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问题,英海就摸着自己的棕色战马愤怒的看着石头。
明军大营后面一处宽阔的草地已经变得坑坑洼洼的,泥土和大坑已经彻底毁掉了这片草地。
几百个明军在各自的校尉的带领下,从身上拿起一颗手榴弹向远处的目标抛去。
现在士卒手中的手榴弹和阿扎施里那天看到黑色圆球不一样,因为这个是已经组装好了手榴弹,阿扎施里看到只是未组装好的,没有组装好的除非遇到大火,高温是不会爆炸的,因为没有引线。
石头满意的看了看第一波轰炸的效果,砸吧砸吧嘴,看着满目疮痍的大地,说道,“怪不得公子说死也不能流传出去,这威力!”
放下望远镜回头就看见英海抱着自己战马的脑袋愤怒的看着自己,石头无奈的说道,“你也知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不把战马的耳膜弄破,那么咱们就也会像朵颜三卫的人一样从战马身上掉下来。”
“就没哟别的办法吗?!你不知道战马对战士来说意味着什么吗?!”英海愤怒的说道。
“有别的办法,公子说可以在战马还小的时候就让它缓慢的适应这个声音和火光,但是时间太漫长了,但是我们现在就必须让战马克服这个困难,只能这样做,虽然心痛,但是为了大局,我们必须牺牲!”
“牺牲?!我们到现在除了看对面的三支傻子队伍互相试探之外,还能干什么?!”
石头闻言把望远镜放在的眼睛上看了看朵颜三卫的方向,“****,也应该到了,听说,鞑靼那边异动也很明显。”
“将军,我们离鞑靼还是比较近的,你该做好战斗的准备了。”
“什么战斗的准备?”
“你看,脱鲁忽察尔的使者,向对面出发了。”
英海连忙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一看,眉头一紧,大喝道,“命令全军备战!”
“石头,下一批的军火补给什么时候能到?我们必须做好他们进攻的准备!”
“这只是一个可能,他们未必会联合!”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们不得不小心!军火补给什么时候能到?!”
石头抱拳低头喝道,“回将军!已经在路上!”
英海闻言眯了眯眼睛,“很好,不怕他们狗急跳墙,也不怕齐爵爷的计划失败,就怕他们真的敢进攻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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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有福,帮我把那个螺丝拿过来!”吴有财穿着厚厚的衣服,脸上戴了一个猪嘴面具,猪嘴里面塞满了木炭和棉花,防毒效果可能差一点,聊胜于无。
北平郊外属于齐景的地界如今已经是高楼林立,说是高楼不过是四五层高的楼,不过对于大明其他的建筑来说,已经够高了。
当然,这并不违反建制,因为齐景已经征求了朱棣的同意,现在这个地方说是齐景的地方,实则已经属于朝廷,不过还是齐景负责的。
不是说别人非常的想让齐景负责,但是满朝的文武百官在见识了这个地方的危险程度之后都闭上了自己嘴巴,要是真让自己接管了,出了事情,自己的脑袋太小兜不住,还是让脑袋大的齐景去兜吧。
两三栋四五层高的小楼是工人和管理人员住的地方,而那一片片四方带着比房子高的烟囱的厂房,才是工人工作的地方,厂房里放满了各式的零件,还有人工流水生产带。
一人宽的黑色皮带匀速的在工人身前移动,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流水线,说实话,看起来非常的美观和震撼,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这条流水生产带是人工的,十几个工人奋力的摇着旋转杆维持生产带的运行,一开始工人们摇杆的速度不均匀,通过后来的几次改进之后终于解决了这个问题。
齐景觉得非常的有意思,他们竟然自己捣鼓出来了上弦的原理,这简直太神奇了,这让齐景再一次佩服古人的智慧。
这也让齐景更加坚定了信心,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开头,万事都会解决。
于是千两白银的奖励送到了北平的工厂,人人有份,至于怎么分配,那是你们事情。
吴有福和吴有财两兄弟就是发明上弦原理的最大功臣,于是兄弟俩分别获得了一百两作为奖励,剩下的八百两都分给了其他工人。
“哥,咱们最近怎么接到了这么多的军火单子,是要打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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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上朝!
吴有财透过防毒面具上的玻璃镜片看了吴有福一眼,接过螺丝,“你管那么多干什么,还是干好自己的事情吧,有公子顶着呢!”
说到齐景吴有福就一脸崇拜,“你说咱们公子真是好人,说到做到,说干四年就给咱们自由身,就给咱们自由身,而且公子还大方······”
“别犯贱了,赶紧干活,螺丝不能大规模的生产,还需要咱们一个一个的雕刻,这样实在太慢了,等整个大明军队都配备上的时候,咱们根本供应不了。”吴有财拿起手中的螺丝钉放在眼前瞧了瞧,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那个一百两晚上拿给我保管,免得你又挥霍了!”
“凭什么?!这是公子给我的奖励!”吴有福闻言如同踩了尾巴的黄狗,蹦高了喊道。
“凭什么?!你也老大不小了,这一百两还得给你说个媳妇,别废话!”
“媳妇,媳妇有什么用,能吃吗?”吴有福心疼的嘟囔着,回到自己的地方,继续卖弄自己面前的那些精致的小物件。
不得不说古人的手巧,这些工匠做出来的东西简直让齐景叹为观止,自从这个北平军火厂建起来之后,各种科技发明层出不穷,而且是一窝蜂的全出现,这得得益于几千年来的传承和积淀,也得感谢元末明初那股中国科学的光明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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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一个平凡的早上,却并不平凡,因为今天是奉天伯婚后第一次上早朝。
齐府一大早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家主第一次上朝,这可是大事。
秦绾兮给齐景洗脸的时候齐景的眼睛还没有睁开,能睁开吗,昨晚上唉床上忙碌了大半个晚上,那位全程享受,把自己累的半死不活。
穿衣服的时候,齐景眼睛是睁开了,可是明显的看到双目无神,嘴巴微张,居然还能听到呼噜声。
秦绾兮帮齐景穿了半天也没穿好,气的秦绾兮拿抹布沾了凉水一下子糊到了了齐景的脸上,齐景凉的猛地一激灵,醒了。
大怒的齐景四处寻找打扰自己美梦的凶手,看到秦绾兮拿着抹布得意的看着自己,咬了咬牙恨恨的自己开始穿衣服。
大红的绯袍上锈着张牙舞爪的麒麟,黑色的双翅乌纱帽戴在脑袋上,腰间再挎上一柄黑冰,这范儿······
秦绾兮冲着齐景甩了一个白眼,“别臭美了,赶紧走,一会儿晚了!”
齐景冲着秦绾兮呲呲牙,转身就向外走去,齐府所有的仆人都排成长队男的抱拳,女的鞠躬,恭送齐景去上朝,齐景总觉得这个礼仪实在太扯淡了,跟刘全说过要求取消。
但是居然被刘全拒绝了,“公子,齐府的仆人都是我们朝阳堂家里的人,他们应当感谢您,别人不知道,小人却知道那朝堂就是一个血盆大口,每天被吞进去的人不计其数,您在外拼命,他们应当执此大礼!”
这话说的齐景哑口无言,他其实并不像把齐府弄成个等级分明的大宅院,奈何整个齐府就是个翻版的朝阳堂。
奉天特战队的编制现在已经可以达到三千人,但是齐景还是保持着五百人,这让那些反对朱棣给齐景这么大封赏的文官们的脸被打的噼啪乱响。
要那么多人干什么,齐景一直想走精兵路线,五百人护卫自己和齐府足够了,朝阳堂那边离断自有安排,根本不需要担心。
家主要上朝,值守在齐府各个地点的奉天特战队抽出一百人随行。
齐景说不必那么大阵仗,然后被离断和左七严词拒绝,说什么第一次上朝一定要威风之类的······
齐景出了大门,蓝天和左七分别跟在左右,踏上华贵的黑色马车,马车上用金子浇筑的小篆体‘齐’字闪闪发光。齐景在马车上叹了口气,自己是个暴发户的事实这是瞒不住了。
没办法,自己这一方的人都是穷了几辈子的穷鬼,没办法······
马车飞快的跑了起来,两旁的特战队队员们穿着特质的黑色衣服,身上挎着单兵携行具,身后一个内红外黑的大披风,脑袋上裹着黑色的网巾,脸上一具黑色没有表情的面具。
知道的这一行人是去上朝,不知道还以为是去杀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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