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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 (第十个名字)



“敌人!仇人!”小法蒂姆使劲点了点头。

“那成吧,我去杀他们你们不会不乐意吧?能不能帮忙带路?”洪涛指着那张他这几天依靠众人描述画出来的马斯卡港附近的地图,向两位小法蒂姆提出了要求。

他已经不想再去贝都因人部族里观光了,搞清楚谁要抢自己才是第一要务。这种事儿必须严惩,你杀我一个人,我就杀你全村;你抢我一车货物,我就灭你全城,坚决不能手软。

要打就一次打服,否则就别打,这不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以后的商船着想。就如赛义德所说,抢劫是贝都因人血液里的因素,如果不让他们有点怕的东西,那以后大宋海商来了,不就成了来送肉嘛。想抢就抢、想杀就杀,这得多少军队才保护的过来?

俩位小法蒂姆不像图一样拒绝外族帮自己的部族报仇,也没有印第安人的那些臭讲究,能把老仇人的部族干趴下就是好事儿。洪涛不可能在这里生活,也不会抢他们的草场和牲口,这种援兵来得越多越好。他们甚至比洪涛还积极,不光答应带路,还要出兵和陆战队一起战斗。这可不是他们仗义,而是有目的的。

按照贝都因人的传统,出力了才有资格去分配战利品,出力越多分得的份额就应该越多。在他俩眼中,对方的部族有上千人,羊群、驼群、马群、毛毯、帐篷都是财产,就连女人和孩子也是财产。如果自己不出力,就不能去分这些战利品,光带路能得几头骆驼啊。

“我指挥,你们的骑兵听我的!羊群、驼群、俘虏全归你,我只需要他们的谢赫,问清楚谁背后指使他们来攻击我的驼队,我要报仇。”洪涛听明白俩位小法蒂姆的意思之后,提出了全新的分配方案。

“成交!”小哥俩看着营地外面那两堆烧焦的骨头,还有满地的褐色痕迹,稍微商量了一下,就和洪涛达成了协议。洪涛的人是用什么方法打败偷袭者的他们不清楚,但他们俩都认为洪涛这支驼队的战斗力明摆着呢,不是白给的。

于是法蒂姆部族的骆驼骑兵和洪涛的陆战队就合二为一,在荒漠上改变了行进方向,朝着西南方走去。法蒂姆的骑兵在前面开路,洪涛的驼队跟在后面几百米的地方。

假如光有日本兵没有汉奸,日军侵略中国的进展就不会那么顺利,这种状况不光在中国,全世界各国都一样。有了法蒂姆兄弟这种熟悉地形的带路党,陆战队和骑兵用了五天时间,直接绕到了对方聚居营地的西南方向,向这座建在一片小绿洲上的村落发起了进攻。攻击主力是陆战队,骆驼骑兵负责掩护陆战队的左右两翼。

洪涛拒绝了法蒂姆兄弟的建议,没有在夜间趁着对方熟睡时偷袭,而是选在了上午吃过早饭之后,从正面骑着骆驼接近村落。

夜战对于熟悉这片地区的骆驼骑兵有利,但对陆战队不利。洪涛不需要突然性,对方应该昨晚就发现了自己的驼队,那些沙丘上骑着骆驼游荡的牧民就是瞭望哨。不过他们只有一晚的时间,这么大的村落无法整体搬迁。假如对方要逃,那就更好办了,带着老人、孩子、妇女、牧群赶路,会分散对方很多兵力和精力。

和洪涛想的一样,这个部族并没有逃,他们的骑兵也不少,为了保卫家园,只要能骑上驼背、拿起弯刀的男人都会是骑兵。从这一点上来讲,贝都因人就是阿拉伯半岛上的蒙古人,全民皆兵。一千多人的部落在战时可以凑出一半甚至更多兵源,里面有白胡子老头儿,也有还没骆驼腿高的孩子。

四百三十章不堪一击

来到距离村庄六七百米的地方,陆战队全部下了骆驼,很快排成了两排。这是朗崖改进的阵型,通过昨晚的战斗,他认为三排士兵轮流射击对付奔跑速度比马慢的骆驼骑兵有点浪费了。射击间隔太短有时候也不是好事儿,很多骆驼中了第一枪之后不会马上倒地,而是跑上几十米再倒。这时候太密集的子弹就没意义了,有些骆驼身上有七八个弹孔,效率太低。

“没有我的命令,不许冲锋!如果你们擅自冲锋,我就在你们身后连你们带敌人一起射杀,你们只需要保护好我们的两翼就可以了,什么时候冲锋由我来决定。”虽然朗崖已经暗中查看过法蒂姆部族骆驼腿上的烙印,确定他们的骆驼没有出现在那晚的偷袭中,但洪涛还是不太放心这些人。在陆战队发起进攻之前,他拉着阿尔因再三叮嘱了法蒂姆兄弟,让他们千万不要擅自行动。

双方的人数其实差不多,对方部族甚至还多一些,而且全是骑兵。反观洪涛的队伍,不光人数略少,一大半还下了骆驼,成了步兵。可是这些步兵气势挺足,他们在哨音和小喇叭的指挥下,排着长长的横队、踏着坚定的步伐,不紧不慢的向对面的骑兵压了过去。在他们身后不远是两队骆驼骑兵,丝毫冲锋的意思都没有,只是保持着固定的距离跟着步兵慢慢走。

这种作战方式贝都因人从来都没见过,除了少数参加过前几天偷袭行动的骑士之外,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这些步兵想干什么。走着接近骑兵队伍,这不是白给嘛?就算是参加过偷袭行动的骑手其实也不太明白,当时是夜间,谁看得清啊。只知道对方有一种诡异的东西,一闪光、一冒烟自己的这边的人和骆驼就会死伤,但这个说法没人信啊。

面对慢慢逼近的步兵,贝都因人的骑兵们又开始冲锋了。其实对付这种单薄阵型的步兵也不用太复杂的战术,冲上去用骆驼撞、用弯刀砍就是了。真正冲向步兵的人数并不多。大部分骆驼骑士还是把目标放到了步兵身后的那些骑兵身上,在他们眼里,那才是最有威胁的人。

高大温顺的骆驼跑起来也是那么的优雅,它们迈着大步、打着响鼻。把脖子向前伸出,就像在跳天鹅湖。可是给它们伴奏的不是丝竹,而是铁与火的轰鸣。每隔五六秒钟,就会有一百多颗高速飞行的铅弹迎面打在这些舞者身上,把它们打得浑身是血、跌落尘埃。连同身上的骑士一起重重的摔在砂石地上。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被后面蜂拥而至的同伴踩在脚下。

现在赛义德终于看清楚了勇敢彪悍的贝都因骑兵是如何被屠杀的,他们就像是海浪,一层一层的扑向礁石,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喧嚣,气势十足。可最终的结果却是礁石纹丝不动,海浪全都撞得粉身碎骨。现在那两排来回交换着位置的步兵就像是礁石,虽然看上去很死板、很呆滞,毫无激情可言,更谈不上美。但他们把一层又一层的骆驼骑兵都撞碎了。

当战场上突然迸发出三声更大的炸响后,骑兵队伍的中间居然出来好几个大缺口,整个骑兵冲锋阵型居然被直接打透了!原本还能保持方向的骑兵队伍立刻就散乱了起来。有些骆驼受惊了,开始向两边奔跑;有些干脆跪在了地上,嘴里吐着白沫子放弃了逃命的念头;还有些骆驼被骑手控制着想掉头回去,稍稍一迟疑、一停滞,一层弹雨就扫了过来,骑兵队伍就又倒下一片。

“真主啊……这是来自地狱的怒火……求真主宽恕它的罪恶……”赛义德已经跪倒在地上,冲着圣城的方向不住祈祷。

火炮的可怕他听说过,甚至还在洪涛的船上见过试射。但他不觉得这是太吓人的武器。它们太重了、数量太少了,除了装在大船上也就没啥用处。可是这些可以拿在手里、背在肩上的手炮可就完全不一样了,它们百分百是杀人的利器。

现在只有不到三百人,假如这位皇帝手中有五千名士兵全拿着手炮。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他虽然不是军人,可是他见过的大战一点儿都不少,不管是在阿拉伯半岛还是埃及或者拜占庭和欧洲大陆,他想不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军队能有办法抵御这五千人的进攻。都不用加上那种有两个轮子,可以安在船上又可以拉着满地跑的大炮。

不光是赛义德跪在地上祈祷,法蒂姆的骑兵里也有很多人从骆驼背上跳下来。跪在地上开始祈祷。从来没见过枪炮的他们对这种现象无法理解也无法解释,只能归咎于神灵。既然是神灵,那凡人还是虔诚点吧,而且神灵都来了,这个仗也就别指望凡人来打了,先不让神灵怪罪才是真的。

其实对付这个时代的滑膛枪、尤其是没有其它兵种保护的火枪兵也不是没有办法,只需要找准一点坚决突击就可以了。滑膛枪准头不够,只能打面不能打点,百米之外弹丸可以偏差十几米,下坠也非常厉害。如果能让冲锋的骑兵缩小着弹面,采用多路纵队,不计伤亡,还是可以突破的。

可惜这种经验需要不断的总结,用无数鲜血和生命来总结。当这些贝都因骑兵初次见到枪炮齐鸣的场面时,他们已经顾不上总结经验教训了,是赶紧跪地祈求神灵的原谅,还是跑得远远的躲开神灵的处罚,二选一。

“法蒂姆,该你冲锋啦!羊群、骆驼群、他们的财产!你再不去就都没了啊!”洪涛都快把腮帮子吹破了,可是法蒂姆兄弟还坐在骆驼上张着嘴发呆呢,对约定好的信号毫无反应。没办法,洪涛只好自己跑过来,照着他们俩的骆驼屁股上就是一巴掌,然后拿出了他的杀手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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