会疼的呲牙咧嘴。
好在那些妇人们都是好手,男人们负责扎营,砍柴,妇人们负责淘米煮饭。
成功的赶走一伙儿强盗之后,总算是多出来两辆马车,一辆被妇人们占据,一路上嘻嘻哈哈的笑声不停,看来他们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很满意。
满意就好,心灵的创伤始终是要自己拔除的,好的心态至少不会让这个人走极端。
三天之后,雷豹终于醒了,是被饿醒的,端着一老碗红烧肉蹲在一块青石上吃的香甜,吃相很难看,但是他不在意。
米饭还有很多,但是肉不多了,就在上面浇上肉汤连汤带水送进了肚子。
他的肚子就像是一个无底洞,总是装不满,让在一旁已经文雅了许多的牛眼娃很没有成就感,同时也感觉自己终于要摘掉“猪”这个称号了。
吃完就上车呼呼大睡。
好像经历了一次噩梦般的事情,对于相同的事情总是那么痛恨,一路上只要碰见强盗拦路,总是第一个站出来,冲杀在最前面,这让牛眼娃的心里产生了不平衡。
于是在后来,就可以看见一个拿着铁锤,一个抡着横刀在前面砍杀,一群人围着坐在椅子上的吴熙在看热闹。
情绪高涨的时候,还集体拍手叫好,甚至有人开出了赔率,赌他们两个谁杀的人多。
没有优待俘虏的习惯,对于俘虏他们处理的习惯就是身上绑上石头,沉入河底,然后笑呵呵的看着贼人在水里因为窒息而胡乱摆动的身体,直到气绝身亡。
不得不说这很残忍,但是两个人似乎很享受,
对一件事情痴迷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有了瘾头,于是到了最后只把贼人打断腿,就兴高采烈的找一处水塘开始了他们的对弈。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杀人,到了最后,比的就是看谁的俘虏在水里憋气的时间长。
变态到了极点。
吴熙总是笑呵呵的鼓励他们,在他看来,这些贼人的下场就应该这样才应该是他们最后的结局。
震慑力很强大,走了不到五百里的路程,这支马车队伍就在无限的扩大,也渐渐的有了名声,总之后来的路上非常的干净,哪怕是遇见商人的马队,也会恭恭敬敬的站在路边让路。
这让牛眼娃和雷豹很失望,一方面对强盗的胆怯深深的鄙视,一方面也在检讨自己的行为,要是政策有所宽松的话,会不会依然有强盗前赴后继的来送死?
试了几次之后,觉得是徒劳,也就放弃了。
强盗只能老实的待在山上,等着吴熙的车队过去。
有些山上的强盗,在得知吴熙的马车队顺利通过之后,摆宴庆祝,三天三夜不绝。
无意中打出来的名声,得到的好处也有很多,比如本来就是被迫上山的人,就会虔诚的绑着自己来投诚,据说跟着虞候能随时随地吃到红烧肉。
于是一个流言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的在强盗之间流传了开来——跟着虞候有肉吃。
第三十三章 我花开时百花杀
耀州,长安的北门户,到了这里,就意味着距离大长安已经不远了。
我魂牵梦绕的长安城,后世生活过的地方,游历的游子就要回到你的怀抱,张开你坚实的臂膀,为我护航。
近乡情怯,心头微颤,那蹦跳的小心脏在怀里如刚出生的兔子,挣扎的厉害,长舒了一口气,平静了一下心情,打着马率先朝前奔去。
黄土高原被远远的摔在身后,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八百里关中平原,吐露新芽的麦苗沿着地平线铺成了一张绿毯,任是吴熙如何用力的打马,在视线的尽头麦苗总是笑盈盈的翻滚而来。
道路变的越来越宽,行人也开始多了起来,牛眼娃见吴熙一个人跑的热闹,担心有危险,紧紧的跟在身后,眼睛却来回扫在路人的身上,只要一有异动,他巨大的铜锤就会把他砸成肉酱。
自从没有了山以来,盗贼就失去了踪迹,一路上培养起来的剿匪意志,在这一刻心痒难耐,恨不得路上的行人全部都变成盗贼好让他杀个痛快。
这就是杀才的本质,为了炫耀武力或者是战场上形成的习惯,总是要杀人来保持高度的战时状态,所以战场上下来的军士,尤其是生死大战之后,这些人一定要卸甲之后,圈禁三个月。
吴熙不是知道牛眼娃想干什么,现在把持这种状态就很好,到了长安,那就由不得他了,老孟想必已经准备好了一间私塾来磨平他们的杀气了。
老孟办事从来都让吴熙很放心。
天空中已经有燕子了,欢快的低空掠过,早起的虫儿就成了它们嘴里的食物。
春日里薄衫悠闲的才子摇着写字的扇子,对着路边的景物呐呐自语,红袖飘香的关中美人可能还躺在床上,回味着昨夜的荒唐。
心里的笑声不能让别人听见,是自己心底最深处的秘密,长安,我来了,大西安,我来了,尽管物非人非,生活在不同时空的一片天地之下,心里多少有些安慰。
六十里的路程一天就能到,如果骑着快马只消半天的功夫就能看见繁华的长安都市。
远远的看见一匹快马由远及近,牛眼娃打马上前,横锤于胸,就要做出战斗的姿势,因为他看见这一匹快马来者不善。
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总之马上的人骑术很好,手里还拎着一把长枪,黑瘦的脸庞上有汗渍滑落,待到憨牛的身前,拉住了马的缰绳,马儿嘶鸣了一声,前蹄高高跃起,虚空蹬踏,然后稳稳的站住了。
汉子抱拳朗声说道:“敢问阁下是吴二先生么?”
一听就是自己人,没有几个人知道自己的名字,还是大哥给起的名字。
“正是,大哥就在后面,一会儿就上来。”
牛眼娃看上去很不高兴,失望的拉转了马头,一句话都不想多说。
“老孟说你们今天大概就能到了,叫我来接你们。”
脸上洋溢着兴奋的表情,看着牛眼娃似乎不买账,走到吴熙的跟前说道。
“幸苦你了,商道的情况还好么?”
“都是前人走过的路,少爷,不,老爷的威名在外,没有人为难咱们,还算顺利,现在到了春季,动物要繁衍生息,人们都暂停了捕杀,新鲜的皮子上不了货,去年的干皮子倒是很受欢迎,庆州,环洲,金州需求比较旺盛,所以小的亲自来走一趟,熟门熟路之后,才好派遣伙计出去。
和西夏的互市现在已经关闭,只能做些内城的买卖,利润还算可观,这一次所有的银钱全部拉到了长安城的宅子里,足足有十车之多。
还有……”
“行了,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你我放心,平安是最好的,我还没有丢掉兄弟们性命的习惯,遇到危险,扔掉货物就走,货物可以再赚,可是命丢了,就什么都没了,切记。”
吴熙见阿贵准备详细的说明商道的情况,觉得这就是不信任的表现,赶紧叫停。
“老爷体谅下属,属下自当全力办差。”
“赶路要紧,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说完打着马就跑远了。
长安城经历了数代帝王的辉煌,龙首原上大明宫的遗迹依稀可辨,残砖断瓦证明帝都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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