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似乎能够接受。
杨守文当下把杨瑞那五百文留下做定金,和老胡头约好了提货的时间,这才起身告辞。离开的时候,他才发现幼娘缩在一旁的榻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了。
看看天色,也差不多酉时。
和老胡头解释了一下午,难怪幼娘会睡着。
杨守文心疼的抱起幼娘,辞别了老胡头之后,又沿着村中小路返回家中。
晚饭时,杨瑞精疲力竭,气喘吁吁的回来。
他把一个皮兜交给杨守文,“一共三贯足四百文,大兄清点一下。”
“清点个什么,自家兄弟,我还不信你吗?
之前你给了我五百文,价钱来一共三贯足九百文,算你四贯就是……我已经找人做准备了,最迟三天就可以开始。二郎,到时候可能还需要你出面,做些首尾。”
“这是应当,这是应当。”
一不小心,变成了和杨守文拴在一条线上的蚂蚱。
杨瑞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对待杨守文更是毕恭毕敬。
晚饭之后,两人坐在正堂说话。
杨氏带着幼娘去收拾房间,准备过两天宋氏母女的到来。
“二郎,今天那件凶杀案,你可有看法?”
说实话,面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杨守文真的很难找到共同话题。在聊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把话锋一转,扯到了白天发现的那具尸体上面。
杨瑞闻听,脸色顿时变得苍白。
他犹豫了一下,轻声道:“我能有什么看法……这里地处边塞,打架斗殴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说出来也不怕大兄笑话,我随阿爹做了一年执衣,单只是死人的事情便听了无数次。去年,我听管班头说,县城里死了人,连尸体都没个完整。”
唐时,民风剽悍,游侠儿盛行,也最为人所推崇。
杨守文记得,唐代曾发生过一件事,有一个富豪是个游侠的脑残粉,但凡有侠客登门,就会热情招待。一天,一个相貌粗豪的侠客,拎着一个血淋淋的袋子前来,说他杀了一个贪官,准备跑路,希望向富豪借十万贯,可以把那贪官的人头做抵押。
这原本是一个很荒诞的事情,可那富豪最终竟同意了。
侠客拿着十万贯不知所踪,富豪后来发现不对,打开袋子才发现,里面是一个猪头。
这听上去有些可笑,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游侠儿的风行。
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才有了李白那首侠客行的问世。
杨守文见杨瑞没兴趣,眼珠子一转,立刻计上心来。
“话是这么说,可为人子女,终究是要为父母分忧才是。
出了这么一个案子,到最后肯定要落到阿爹手中。若阿爹抓到凶手也就算了,可万一抓不到,势必会被上官责罚。我听说,如今的县尊可是个眼中不揉沙子的人。”
杨瑞闻听,不由得连连点头。
“说起这个,倒也没错。
阿爹也说,王县尊和以前的县尊不一样。以前那些县尊来昌平,大都是想要混个资历,可王县尊却好像是真想做些事情,上任以来,非常勤勉,而且断案如神。
听阿爹说,王县尊出身名门,好像是什么太原王氏的子弟。
来到昌平两年多了,居然从不回家省亲,逢年过节的时候,也留在县里与民同乐。到现在,他都是一个人住在县衙里,也不去寻花问柳,好像一个苦行僧似地。
大兄,什么是苦行僧啊。”
“苦行僧啊,就是对自己严格,一心求道之人。”
杨瑞搔搔头,似懂非懂。
杨守文则沉声道:“县尊既然是这样的人,一定会重视这件案子。
二郎,不瞒你说……上午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些线索,所以想要帮阿爹一回。”
哪知道杨瑞却连连摇头,“大兄,这件事你最好别管,我听阿爹说,凶手人多,而且身手不弱。阿爹晌午时,曾带着我去了一趟羊尾巴,说那里才是杀人的现场。
这件事,不是你我兄弟能够掺和进来,阿爹既然已经委托了管班头,一定有他的想法。”
杨承烈,早在自己告诉他之前,已经找到了案发现场?
杨守文顿时愣住了,感到非常惊讶。
看起来,我倒是小觑了阿爹。阿爹能够在昌平县尉的位子上一坐十年,必有他的手段。怪不得我之前和阿爹说的时候,阿爹虽然吃惊,却没有表现的迫不及待。
原来,他发现了案发现场是在羊尾巴。
可越是如此,杨守文就越是感到好奇。
“二郎,我告诉你,这对你可是个好机会。”
“怎么说?”
杨守文指了指杨瑞,沉声道:“你虽然已经成了执衣,可所有人都知道,你之所以能做执衣,是因为你是阿爹的儿子,而不是你有真才实学。而你的年纪又小,更不会被人重视。你今年才十三岁,如果没有令人信服的功劳,定会被人耻笑。
你看,我如今找到了线索,如果你我兄弟联手,把这案子破了的话,阿爹一定会夸奖你。到那时候,你在衙门里也能挺起胸膛,便是管班头也会对你高看一眼。”
杨瑞脸色阴晴不定,他低着头,显然有些犹豫……
第十一章夜探弥勒寺(上)
杨瑞有杨瑞的骄傲!
他想要摆脱那个庶子的身份,想要获得别人的认可。
之前,他靠着小手段,成为杨承烈身边的执衣。可这并不代表,他真的得到其他人的认可。似管虎这种跟随杨承烈五六年的老人,靠着真本事从普通的快手做到缉捕班头,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就很难让他接受。谁都知道,捕班快手的收入高,月俸八百文,加上各项例钱收入,一个月下来差不多就是一贯多钱的收入。
杨瑞如今年纪小,做不得快手。
可如果……
不可否认,他有点害怕。
但杨守文说的不错,如果他真能破了案子,也许用不得十八岁,就可以成为快手。
嗯,值得拼一下。
他在犹豫许久后,最终决定,拼上一回。
其实,杨守文并不想带着杨瑞,毕竟夜探弥勒寺毕竟存有一定的风险。
可如果杨瑞不去,终究是有些不太方便。杨瑞毕竟有官身,到时候可以出面和寺院的人进行交涉。这件事若办得好,对杨瑞也有好处;就算没有收获,杨守文相信,以自己的身手,保护杨瑞当不成问题。而且,弥勒寺里面也有僧人驻留。
“二郎,记得跟着我,别离我太远。”
天色已晚,夜幕降临。
由于杨瑞的关系,晚上幼娘也没有缠着杨守文。看得出来,小丫头对杨瑞还是心有余悸,或者说怀着怨念。
也正是因为这样,杨氏和幼娘早早便休息。
等她们屋中的灯熄灭之后,杨守文便和杨瑞来到庭院中,两人穿过后院的花圃,越过木栅栏,沿着小溪而行走了一会儿,在一座小木桥的桥头,停下了脚步。
过了河,再往前走,就是入山的山口。
弥勒寺坐落于雀儿涧,距离山口大约大约有十二三里的路程。
月光,洒在溪水上,只见鳞波荡漾。秋蝉鸣叫,更为这寂静的夜色平添几分神秘气息。
往山里看,黑漆漆,静悄悄。
杨瑞突然停下脚步,颤声道:“大兄,要不然咱们天亮再去?”
“天亮了,管班头他们就会过去,到时候不管发现什么,都会和你没有关系。”
杨守文看了杨瑞一眼,展颜一笑。
他拍了拍手中的大枪,沉声道:“二郎休要害怕,我练武十年,保护你绰绰有余。”
那杆大枪,是杨守文的爷爷杨大方所留。
枪长六尺七寸,较之制式大枪要短很多,也就是在两米出头。
杨守文今年十七岁,身高在175公分上下,比那杆大枪要低一个头还多。枪很沉,重有十四五斤。硬枣木制成的枪杆有婴儿手臂粗细,枪身上更缠绕银色丝线,在月光下泛着一蓬淡淡的银光。枪头是用上好的镔铁打造,呈梭子形状,上面还有两个倒钩。月光下,枪刃泛着一蓬暗红色的光,似乎在说,它曾饱饮鲜血。
这杆枪,名为虎吞!
据说是早年间,杨大方所使用的兵器,而且是杀人无数。
只不过杨守文已经记不清楚爷爷曾说过的那些故事,而杨承烈更不可能告诉他。
之前他拿着枪出来,杨瑞还觉得他大惊小怪。
可是现在,当他看到杨守文手中这杆大枪的时候,眼中不由得却流露出羡慕之色。
杨大方宠爱杨守文,对杨瑞却很冷淡。
小时候,杨瑞曾想要跟随杨大方习武,可是却被杨大方拒绝。
“我杨家枪法,传嫡不传庶,传子不传女。”
杨大方一句话,便堵住了想要为杨瑞求情的杨承烈的嘴。虽然之后杨承烈也教过杨瑞一些拳脚,可是在杨瑞看来,不管他如何练得如何,始终比不得杨守文。于是乎,杨瑞也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习武变得不再热心,也对杨守文非常嫉恨。
这也是杨瑞去年为什么陷害杨守文的原因。
他一方面讨厌杨守文,同时又渴望得到杨承烈的重视。
你武艺好有什么用,跟在爹爹身边做事的人是我,在外人眼中,我才是阿爹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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