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小艺选择的第一种玩具,是投币机。这种机器,很早便有。以狂吃硬币著称,能中大奖的几率很少。而且,随机性很强,根本无法统计!除非后世的计算机提前出现在这个时代。
但是!对于青小艺这个天资妖孽的人便不一样了!她的大脑似乎天生就是用来处理各种信息的。全美国五十多家青鱼中餐馆的各种琐事,她每天只需要四五个小时,便可处理完毕。相比之下,当年在上海滩,每个小时处理十万余字的情报资料,真的可以算是业余爱好了。
在青小艺喝着可乐,百无聊赖的玩着投币机的时候,她发现,这些投币机,似乎是有规律的!虽然因为机器与机器之间的不同,每一台机器的零件磨损都不一样,每一台机器中奖的规律也不一样,但是,确实是有规律的!虽然难以计算,但是对于青小艺,不成问题。她算是一个仅次于电影《雨人》中,那个自闭症患者的天才。
在喝了两个小时的可乐,打发走七八个搭讪的男性后,青小艺基本上可以计算出,某一台机器中奖的时机。有的是在几百次投币之后,有的是在几千次投币之后,有的还会有交替……
在一台被她认为,再投几次币,就会中大奖的机器前,一个白人男子破口大骂:“法克!这些破机器根本不可能中大奖!一帮黑心的猪猡!”骂完后愤愤然离开。青小艺则迅速的占据了这台机器。然后,很淡定的向这台机器中,投入一个又一个美元。
只不过投了五个硬币。便听见机器中响起一阵叮咚悦耳的声音。随后,机器中的硬币如同山洪爆发一般,喷涌而出。青小艺不得不问服务员要来一个装硬币的袋子。
随后的一个小时里,青小艺再次在数十台机器中,发现一个猎物。出手后,再次用十二个美元,换得一麻袋硬币。周围的美国男人看着一个东方美女,将害得他们输掉许多硬币的投币器虐的不成样子,纷纷起哄,大声欢呼!
而此时,投币机旁的服务员,已经得到了老板的吩咐。在帮青小艺将硬币全部兑换成钞票后,请青小艺进了贵宾室。此处没有投币机,有的是转盘和扑克。
美国人对于扑克似乎情有独钟,在后世,每年的德州扑克大赛,都会吸引全世界的精英,参与其中。只不过,此时此地,人们玩的并不是七张牌的德州扑克,而是五张牌的梭哈!
青小艺自然,也没有玩过这种游戏。在观战两场之后,青小艺自己下场,输了两千多美元。然后,秀气的小脸上便有了成竹在胸的笑容。这五张牌的梭哈,对于她而言,比投币机还容易对付!
扑克牌这种游戏,之所以能成为后世许多人类精英的爱好,并不是因为其有出千的机会。而是因为在游戏之中,可以完全的考验一个人的计算能力和记忆力。
当两人对拼的时候,比拼的就是其在洗牌过程中,记住的牌面多少和顺序。并且,根据记忆,算出自己的下一张牌和对手的底牌。在此基础上,才会有各种心理技巧的应用。要不然,所谓的技巧,不过是给对手表演一场闹剧而已。
对于大多数受过培训的高手而言,能在洗牌的过程中,能记忆个七八张牌,便已经很了不起了。但是对于青小艺这种几乎过目不忘的人而言,瞬间记住十几张牌完全不是问题!运气好了,五十多张牌,能记住将近一半!
所以,这种游戏对青小艺的对手而言,毫无公平可讲。未知对已知,输的那叫一个惨。即便青小艺手气不好也没用。因为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和对方的手气如何,所以,在手气不好的时候,会尽量少押。而一旦判断出自己手气不错,则会不动声色的将筹码增多。甚至孤注一掷,梭哈一把。
“哦,美女,我的牌可能连成同花顺哦!”
“我要梭哈!”
“好吧我跟!”掀开牌,青小艺的牌却是同花大顺!
……
“哦,美女,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底牌可是红桃A!”
“怎么可能,你的底牌明明是红桃5!”
“……oh!mygod!你是赌神么?”
第一百七十二章 洛杉矶
在对手经历了同花大顺、同花顺、四条、富尔豪斯的蹂躏之后,带来的筹码就基本上本青小艺清扫一空了。而在如此清扫了几个人的口袋后,再也没有人愿意和青小艺玩牌。
在这帮人看来,这个玩起牌来笑靥如花,神采飞扬的东方小姑娘,简直就是赌神附体。却不知,青小艺根本对玩牌没有任何兴趣,对她最有吸引力的还是她的私房钱大规模增长,已经可以买一些她刚才看中,却舍不得购买的东西了!
在如此狂放不羁的拉斯维加斯,吸引人注意的,自然不只是博彩这一种行业。在人有了消费的想法之后,大量的奢侈品和消费品都纷纷涌入这个地方。自一九三三年开始,在拉斯维加斯举办的国际服装展,至后世的时候,已然是全球历史最悠久的专业服装、面料和辅料展览会了!几乎成为北美服装市场的流行风向标。
而在这个时代,虽然拉斯维加斯的服装展并没有后世那么规模巨大,但是,作为欧美世界,唯一一处不受战争影响的,具有举办大型展览会资质、人口和金钱众多的地方,拉斯维加斯在战争开始后,飞快的发展起来。
青小艺和余生到达拉斯维加斯的时间,虽然不是展览会举办的时候,但是,许多商家因为拉斯维加斯此地聚集的人,和已经形成的、一掷千金的消费氛围,还是留了下来。
青小艺作为一个女人,在逛街的时候看到街边橱窗中散发着熠熠光辉的衣服、鞋和皮包,怎么可能会不感兴趣呢?只是,如今口袋紧张,虽然有钱,但是不敢乱用。只能暂且忍耐下。
她自己也没料到。她居然颇有博彩的天赋,在拉斯维加斯的赌馆里,只不过打了一会儿牌,便赚到了数万美元之多!青小艺并不贪婪,这些钱并不算多,但足以满足她疯狂大采购的需要了。
所以。也不继续玩下去,赢了钱便跑。在赌场众人无奈的眼神中,拿着钱扬长而去。不知道后世哪个倒霉催的曾经说过,每个女人的衣橱里,都缺一件衣服,每个女人的鞋柜里,都缺一双高跟鞋。甚至,还有的人说,每个女人总会缺一个包……
且不说。这句话曾经被后世的多少娘们当做败家的理由。女人对衣服、皮包、鞋子和各种珠宝首饰的热情,有时候确实让人难以索解。幸而,青小艺对于西洋式的衣服,并不是那么热心。她的身材娇小玲珑,完全是一幅东方做派。
如果她要穿很有西洋式,立体感的衣服,唯一的可能,就是让衣服将其淹没掉。所以。青小艺最常穿的,还是中式的旗袍。无论是当年在上海滩。还是到美国之后。或许是因为血脉传承的原因,青小艺穿旗袍时,格外有东方女子的韵致。宝石蓝的锦缎上,大朵牡丹绽放开来,让余生偶尔有天香国色的触觉。
而唯一让青小艺有些在意的,就是她的身高和西方女子有些差距。和余生也算得上是最萌身高差。虽然余生从不介意。但是身为以臭美为生的女子,青小艺怎么可能不介意。所以,青小艺最先挑选的,便是鞋子。特别是高跟鞋!
当然,高跟鞋这种不负责任的叫法。是男人们对女士鞋的统称。高跟鞋这个名目下,可分为宫廷鞋、轻便舞鞋、晚宴鞋、匕首跟鞋等种种风格和式样。鞋子们的黄金时代,是在一九零零年之后,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然后在经过几年的沉寂后,在二十年代再次振兴繁荣,到了三十年代,风格已经逐渐趋于庄重。
到了四十年代,由于战争,鞋子们的时尚再次趋于沉寂。直到战后,多种风格才一起兴盛起来。这种流行的趋向周转轮回。其实到了二战之前,这个时代的鞋子和后世已经没有太多的分别了。基本上所有经典的款式都大多存在。
所以,在余生找到青小艺的时候,发现这姑娘的脚上已经换上了一只有银丝工艺楔形跟的淡金色宫廷鞋。鞋跟高的耀武扬威。也幸亏当年青小艺被余生逼着练了几天武艺,要不然,一个平衡保持不住,摔一下,便会将脚踝扭成麻花!
而青小艺的身后,居然还跟着几个临时雇来提包的人。每个人手中至少都提了七八个袋子。在余生看的目瞪口呆的时候,青小艺踩着高跟鞋欢快的冲了过来,抬起脚,露出鞋,问余生道:“你看我穿这双鞋漂不漂亮?”
作为一个从后世穿越而来,有充足的陪女人逛街经验的余生,当然知道这样的问题不能直接回答。避重就轻才是硬道理!余生一指青小艺身后帮忙提东西的人手中的袋子,问道:“这就是你刚才买的?”
青小艺脸色微微羞红,解释道:“我可没乱花钱哈!买东西的钱都是我从赌场里面赢过来的。我还剩一万多美元没花呢!捐给国内好不好?”
余生一笑,捏了捏青小艺羞红的脸,不忍苛责。看来避重就轻这件事情,可不是他一个人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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