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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终结者 (情缘凌枫)



在这些副将、校尉中,只有周猛跃跃欲试,但他身份低微,根本就不够资格挑战,约过了盏茶功夫,黄傕义宣布:“既然如此,本将宣布,精锐营统帅之职,由凌枫担任!”

“多谢将军,末将定不辱命!”

凌枫浑身一震,拱手拜道。

这一刻,校场上爆发出震天的吼啸声,二十万士兵齐齐为凌枫喝彩,其实他们连帅台上站着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也不认识凌枫,但精锐营统帅诞生,怎么都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所以,都在为凌枫助威,加上刚才的比武,所有人对凌枫都心悦诚服。

当然,那些副将们除外,他们可不会真的服凌枫,即使凌枫天下无敌,他们最多也就是表面上服气,但暗地里,任然怀有恼怒、羡慕、妒恨、等等各种心思。

这个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是一起参加的新兵考核,起跑线都是一样的,凭什么凌枫就能得到五千精锐士兵,而他们,只能带领普通士兵,这是不公平的。

虽然精锐营只有五千人,但是众人知道,这五千人可不同寻常,既然叫做精锐营,那其士兵的精锐度定是不可想象,从二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士兵,岂可觑。

现在什么都完了,人家已经坐到了精锐营统帅的交椅上,任谁也无法改动。

众将领神色有些秃废,就像是失去了什么宝物一般,可惜之极。



校场周围,那两万士兵还在奔跑,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两万了,随着时间往后推移,还在继续跑的已经不足一万,远远望去,都是些身形高大、且腿脚有力的青壮,毫无疑问,这些都是二十万大军中体质最好的!

看到这些士兵,副将们两眼泛光,恨不得全都归纳到自己麾下,但这些是为精锐营准备的,注定和他们无缘了,众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那滋味,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

“哼!岂有此理,那子凭什么就这么特殊?”

“就是,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叫他好看。”

“兄弟,点声,你们不要命啦。”

闻言,刚才还话的两人当即闭上了嘴巴。

虽然副将们的声音很,但身在帅台上的凌枫还是听见了,对此,他没做任何表态,所谓有舍才有得,不管是谁坐到精锐营统帅的位置上,都会被其他将领仇视,这是无法避免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半个时辰后

“停!”

执法兵来到场中猛然大喝,十几个轮鼓手当即停了下来,而与此同时,那些正在向前奔跑的士兵们如闻天籁,全都欢呼着,他们终于坚持下来了!

成功了!

所有士兵停下,紧接着,由执法兵清点人数,经过仔细清点,共有五千四百人入选,但精锐营的实际名额是五千人,所以,在黄傕义的授意下,凌枫亲自来到士兵群中,剔除了四百人,只留五千整。

看着一个个壮硕无比的士兵,凌枫嘴角含笑,有如此好的青壮,只要稍加训练,就是一只精兵,绝对比那些体质一般的一万普通士兵强。

兵书上不是常么,兵不在多而在精,有此精兵在,给两万大军都不换,这便是凌枫此刻的想法。

第三十章秦鹊送兵法

精锐营的五千人选好了,接下来是选普通士兵分配给其他将领,其实副将们的士兵根本就不用选,他们也没这权利,是直接由兵马司分配即可,公平合理,士兵的精锐程度都是均衡的。

对此,副将们没有办法,只能无奈接受,他们不能和凌枫比,那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士兵分到校尉们手上,之后由校尉择主,愿意投到哪个副将手下就投到哪个副将手下,他们是自由的,这个决定相当好,周猛、安子,都如愿以偿的分配到刘海和凌枫帐下。

两人早就有此意,分兵一开始,直接就往刘海和凌枫那里去,没有任何犹豫。一切都非常顺利,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兵力分配完成。

一万士兵到手,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副将们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凌枫破坏了他们的好心情,如果大家分配士兵的方式是一样的,那还能心理平衡些,唯独这搞特殊,是所有人不能容忍的。

民家户们为了一贯钱都要吵的面红耳赤,这可是五千精锐啊,其价值可限量乎?

但羡慕归羡慕,日子还得过,沉寂少许后,副将们带领士兵各回各地盘,而凌枫,也找了个略为偏远的角落扎营,将自己的五千士兵安排下去。



十日后。

初次掌军的校尉和副将们都急于在自己士兵面前建立威望,以求彻底掌控自己军队,所以,在这段时间里,众人之间没有什么来往,一切都以训练士兵为重。

直到这一日,凌枫刚训练士兵回来,走进大帐便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来者十三四岁,是个女子,身着青色纱衣,晃眼看去透着那么一股子清纯。

见到此人,凌枫神色一喜:“鹊儿,你怎么到这来了?”

没错,来者正是秦鹊!

秦鹊转过身来,看向凌枫眼神中闪过一丝幽怨,不过这种表情一闪而逝,没有停留在脸上,她还是那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我怎么就不能来了,这可是我地盘。”

秦鹊是秦淮之女,是她地盘,也没有错。

凌枫将长枪放到一旁,紧接着来到座位坐下,微笑道:“鹊儿,你不会又是偷跑出来的吧?”

“才不是呢。”

秦鹊嘟了嘟嘴,从身后拿出一份卷宗,道:“爹爹让我来告诉你,这上面有诸多兵法战策,要你仔细研读。”

秦淮派人送来兵法战策,这并不奇怪,可让凌枫惊异的是,秦淮竟然派自己女儿来,这很难让人理解;以他对秦淮的了解,是绝不会让自己女儿出府的,何况是独自走数十里来到前方军营。

将卷宗接过,凌枫皱了皱眉,问道:“真是太师让你给我送来的?”

“嗯嗯。”

秦鹊点了点头,一脸无辜的神情,但凌枫看得出来,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肯定是丫头专了个空子跑出来的,不过凌枫没有点破,他正好有关于内功修习的问题向她请教。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你就暂且在这呆着,等晌午过后,我再送你回去。”

凌枫道。←百度搜索→

完此话,他将卷宗打开看了起来,卷宗上正如秦鹊所言,全是关于阵法、行军策略、古代战例、以及各种战局分析等,只看了一眼,他便可以肯定,这绝对是无价之宝,街市上是绝对买不到的。

“好东西啊,这应该是手书吧,不像是拓印的。”

凌枫反复看了看卷宗的外形,之后问道。

所谓的手书,就是用人工书写而成的,由此可见,这是一个书法大家的杰作,因为从字迹来看,刚劲有力,极为工整,如不仔细观察,绝对会让人误以为,这就是拓印原版,而不是手书。

“好书法,你知道这是谁写的吗?”

凌枫抬眼看向秦鹊。

秦鹊神色微喜,来到一旁坐下道:“你真觉得写的好啊?”

“当然!”凌枫没有任何犹豫,脱口而出道:“虽然我写不出这样的字,但判断的能力还是有的。”

到这里,凌枫顿了顿,问道:“不会是太师写的吧?”

“呵呵,这你可就猜错了。”秦鹊笑了笑,随手拿起案桌上的一张黄布,右手捻起一支毛笔,沾了沾墨水,龙飞凤舞的在黄布上写了起来。

凌枫刚开始时还不知道对方要干啥,直到写出第一个字后,凌枫神色震惊,因为那字迹和卷宗上的一般无二,待写完十几个字后,凌枫基本可以断定,卷宗就是秦鹊所写。

“你这卷宗上的字是你写的?”

凌枫被惊的无以复加,他万万没想到,秦鹊是文武双全啊,不但武艺出众,而且还写的一手好字,不愧是太师之女,不可觑。

秦鹊道:“现在你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让你看我。”

“呵呵,我可从来没看过你。”

将卷宗揣入怀中,凌枫道:“你能文能武,我是自愧不如啊,不过我有点好奇,你一个练武之人,怎么能有练字的心境,这不像是你啊。”

的确,秦鹊性格外向,动不动就偷着往外跑,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静下心来习得一手好字;但凌枫不知道的是,在他还没有出现在帝都之前,秦鹊的日子是很苦的,几乎没有溜出府门的机会,闲来无事就只有练练字、耍耍枪,也只有这样,秦淮才会高兴。

秦鹊笑了笑:“这就叫人不可貌相哦,嘿嘿,你的武艺还是我教的呢。”

好吧,凌枫不可否认,他现在的武艺确实是眼前的丫头所教。

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凌枫起身道:“你来这里不会只是给我送卷宗的吧,走,我带你出去玩玩。”

“真的啊,好耶!”

秦鹊神色惊喜,显然是没想到凌枫会如此爽快,竟然主动提出来要出去玩,这可是破天荒头一回啊。

“走吧。”

“嗯嗯。”



两人走出大帐,在无数士兵的瞩目下离开军营。

现在凌枫的身份不同了,没有一个人敢出来阻拦,就算是那些副将们,也都是自己管自己的事,对凌枫带着个女人在军营中行走,视若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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