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马车旁,就像是心有灵犀一般,那厚实的车帘猛地被人从里面给拉了开来,一张经过精心打扮的俏脸,突然出现在石磊的眼前。
看着眼前那既熟悉又仿佛有些陌生的俏脸,石磊心中顿时涌动了起来,心中仿佛有无数的话说出来,可是,嘴唇动了半天,还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看到石磊那为难的样子,车中人轻轻的开口说道“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真的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这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要做的,你也只是为你父亲分忧而已,根本就没有错。”听到那一声对不起,石磊的心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平静了。
“可是,这一切的事情都是因为我而起,如果没有我的话,这一切根本就不会发生的。”看到石磊那平静的脸,那张俏脸显得更加可怜起来。
“不,这不是以你错,就算没有你,我也是会出京城的,只是一个是主动,一个被动罢了,另外,我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只要做了决定,那么他一定会做到底的,哪怕会粉身碎骨,也不会半途而废。”石磊继续说道。
“可是,我不希望你出事,我希望你能够好好的活着。”车中人有些悲伤的说道。
“哈哈哈,放心吧,我会活着的,并且,我会活得比任何人都要好,因为,我还要完成对你的承诺,在没有完成承诺之前,任何人都杀不了我。”听到车中人的话,石磊顿时大笑的说道,说完之后,猛地一转马头,向着远处疾驰而去,同时嘴里还说道“等着我,等着我完成承诺的日子。”
听到那渐渐变弱的声音,车中人再也忍不住的留下了两行泪,同时大声的喊道“我,朱薇媞一定会等着你的,我等着你完成承诺,归来见我的日子。”
看着姐姐伤心却更加坚定的神情,车里面的朱蔷薇禁不住拉着姐姐的手说道“放心吧,姐姐,石大哥不是一般人,他肯定能够逢凶化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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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雁门事1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八月,不仅是农耕文明收获的是,也是游牧民族最繁忙的时候,因为,如果这个时候不储存够足够多的牧草的话,那么等到寒冷的冬季到来的时候,无数的牛羊就会纷纷饿死。
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牛羊就像是农民的粮食一样,是他们唯一的财产。
望着眼前那一望无际的绿色,在清风的吹拂下,偶尔漏出那一团团彷如天上云朵一般的羊群时,石磊等人还是禁不住一叹,虽然从出北京城之后,这种场面见得多了,可是,面对如此美景,艳羡之情还是不由自主的涌动出来。
按理来说,从北京到榆林的最好的路线,就是从北京往下,过洛阳,走潼关,然后在顺着官道向北到长安,最后抵达榆林,这是最舒适的一条路,一路上不仅走的是平坦的官道,还可以在每隔五十里建立的驿站进行休息。
可从崇祯十年开始,这一条路就没有官员敢走了,生怕什么时候自己被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的农民军给捉住,从而杀了祭旗。
所以,石磊一行人走的是从另外一条路,从北京出发之后,到宣府镇,过大同镇,到太原镇,最后抵达榆林镇,如此一条相对安全的路线。
“老贾,我们这是到什么地方了,离太原镇还有多远的距离,今天能不能感到。”欣赏完了美景,石磊终于开口问道。
听到石磊的话,一直默默无语的贾汉卿,从怀中拿出一本厚厚的书籍,然后翻了翻,才开口说道“离太原已经不远了,可是,这天可是马上就要黑了,不如我们往北走吧,北边十多里之外,就是雁门关了,到了雁门关好好歇歇一晚,我们明天就不用过太原镇,直接到榆林就行了。”
听完贾汉卿的话,石磊想都没有想,就开口说道“好,今晚就在雁门关好好歇息一晚,方大哥,你跟弟兄们都说一声,就说加紧走几步,到了雁门关我请大家喝酒。”
石磊的话,顿时惹得身后的几十人一阵欢呼,这么多天以来,方骏驰一帮人,仿佛又找到了当年戍边的感觉,不仅没有越走越累,反倒越来越精神。
草原上的天,说黑就黑,当他们来到雁门关之后,天边最后一抹夕阳也快要消失了,正是因为天快黑了,无数人拥挤着往关内而去,雁门关作为大明跟蒙古的最边界处,是最前沿的地方,每次蒙古人入关之时,雁门关都是首当其冲。
“站住,你们是干什么的,来雁门关做什么的。”因为石磊一群人都骑着马,所以,就等到了最后,可是,当他们策马向关内走去的时候,一个穿着号服,腰间挎着长刀的兵丁队长,却突然拦在了他们的马前。
看到这一幕,众人都禁不住的愣了一下,幸好,贾汉卿及时下马,走到哪兵丁的面前开口说道,“将军见谅,我等乃是从京城前往榆林之人,眼看天色已晚,因此,就来贵宝地借宿一晚,还请军爷性格方便。”说完之后,抬手一挥,一锭碎银子就到了那个兵丁的手中。
原本,按照贾汉卿的想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自己一群人的安全,花点钱买个一路顺风,那是非常划得来的。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兵丁队长看到自己手里的银子,脸上不禁没有漏出笑容,反倒变得更加难看了,就看到他猛地将那锭银子狠狠的扔到贾汉卿的脸上,同时抬脚狠狠的踢了过去,嘴里还怒骂道“他奶奶的,你当爷爷是叫花子,给这点银子就想过去,这是一群铁公鸡,来人,我怀疑他们是蒙古人的探子,将他们都给我抓起来。”
“啊,他奶奶的,住手,居然敢打贾夫子。”
原本,众人看到有贾汉卿出面,心中也没有多想,从北京出发之后,这一路上,这种事情见多了,虽然石磊等人心中也万分不喜,可现在这个世道就是如此,谁也改变不了。
可是却没有想到,今天居然碰到了这么一个极品,居然两句话没说,就动手了,看着被那个兵丁队长一脚踢出老远的贾汉卿,众人心中顿时都一阵大怒。
贾汉卿虽然是他们出京城才跟过来的,可一路上无论为人处世,都非常圆滑,并且身为进士,却没有丝毫看不起他们这些粗俗之人,所以,很快就得到了方骏驰一群人的认可,现在看到他居然被人给打了,所有人顿时都涌出了一股怒气。
“你姥姥的,给我死开。”首先动手的是离贾汉卿最近的郑二东,他是一个比铁熊还要高大的大汉,看到贾汉卿在他眼前被人给踢到了,心中一怒,想都没想,驱马走了两步,身形一侧,半个身子就离开了马背,同时借着这一股力气,一条粗大的长腿,狠狠的打在了那个兵丁队长的胸口上。
这一招乃是郑二东的拿手绝技,当年在边关的时候,许多蒙古人都死在他的这一脚之下,现在虽然有所保留,可也不是这么一个战场都没有上过的小兵丁队长能够抵抗的了的,顿时,就看到那个兵丁队长两眼一翻,昏过去了。
钱罐,乃是土生土长的雁门关人,从他爷爷的爷爷开始就是雁门关的兵丁了,百十年下来,当兵,吃粮,战死就是钱家的传统,钱罐却是一个怪胎,从小胆小如鼠的他,连打架都不敢,更别说是上阵杀敌了,可作为钱家的男丁,除了当兵也没有别的生计了。
幸好,钱罐有一个好姐姐,虽然不说倾国倾城吧,也长得面若桃花,风姿绰约,在雁门关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了,美人当然要配英雄了,所以,在她刚到二八年华的时候,雁门关的千户,冯千户就上门求亲了,作为雁门关土霸王的世袭千户,钱家那是喜出望外。
而作为冯千户小舅子的钱罐也跟着走上了好运,先是做了冯千户的亲兵,后来又到了辎重营做事,原本这是一个好差事,可是,谁想到钱罐过于贪心,居然倒卖了一些军需物资给一帮流寇,而这帮流寇居然拿着这些东西洗劫了一个村镇,而这个村镇里面居然还住着太原府的一个高官的家眷,事发后,那个高官差点杀了钱罐全家。
可是,也算是钱罐运气,关键时刻,那个高官居然被人给弹劾了,而钱罐也顺利的躲过了一劫,可是,辎重营却也去不了了,冯千户也怕他在给自己惹麻烦,原本是想要让他老实回家的,却挨不过耳边风的威力,就将他给掉到这城门口了,虽然没有辎重营富裕,却也能有一些收益。
而昨天的时候,钱罐比较背运,喝多了之后跟人赌钱,后来输的连裤子都快当了,也没有还清赌债,无奈之下,只能借了高利贷,为了尽快还清那巨大的债务,钱罐想尽办法的捞钱。
原本,雁门关乃是沟通关内外的交通要道,过往的商户众多,可钱罐却不敢惹这些人,因为,他知道,能够出关做买卖的,都是一些将军,巡抚见了都要行礼的大家族,他如果敢在这方面伸手的话,别说他了,就算是他那姐夫也保不住他。
因此,当今天他看到石磊一群骑着高头大马,却面目陌生的人只会,就起了狠狠敲一笔的心思,按照他的理解,这些人虽然看起来凶狠,但在自己的地盘上,他们怎么敢动手,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人居然真的动手了,还下的是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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