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不咳嗽 (第十个名字)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第十个名字
- 入库:04.13
“老三,看到没,咱们的皇帝是越来越仁慈了,这可不像当初的大煞神啊。”
“哎,大姐,皇帝可不是当初的小伙子啦,你看他鬓角都白了,怎么还会打打杀杀的。涛伢子,你这是种地种烦了想钓钓鱼?”看到洪涛都没带卫兵,翁三婆婆以为皇帝又是去种地了,皇庄离翁家的大院子不远。
“怎么说呢,海波当年的事情就有我的问题,今天我来又没什么好事儿,恐怕翁家又得有损失了。两位婆婆,这件事儿关系到翁家的兴衰,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洪涛找不到合适的说辞来把这件事儿说的更婉转,与其遮遮掩掩让两个老太太着急,不如就直说了吧。
“是不是平安出事儿了!”洪涛的话丝毫没起作用,两位老太太一个放下船桨,一个把渔网往河里一扔,眨巴着两双眼,死死盯着洪涛,腿都开始哆嗦了。如果翁家最后这根独苗再没了,她们就真没有活下去的希望了。至于说结婚好久还没生育的翁树,被她们直接无视了。
“不不不,和平安没任何关系,他在麻逸港军校的实习舰上工作,既不出远航也不打仗,不会出事儿的。我说的另外一件事,事关明月的丈夫和翁家两个远亲。怎么说呢,这个翁小乙和另外两个翁姓人利用工作之便,把帝国的秘密卖给了外国商人,被内务局人赃并获,他和他的侄子都供认了。而且他在文莱港还有一个家,养着几个女人,是用赃款买的。这件事儿明月也知道,还在上报奴隶移民的事情上,帮翁小乙做了好几年的假。”洪涛把翁小乙案的大致情况和两位翁老太太说了说,不用说太详细,也不用拿任何证据,皇帝本人就有这个信用。
“明月!她……她好糊涂啊!二姐要是知道了,连夏天都挺不过去。陛下,婆婆求求你,能不能饶明月一次?我把她关在家里,此后不许出家门半步……”翁三婆婆听得直拍大腿,这个翁明月是翁二老太太最小的女儿,还是翁海波亲姨,结婚半年就守了寡,好不容易嫁给了翁小乙,还有了四个孩子,现在又摊上了这种事。虽然老太太不太明白帝国律法的详细规定,却也知道这不是小事儿,否则皇帝就不用亲自来了。
“老三,闭嘴!先听陛下说完。如果按照帝国法律,明月会如何?”翁大婆婆别看个子最小,认真起来却是气势最足的。这个老太太是翁家实际的掌门人,大字不识一个,却很有头脑,翁家能垄断化工集团,依靠一群女子在帝国站稳脚跟,大部分都是她在背后运筹帷幄,翁丫就是她的亲孙女,性格上带着老太太的遗传。
“……按照帝国法律,叛国罪,只要沾上,只有一个结果,公开审判之后吊死在码头,不许收尸、不能埋入公墓,并且要通报各地总督知晓,搞不好还会被写入学校教材,和遗臭万年也差不多了。”洪涛坐在船头上,吧嗒了几下嘴,实话实说。
“那陛下来,就是要通知翁家,准备抓人了吧?”翁老太太没有坐下,而是拄着船桨努力把微驼的背挺直。说到抓人这个词儿时,还向岸边的树林方向望了望,想看看洪皇帝是不是带着监察部内务局的人来的。
“大婆婆,您先别急,按照帝国法律,我是不该插手这件事儿的,审案和抓人都不是皇帝的权利,即便真要抓人,也轮不到我抓。此事目前知道的人还不多,即便是泊蛟他们也知道得不详细,我也给了他们警告,他们不会乱说的。我来就是想和三位婆婆先商量商量,该如何解决这件事儿才能对翁家伤害最小,同时也要尽量避免破坏帝国法律。”
“您应该能理解,我们费了近二十年时间,才建立起来这么一套能让大家都活得比较舒服的规矩,我也时不时的告诉国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要是在这件事儿上我装看不见,那我、我们这二十年的努力就全白费了。这个口子不能开,只要开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然后金河国就和大宋一样了,区别只是大宋姓赵,金河国姓泊、姓温、姓黄、或者姓翁。”看着翁老太太矮小但坚定的身躯,洪涛尽量想把这件事的后果说清楚。看看翁丫啥德性,就知道这位老太太是什么性格了,而且她比翁丫更智慧,因为她活的年头更多。
050章人情法理2(80票加更)
“陛下说得轻巧,那可是我翁家的姑娘!假如是洪鲵出了事儿,您也这么说?”翁老太太还没说话,翁三婆婆先急了。为了自己家的孩子不被吊死在码头上、为了翁家所有人不至于成为帝国的笑话,她豁出去了,直接向皇帝提出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把洪鲵都饶了进去。微妙的是,这次翁老太太没有制止妹妹,连声都没出,看来她也想问这个问题。
“我先说说我的处理办法吧,两位婆婆听听是不是能同意。涉案人员是一定要被处死的,这一点不能更改,但是死法可以变一变。明月不算是主犯,她只是有点糊涂,我把她留给三位婆婆。但是这件事儿不能拖,载着翁小乙的船现在估计已经快到金河城了,搞不好明天一早内务局的人就会来的。”
“明月算是自杀,一死百了。不管翁小乙如何指证,她也不可能活过来作证。按照帝国法律,明月不会被认定为有罪,翁家相对来说受到的波及也要少一些。至于说翁小乙和其他两个翁家人,都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就算翁家用人不当、识人不明,让管人事工作、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引咎辞职一两位可就够了。”
“明月的四个孩子我带走抚养,他们不适合再在这里生活,我会带他们去一个没人知道这件事、没人知道他们是谁的地方,让他们好好的上学、长大,过他们自己的生活,尽量不受父母的影响。”
“既然三婆婆刚才问道了洪鲵的问题,我也不打算被人说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件事儿是我私下让内务局办的,泊蛟、伊一和那些部长并不知道,既然我得手了,就算是占便宜的一方吧,我理应付出点代价。洪鲵会不会做这种事,我不清楚,也不敢保证。就算她真的触犯了帝国法律,也轮不到我管,因为到时候帝国的皇帝是洪金河。我在翁小乙这件事儿上,也触犯了帝国法律,好在我是皇帝,不用被吊死,就惩罚我退位吧,我把我自己流放到开普敦港去。”
“两位婆婆,涛伢子也只能付出这么多代价了,您二位觉得这个办法是否可行?”洪鲵的问题,洪涛没法回答。你说会吧,别人谁信?你说不会,那凭什么轮到别人身上就会呢?不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嘛!所以洪涛先不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先谈谈交换条件吧,只要保住翁家不让她们在这件事儿上太受打击,再给她们一个足够份量的面子,她们就不太会为了这件事儿和自己翻脸。一个女儿和一个家族的未来比较,孰重孰轻她们应该会想明白。
“陛下觉得律法这么重要?为了它连皇帝都不做啦!”这次不光是三婆婆目瞪口呆,一向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大婆婆也柱着船桨向前走了两步,拉着洪涛的胳膊,近距离盯着洪涛的眼睛,想判断一下这位皇帝到底是不是在耍花招。洪皇帝喜欢耍人玩的恶名和他杀人如麻、抠门到家、碎嘴子无敌这几个特点已经在金河国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就是这么怪,他们不容易记住别人的优点,却很容易把别人的缺点放大,一辈子都忘不掉。
“除了我之外,比任何人的命都重要!因为它是保证大家能过上好日子的基础。没有我、有规则在,大家的生活会和现在一样,国家照样是谁也不敢来欺负的;光有我、没有规则,我只敢保证在我死之前是这样,我死之后,婆婆们的后人会不会去欺负别人、别人会不会来欺负他们、他们和其它家族的后辈之间会不会因为争权夺利互相残杀,我都不能保证。”
“两位婆婆都是从苦日子里熬过来的明白人,当初咱们和海盗一样,四处又抢又杀,还拉着自家孩子去帮别的国家打仗,折腾了这十几年,难道就为了让咱们这一代人活得舒服点吗?其实我自己并不太喜欢这样的规则,因为它会限制每个人,连我这个皇帝想出海玩一玩,议会都不准。但正是这种限制,让大家都能处于相对安全、相对公平的状态里。”
“有没有这套规则、有没有这个国家,对我和我身边的人并不重要。我的本事婆婆们知道,只要我想,我可以去任何地方生活,活得也不比现在差,可是别人不成。我之所以玩了命的去保护这些规则,主要是让它来保护大家的,其中也包括翁家,前提是大家也都要维护规则。”
“规则可以有缺陷、可以有弱点,这没关系,我们发现一个就堵上一个,发现一个就完善一个。咱们这次做对了,就会给后人竖起一个榜样,让他们知道,以后再遇到这样的问题该如何处理。明月的死是完善规则的代价,我的皇位也一样是代价,我认为值得。”类似的问题,洪涛都记不清和别人说了多少次,以后恐怕还得说下去,至于别人听得懂听不懂、愿意不愿意听,无所谓,反正我说了,这是责任。
“怪只怪我们瞎了眼,把明月嫁给了那个家伙!陛下的意思婆婆明白了,这件事儿翁家不会闹,也不会给陛下添麻烦。不过陛下就不用退位了,这让翁家以后就没脸在这里待下去了,如果让金河知道了是我们翁家逼走了他的父皇,下一辈的情谊也就没了。有你在,婆婆们睡觉都安稳,我觉得议会应该把你的雕像立在金河口,一边一个,比门神还管用。”大婆婆显然同意了洪涛的处理意见,也接受了洪涛的诚意,而且还想得更多,不想背上逼走皇帝的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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