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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凉人崛起 (文二郎)



“马君……那莺儿便回房了,被姨母发现会被训斥。”

“别!”

裴莺儿可爱的朝马越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儿,马越这才大梦初醒,见裴莺儿正要起身,急忙伸手拉住她的衣袖,猛然间握到了少女柔弱无骨的手指,尴尬之下连忙松开,说道:“我给你吹羌曲吧?在西域的路上学的。”

裴莺儿不着痕迹的收回手掌,月牙眼睛看得醉人心脾,憨态可掬地向马越拱拱手,重新坐了下来。

只不过这一次离马越稍远了一点。

马越也不在乎,盘腿坐在石台上随手解下系在腰间的一尺羌笛,放在口中吹奏起来。

清脆婉转的笛声悠扬,虚幻迷离,动人心魄。

马越不是顶尖的笛手,但每一次奏起羌笛便会想起大漠中的那段日子,想起教授他羌笛却死于非命的羌人少年,想起大漠风暴中将头颅深埋在黄沙中自绝的羌人父亲。

曲子中透着一股悲伤,这本是一首歌颂幸福的曲子。

歌颂爱情,牧马少年吹给牧羊女的曲子,蓝天白云,却被马越吹出了悲凉。

少女喜欢胡思乱想,裴莺儿闭眼听着马越吹的曲子,听出了其中伤感。

在心中泛起旖旎的不禁马越,马越长得很符合她的审美,这些年来自她还小的时候家里的儒生便从未间断,文质彬彬的文士她见得多了。

可她打心眼儿里还是爱慕故事中横刀立马的将军,像她的爷爷一样。

裴莺儿从未见过她的爷爷,对爷爷的认识仅限于家族内部流传的些许故事,但这并不能阻止她对保家卫国的国之栋梁充满喜爱。

她的爷爷名叫裴晔,汉顺帝时的度辽将军,威震塞外。

现在,她身旁盘腿吹奏羌笛的少年长得就是个武人模样,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是个武士。

彰山脚下的林中,梁府锐士寡不敌众,突然如同野人天降,树林窜出一个少年武士以一敌多将贼寇斩杀,那时的情形在少女心中宛如烙印挥之不去。

一曲终了,马越放下羌笛笑道:“怎么样,好听吗?”

“嗯。”裴莺儿重重地点头,大眼睛在月色下晶晶发亮,问道:“这是一首失去爱人的曲儿吗?”

“失去爱人?”马越愣住了,说道:“不,不是的啊,讲的是牧马少年和牧羊女的爱情,幸福美好。”

“嘁。”裴莺儿嗤笑着吐了一下舌头,拍了拍衣服上的浮土,对马越说道:“真的要回去了。”

马越抿着嘴巴点了点头,说道:“我送你回内院。”

院子中有巡逻的卫士走过,见到少年少女并肩缓步走着都远远绕过他们,离得近了就对马越打个无声的招呼停下脚步,等他们过去。

“马君,你要去金城和羌人武斗了吗?”

内院门口,马越驻足点头应道:“可能是吧,董校尉和先生多没有多说,我也不太清楚。”

裴莺儿轻轻推开院门,关门前对马越轻声说道:“那你保重。”

“恩。”马越点头,打算回房休息,便见裴莺儿隔着院门看了他一会,低头小声说道:“那你赢了快点回来……再吹曲子给我听。”

“好。”

内院的木门关上了,月色下,马越对着画着飞禽走兽的木门摸着脑袋傻笑。

第一卷凉州大马第五十四章有恃无恐

夜幕降临,马家庄园人声鼎沸。

如今马家两位大爷一个在县中任职一个在牧场做队正,马家主事便落到老二马宗身上,马宗当家之后一直带领庄客进山寻猎,年仅十二的马超也跟在队伍里,尽管多数都需要庄客保护但已经成长许多,直到大雪封山。不过大雪封山之后马超还是隔三差五独自进山,执拗劲儿上来谁都劝不住他。

小马超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马家庄园,快要十三岁的他已经六尺有余,肩膀上扛着两只白狐,尾巴几乎要拖到地下。在这雪天林中寻找白狐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尽管身心疲惫他却非常开心地板着指头儿嘴里嘟囔数着什么。

“今天两只,前日一只,上旬三只,一共是……五只!不对,是六只!”

眼见庄园就在眼前,马超憋足劲一路小跑入庄直奔内室。地上四块白狐皮整齐地放在地上,马越拿来割皮刀不一会便是两张完好的狐皮。小马超抱起六张狐皮跑到生母李氏屋里,满面笑容地对李氏说道:“阿母阿母,帮我织一件狐裘吧。我猎来六张狐皮,应该够做狐裘了。”

屋里的李氏看着地上完好的狐皮满面狐疑,“咦,超儿你觉得冷了吗,这些狐裘足够给你和小休一人一件狐裘了。”

马超一听就急了起来,“不是阿娘,我不要给我和休弟做狐裘,小叔整日呆在军营……我怕他冷。”

“你们几个兄弟里,小叔见你最是亲近,超儿可是长大了。”李氏摸了摸马超的小脑袋,感受到自己的孩子终于长大了。

马越回到家中收拾行装之后便睡了过去,第二天早醒来披上红色军服便向外走,跨上战马才反应过来这几日都不用去军营了。拉上马超马休两个小家伙,马越的一天照旧以习武开始。

武艺是他安身立命之本,这些年来他从来不敢放松,无论烈日暴晒还是大雪满城他始终如一,也正是这股坚持让他在未来立于不败之地。

坚持有时很难,人的惰性来了多么希望停一天,哪怕就一天。但总是能够克服的。

他才不过十六岁,身骨并未长成,巨力也没有达到极限,这几个月他好像又长高了一点,身体素质也又上了一个台阶,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些日子最大的收获便是有了统御一队人马的练兵经验。

他一直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他希望身边的人们能够因为他的存在生活的更好,在他看来救千万人是大善,救下一人也是大善。何况如今的他根本没有救下千万人的实力,所接触当世顶尖不过董卓梁鹄,而这两个人他都只能望其项背,人脉势力毫无根基的他与二人根本没有可比性。

马前卒就要有马前卒的觉悟。

这个时代的生存没有那么容易,马家不过刚刚摆脱了衣食忧患,在平民眼中仆从数十也许算是这陇县外的小豪族,事实上他明白这什么都不是。若是太平年月,这样的生活对于马越来说已经足够了。饿殍遍地人竞而食,哪个傻瓜会觉得这像个太平盛世。如今马家的实力他如果不努力只会消失于历史长河之中,没有一丝波澜。恐怕何时再有天灾出现数百流民就能将他家园摧毁,亲人屠戮。

前往金城一行他不知道会遇见什么意外,他也不是什么计谋高绝之士,更何况没有任何情报,他走过最远的地方除了并州与西域一行,熟悉的也就方圆百里之地,他需要有万全准备。

午后穿着一身常服的马越坐在台阶上,面前放着数卷他练字用的竹简还有一些木棍铜环贴片马笼头等杂物。院子里是马休与马超正在修习祖传矛法。

竹简连上铜环与马笼头外覆一层兽皮便是简易当胸,传统马甲均是皮质,能起到阻挡砍伤的作用却不能防刺击。如今马越的坐骑已经不是曾经那匹黄鬃驽马,而是刺史梁鹄拨给他的十匹下等良马中的一匹白身黑蹄马,为战马穿上自制加强当胸之后他又担心战马的保暖与身体防护,便从家中寻来一张牦牛皮切割后覆于马身,既不沉重又可以保暖。马头用不着他担心,战马的覆面甲是标准配备,梁鹄给他这匹马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白身黑蹄起名墨云,自从梁鹄送给马越之后马越对它很是喜爱,毕竟这是他第一匹真正意义上的战马。说来这匹战马的冲刺能力甚至比不上梁鹄送来的其他战马,但耐力绝对是马中一流,连续奔驰几个时辰都不会疲惫,这也是他尤爱这匹墨云的原因。

马匹的耐力对他来说才是重中之重,两年来他的身体飞速成长,如今七尺六寸的身长加上一身鼓囊囊的肌肉已经有一百五十斤的重量,再加行囊与投矛长刀,已经非常沉重,没有耐力的马跑不快。

值得一提的是汉朝的军甲很有意思,普通军卒军服基本上只有个御寒作用,只是一层厚一些的布衣,胸口皮质护胸而已。几乎没有什么防御能力,而马越这个队正也只是有一层铁质扎甲护住胸口与腹部,其他位置也是几乎没有防御的。

因为没有防御,所以并不沉重。

整理好自己和马匹的甲胃已经是下午了,同候选交流一下武艺招式梁鹄便派人送来了四卷六韬,同时问他对于看护马场的人有什么推荐,马越便将住在马场的彭脱推荐上去,至于梁鹄是否征用就是不是他能考虑的事情了。

因为马腾马越明日便要远行,夜晚的马家非常热闹,一向勤俭持家的裴氏特意牵出两只肥羊,马家直系马腾马宗马越,马超马岱马休六人,关羽彭脱候选程银都在,家中秦胡走卒等二十七家还有新来的十余户汉儿难民集体送别,场面有些令人伤感。

古代交通闭塞,十里八乡走动已是远门,何况马腾马越这次直至金城千里之遥。

北地烈酒杯杯入喉,这一晚马越醉了,梦里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宽阔柏油路飞驰着金属汽车,那一切对于习惯于弓马刀剑的他来说是那么的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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