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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狼 (六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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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景被安排住在沈若兰的家里,搞得沈若兰一晚上连都红红的,吃个晚饭都扭扭捏捏的,齐景身上有伤,要想恢复就得补营养,沈若兰杀了两只鸡,熬了一锅鸡汤。

齐景和沈虎比赛谁吃的更多,直到沈虎吃的撑得直翻白眼,齐景才哈哈大笑,豪迈的放下大碗,又捞了一大块鸡肉,“小子,服不服?!”

沈虎直打饱嗝,不服气的说道,“不服,你比我大,我要是跟你一样大,比你吃的多。”

沈若兰拍了下沈虎的脑袋,“吃撑了吧,去玩吧,顺便溜溜食。”

沈虎嗯了一声,就跑出门去找村里的小伙伴去了。

齐景看着沈虎快乐的背影,心里也是一阵愉快,自从到了京师之后,自己多久没有这样高兴过了,没了压力齐景心里都想高歌一曲。

沈若兰放下饭碗,从屋里拿出齐景破烂的铠甲,在院子里仔细用刷子沾上水刷了起来。

沈若兰看着胸甲上的两个大洞,真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活下来的,在她看来受了这么重的伤,早就该死掉了,就算死不掉也该是像村里的浪荡子邹树一样在床上哀嚎半个月。

上次邹树摔了一跤胳膊上就蹭破了一点皮,就躺在床上哀嚎了好几天。

沈若兰想到这里就偷偷的看了齐景一眼,这个人不知道疼吗?

齐景在全力对付鸡腿,完全没注意沈若兰在偷看自己,齐景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就自己这个长相说是五官端正就已经算夸了,他可不觉得是个女人就会爱上自己。

所以沈若兰的脸红他就全当是正常小女子的害羞了,事实上他本来就是这样认为的。在他的印象里,对着明星高喊“我爱你”的女人回家之后还不是和丈夫亲亲我我,害羞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齐景的想错了,在这个年代,一辈子窝在深闺的女子碰到了一个稍稍有点才华的书生就能私定终身,甚至殉情。所以那些小说里写的穿越之后美人一窝蜂的涌向主角,并不是开玩笑,这个年代,一个多情而风趣的男子总是会获得美女的青睐,尤其是在男权社会,长的怎么样,很其次。

美美的睡了一觉,太阳还没出来,齐景就已经醒了,几年的兵营生涯,让他记忆深刻。

推开屋门,天已经蒙蒙亮,他发现沈若兰和沈虎已经醒了。

沈若兰在院子里摘菜,而沈虎正在扎马步。马步扎的歪歪扭扭不说,身上还是软绵绵的。

齐景皱了皱眉头,上去一脚就踹在沈虎的腿弯,沈虎身形不稳,就摔在了地上。沈若兰惊呼一声,起身就要跑过来扶起沈虎。

齐景胳膊一伸,就挡住了沈若兰。

“扎马步练得就是下盘,轻轻踹一下你就倒地,你这叫练吗?重新扎,把眼泪收起来,一个男人流什么眼泪,练武就要吃苦,就算流泪,苦也不能少吃,现在轻松,战场上就是一个死!”

沈虎咬咬牙,拿袖子擦掉眼泪,重新扎起了马步。

齐景边训斥边纠正沈虎的动作,果然沈虎一直在偷懒,平常扎上一个小时都不见他喊累,这还不到几分钟,沈虎的汗水都流了下来。

见到此状,沈若兰眼泪就流了下来,失望的说,“沈虎,你怎么能这样······”

“对不起姐姐,小虎再也不骗你了。”沈虎轻声说道,从小姐姐就告诉他要自强,爷爷要自己每天早上扎两个时辰的马步,一开始很累,后来机灵的沈虎就发现了窍门,自己只要偷一下懒就不会那么累了。

沈若兰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沈虎的身上,如今知道沈虎一直在骗他,哪里能受的了。

齐景看见沈若兰捂着脸流泪,气的在沈虎身上狠狠的踹了一脚,沈虎狠狠的摔了一跤,小小的身子哪里扛得住齐景的一脚。

“给老子滚起来,小小年纪一事无成,居然还学会耍小聪明了!要是让我看见你再偷懒,老子打烂你的皮!”

沈若兰看见沈虎摔在地上,心中一软,又想到沈虎欺骗他,狠了狠心,留着眼泪回了屋里。

齐景跟在沈若兰身后,见沈若兰的眼泪怎么也擦不干净,不禁出言说道。

“这件事情你不用自责。”

“是我没有管教好他。”

“不管怎么说,你是女人,又不懂这些,这不怪你。”

沈若兰抬起头看着齐景的眼睛,“真的?”

齐景笑着点点头,“沈虎还是个孩子,不过是调皮了一些而已,还有这件事情,你就不要告诉沈老了,我养伤的这几天会把他调教好的。沈老年纪总归是大了,就不要让他烦心了。”

齐景最看不得女人的眼泪,一看就心烦,如今能压下烦心好好劝慰沈若兰算是不错了。不过他也很喜欢沈虎,这是个好小子,就是调皮了一些,不过没关系,还能改过来。

沈若兰擦了擦眼泪,齐景的话,让她安心不少,随着沈虎年龄越来越大,沈若兰早就觉得不太好管教了,爷爷年纪大了,家里总归是要有个男人的,想到这里,沈若兰脸上就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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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再见故人

自从齐景发现沈虎偷懒之后,每天早上又多了一个新项目,那就是绕着村子跑五圈。

第一天跑的时候,齐景就不停的冒虚汗,看来这次受的伤不轻,而且身子长时间不运动也是太虚了。

齐景忽然发现沈虎的身体质量很好,咬着牙跑到一圈半才露出疲态。

香树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虽然后世从没听过有这么一个村庄,但是齐景也不奇怪,大浪淘沙,多少大城市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一个小小村落,衰败也就衰败了,没人会在意。

吃过了早饭,沈若兰就打发沈虎去了私塾,香树村的私塾很小,只有一个先生,但是沈若兰总是骄傲的说,香树村的先生学问很大,比自己以前的先生的学问都大。

从这一句话就能看出沈若兰绝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至少曾经不是,光是女子可以请先生读书这一条,就非富即贵。

齐景站在门框上,看着沈虎万分不愿意的背上小书包,磨磨蹭蹭的走出了家门,就乐不可支,和自己小时候太像了,要不是自己父母去世的早,自己怎么也是个大学生,哪像现在重活了一次还是个大头兵。

突然齐景看着沈若兰,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大胆的念头,姓沈的大家族,这年头姓沈的家族还怕朝廷,难道,是沈万三的后人?!

齐景想到这里,忽然觉得有点扯淡,沈万三的老窝在周庄,在江南等地,这香树村在扬州府附近,离京师这么近的地方,沈万三脑袋被门钩子抽了把后人安排在这里,这不是等着朝廷大军来剿灭吗?

摇了摇头把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甩掉,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养好伤,然后逃回北平,朝廷把消息封得很死,普通老百姓只知道朱棣造反了,并且很快就要被剿灭了。齐景想到这里就鄙夷的撇撇嘴,你越是不说,情况就越糟糕,老百姓就会越恐慌。

真不知道朝廷里的人怎么想的,这其实不怪朝廷,千年以来,对于朝廷大事对百姓都是封口的。齐景从这件事情发现自己的思想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不过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自己既然来了,怎么都要在辉煌的大明朝吹吹风才是,最好能吹起一股龙卷风,这样伟大的中华民族或许能拜托那些屈辱的历史。

天气不错,齐景和沈若兰说了一声,就打算去村子里逛逛,晒晒太阳,或者找沈老下下棋也是不错的选择。

在香树村,沈老不是村长,却在村里有着超然的地位,齐景问过沈老这个问题,但沈老总是避而不答,齐景也不生气,这是人家自己的秘密,自己没必要刨根问底,再说自己走了之后,今生能不能来这里都不一定。

转悠转悠的,见到光屁股的小孩,齐景就上去掐掐脸蛋,揉揉脑袋,一开始孩子们还畏惧齐景这个陌生人,不过孩子心性熟了也就好了。

齐景抱起一个冲自己打招呼的小姑娘,“花花,你跑这么快干什么?”

花花抽了抽鼻涕,奶声奶气的说道,“花花要去上课,娘亲本来不让花花上课的,但是先生免了花花的学费,花花就能去上课了。”

齐景闻言笑着把花花放了下来,掐掐脏兮兮的脸蛋,“花花要专心上课,不要浪费先生的一片苦心啊!”

花花奋力的点点头,就向私塾的方向跑去,齐景很喜欢这些小孩子,他们是最纯真的,齐景希望这个世界的黑暗永远不要照在这些淳朴的人身上,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人。

孔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本恶,在齐景看来性善性恶都是后天养成的。刚刚出生的孩童,只有你告诉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他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齐景忽然对这个小小的私塾生出好奇心,决定去看看。

一个小小的院子有一间小屋子,里面传来孩子咿咿呀呀的读书声,齐景觉得很悦耳,至少比朱高炽摇头晃脑念的那些十分押韵的文章要悦耳。在北平的时候,一到了朱高炽念书的时刻,自己和朱高煦就落荒而逃,耳边千万只蚊子嗡嗡的声音实在是太烦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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