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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不咳嗽 (第十个名字)



“陛下是我见过最伟大的人,能把法律看得比权利高、还能做到的皇帝,陛下是第一个!”可是赛义德还就吃洪涛这套,赞美之词立刻如滔滔江水,拦都拦不住,听得阿尔因直皱眉头。假如闭上眼的话,他真听不出来这是在说洪涛呢。

其实赛义德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之辈,他确实是个学者,而且学问很高,尤其是在阿\拉\伯\历史方面很有研究。不光在阿\拉\伯地区很有威望,就连弗雷德里希二世这样的欧洲皇帝都知道他。不过他学汉语的时间还不太长,只是简单的能说能写,只会按照字面来理解汉语,所以听不出洪涛的废话,也说不出那种明粉暗黑的话来。

洪涛用语言来调戏这个老头儿,不是不尊敬这位老学者,他就这个说话习惯,只要不是特意板着,很容易就溜达出来了。事实上正相反,他很尊重赛义德,从这个老头身上,他学到了不少关于阿\拉\伯民族的知识,这些东西对他了解这个民族有很大用处。

闪族,这是阿\拉\伯人的起源,不光诞生了一个阿\拉\伯民族,在闪族的发源地阿\拉\伯半岛上,闪族最终变成了巴比伦人、亚述人、腓尼基人和希伯来人。希伯来人是谁?犹太人啊!难道说在后世里打得和世仇一样的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原本是一个老祖宗?还真的是,不光他们的老祖宗是同一个,连他们的宗教也有很多联系。

阿\拉\伯人和其它民族的人有什么不同呢?肯定有,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和性格,这和民族的生活环境有着直接关系。阿\拉\伯半岛的地形中部以沙漠为主和熔岩戈壁地带为主,大片的草原都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叙利亚,还有就是沿海地区。但是这些绿地养活不了那么多人,而阿拉伯半岛又三面环水,连扩张都没法扩,于是很多人就开始向沙漠中心地带发展了,贝都因人就是其中最大的一支。

阿\拉\伯半岛的这些沙漠,和北非的撒哈拉沙漠还有不同,因为三面环海,所以并不缺乏水汽,尤其是在冬季,很多沙漠地区都是长出一层小草来。慢慢的熟悉了这片沙漠之后,贝都因人就带着他们的驼群选择了留在这片沙漠中生活。这里没有一条固定的河流,但是有很多季节性的河床,旱季的时候,它们就是一条条沟壑。对于外人来说这是沟壑,但对于贝都因人来讲,这就是天然的路标,顺着这些路标,他们就可以带着驼队、马群在大漠戈壁上来去自如。

自然环境恶劣,但真主并没有抛弃阿\拉\伯人,这里也有很多特产。首先就是骆驼,它是贝都因人的家人,没有骆驼在沙漠里寸步难行。埃及人和突厥人都把贝都因人称为“骆驼身上的寄生虫”,而贝都因人自己称自己是驼族。光这样还不足以说明贝都因人是多么离不开骆驼,在贝都因人的生活中,骆驼已经脱离了家畜的范畴,变成了一种价值非常坚挺的实物货币。个人财富、赌注、彩礼都是用骆驼来计算的,甚至连绑匪的赎金也注明了价值多少头骆驼。

骆驼为啥这么受贝都因人钟爱呢?因为它实用啊,不光可以当坐骑、当驮具,还可以为贝都因人提供奶制品、驼肉、皮革、驼毛,就连骆驼粪和骆驼尿都不浪费,骆驼粪晒干了可以当燃料,骆驼尿可以做药。

如果你在沙漠里失去了淡水,基本就等于死了。但如果你身边有一队骆驼,那恭喜你,你至少能再活一个月!几乎每一个贝都因人都喝过骆驼胃里的水,只需要把一根棍子捅进骆驼的喉咙,骆驼就会把胃里的水吐出来。由于骆驼的胃有特殊功能,所以它吐出来的水人将就着还能喝。

阿\拉\伯有一位哈里发曾经说过,只有在骆驼喜欢的地方,阿\拉\伯人才能昌盛。

四百一十九章军事共产

在阿\拉\伯半岛上,不光有一种动物被阿\拉\伯人钟爱,除了骆驼之外,真主还送给阿\拉\伯人第二件大礼,那就是阿\拉\伯马。这些马以健美、忠实、坚韧、聪明闻名于世,贝都因人非常爱马,如果只有一桶水,人和马都渴着呢,最先喝到水的不是人而是马。

这里还盛产柽(cheng)柳,可以烧制极好的木炭;阿\拉\伯胶树,出产的阿\拉\伯树胶是一种天然的食品添加剂和乳化剂;麦蕈(xun),一种很好吃的蘑菇;番泻叶,一种泻药;葡萄,一般这种半沙漠地区都盛产葡萄,比如我们新疆地区;还有石榴、杏、苹果、油橄榄等等。

还有一样阿\拉\伯人离不开的作物,就是椰枣!

除了骆驼肉之外,贝都因人只吃一种固体食物,那就是椰枣。不光人吃,把椰枣的核磨成粉,弄成饼状,还是骆驼很喜欢的细粮。如果把椰枣泡到水里,等它们发酵,又变成了贝都因人的特色饮料,枣醴(li)。假如说古代汉人靠小米生活、古代欧洲人靠小麦填饱肚子,那椰枣就是古代贝都因人的小米和小麦。

另外阿\拉\伯半岛的腹地还有一种玩意,是贝都因人的钟爱,这个玩意听着有点恶心,那就是蝗虫。据说每隔几年,沙漠里就要闹蝗灾,然后贝都因人全体出动,拿着大布袋子抓蝗虫,带回帐篷之后,根本不洗,揪着蝗虫脑袋这么一拧,就连脑袋带肠子肚子都揪出来了,剩下的身子全是肉,沾点盐就扔嘴里了,他们说这是一种美味!!!

在阿\拉\伯半岛上,由于地区自然环境的不同,大体上分成了三种人。一种是只占据了沿海绿洲,过着农耕生活的定居者,第二种是类似贝都因人这样骑着骆驼和马,赶着羊群追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者,还有一种是半定居半游牧的人。这三种人虽然都是阿\拉\伯人,长得也差不多,但性格完全不同。

定居者生活最安稳,所以在科技、文化方面发展得比较快,大部分阿\拉\伯学者什么的,就出自于定居者。半定居半游牧的人群生活一会儿安稳一会儿流浪,没法专心琢磨知识,但他们有固定的居所,于是就热衷于做生意。利用游荡的时间各处跑,买回来合适的货物,然后再各处去卖,包括跑海商的那些阿\拉\伯人,大多数都是这种人。

贝都因人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他们住在哪儿,全完取决于哪儿有牧草和水源,既没有钻研的时间,也没有做买卖的功夫。但是他们也没闲着,长期的恶劣环境造就了贝都因人凶悍的性格,所以要说谁能打仗,那他们是阿\拉\伯人里最能打的。贝都因骑兵和骆驼兵在沙漠里来去如风,根本不用特意训练,因为抢劫和仇杀就是伴随他们一生的游戏。

而且贝都因人极端仇视外族,他们在沙漠自给自足,一般不出沙漠活动,也不乐意看到别人进入沙漠活动。整个阿\拉\伯沙漠地区都是贝都因人的家,这片大沙漠虽然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但反过来想一想,也不是没有好处。沙漠就是他们的天然屏障,别人要想进攻他们,没有足够大的勇气和优势,基本是不可能的。

在贝都因人祈祷的时候,他们总会这样说:真主啊!求你怜悯我、怜悯默罕默德,但不要怜悯其他任何人!

不过贝都因人的性格又很矛盾,一旦你成为他们认可的客人,那他们就会把你视为家人,会像保护家人一样保护你。除非他战死,要是让客人在自己的地盘里受到伤害,贝都因人认为这是对真主的玷污。

在这个时代,阿\拉\伯人的生活都比较简单,社会结构也相对简单。一顶帐篷就代表着一家人,好几顶帐篷凑到一起,就是一个牧群;好几个牧群凑到一起,就是一个氏族;几个有亲戚关系的氏族凑到一起,就是一个部落。部落就是阿拉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部落的族长叫做谢赫,是由大家选出来的德高望重、公正、慷慨的长者担任。

在部落里,所有人都是自家人,表现形式就是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一个前缀。比如这个部落的族长叫赛义德,那这个部落所有人的名字前面都要加上贝努赛义德这个词儿。贝努的意思就是子孙,说明自己是赛义德的子孙。出去打架、抢地盘的时候,也能让对方知道自己到底是哪个部落的人。

假如你杀死了一个部落的人,尤其是贝都因人,那你可就麻烦了。整个部落都会将你、你的家人、族人视为死敌,然后两个部落就开始仇杀,不死不休。有些部落之间的纷争可以持续上百年,直到有一方被杀光或者支付了让对方满意的赔款才能结束。

赛义德讲到这里时,洪涛突然明白了一个事情。后世美军在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地区为啥很难培植代理人,主要原因应该就是这个。在这些主要由部落组成的国家里,外人来了根本搞不清楚谁和谁是世仇、谁和谁是死敌。如果你安排不好,让两个或多个世仇部落在一起执政,用大脚趾头想,也能想出他们会不会互相配合,能不当面打起来已经是很给美军面子了,只要美军一离开,立马就是部落战争。什么国家、民族、宗教,对这些部落来讲都是扯淡,先把仇报了再说吧。因为对方杀了我爹、我兄弟,我也杀了对方的母亲和二叔,一杀就是几年、十几年、几十年,这玩意还能说得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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