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彻底变了,变得更加可怕,一个人一旦懂得收敛自己的杀气才真的可怕。
“你是谁?”
“八组千户。”
“锦衣卫!”
林风终于记起,为何第一眼就觉得眼熟,对方身上的衣物包括花色完全相同,是飞鱼服,还有露在腰间刀柄,样式和自己手中作用完全相同,不会有错。
“你终于想起来了。”
“既然是自己人为何还要挡我去路?”
“必然是误会,林千户负伤下落不明,指挥使大人命我等沿途搜寻,目睹水龙岛贼人恶行,决心铲除为民除害,不想被人捷足先登,这一次拦的是船而不是人。”孙先一番话,所有完全说清,更是将自己处于一个绝对正义者位置之上,锦衣卫十大千户都是万里挑一的好手,不仅武功要高,同样要有过人本事,包括机智、谨慎、忠诚等等。
“是自己人。”一旁铁柱长出一口气,对方说得清楚,林风受伤落水那些事铁柱这些人同样清楚,林风同样是官,到底多大的官没有人清楚,至少要比三江县县丞大。
“还有多久可以上岸?”
“最多两个时辰。”
林风点头,“既然如此,索性让出一条路,待你我兄弟上岸之后再聚如何?”
“好。”
孙先手臂一晃,堵在前面官场快速避开。
大船随之向前,两艘官船左右并进,水面上三条大船水中奔行,尤其是中间大船,昔日水贼所有,明时造船工艺虽然先进,始终掌控在官府手里,混江龙从何处弄来这么一条大船不得而知。
林风站在船头,听着下方传出阵阵水声,八组千户,这个人到底是谁,所说的话又有多少可以相信,锦衣卫是否真的如传说中那样可怕,身边多了一个李秀儿,做事要更加谨慎才行。
前面是一座码头,边上聚集数十小船,看到大船接近快速驶出,多半是码头上专门拉生意的船夫,这一刻完全没有注意到大船上黑色旗帜还有两侧官船。
“滚开。”
一声怒喝,一人站在船头骂了一句,这一刻才有人看清,这些跑码头的大多见多识广,“是官船,快走。”
大船停稳,两侧官船上锦衣卫纷纷跳下,至于船交给这里官府处理就好,锦衣卫的东西没有人敢动。
“林大哥。”
李秀儿看着林风,码头上,从两侧官船上走下三四十人,一个个腰垮飞鱼刀,气势不俗,瞬间将前路完全堵死。
锦衣卫不愧是皇家亲卫出身,训练有素,就在眨眼之间,快速布置,形成内外两层布置,看似是将林风围死,同样是一种极为有效的保护方式,想从外侧发起进攻几乎不可能做到。
“没事。”
李秀儿点头,只要能在林大哥身边,什么都不怕,林风回头,抱拳道:“诸位兄弟,一路走好。”说完搂紧李秀儿,脚尖一点从大船上跃下直奔岸上落去,那一刻右手始终不离刀柄,一旦有人出手可以瞬间还击。
林风身形跃下,前方两人快速左右一分,阵营随之向前,恰如林风从大船上所看到那样,这个阵势有两个作用,一是将自己困在里面无法逃走,同样可以避免其他人对自己造成伤害。
“林兄弟,请。”
孙先连续变了三个称呼,从林风到锦衣卫林千户最后是林兄弟,其中自有深意,林风的变化孙先看在眼里,那一刻一个大胆想法出现,如果林风真的什么都不记得,索性先入为主,成为林风最好的朋友,对自己必然有利。
随着锦衣卫离开,码头上那些赤着上身汉子纷纷聚拢,有人看着,有人吐着口水,有人索性躺在船上等待下一份生意。
“这些狗东西,没一个好人。”
“算了。”
同伴用手一拉,跑生意和气生财,最主要的是官府的人不能惹。
一路向前,队伍停住,前方出现两个岔路,一人上前正是孙先,“林兄弟,从这里前往京城有两条路!不知走哪一条?”
“最容易的一条。”
孙先点头,“好,走大路,借入京。”
“是。”
位置瞬间一变,方向几乎没有太大区别,只是路不同而已,那一刻孙先嘴角露出笑意,自己的感觉没有错,眼前的林风和出事之前那个林风完全不同,所有一切必然与这次出事有关,这样的林风对自己而言就是最好的机会。
“这位姑娘是?”
“我叫秀儿。”
“好美的名字,不仅名字美,人同样美。”
李秀儿身子退到林风身后,总是觉得这个人眼神中透出邪恶,让人觉得心里一阵阵发慌,“她是林风的恩人,亲人都死在水贼手里,这一次索性带她一起回来。”
“原来如此,请受孙先一拜。”孙先身子向下,不过是做做样子,林风左手一抬,“这是何意?”
这一刻孙先面露真诚,“若非这位姑娘,你我兄弟如何能有今日重逢之日!”
“兄弟!”
林风身子一震,兄弟两个字在林风记忆中必然带着完全不同的释义,不是为了利益随意出卖而是两肋插刀,一句兄弟,一辈子。
“你真的忘了?”
林风哈哈大笑,“忘记又如何,记得又如何,一切都在心,孙千户以为如何?”
“好一个在心,回到京城,你我兄弟当喝个痛快,不醉不归。”
“好。”
孙先嘴角露出笑意,换做平日,得到的最多是挖苦或者是一张冰冷面孔,以自己的能力,加上林风的刀,锦衣卫中能够和自己对抗只有最神秘的龙组。
第五十八章京城的局
南京城,又称应天府,朱元璋当年以此为据点而得天下。
朱元璋称帝建立大明王朝,都城应该定在哪,一时难坏朱元璋,一为濠州,朱元璋出生之地,朝中不少大员都是濠州人,加官进爵,都想着回去造福百姓。
朱元璋也有这个意思,带着刘伯温等人连续查看三次,最终还是放弃,自古京城代表皇朝气运,濠州太小,地势上更加无法与应天相比。
向北,同样不行,元虽灭,实力犹在,北元骑兵经常袭扰,定都北边不安宁,最终唯有暂定于南京,同样成为朱元璋一块心病,自古定都此处皇朝多是短命,论风水自是不差,三国时诸葛亮曾惊叹,“此处虎踞龙盘,帝王之气!”
可惜建都于此六朝皆是短命,东吴69年、东晋102年、南朝宋59年、齐23年、梁5年、陈23年。这一点朱元璋不得不考虑,辛辛苦苦打下天下,谁不想让自己后世子孙永享富贵,唯有暂居于此。
南京城确实气派,经过修缮,街道加宽,朱元璋厉行节俭,以往皇城多是以金银雕刻而成,未免劳民伤财,索性以金漆涂刷表面,大小城楼遍布,同样分成内外两城,从外城入内城,从内城进入王城,共有四门,去的地方不一样,走的门不同。
朦胧月光落下,这座古城更显迷人,扑棱棱,一只飞鸟从空中落下,站在城楼上方,一双黑溜溜小眼睛盯着周围,那是一只通体白色鸽子。
一只手臂伸出,取下绑在上面纸条顺势一抖,鸽子随之飞起,这种传递信息方式不仅隐蔽,速度同样最快,这种白色飞鸟,只要训练得当,即便是雾天同样可以分辨方向。
“林风!”
一声惊呼,那人看罢手中字条快速收好,打量周围,漆黑街道上空无一人,飞身跃下,顺着墙根向前飞奔,猛然啪的一声,一声轻响。
一道身影随之倒下,暗处走出两人,一胖一瘦,胖子手中拿着一把奇怪兵刃,类似战场上常用弓弩,只是更为精巧,方才发出声音,正是扣动上方扳机发出声响。
“遇到黑白无常算你倒霉。”
人影走出,一黑一白,像极了地府中索命鬼,来到近前,胖子弯身向下,左手摸向倒在地上之人腰间,骤变突起。
刀光随之升起,整个人趴在地上,弹起瞬间右手刀向后劈出,胖子神色一变,也是了得,双手猛然抓出,以一双肉手抓向刀光,若是普通的手必然直接斩断。
刀光停住,硬是以双手抓住,“是你。”
胖子冷哼一声,“所以你必须死。”
再看那人胸口位置露出剩余半截箭矢,也是了得,听见响声,瞬间避开要害,即便如此同样受伤不轻,索性倒地吸引对方接近发动致命一击。
长剑瞬间没入,瘦子随之收剑,“何必这么麻烦。”
尸体倒地,胖子面带笑意,双手顺势松开,“锦衣卫果然不俗,险些中了他的道。”
“先找东西要紧。”
两人翻了一遍,不放过任何可能角落,浑身上下除了一点碎银子什么都没有,“不可能,明明看到拿走一个纸条。”
“别急,再检查一遍。”
从头到脚,包括手心,脚上穿着的靴子同样仔细查过还是没有,两人起身,那一刻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没有!”胖子晃了晃脑袋,脸上肥肉随之晃动。
“不可能,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瘦子眼睛瞪圆,脾气明显有些急躁。
两人一直躲在暗处,一举一动完全看得清楚,从得到消息到离开,不过瞬间,两人几乎同时出手,期间根本没有任何可能交给其他人或者放在什么地方,既然是重要的东西必然是随身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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