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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古代做皇帝 (飘依雨)



观那出城的士卒,仅有两千余人,料想是城中仅剩的预备队了。李常杰放了心,慢慢地说道:“太尉,看来先前是我多虑了……”

陈改冷笑一声,没有说话。郭擎日也看出了当前的形势,忧心忡忡地说道:“汉狗背水一战,哀兵必胜啊!”

李常杰笑道:“无妨,太尉只管宽心,区区几千人,岂能翻了天?依我看,这些汉人是没有箭矢,知道守不久了,唯有死战耳!”

陈改还是冷笑,没有说话。郭擎日却点了点头,说道:“李将军说的是!”

阵前,折克行不置可否,骑在马上,好整以暇,似乎没有听到侬宗亶的话一样。

侬宗亶到底是个莽夫,见折克行这么轻视他,气得毛发倒竖,哇哇乱叫:“既然你想死,我成全你!”说罢,一夹跨下战马,猛地冲了过去。沉重的大斧,被他舞得虎虎生风,沛莫能御的模样。

折克行见敌动了,他也动。也不见怎么动作,他跨下的战马就开始猛地加速,远处的李常杰一见,赞道:“好骑术!”

想想也是,折克行自小开始骑马,在大同府上,更有多时不曾下马,马上功夫比之契丹人都不弱,岂是这些交趾人能比的?

只见折克行挺起虎头点钢枪,执住三分一的枪身,猛地冲了出去,遥指侬宗亶的胸口。

说时迟,那时快,两马很快便冲近了。枪长斧短,侬宗亶的大斧在乱战中或许能占很大的便宜,但是在斗将时,却不够长,不够强。折克行深知这一点,就是欺负侬宗亶的大斧短,猛地刺出一枪。

侬宗亶原先还不以为然,一个“瘦弱”的小将,能有多大力气?他一斧头磕开点钢枪,接着两马之势,再顺势一带斧刃,就能把折克行开膛破肚了。

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作为折家将最出色的这一代传人,折克行其非泛泛?侬宗亶是瞧得很准,用力一磕,却觉得这点钢枪稳如泰山,只是稍稍带离了一下方向,并没有磕开!!!

“糟了!!!”

侬宗亶知道自己计算有误,脑袋里刚闪过这个念头,那点钢枪已经扎入他的肩膀处。鲜血登时顺着枪刃上的血槽,激射而出。折克行再用力一挑,侬宗亶便大叫一声:“啊!!!”翻身落了马,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马势太快,当折克行急急勒转马头,想要回去补上一枪的时候,却见倒地的侬宗亶猛地一蹿,连丢在地上的大斧都不要了,攀上了往回跑的战马,逃也似的打马狂奔回营。双方士卒都惊愕地说不出话来,不曾想这个口出狂言的悍将,居然这般不堪一击。

折克行也不追,冷笑一声:“呸,脓包一个!”紧接着,高声对着交趾大营方向喊道:“李常杰,我知道你在这里,可敢出来与我一战?”

李常杰躲在中军,从头至尾看到了折克行的枪法,心中已经明了。这员小将,乃是来者不善。一手枪法炉火纯青,他万万是比不得的。要是在马下,或许他还能呈一番威风。但马上和马下,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本来李常杰不想应战的,但他作为交趾人心中的战神,既然对方都开口讨战了,他还不出战,那就弱了士气。冷兵器时期,士气充足的一方,以少胜多的战例不算少见,李常杰深知这一点。

这时,侬宗亶拍马回营,只见这好好的一条大汉,居然在短时间内脸青口唇白,气息虚弱:“将军,这小将……忒厉害,我不是对手……”

李常杰缓缓地说道:“我知道了,取我兵器来,让我好好会一会这个小将,看他是不是有三头六臂!”此话刚刚说罢,交趾大军中便响起一阵呼声。亲兵取过他的兵刃,却是一件奇异的兵刃。只见其形制如叉,末端正中有尖头,称之为正锋。正锋靠后处横一月牙,月牙朝外,月牙上嵌着一排利刃。尾端还装有棱状铁钻,整件兵器过于长大,分量又重,所以只有李常杰这种身高力大者才能使用。

李常杰接过兵刃后,缓缓地骑马过了护城河,越众而出。

折克行一见他拿的兵刃,登时起了戒心。原来,这件奇异的兵刃,叫做镗,好似叉一样,但装在长枪上。镋长一尺半,分为三叉,每叉有三刺,其叉头形似枪头,呈扁平状,两侧犬向外平伸,每叉左右有一小叉呈弧形环抱,所以又叫九曲镗。手上没有过人功夫,是不敢使这奇异兵刃的。也只有折克行出身将门世家,才知道这兵器的来历。

折克行心道:“原本只想着拖延几刻钟,不曾想那个什么侬宗亶,居然这么不堪打。现在便是想示弱,可这李常杰看来武艺高强,不是善茬,这该如何是好?”原来,折克行与伏兵约好,点狼烟为进攻信号。因为城外伏兵较远,过来需要时间。所以折克行便想出了一招阵前斗将,用来拖延时间。

但人算不如天算,侬宗亶如此脓包,折克行没有想到。只一个照面,便把他挑落马下了。现在出来一个李常杰,看样子比侬宗亶厉害很多,折克行就是想放水,也不敢啊!

“罢了,不如阵前杀敌算了!”折克行打定了主意,挺枪一指李常杰:“李常杰,你上次入侵大顺,杀钦州、邕州、廉州百姓无算,今日我要你血债血偿!”

李常杰冷笑一声:“李某大好头颅在此,你要是有本事,就拿去吧!”(未完待续。)

第八百零五章:伏兵尽起

斗将,永远是激起双方士气的有效手段。哪怕大顺军队历来在战场上讲求统军列阵的严整,但出色的个人战技与应变能力,亦足以构成一场战役的成败关键。作为两军混战前的序幕,斗将在很大程度上能决定哪一方获胜。

大顺立国之后,阵前斗将的比例大大减少了,往往是采用弓弩齐发的形势,以盾牌步兵放在两翼,阻止敌军骑兵突袭。这也是大顺缺马的缘故,要是有马可骑,谁想以步挡骑啊!这不是让血肉之躯,去抵抗飞驰而来的飞骑吗!模式化的战斗,却并未把阵前斗将这个传统抛弃。《武经总要·百战奇法》有云:“凡与敌战,营垒相远,势力相均,可轻骑挑攻之,矢兵以待之,其军可破。若敌用此谋,我不可以全气击之,法日远而挑战,欲人之进也。”也就是说,每当敌我实力均等,尚存相当作战距离,一方会先遣轻骑作主动挑衅,从而测试敌军虚实。

值得注意的是,彼方虽深谙来者的试探动机,惟于不肯示弱下,依然愿意派员应战,正因为如此,往往会触发格斗的局面。在一决胜负的共同心理下,胜者乘胜追击,败者丧师而逃,形势立时成为强弱立判的转折点。阵前斗将的重要性,显然可见。

但大顺将领,自太祖之后,往往由文官担任。文人写文章还行,指挥战斗是胡来,至于阵前斗将,那更是不可能的了。让文人去杀一只鸡,说不定还不敢下手,让他拿着刀去和人决斗,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他爽快些。斗将文化的衰落,与文人领军,有这密不可分的缘故。当然,更是因为大顺的弓弩,已经发展到了巅峰。往往还有数十步的距离,就能决出胜负。既然如此,何必还要去阵前斗将?

阵前斗将虽不常见,然而这并不代表汉人不喜欢猛将。军队之中,往往是以勇武排资论辈的。你说得再动听,手下没有真功夫,莫说其他军官会服你,就连士卒也不会服你!

折克行出身将门世家,一手枪法炉火纯青。他也深谙斗将之法,知道要放对的这个李常杰是高手,绝不会掉以轻心,而是拿出了十二分精气神来,仔细地观察李常杰的动作。

李常杰也是知道,眼前这个汉将,虽然“名不见经传”,一手枪法不容小觑,也暗暗留了心眼。

两人纵马上前,却也只是让马匹慢慢上去,并没有加速。因为他们都知道,对面是真正的高手。斗将不仅关乎个人声誉,也关乎一场战斗的胜败,双方都输不起。折克行输了,被交趾人破城,那他的军旅生涯估计也就到头了,说不定还要当场身死;李常杰也是如此,交趾人输了这一仗,根本翻不了身,说不定还没逃回交趾,就被追杀至死了。

双方士卒,都大声呐喊起来。各自阵中,更有鼓手敲起了催战鼓点,就连两人跨下的战马,都有些不耐烦地打了几个响鼻。

蓦地,两人心意相通一般,几乎同时纵马驰奔,挺起各自兵刃,往对方要害招呼过去。

两马闪电般交错了一下,快到只能听到兵刃的交击声,却瞧不清楚战况。

却见两人急忙勒转马头,又缠斗在了一块。

好生厉害!

只见枪来镗往,飞沙走石,人喊马嘶。枪势如龙,镗来如电,两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材,斗得难解难分。

折克行心道:“这个刽子手,手上功夫还真不是盖的!”

李常杰心道:“好生厉害的枪法,使出了全力,才堪堪抵得住!不成,要是败了,我大越十万大军就危险了……”

两人有各自的心思,都拿出了真本事,打得那叫一个胶着,那叫一个激烈!虽然使出了真本事的两人,打得不算好看。但在内行眼中,却看得心惊胆战,手中全都是汗。两人招招致命,稍有不慎,就是当场身死的后果。奈何两人武技太过接近,一时间却谁也奈何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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