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正所谓人走碑凉,谁写的,立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人管,有没有人执行,到了王振当权,这块碑文就被当成了贴在墙上没人管的奖状,再也无一人理睬。
大家不理,王振却不一样,他总是觉得这玩意太刺眼,于是便命人移走这座碑。
如果老朱还在,他一定会把王振这小子抓起来,剐上三千刀再让他死,可时代不同了,也实在不行了。
大家第二天上朝,看见开国皇帝的手迹突然没有了,却都保持了集体沉默,他们都知道是谁干的,到最后却成了打死我也不说,打死我也不管。
朝政如此,多言何用?!
但就在王振气焰滔天之时,也有一个人就不买他的帐,而这个人也实在不是等闲之辈,虽然吃了点亏,但王振终究还是不能把他怎么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正统六年(1441),当时太祖太后已经病危,无法再训斥王振,三杨也无能为力,王振实际上已经控制了朝政大权,所有外地巡抚官员回京都要照例孝敬王振一些金银财宝,多少倒无所谓,但总得意思一下,表示对这位死太监的尊重。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此人从山西巡抚回来,别说金银,连陈醋都没带回来一瓶。王振气得七窍冒烟,大发雷霆,当即把这个人关了起来。
王振是一个做事偏激的人,对于这种明摆着不给面子的人,他是不会留情的,他本已准备编织罪名,把这个人干掉。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人似乎很有背景。
不但地方上的官僚老百姓帮他说话,连朝中重臣杨士奇等人也为他求情,甚至某些藩王也出面了,要王振不要把事情做绝,否则就要他好看。(藩王可是不好对付的)
一贯整人到底的王振终于意识到,这个人虽然权位不高,却很不简单,是不能“人道毁灭”的,于是他一反常态,放了这个人(不放也不行)。
此人也确实厉害,他被整得很惨,却一句软话也没有说过,一直痛骂王振,一点面子也不给他,坚持和他对抗到底。大有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气势。
这位硬骨头有背景的仁兄就是于谦。
可惜在当时这样的人太少了。
【抱负】
掌握朝政,统领群臣虽然威风,但这并不是王振的最终目的,事实上,王振并不只是一个贪财贪权的人,他也有自己的追求抱负。
王振也有着自己的偶像,他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像自己的这位偶像一样,横扫千军,锐不可当。他的这位偶像就是朱祁镇的曾祖父朱棣。
虽然自己以前只是个文人(现在是太监),但却十分向往率军出征的威风凛凛,而先辈郑和的丰功伟业也不断鼓励着他。
太监就不能横刀立马么?立给你们看看!
这下问题严重了。
一个人如果饥饿就会去找东西吃,因为这是他的基本需求。
如果他已经吃饱了呢?那么他就会四处闲逛,找点事情干,反正闲着也闲着。
如果一个吃饱的人又找不到什么好事干,他可能就会去干坏事,实现自我价值。
王振大概就属于后两种情况。
他已经大权在握,家财万贯,权和钱都有了,这位死太监也有了新的人生追求——建功立业,名留青史。
应该说,有这样的志向是好的,但问题关键在于这位有志太监本身的素质如何。
就如同一个贪官污吏,平日只是贪污受贿,这样的恶行固然让人愤慨,但这并不是他们作恶的最高境界。
所谓作恶的最高境界,就是明明没有这样的才能,还要打肿脸充胖子,硬要去干一些所谓的好事。
这才是恶人中的极品。
王振就是这样的一个极品,他明明是个不成器的教书先生,明明是个投机的死太监,明明是个贪图权位的小人,这些我们都不计较了。但他现在居然要把自己往军事天才,战争英雄上面靠,就实在是太不要脸了。
偏偏当时的时局给了他这样一个不要脸的机会。
【敌人出现】
我们前面说过,那位被朱棣打得落花流水的马哈木有个好儿子,这话确实不假,永乐十六年(1418),马哈木的儿子脱欢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并从此开始了称霸蒙古的军事行动。
事实证明,这位仁兄确实是有本事的,仅仅过了六年,脱欢就击败了瓦剌的其它部落,统一了瓦剌,成为了瓦剌独一无二的首领。
之后,他拥立黄金家族成员脱脱不花为汗,并开始攻击阿鲁台。
由于当年被朱棣打得太惨,阿鲁台元气不足,在与瓦剌的战斗中被击败,宣德九年(1434),阿鲁台被脱欢击败,并最终战死于大漠之中,这位曾与永乐第一名将朱棣周旋几十年的风云人物就此结束了一生。
脱欢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他的梦想绝不局限于做一个太师,他的真正理想是恢复大元的天下,重新占据中原,但上天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正统四年(1439),壮志未酬的脱欢死掉了,可是明朝并没有因此得到和平,因为替代他的,是一个更为可怕的对手——也先。
也先是脱欢的儿子,他比他的父亲更加强悍,也更加聪明,短短几年之内,他向西攻击哈密,控制了西域通道,威逼明朝西北边境,他向东攻击兀良哈,正统十年,瓦剌彻底击败了兀良哈三卫,并控制了当时尚很弱小的女真族,甚至威胁到了朝鲜。
此时的蒙古已经完成了统一,而也先与他的父亲一样,也整日梦想着恢复大元天下,所以,在一切就绪之后,他把自己的矛头指向了明朝。
虽说也先进攻明朝报有自己的政治目的,但在我看来,引起这场冲突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钱。
蒙古人很会打仗,不过也很穷,他们不种地,也不纺纱,要想得到生活必需品,只能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交换,另一种是抢劫。
在朱棣的那个时代,蒙古人更多采用第二种方法,来得快又方便,但经过朱棣的几堂军事教学课,以及拳脚刀剑的教育方式,蒙古逐渐意识到,继续抢下去会亏本的。
而且在抢劫的时候,他们往往不能够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你家缺衣服,想抢几匹布,可出去几次都遇不上(人家不可能准备好了让你抢),蒙古人虽然善战,但并不是打不死。他们也只有一个脑袋,而抢劫是刀头舔血的行当,随时可能完蛋。为几匹布就把命丢了,实在不划算。
于是,在此之后,蒙古开始走第一条道路——和平发展之路。
他们开始和明朝政府做生意,但蒙古有什么生意可做呢?
不要忘记,虽然他们不搞农业和手工业,但他们也有畜牧业,蒙古部落家家户户都养马,养羊,发财致富之道就从这里开始了。
在部落首领的倡议下,蒙古部落开始大量放牧,生意也越做越大,贸易的形式以朝贡为主,每年蒙古定期入京交易,经常带着牲畜千余头,皮毛几千张,浩浩荡荡地来做生意,随行的还有使者,在我们的印象中,使者应该只有一两个人,不过蒙古部落派来的使者人数却要加个千字——一两千人。
从古至今,估计没有哪个国家派外交使节会一下子派出上千人,而这些所谓的使者实际上是蒙古的小商小贩,他们都是赶着自己的牛羊马来做搞对外贸易的。
如果就这样做生意做下去也不错,毕竟各取所需,而且明朝总是处于贸易的优势地位,每年都是贸易顺差。
因为手工业品的生产已经形成了规模化,从史料分析,当时的明朝政府也确实有抬高物价的嫌疑,各种瓷器、纺织品的价格确实有些偏高,但蒙古人也只能全盘接受。
道理也很简单,天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你想买就买,想卖就卖,不愿意就散伙!
明朝的人可以不吃牛羊肉,但蒙古人不能没有纺织品,没有日常用具,所以不能散伙。
然而这看似对明朝而言一本万利的生意中,却隐藏着危机。
到了也先时期,由于需求量大,朝贡贸易剧增,本来一年只做一次生意,渐渐发展到一年数贡,每次来做生意的有几千人,牲畜皮毛和马的数量也大大增加。要知道,这些牲畜皮毛都不是白送的,明朝政府需要用大量的东西来换,由于皮毛数量过大,而手工业品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明朝政府一时之间也找不到那么多现货供应。
明朝政府逐渐意识到,自己似乎掉入了一个贸易陷阱,看似不懂贸易的蒙古部落实际上十分精明。他们选择这些牛羊作为贸易品是有着很深的考虑的,因为放牧牛羊对于这些游牧民族而言几乎是不需要什么成本的。
放牧所需的人工成本其实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他们平日的生活就是放牧,除了这个之外也没有什么工作可干,自然也不需要统计误工费。而牛羊吃的是草,这些都是天然资源,在羊毛衫尚未流行的当年,草原沙漠化似乎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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