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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 [精校出版] (当年明月)



  这个请字在实际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威胁、拐骗、绑架等不同方式,如刘基、叶琛、章溢等都是被这样“请”来的。读书人混碗饭吃还是容易的,大可不必去造反。

  这就注定了朱棣从小整日见到的都是那些拿着明晃晃的刀剑、穿着厚重铠甲出入的将领和缺手缺脚、身负重伤的士兵,耳中终日听到的都是什么今天砍了几个脑袋、昨天抢了多少东西之类的儿童不宜的话语。慢慢的,他也被同化了。

  即使在环境变好后,朱棣也从来都不是朱元璋教育的重点对象,没有像宋濂那样的学者去教导他,他虽有皇子的名号,却似乎并没有皇子的尊容。如果要以学习成绩来划分的话,皇太子朱标就是班里的优等生,而朱棣则是不用功读书的社会青年。

  毛泽东曾经对朱棣的文化程度有过一个评价——半文盲,当然这个文盲不是指不识字,而是相对于当时皇家的教育水平而言的。就史料和朱棣批改的奏章来看,这个评价是比较中肯的,他确实没有什么文采,甚至还不如当年的失学青年,后来的自学成才者朱重八。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优等生往往干不过社会青年,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与他的哥哥不同,在成长的岁月里,他经常和武将们混在一起,似乎谈论战场上的事情才能引起他的兴趣。另外,他和他的一个表哥关系也很好,时常一同出游,按说他的表哥也是皇亲国戚,应该不会给他什么坏的影响,可问题在于这位表哥主抓的工作比较特殊。

  他的这个表哥就是李文忠。

  李文忠是仅次于徐达和常遇春的名将,甚至有人认为他的军事能力已经超过了常遇春,与李文忠在一起,除了打仗外,也没有什么可谈的了。这段经历让朱棣受益匪浅,他学到了很多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军事经验。

  此外,他还有一个收获,那就是李文忠的儿子李景隆。由于李文忠比朱棣要大很多,李文忠的儿子李景隆自然就成为了朱棣的伙伴。

  幼年时的经历使得朱棣早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讨论后,他清楚地认识到——与李文忠相比,李景隆是个军事白痴。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李文忠虽然比不上龙凤,但也可以称得上是老虎,偏偏他的儿子却只能算是一只老鼠。

  后来的事实证明,李景隆不但是个军事蠢才,还是个软骨头。当然李景隆的这些性格特点都已被朱棣牢牢地记在心中,他相信,将来总归是会派上用场的。

  朱棣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母亲身份低贱,得不到朱元璋的多少宠爱,他有三个哥哥,二十二个弟弟,故虽贵为皇子,却没有多少人关注,浑似路边野草般无人照料,但最让他难受的是,哥哥朱标却可以享有一切优待特权,他用的东西是最好的,所用礼仪是最隆重的,文武百官见到他就跪拜行礼,诚惶诚恐。

  因为大臣们知道,这个叫朱标的人将来会继承皇位,是新一代的统治者,如果要保住脑袋、官位,就一定要拍他的马屁。你朱棣是个什么东西,上不管天,下不管地。还是早点去就藩,当个土财主吧!

  人不怕穷,只怕比。

  朱标享受这一切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因为他是太子。

  什么是太子?大家都是贫农朱重八的儿子,你穿开裆裤的时候我就认识你,尿床捣蛋哪一样你没干过,还真把自己当龙子龙孙了,谁不知道谁啊?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朱棣虽然不穷,却比较惨,因为无论这个家多好,多富,将来都不是他的。所以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的朱棣并没有同年龄人的天真。

  他知道,在这个家里,要想得到什么,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一定要成功】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十一岁的朱棣被封为燕王,这并不表示朱元璋特别看重他,因为据史料记载,他的二十六个儿子都被封了王,这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十七岁时,朱棣经朱氏婚姻介绍所包办,迎娶了他的第一个妻子,而他的这个老婆正是第一名将徐达的长女。

  这样看来,他的这次婚姻也包含了一定的政治色彩,体现了朱棣和武将之间的某种联盟。

  二十一岁时,他奉命就藩,地点是北平,即当年之大都,今日之北京。

  此时的朱棣年纪虽轻,却已饱尝人间冷暖,看透世间悲凉,身为皇子,更能感受到那些大臣内官们趋炎附势、落井下石的卑劣行径。

  当然他也明白,这些人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荣耀总是站在成功者那边,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一定要做一个成功者。

  他年幼时已历经战火,成长过程中又总是和武将打交道,他见识过惨烈的战场、血腥的杀戮,年青时所经历的这一切已将他的人生角色定格为职业军人,而这个角色也将伴随他的一生,左右着他的性格,即使在他登上皇位之后。

  当然,客观的讲,此时的朱棣并没有谋反的野心,说到底无非是心理不平衡,最多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皇子,他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在朱元璋面前表现自己,以便在将来分遗产时多捞点好处。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他终于开始了自己人生舞台上的第一次表演。

  此时距离捕鱼儿海大捷已经过去了两年,当年的统兵大将,日渐骄狂的蓝玉已列入了朱元璋的黑名单,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自然不可能把兵权交给他,在经过仔细思考后,他把部队的指挥权授予了自己的两个儿子。

  燕王朱棣正是其中的一个。

  自从十年前被封在北平后,朱棣就和自己属地的邻居——蒙古骑兵打起了交道。由于双方住得太近,时常因为宅基地之类的纠纷闹点矛盾,谈不拢就打,打服了再谈,遇到打不服也谈不拢的就让朱元璋出兵远征。

  名将傅友德、冯胜、蓝玉都曾带兵自北平出击蒙古,朱棣虽是皇子,但他明白,在这些老将面前自己还太嫩,于是他虚心向这些名将们学习,丝毫没有皇室的架子。此外,他还随大军上阵,亲眼见到过刀劈斧砍、你来我往的拼杀和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惨烈。

  当朱标在舒适的皇宫中学习孔孟之道、圣人之言的时候,朱棣正在凄风冷月的大漠里徘徊,在满布尸首的战场上前行。并没有人教导他将来要如何去做一个好皇帝,如何统治他的臣民。对此时的朱棣而言,在战场上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目标。兵书是不管用的,别人的经验也不能照搬,而要在这个战争中取得胜利,只能依靠自己。

  从战争中学习战争,从失败中获取胜利,在经历无数次残酷的考验后,朱棣最终掌握了战争的规律,他成长了,从一个战争的爱好者成长为战争的控制者,良好的判断力和坚强的意志力使他最终具备了一名优秀将领的素质。

  而无数次残酷的杀戮,无数具无名无姓的尸首也彻底的冷冻住了他的心。

  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一群人,第二天就变成了一群尸体,在阵亡登记簿上可能也找不到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家人更不会知道,甚至在战后统计伤亡人数时,这些人也会被当成零头去掉。

  谁会知道他们来到过这个世界?谁会知道他们也曾娶妻生子,有年迈的母亲、吃奶的孩子在家里等待着他们?在这样的地方,生命是有价值的吗?

  残酷的战场让朱棣更加深刻的认识了这个世界的本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下去!

  带着这样的意志和信念,朱棣统率着他的部队踏上了远征之路。

  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棣三十岁,他第一次成为了军队的主帅。

  成为主帅,发兵远征曾经是他的梦想,儿时他也常看见那些名将们出征时的情景,那是一个多么光荣的时刻,亮甲怒马,旌旗飘扬,数万人将听从自己的命令,在自己的旗帜下勇往直前!

  其实战争也有它自己的美感,勒马敌前,一声令下,万军齐发,纵横驰骋,这是何等的豪气冲天!

  朱棣近乎狂热的喜爱上了这种残酷的美感,当他披挂盔甲,骑上战马时,一股兴奋之情便油然而生,长缨在手,试问天下谁敌手!

  这就是军人的快乐与荣耀。

  但朱元璋对朱棣并不完全放心,他把兵马一份为二,将另一半交给了晋王。并亲自为他们制定了作战计划,此次远征的目标有两个,分别是北元丞相咬住和太尉乃儿不花。

  朱棣明白,这次出征可以算是朱元璋的一次考试,如果成绩好,将来就有好的前途,因此他为这次远征作了充足的准备,此次出征与以往一样,难点不在于能否打败敌人,而是在于能否找到他们。

  基于这个正确的认识,出征后,朱棣并未鲁莽进兵,而是首先派出几支轻骑兵四处侦查,这些人经过仔细探访,果然找到了乃儿不花的确切位置。在做好保密工作后,燕王朱棣带领部队静悄悄的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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