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性的要求,或许裹小脚没有了,或许可以读书识字了,但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婚前的洁净自持,仍旧是评价女性道德的标准!青小艺与夜无光接受的是传统国学教育,自然会把这件事情看的很重。
况且,当街大唱情歌,并且边哭边唱,最后被女方给扶走,而且还登报发了号外的事情,纵使很多上海滩的风月老手也做不出来!也怪不得平常都是老好人脾气的夜无光会面色不愉了!
余生看过报纸后平静下来,对夜无光说:“这件事情,是我的不对!夜兄想要如何,尽管吩咐便是!”
“很简单,余先生,你要负责任!我妹妹青小艺,五岁便可以通读《资治通鉴》!琴棋书画,针线女工样样精通!更懂得世事,会管家务,若不是她尽心筹划,这二三十个孩童必然会忍饥挨饿!说句不谦虚的话,我的妹妹即使不用装扮,那模样也比海报上的影星还要强!”
“事到如今,我也并没有太多要求,只需要余先生给我妹妹一个名分即可!我知道余先生现在并没有妻妾,这个要求应该不算难!”
余生沉默片刻道:“夜兄,我是有妻子的!虽然我的妻子已经死了,可我也是有妻子的!”
“我和我的妻子从小便是青梅竹马,虽然是两家长辈指腹为婚,却也正是情投意合。我的妻子亡故未久,若是此时便接新人入门,我怕是会一辈子良心不安。而且,说句不中听的话,我在街上唱着的歌,并非是唱给令妹听的,而是唱给亡妻。希望夜兄不要见怪。”
夜无光听余生如此说,没有见怪,反而道:“余兄对亡妻的情真意切舍妹已经对我说过。而舍妹也正是因此才认为余兄是个可以托付终身之人,所以,只要名分定下,其余的事情,都好商量。”
余生思来想去,对夜无光道:“既然如此,那么,舍妹便算是我的未婚妻吧!我在租界里买了一套别墅,如果舍妹愿意来住,也是可以的!这样的交代,夜兄还满意么?”
夜无光吃了一惊:“别、别墅?”他知道余生有本事,却也未曾料到余生竟然有钱在这物价飞涨的上海滩买一套别墅。
两个男子正说着,却不料有人推门而入。却是阿花,阿花看着余生的目光如同看着夺走她半块馒头的仇人,问余生道:“你要让小艺姐姐搬走么?小艺姐姐搬走了,阿花可怎么办啊?”
一句话说了还不到一半,便放声痛哭起来。
夜无光也头疼起来,众孩童中,属阿花是个眼泪包子,遇事就哭,而且泪水极多,战斗力极强。除了青小艺,没人能哄得好。
却不料余生一笑,对夜无光道:“我买的别墅甚是宽敞。如果夜兄不嫌弃,不如和几个兄弟以及孩子们搬到我那里去住吧!”
“啊?”这个邀请太出乎夜无光的意料之外,虽然把妹妹嫁个余生并获得余生的帮助是计划内的事情,但是这样的帮助来得太好太快,让夜无光反而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余生看着夜无光惊讶的表情微笑,他与几个少年共事之时,几个少年在考察他,而他又岂不是在考察几个少年?
难得这几个少年的天性禀赋都还不错,是值得花心思培养的人才!虽然余生在夜无光的步步相逼中推断出夜无光的目的所在,以及步步为营的计划。但是若能将计就计,将这些人笼络到身旁,加以调教,那便是他以后对付日本人最佳的班底。
毕竟,叶轻语的仇他可一天都没忘。刻骨铭心。
第十四章 南京真相
搬进别墅这么大的事情,夜无光自然要和其他的八个人商议一下,如果自己没有谋生的能力,那么搬进别墅也就等于放弃了难民收容所的救济,三十六个孩童和九个少年便会衣食无着。但别墅中的居住条件至少会比现下强许多,更何况还关乎青小艺的闺誉。
几个少年也是举棋不定,吵来吵去,楚客道:“还是让小艺姐自己决定吧!如果小艺姐决定要搬,我们跟着就是。再说,如果余先生真的成了我们的姐夫,凭余先生的能力,给我们找个谋生的职位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青小艺原本还是有些满面羞红,听了此话却是眉头一皱道:“既然名分已经定了,那么我搬过去才是正理。只是,我既然搬过去了,便算是余家的人。虽然帮衬诸位弟弟也是理所应当,可总要问过余大哥才好。”
其余几个少年却不在乎青小艺如此说,只是哄闹道:“小艺姐脸红了!”
“夜哥,女生外向啊,小艺姐已经准备当家了……”
众少年哄闹不已,青小艺又无法还嘴,羞气交加,一跺脚便跑了。众少年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搬去余生的别墅。
余生并不介意众少年搬进自己的别墅,反正即使要住,也只有小细犬陪着他,实在冷清。不过,所有搬进来的少年和孩童,都必须按照余生的标准梳洗干净,衣着整洁。绝对不准有虱子或者跳骚什么的,藏在那些破烂的衣衫和不知道多久没洗的头发中带进别墅。
至于那些少年和孩童随身携带的破烂衣衫和棉被,被余生送进火炉中一把火烧掉。又给他们统一买了新的,每人两套。这些难民少年和孩童原本并不舍得,余生却毫不相让。青小艺身为女子,本来就爱干净些,此时又和余生定了名分,知道余生的良好习惯后,自然鼎力支持。
况且,余生不但给众孩童少年配发了衣服棉被,而且各种日用品也一样不缺,按人分配。又派人购买了新的两层床铺,按照军事化管理的标准,将别墅中的几间空屋子改造成了孩童和少年们的宿舍。花费不菲,一应条件比在难民收容所强了无数倍。少年和孩童们虽不习惯,却也着实没什么可抱怨的。
青小艺在孩童中威望极高,事情便办得顺利许多。待众少年和三十六个孩童搬进别墅时,形象气质已焕然一新。
数十个难民从收容所中搬进别墅的动静,已然惊动报社。自从日本人占了上海,大量的难民涌入租界后,只听说难民打破头也要进难民收容所,没听说哪个难民愿意主动离开收容所的。这一走就是几十个,而且都是孩童,而且还是住进花园洋房中,自然吸引各大舆论和报社的眼球。
这个时代的狗仔队已经很有敬业精神了。居然偷拍到青小艺带着几个孩童在余生的别墅进进出出的照片,再一对比余生前几日当街大唱情歌的照片,事情的脉络自然呼之欲出。
于是,让余生痛恨无比的小报又出现了,并且还是头条——《才子余生路遇佳人,三日后便已同居!》
小报一出,余生的大名便哄传上海滩。此时的上海滩租界,娱乐产业极为繁荣。世事太过于沉重,所以,有太多的人需要一个精神寄托。而这名人的风流韵事,便是各类人茶余饭后最好的谈资。
余生的八卦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传播开来,以至于这一日电影拍摄任务完成,余生回家时,却发现有几个记者带着照相机和笔记本等在别墅之外。
众记者一看余生到来,便蜂拥而上,问道:“余先生,我是《大华晚报》的记者,请问与您同居的小姐叫什么名字呢?你们又是怎么相遇的呢?可否给大家讲述一下?”
“余先生,我是《英和日报》的记者,请问您新歌的名字叫什么?版权作价几何?”
“余先生,请问您收养这么多难民儿童有压力么?您收养这么多难民儿童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为了与你同居的小姐么?”
“……”
有几个孩童在别墅的门口张望,余生挥挥手,让他们回到别墅中去,然后开口道:“众位先生,在接受采访之前,我可以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么?”
“……”记者们愣了一下。看这态度,余生比他们还像记者啊。
“请问各位报社还招聘报童么?我想,我收养的这些孩童应该足以胜任。”
“余先生放心,我们报社的报童名额不限,只要卖出报纸,就会有收入!”说话的是《大华报社》的记者。其他的几个报社记者虽然笔下的记录飞快,却也大都随声应和,“余先生放心,我们这些报社招报童都是不限名额的。”
余生点头笑道:“那就多谢各位了!大家问的问题我也听明白了。我可以告诉大家,住在我别墅中的女子是我的未婚妻。自小接受传统国学教育,恐怕对这种出名方式会心有顾忌。所以,有很多隐私性的东西我不会回答。”
“那一天喝醉酒之后唱的歌,是我最近创作的新歌,名为《胭脂扣》。但是,这首歌其实并不适合男子歌唱,所以,近期我会把这首歌的版权卖掉。毕竟,娶媳妇也是需要彩礼的嘛!”
余生开了个不冷不热的玩笑,众记者便也附和着笑了起来。
此时突然有一个记者问道:“余先生,我听说,您是从南京逃亡而来的,这个消息属实么?”
余生看了那个记者一眼,是个中年男子,眼中虽有好奇,但无挑衅。看来不是有恶意。余生犹豫了一下,觉得虽然自己从南京逃亡至此的事情可能会引起日本人的注意,并不利于隐藏和复仇的计划。但是从外地逃亡至上海租界中的人如此之多,想来倒不至于太过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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