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公子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道:“这酒如果是穿肠毒药,那我宁愿让这酒把我的肠子给融化了。如果色是杀人钢刀,本公子愿意让刀把我碎尸万段。”
宋瑞龙觉得那名公子的手柔软的就好像是天边的白云,他的手要是能杀死一只鸡,那绝对是一件天大的怪事。
宋瑞龙甚至怀疑那样的一只手根本就不可能把桌子上的那碗酒给端起来。
可是宋瑞龙错了,那只手不但能把酒碗端起来,而且端的还非常的稳,稳的滴酒不漏。
那名公子把酒喝完之后,使劲把酒碗向桌子上放,很惬意的说道:“好酒,果然是好酒!”
那名公子抬头看着正在摇椅上躺着的老板,高声喊着:“老板,再来一坛好酒,十个茶叶蛋,十碟花生米。所有的账都记在我的头上。”
酒铺老板似乎对那名公子十分的恭敬,他听到那名公子的话之后,就立刻开始行动了。
一坛好酒,十碟花生米,每一碟花生米要价一两银子,一坛酒十两银子,十个茶叶蛋十两银子。
“总共三十两银子。”
酒铺老板板着脸,把花生米,酒和茶叶蛋上完之后,叉着腰,站在那名公子的旁边,就好像做好了随时打架的准备。
这不是趁火打劫吗?一坛酒,十碟花生米,十个茶叶蛋,在明辉县最多也就卖一两银子,可是这位老板却要了三十两。
宋瑞龙没有说话,他想静观其变。
很多人听到这样的要价之后,都会觉得不能接受,会和那名酒铺的老板大吵的,可是那名公子却一点也不生气,他反而满脸堆笑,道:“这价格倒也公道。”
“小舒,拿银子。”
那名公子旁边的小伙子就好像是一个钱袋子,他的手在怀里一抓,就抓出来一把碎银子道:“一两不少,一两不多,总共三十两。”
老板拿着银子也不数,一把就装进了口袋里面,道:“客官一定会以为小铺的钱要的多了,其实,这些钱和这些货都是匹配的。所谓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就是这个道理。”
宋瑞龙忍不住问道:“在下看不出你的酒和花生米为什么可以卖这么好的价格。”
酒铺老板面带微笑,道:“这花生米,是给当今圣上进贡的,选的种子都是皮薄,个大,肉香而且还都是三个仁的,大小也一样,绝对没有一个花生的颜色不好看的。每一个花生米卖十文钱,总不为过吧?”
那名公子说话之间已经吃了十颗花生米,又喝了一口酒,这才说道:“给皇帝进贡的东西,都是好东西。一颗花生米要价十文钱,一点都不贵。”
酒铺老板笑得更加的开心了,道:“公子既然说这一颗花生卖十文钱一点都不贵,那公子可以算算,这一碟花生米里面有花生一百颗,是不是要卖一千文钱?一千文也就是一贯钱,一贯钱不就是一两银子吗?”
那名公子看着桌子上的十碟花生米,似乎不相信那十碟花生米有一千颗,所以,他把手往桌子上一拍,那十碟花生米竟然像听话的小鸟,一下子就从桌子上飞了起来。
十碟花生米在空中全部散开了。
酒铺老板看得眼睛都直了,他以为那些花生米从桌子空中掉下来的时候,一定会散落得到处都是的,可是,结果,酒铺的老板错了,那十碟花生米竟然没有一颗掉落在地上的,它们飞起来以后又落到了原来的碟子里面。
那名公子看着面前的十碟花生米,道:“老板果然是诚信之人,你这十碟花生米果然有一千颗,每一碟里面也的确有一百颗,我这十两银子花的果然不冤枉。”
酒铺老板又得意的介绍着桌子上的酒,道:“酒是十年佳酿女儿红,茶叶蛋是用最精良的粮食喂出来的最大的母鸡下的,用最好的茶叶,龙井的茶尖熬制的茶水用小火熬制七七四十九天,才做成的。公子,我的五十个茶叶蛋用了四十九天才做成,您觉得一个茶叶蛋卖一两银子还贵吗?”
那名公子道:“当然不贵。不说这鸡蛋好不好吃,就说这么复杂的工序它就应该值这个价。”
酒铺老板又躺在了椅子上,微微闭上眼睛,似乎要睡着了。
那名公子用筷子指着一个茶叶蛋给宋瑞龙说道:“公子,吃蛋!”
宋瑞龙看着那十颗茶叶蛋就好像是看着十颗金蛋一样,道:“这么贵重的蛋,在下只怕吃不消。”
“我请客!”
“你有这么大方?”
那名公子笑道:“不大方的人怎么会用三十两银子卖这么一点东西?”
宋瑞龙道:“我总以为你的脑袋进水了,所以才会如此的大方卖这些东西,原来公子是因为大方。”
那名公子笑起来就好像是一个小孩子,道:“一个人舍得为自己花钱,那不叫大方,舍得为朋友花钱,这才叫真正的大方。公子,请!这顿饭算是我请你的。”
宋瑞龙对那名公子的好心有些怀疑了,道:“难道公子已经把在下当成了你的朋友?”
那名公子道:“四海之内皆朋友,你我在这里相逢,也算是一种缘分,为了我们的缘分,公子是不是应该干一碗?”
(未完待续。)
第八百六十二章试刀
宋瑞龙不是爱酒之人,但是他今天确实喝了不少酒,道:“公子既然这样说,在下恭敬就不如从命了。干!”
宋瑞龙喝了一碗酒之后,把碗口朝下,让那名公子看着,道:“干了!”
那名公子也把酒碗朝下道:“干了!有酒无肉,喝着不爽,不过有茶叶蛋也不错。公子,吃蛋!”
宋瑞龙把茶叶蛋拿起来,一口吞下,又喝了几碗酒,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那名公子敲了几下桌子,道:“公子,这位公子,醒醒!朋友,起来,接着喝!”
宋瑞龙已经喝醉了。
十里长坡的顶端慢慢的出现了一辆华丽的马车。马车的两边各有四匹高头大马。骑在马上的人个个身穿铠甲,腰挂大刀,后背还背着弓箭。
赶马车的男子也非常的威风,他的穿着非常讲究,每一件衣服都非常的合身。
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前方的路,手紧紧的抓着缰绳,非常的谨慎。
他害怕那匹马跑得太快了,每当那匹马的步子迈得稍微大那么一点点,他就紧张的心跳加快。
那八名威武霸气的人,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注意着四周的动静。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武士,也是千里挑一的猛将,在战场上,这些人都可以以一敌百,在市井中,他们的武功也能让很多人闻风丧胆。
这八个这次看来是执行了一场任务,他们的任务只怕就是保护轿子里面的人不受伤害。
可是轿子里面坐的人究竟是谁呢?
难道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弱不禁风的,所以不能坐颠簸太厉害的马车?或者是一名老太太,身子骨本来就差,当然要慢慢的赶路。
也许是一名貌美如花的姑娘,所以赶马车的人不忍心把马车赶得太快。
这里是十里长坡,就算你把马缰绳拉的一点都不留缝隙,那匹马依然跑得很快。
那辆豪华的马车很平稳的停到了酒铺的另一边。
赶车的小伙子把马拴在一颗大杨树上,然后,很恭敬的低着头走到马车的侧面,道:“小姐,这里有个酒铺,我们要不要歇歇脚?”
有一名满脸横肉,身穿铠甲的武士看了一眼酒铺的老板,狐疑道:“大家忍一忍,到了前方的明辉县再找客栈。这酒里面,只怕有毒。”
酒铺的老板刚刚还睡得可以听到打鼾之声,可是,当他听到“酒中有毒”的时候,他就像兔子一样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然后,瞪着黑黝黝的大眼睛,愤怒的说道:“你说谁的酒中有毒?”
酒铺老板抓起一个打酒的勺子,舀了一勺酒,一口气就喝光了,然后,他愤怒的把酒勺扔到酒缸里面,道:“这酒有毒?有毒就先把我给毒死。”
满脸横肉的武士,刚要生气,只听一种很清脆的声音说道:“童越,别人做生意不容易,刚刚是你失礼了。”
童越从马上跳下来,走到马车前,道:“小姐,童越知错。童越这就向酒铺老板道歉。”
童越那么高大的身材,竟然会听从一名女子的话,的确奇怪。
不过,仔细想一想也不难理解,马车里面坐的人肯定是大富大贵之人。只是那车棚的窗口处还挂着粉色的帘子,所以车棚外面的人根本就看不到那名女子究竟长什么样。
童越走到酒铺老板的面前,道:“对不起,老板,刚刚是在下说错了话,还请老板见谅。”
“哼!”酒铺老板肚子里的气显然没有完全的发泄出来,“像你们这些在朝廷为官的人哪里知道错?不过,今天你们既然向我这个老头子认错了,老头子我也不能不原谅你。算了,年轻人,以后说话积点口德。”
童越的年纪有四十多岁,可是酒铺的老板竟然说他还是小孩子,这让他气的想把酒铺老板给一刀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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