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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大秦 (光暗之心)



吴起说过,兵贵精而不贵多,庞涓又帮他加上了一句,兵贵令达,方精其后!这是说只是兵精还不够,韩国劲卒天下无双,若论单兵做战能力,魏武卒和秦锐士都要瞠乎其后,这个算是精锐了吧?可韩与魏交战,却是败多胜少,这就是令不达的恶果,个个都是搏击高手,聚集在一起就成了堆烂泥,坑不死韩国才怪!

子岸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做‘兵贵令达’。庞涓只是马鞭一举,魏国令旗瞬间变换,魏武卒方阵顿时逆转,仿如一个张开的口袋,竟是要将他吞噬下去,等他勉强整理队形,却发现前后都是武装到牙齿的魏武卒,居然还有伏兵,看看所在之地,果然山高路险,是最好的藏兵设伏之所!

庞涓就像一个设坑待兔的猎人,已经等待‘小白兔’很久了......

第三十三章【豆腐上的绿毛】

喝下一大碗热腾腾的酒浆,不用卫士帮手,赢连亲手穿上了黄金甲。说是黄金甲,其实就是老妻亲手为他缝制的黄铜甲,每一枚甲片都像凸出的竹片,用牛筋串联起来,可以抵御十米外的箭矢,记不起已经陪伴他渡过了多少个春秋,征讨义渠,鏖战河西,甲叶上有了累累伤痕。今天再次披上它,迎战继吴起后的世之名将庞涓,为老秦国的命运拼搏,赢连要再一次身先士卒,亲冒矢石而起,就如他当年夺宫杀赢出子一样!

“君上,您今年已经六十岁了......”

范强就跪在面前,紧紧抱着他的双腿,老泪纵横。他要阻止君上这种冒险的行为,数日前大战公叔痤,君上也未曾顶戴黄金甲,庞涓配吗!

“范强,你今年多大了?”

“回君上,臣今年五十七岁,小君上三岁,童毛之时,是君上教授范强击剑之术,难道您忘记了不成?”

“你是个剑术天才,虽然启蒙在我,剑术却犹在我之上,五十七岁难道就老了麽?尚能战否?”

低下头望着泪水满面的范强,赢连加重了声音:“尚能战否!”

“能!臣下还能战!”

那个跪在地上身子猛然挺起,范强直直望着赢连,眼泪还没擦干,双目中已射出硕硕精光,三十年前的那个他又回来了。

“君上,还有臣在。臣一直有个愿望,希望能在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庞涓好大的名气啊,似乎配得上臣手中这把利剑。”

李敌的声音响起,人没走进军帐,凌厉的杀气已是扑面而来。赢连哈哈大笑:“好,就让你我君臣再次携手杀敌,就像二十年前一样!”

大步走出军帐,亲手执鼓槌,重重敲打在‘聚将鼓’上,闷雷一般的鼓声滚滚响起,赢连的怒吼声响彻了秦军大营:“老秦危亡,可还有无惧志士麽?能夺帅否?”

“夺帅!”

慷慨激昂的男儿吼声一个接着一个的响起,走了音、破了嗓子,难听无比,却是最激昂、最能让人热血沸腾的交响乐;赢连身披金甲,冰雹打在头盔、衣甲上,纷纷碎成了冰粉,却没有皱一下眉头,仿佛是个疯狂的指挥家。

只是一次交手,子岸这个秦国名将就在庞涓手中吃了大亏,三万精锐损折一半,不得不退守庞繁,这个时候再次出击不叫勇敢,是最大的傻瓜,后面还有庞涓的大军,说是边行军边修整,谁又敢保证不会突然夺城?

公叔痤的五万魏武卒已经开始行动,明知此刻与他决战很可能会被庞涓从背后掩杀,赢连也是别无选择,若被魏军合兵一处,以庞涓的用兵手段,秦军很可能会全面崩溃,只能赌一把了,趁庞涓两万虎狼还在路上,一举破军夺帅,活捉老公叔,那就一切都有得谈。

***

军鼓雷动,夺帅之声响彻了整个秦军大营的时候,白栋漫步走出军帐,睡不着了,太吵。正如历史记载的一样,老秦人要拼命了,也难怪,庞涓这个狠人出现,谁敢掉以轻心?秦献公确实很有一套,敲几下鼓,嚷一嗓子,就能让十几万秦军同时打了鸡血要拼命,可是真的有用麽?

赳赳老秦,众志成城啊......嬴渠梁这两天都没出现,就连最爱围在他身旁卖萌撒娇疯狂蹭饭的公子少官也仿佛嗅到了什么味道,没怎么露面,回到前军做乖宝宝了麽?看来自己的劝告他还是听进去了,真的拎着两坛老酒去找车英赔罪,车英倒是个大气的,否则自己说不定会让‘负荆请罪’的一幕提前上演。明晓历史的白栋知道,车英可是未来秦国极其重要的人物,公子少官既然拜了自己做兄长,帮他未雨绸缪就是兄弟应有之义了。

“白大夫!”

负责看守豆腐的几名秦军很尽职,公士造弟的**毕竟太大了,是个老秦人就做梦想要;不过聚将鼓一起,满营皆闻夺帅之声,这几个货的眼睛都红了,白栋估计自己若是再不来,他们就能擅离职守。

“又要开战了麽?白栋长叹一声,摆摆手让几名营兵退下了。上次从战场下来后,他上吐下泻的难受了好几天,幸亏有苦酒照顾才很快恢复,赢连来看望过,特别下令今后不用他去战场受苦,这个命令深合白栋心意,他准备坚决执行。

想起苦酒,白栋忽然有些担心,想了想又摇头笑了,山药是个有眼光心术的,只看他当日虽然失望,却不露半点颜色就要拉上苦酒离开便知道,用不了多久,栎阳城就会出现一位‘豆腐西施’了吧?想想就让人快乐。

为子者,当尽父母之孝;为友者,当尽朋友之义;为父者,当尽添犊之情,这些才是白栋眼中最重要的事情,至于为国血战尽忠?还是算了吧,他压根儿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有了些认同感,还远没到为老秦国拼命的份儿上。

远离危险,明哲保身,才是这个时代最正确的选择。白栋没想过要改变天下大局,至少现在没有这种心思,太不成熟了......

心里为自己找着做懦夫的光明理由,轻轻揭开最上面一层稻草,最近老天很给面子,一连几天没下过雨,每天都有充足的雨水和足够温暖的阳光,豆腐开始发霉了,明明是馊霉味道,怎么就这么好闻呢?看着豆腐上那一层薄薄的绿毛,白栋满意的笑了,轻轻下来,收进提前准备好的精致小陶罐内。

这只陶罐是苦酒临行时送给他做纪念的,苦酒最爱把节衣缩食攒下的铜钱丢在里面,这些年下来居然攒了大半罐子,现在钱给了父亲山药,罐子就给了白栋,她认为自己和白先生之间的情谊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白栋很看重这只陶罐,洗得十分干净,就是为了盛放这些豆腐上的霉变绿毛,他想用苦酒的罐子盛放这些足以改变自己、娘亲、草儿命运的东西。

“苦酒,一定要幸福啊,赢老头,一定要中箭啊,历史就是这样记载的,不是我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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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倒霉的小田鼠】

在战国时代发明青霉素?别开国际玩笑了。

就算白栋可以用土方法弄出培养基,也要有合适的菌株才行,即使老天开眼,让他鼓捣出来,也不敢胡乱用在人的身上,万一是过敏体质出了问题,可没地方抢救;弄死了平民会心中难受,弄死了贵族国君,那就等着被五马分尸吧,士子身份也没用,害人伤命的士子谁会保护?士大夫阶层也是有底线的。

学过《药理学抗菌概论》的医科生就会知道,古代人用霉菌产物治病并非神话,豆腐霉治疗疮痈,玉米霉治疗化侬、肠道感染都有奇效,这也是科学,虽然带了些土气儿。只可惜哥仑布如今还是西半球的一道天地元气,美洲大陆还是草泥马的天下,效果更好的玉米霉是没有的,只能凑合着弄点豆腐霉先用着,这个时代的人基本没什么抗药性,对现代人不太可能产生影响的微量霉菌对他们来说就是救命奇药,就看用时用地了,这一点白栋还有些把握。

不过赢连毕竟是个糟老头子,前半生颠沛流离后半生心悴国事,如此操劳还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白栋估计他身子骨早就虚了,对他用药可得小心。想来想去,为了稳妥起见,还是抓过一名当初看管豆腐的营兵,让他去抓几只田鼠来,越肥大的越好,事情办好了有重赏!白栋算计了下,这一仗最少要打上三五日,时间不是个问题。

老秦人喊出夺帅的口号,那就是要拼命了,是个老秦人就有为国赴死的觉悟,就怕没有上战场流血的机会,能打仗该有多好啊,如果可以掉条胳膊或者腿的,虽说未必封爵,回到家中也是四里八乡仰望的‘英雄’,在族中都很有面子;如果死掉就更妙了,据说君上会为阵亡的将士哭葬祭天,立‘国烈冢’,从此受老秦人的香火拜祭!可惜司伤营职司不同,虽有疆场救伤的职责,却还是要留下一部分人在营里,战场上有伤兵送下来,没有人手可怎么成?这名营兵就属于留下的倒霉蛋,白栋命他去挖田鼠的时候,虽然恭敬领命,一低头却把小嘴儿撅得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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