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点了点头,抬眼望去,数十名宋军分成为了十几个小队,骑兵机动性比较强,这个时候大大的张开了搜索哨幕,沿着小溪放了出去,将对面常胜军哨探的人数地势等等情况牢记于心。
男儿功名马上取,这个时候还有谁不想卖一把力气的,就连一直是阻拦着杨凌的汤怀,这个时候心里就仿佛跟猫爪子挠一样,恨不得就上前行事,不过想到杨凌还在身侧,总得将杨凌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所以也就强自将其按捺了下来。
远远放出去的宋军骑兵甲士都是带着范阳笠毡帽,尤为显眼毕竟是临敌近前,那条纵身一跃便能跳过去的小溪根本就是形同虚设,只不过这个时候双方都是不想打破其中的平衡,都没有擅自妄动。
即便是这般,也不能没有警惕之意,说不定对面之人某一时刻磕了药,肾上腺激素爆棚,就挥刀杀过来,岂有不防备的道理,每个人都只是一手持刀,神臂弓就放在触手可及之处,一但情况有变,不管是马上步下都是能打的。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除了白梃军,胜捷军这种特殊兵种之外,最能打的部队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将领身边的直领亲军,这种亲军非是到了紧要关头是不会出战的,一但出战可想而知,战事到了多么激烈的地步,投入亲军起码都是将领有改变局势的想法。
而另外一种便是随时冲在最前头的哨探兵马,他们的厮杀是见得最多的,辽人闻名天下的远拦子便是这般,可以应对诸多复杂的局势,将军情第一时间传到中军将领之所在,对战厮杀更是勇猛。
但是不管如何,主将却是到了如此近前,谁都没有料到,要知道虽然对面只是稀稀拉拉的有些常胜军哨探,可是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后面是不是有常胜军大队兵马,若是如此,便是极坏的局面。
要说常胜军哨探后面是不是真的有大队兵马谁也说不定,在一般的大战当中,都是双方对垒扎营,最先厮杀起来的就是双方哨探,彼此试探底细,然后逐渐的往里面增加兵力,到了最后,兵力越加越多,千人千人的投入,就演变成为一场彻彻底底的会战。
最后直到一方踏破另外一方的营盘,这才算是终结。
但是这样的会战一般都要很长的时间才酝酿得起来,为什么说战争拼得往往就是双方的国力?不仅仅是战斗人员自身的素质,还有营盘扎得好不好,有没有漏洞,工事精不精致,还有数万,甚至数十万人马的在这漫长对峙当中的消耗,粮草,谁先耗不住往往就先败了一半,因为作为一个老成的将领,在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冒险,主动付出代价去攻克对方营盘的。
毕竟进攻的一方付出的伤亡都会较大,而且若是打不下来,就是对士气一种极大的损伤,但是在这个时代的女真人却是不一样,他们作战都是勇猛,而且他们若是打消耗,根本耗不起辽国和宋国这般拥有庞大资源的帝国。
他们每逢战事,都是以快打快,每一场战事都是全力施为,但凡有所小胜便是穷追猛打,要说女真人的战斗素质也是可怕,一场战事打到最后,总会是他们能够得胜,真正的生女真人,起于白山黑水之间,厮杀的耐力强得惊人。
女真藉此以战养战,雪球滚起来就是惊人,天祚帝未曾遭遇护步达岗之时,大辽国力就弱了?还不是被这样强悍的打法弄得只剩下苟延残喘,面临亡国的局面。
就在这个时候,杨凌笑了一声,“你看对面常胜军如何,敢不敢随某冲上厮杀一阵?”
林冲顿时就道,“大人不可,厮杀活计是俺们的,临阵之时,将就是将,兵就是兵,怎么能抢了俺们的活计,大人若是非要过去看上一遭,且看俺们将对面兵马扫空便是!”
杨凌的性子林冲如何不知,说不定下一刻便是拍马过去,自家还是得死死跟上,还不如自家先将对面的哨探洗个干净再说……
第九十三章 招揽(二)
白梃兵每一个人都是在西军当中有着偌大的名声,否则也不会从几十万人当中就挑挑选选出来这么几千号人。
林冲在白梃军当中的厮杀功夫也算得上一流,豹子头的诨号不是白来的。
即便是艺高人胆大,林冲也不会一直就这样陷在对岸,不过冲杀一圈,得了便宜便回转就是。
林冲将手中的梨花枪举了起来,“且随某冲将过去,取下贼子首级邀功。”
话音一落周遭就有十几骑随着林冲提起马速,直直往常胜军所在奔去。
马儿几乎一跃之下就跨过了小溪,对面的常胜军哨探自从林冲等人有丝毫异动开始,便是发觉到了。
这个时候,只是猬集在一起,也有足足十几骑。
他们委实没有料到,直娘贼的宋人就这般果断,说杀就杀过来了,不过这般举动,难不成还掉头就跑,但凡厮杀汉,从军之初便是想到有马革裹尸的一天,没什么怕死的。
尤其是常胜军这等饥民成军的队伍,早就是将生死置之度外,每过活一天都是老天爷让自家赚的,人死鸟朝天,没甚打紧的。
不过若是面对主将毫无战意,弃军而逃的情况,军汉即便再能厮杀,再不怕死,这个时候也只有作鸟兽散的结局。
很明显当面常胜军哨骑所部从来就没有想过这般退下去,除了捡回一条性命就是活着也憋屈,白白败坏了常胜军千千万万子弟打下来的声名。
没什么怕的,迎头而上便是。
双方第一时间就是撞在一起,捉对厮杀,战事进行得极快,这等程度的厮杀,毕竟人少,一般都是四五个照面便能分出个胜负,林冲将当年的常胜军士卒挑下战马,上前补了几枪便是驻足冷眼旁观。
战士之所以称之为战士,总要经历一次一次血火磨砺,现下还不是大战,总归要厮杀一场,死了也是活该命不好,吃不了这碗刀口舔血的饭。
约摸过了三刻钟,杀过去的甲士回来的不到三成,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有着血污。
以命换命之下,极为接近一比一的伤亡,常胜军所部,厮杀真的不差,这便是杨凌以及所有人的第一直观印象。
林冲等人将对岸的常胜军哨骑一扫而光之后,便是回返,“大人,业已被扫清干净,俺们接下来该如何做?”
杨凌点了点头,迈步过去:“这涿州就在某的脚下,总有一天,就要带你们踏上燕京城头,将这大功彻底包揽……”
林冲等人就是抱拳,“大人指到哪儿,俺们无非就打到哪儿,没甚好说的,自从离了关西,俺们心中就憋着一口气,战事不利之局,儿郎抛尸荒野不在少数,却还不甚爽利。”
杨凌豪放的笑了一声,“男儿功名不过马上取之,且就在眼下,你们都是能打能熬的汉子,但有所请,总不能亏待了半分,常胜军骁勇,不乏敢战之士,郭药师宿将,哨探之计,便止于此,非得有号令不得再往前而进,后路大军徐徐而进之时,某部但为先锋,这涿州也就是囊中之物罢了。”
“大人说得是,俺们哨探兵马便在此震慑便作罢。”林冲点了点头,当下这番布置自然是妥妥当当,没有半分可以挑剔的,若是杨凌就这般举师而进,倒还轻佻了些,毕竟郭药师所部常胜军大部犹存,数千兵马枕戈以待,也是一块难啃的骨头,若是等着后路大军跟进,这涿州便是稳稳当当的拿下。
就在这个时候,一骑哨探飞马而来,到了杨凌面前便是行了个军礼,“大人,易州有报,老种相公遣使而来,有要事相商。”
杨凌心中一愣,随即坦然,种师道之名,他在后世当中也是耳熟能详,而今终于是到了收获时节,且看上峰差遣,权衡之下再做抉择。
对着汤怀笑了一声,杨凌缓缓拨马回转,“走,随某回易州,看看这大宋诸公气派如何?”
……
吴玠乃是西军军旅出身,现在在老种相公径源军当中听用,陕西大汉,武功自然是没得说的,很多将门当中的世家子弟都是读过书的,这边关厮杀,死者甚重,虽说保家卫国乃是男儿当为之事,但仔细一想,又有哪家父母,愿意在家的儿女整日厮杀,朝不保夕?
且大宋这个时候科举已经到达一个鼎盛昌明的高度,所以自家父母都是愿意儿孙勤学苦读,考取功名,将来东华门唱出,也是家族荣光,晋身士大夫行列。
吴玠也是如此,但是关西子弟,军伍之风甚浓,吴玠也读了几年书,算得上是习文修武,样样精通,可是不管是家中长辈如何让劝说,吴玠都是更加喜于骑射。
吴玠虽然年少,可是极有主见,只不过这主见自然是气得家里人跳脚,他瞒着长辈,投笔从戎,类似他这种读过书,又打得仗的少年英杰,自然是会在西军当中脱颖而出的。
投军不久之后,凭借家中关系,也在军中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差遣,在与西夏的战斗当中,这个带着有几分书生气的小将,凭借果决和勇敢,以及对战事敏锐的洞察力,屡立战功,崭露出他的峥嵘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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