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谌一拍手,起身叫好道:“说得好!小兄弟你与三郎且随着他们过去受两天苦,哥哥这就回西边点齐兵马,十日可至。区区槐里大狱弹指之间即可攻破,到时再宰了县令与那苏…诶,小子,那毛贩子名甚?”
王元山脑袋都空了,这什么人啊拍手就要点齐兵马攻槐里大狱,造反的话挂在嘴边的,他腿都有些打颤了,讲话根本不带过脑子的,直接就把那商人姓甚名谁家住何处秃噜出来,说道:“姓苏名贝,住城里西街门口有两棵柏树。”
李谌笑骂道:“娘的,一听名字就是商贾。三郎别委屈,到时候哥哥替你宰了那苏贝为你报这意气之仇!”
马越听着脸都黑了,这李光头也知道是意气之争,小爷跟马玩蹲上四月大狱事儿也就结了,真要让你这么一搅合直接全家被通缉。万一这蛮子再一时杀的兴起冲破县城少不了生灵涂炭,到时候就是造反诛九族的罪过了。急忙说道:“哥哥且慢哥哥且慢,不过四月牢狱而已,不值得大动干戈。”同时赶紧跟大哥马腾挤眼睛,他一小辈能说李谌什么啊。说了也不一定听得进去,这马匪头子本身就是无法无天的货色,他一小娃娃能劝得住什么,这种情况还是要靠大哥。
马腾早回过劲儿了,伸手拉住正给身上披狼裘的李谌说道:“兄弟慢着,事情没到哪一步。三郎年少不更事,这几个月他没少惹祸,让他去养养性子也是好事。来我等继续喝酒。猴子,那你与三郎就且去吧,我等自会在外疏通,看着三郎别让他在槐里生事!”
马越一看自家大兄拉住李谌这个浑人,与马玩应了一声便拽起还发着呆的王元山便跟着衙役走了出去。
屋里马宗说道:“大哥,就这么让三郎和猴子被带走?”
程银问道:“马家兄弟,那王元山与二位关系如何?”
马腾道:“有些乡邻的亲近,早年也一同去过北疆战场。元山胆子小些,人还不错。”
大胡子程银点头哎了一声便走出门去,叫住正给马玩马越带枷锁的王元山说道:“元山兄弟,三郎跟猴子年纪小,枷锁就别带了。”说着他扯下腰上带着的一块玉坠道:“此去槐里路遥数百里,权当给诸位兄弟换双鞋子。”
王元山接了钱自然明白程银的意思,点头说道:“这就请您放心了,三郎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槐里狱有几个狱卒与我相近,断然不会教三郎受了委屈。”
囚车远行而去,大地一片银装素裹。土生土长的凉州汉子早已习惯了西北冬天的寒冷,坐在囚车里的马玩依旧吹着不知名的古怪曲调,一如他来时的模样。
马越见他吹得陶醉,没给他说话,坐在囚车里摇摇晃晃他枕着胳膊靠在一角脑袋里很乱。六郡良家子的身份与他就此告别,今后想走仕途恐怕就要等张角起义之后了。家里如今软实力想来是要比历史上强得多了,至少多了个关羽。
现在那些日后会名震天下的青年翘楚都在做什么呢?汉皇后裔刘玄德是在织草席吗?魏武帝和河北霸主正在抢别人家的新娘子吗?江东之虎已经开始组建自家的黑势力团伙儿了吗?
这一切,马越都不知道。他要前往六百里之外京兆尹附近的槐里大狱,开始自己两世为人中第一次坐牢。
公元一七六年,腊月。十三岁的马越住进了槐里狱。
第一卷凉州大马第二十六章光影背后
自古以来,监狱就不是什么好地方。阴暗,漆黑。马越入的槐里狱也不例外,这立在槐里的牢狱在去年五月刚刚打死了任永昌太守的曹鸾,此时的风头一时无两。这儿的狱卒手黑心狠,这的狱霸武艺高强。
这不是个好地方。
王元山没有说谎,在槐里狱的狱卒还真有一个是他的好友,名叫成丰。成丰人长得五大三粗非常结实,王元山的妻妹就嫁给了他,二人算是连襟。
有了王元山的叮嘱,马越与马玩并没有被凶狠的狱卒欺辱,还找了个透风的牢房关在一起。算是比较好的了,狱中有数十个牢房却只有四个牢房开了天窗能透些空气。一间有窗的房子是狱霸住的,还空着两间,槐里狱离长安洛阳都不远,方便朝廷随时往这边运送犯了事的朝廷官员,最后一间就是马越与马玩。
白天的时候,狱卒来回巡查,囚犯们都关在屋里很安生,马越和马玩穿着一百一十文钱买的新衣服坐在牢房里小声聊天。冬天里的阳光透过窗子投射在铺了杂草的地上,掉了毛的兽皮毯子被马越扔在一边,那玩意儿太扎了还不如草。
过了晌午,马玩捧着食碗吃的欢实,马越看着碗里的食物却愁容满面吃不下去。马家不是豪族,好的饭菜他没吃过但他觉得自己难吃的一家吃了不少,但见到这槐里大狱的牢饭他才知道什么是真正难吃的东西。
没有菜,饭里黑乎乎根本不知道是什么,这种东西马越怎么吃得下。
马玩把嘴里饭咽下去,见马越捧着牢饭愣是就笑了。
“三郎在想什么?”
“我在想,永安太守曹鸾到底是被打死在这里还是被这碗饭毒死的。”
马玩给碗放下,他没有笑,说道:“三郎你觉得这就能毒死人了?你可知道在凉州有多少人顶着六郡良家子的名声就盼着大汉招兵,否则他们连这饭都吃不上?”
马越一愣:“还有人连这都吃不上?”
“三郎还是太娇生惯养了些,这里不是咱家,该吃就吃吧。”
“猴子哥说笑了,三郎还娇生惯养呢?”
他才不会觉得自己娇生惯养,生在和平年代一生就见过几次屈指可数的死亡还都发生在医院里,到了这边成了小孩一睁眼就看到十二岁的大哥手持草叉把人捅个通透,十二岁上山砍柴险些被野狼咬死,跟商队去西域路上有经历数次艰难险阻甚至重伤濒死。马玩居然说他娇生惯养。
瞧瞧他过的生活,十二岁就要自己上山砍柴,跟商队去西域。这种生活能叫娇生惯养吗?
马玩却不这么觉得,他说:“三郎觉得你所经历的,就是人生之大苦了?玩没有进过大狱,但入过鲜卑腹地,那一年还不认识你大哥二哥,我与庞家兄弟一伍。血战之后我等一伍与大军失散,人人受伤没有食物,马被我们杀了。”
“马吃完了,没有找到大部队,没了食物我们吃了半月马草。三郎你知道马草的味道吗?挺不错的,我到现在喂马的时候还是喜欢嚼两根儿。”
“跟我马猴子相比,三郎你简直就是贵人。以前有马大哥,马二哥,后来又关大哥。大家都待见你,就连李光头那种恶人都喜欢你。大伙儿兄弟嘴上不说,但没人能欺负你,谁欺负你大伙都亮刀子收拾他。我像你这么大命可没这么好,饿极了的暴民冲到村子里见人就杀,大哥把我埋在后院放酒的大坛子里。我快被闷死了都不敢上去,等我出来村子已经被烧了,爹娘大哥嫂子都没了。”
“我兜兜转转在凉州走来走去,饿了就吃路边花草或跟野狗抢食。对了,蔷薇很好吃,叶子水分大能吃饱,开花了更好吃,还能结果子。但有时候也会碰到不能吃的东西,蘑菇什么的就不要多吃了,又一次树底下捡到吃了差点死在路边。”
“你看我脖子上的烧伤,我怕大伙儿看不起我,才说是家里出事那年被烧的。其实是晚上饿急了翻墙进大户人家里偷吃的被大狗咬了一口,为了止血我自己用火棍烧的。你问我偷了什么?我在狗窝里抢了一只鸡腿。”
马越看着眼前这个下巴刚长出青茬小胡子的年轻男人,难以将他诉说的悲惨形象与他认识中那个放荡不羁的马玩联系到一起。马越不会安慰人,从小他就不会。他只是咽了一口唾沫端起黑乎乎的食碗仰头把碗咕嘟咕嘟咽到了肚子里。
第一次吃如此难以下咽的东西,马越几乎想要吐出来。喘了几口粗气,他说:“猴子哥那你现在的生活还这么辛苦吗?”
马玩轻佻笑着,眼睛眯成一道线道:“现在就好多了,有袍泽照顾这些年过得还不错,每年能拿人头换些钱花。”
“猴子哥你怎么想到参军的呢?”
“那年我在金城晃悠没找到吃的饿的头发昏,碰上招兵的问我,我说‘管不管饭?’他说管,我就入了军籍。同期的边军都是自己带兵器,就是那些商贾罪犯充军的也提前买了兵器,整个部曲就我一个人空着手穿着短衣就上了北疆。我掐死了一个鲜卑人,扒了他全身皮甲靴子,用他的弯刀割了他的头,还牵着他的马。回来的时候我有六个首级五把刀三匹马,换了三千大钱,那是我一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钱,后来我每年都去前线。这才认识的你大哥。”
马越点点头,脑袋里突然就蹦出个念头就对马玩说道:“猴子哥,要不你也在彰山村住吧,等开春解冻了一起搭个房子,就在关大哥家旁边。大伙儿住一起多热闹。”
马玩笑道:“我就自己一个人,搭什么房子,住谁家不是啊。再说我这人闲不住,总爱乱跑,我打算再过两年就离开凉州呢。”
“离开凉州?那猴子哥准备去哪儿?”
马玩摸了摸马越的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我打算再上两次北疆攒些钱。到时候先去趟洛阳,再南下去荆州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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