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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称雄 (木子蓝色)



  最先来到西伯利亚的。正是那些捕猎者和皮货商人,然后才有了那些流氓、逃役农民组成的雇佣军、探险队。

  李信还担任了城里唯一一所中学的老师,每周过去上两节课。

  此外,他还是益兰城里商会的会长,又是城里议会的议员,还是益兰城法院的二十四人大陪审团陪审员之一。

  甚至他还有一个头衔,益兰城民兵总教头。

  益兰城离中原太远,虽有驻兵有官吏,但这里的主要人口依然还是雅库特的鄂温克人。还有布里亚特人、喀尔喀人等等。

  为了更好的稳固这块北疆,也为了更好的让不同的部族在这里和谐共处,因此朝廷虽握有行政、司法、税收权,但手段也比较灵活。一般的纠纷斗殴的小案子。就由领主们自己处置。如果遇到财产纠纷,偷窃的案子,则由法院的法官主审,由领主以及骑士、武士等贵族。还有商会等组成一个二十四人的陪审团,这也类似于中原地方上的乡村宗族上的司法自治,与乡约堂、申明亮这些基层组织相同。

  在大汉现行的司法行政分开的基础上。在司法的法官主审程序中,增加了陪审团,也是为了避免这些部族对于朝廷的判决不服。而一旦增加了一道陪审团的程序,有来自部族领主贵族和德高望重之人的陪审,就能大大降低这些矛盾。

  这个陪审团制度一启用后,立即就收获了不少好评。北海省便干脆又增设了一个议会,这样在一些重要的事务决定的时候,可以让朝廷的官员和部族的领主贵族们有机会更好的商议。

  让那些部族的人也有机会发表意见,甚至还给了他们一些对衙门的监督权。

  当然,这个议会的职能实际上也是做了严格限定的。他们也顶多就是参政议政权,并不能取代朝廷的衙门和官吏们代行职责,也不能否决朝廷的决定。甚至这个议会,并不完全是部族的贵族们,也还加入了汉人的一些有民望的人,比如商会首领,学校的校长等。

  李信在益兰城里名声不错,他对过去的经历也没有隐瞒过,不过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大家并不会太在意那些。

  大家看到的是他既是中学的名誉校长兼老师,还是城里皮行的行首也是商会的会长,更还是一个有名的讼师,同时也是陪审团成员,又是议会议员,还是民兵总教头。

  更别说他虽然官早辞了,但那爵位却还是货真从实在的。

  连巡抚大人都经常派人请他过府议事,军中的总兵将军都对他十分客气。

  益兰城因为负责半个北海省,驻军却并不多。因此建立了民兵队,不但城里的商会和百姓们按规定组建了民兵队,就是外面的各部落,也都组建了预备军和民兵队。

  民兵队建立后,巡抚和总兵、巡按们亲自出面,请李信来担任了总教头一职。

  益兰城的民兵数量不少,拥有整整五千人的编制,五百人编一营,拥有十营民兵。这些民兵在闲时轮流集训,有时还要出城巡逻。

  冬天的北海很冷,湖里从一月开始结冰,要到五月才能解冻。不过昂可剌河口的这块湖面,却是唯一不结冰的湖面。

  冬季的时候,牧民的牛羊早已经关进了过冬的围场里,但牧民们并不是就没有事情可做。到了冬季,他们还会去捕猎,在山林雪地里放陷阱捕貂,或者到河上挖冰洞捕狸。

  十团民兵轮流受训,一次两团,只需要受训一月时间。等一圈下来,漫长的冬季也差不多结束了。

  民兵们受训也是有好处的,每天点卯受训,受训一天就有一天的饷钱。而且,最吸引民兵的还是在完成了一个月的受训时间且表现合格后,每个民兵能够领到一支火枪。

  拥有火枪打猎,肯定比弓箭更好用。尤其是对付那些熊和狼等凶猛动物的时候。

  除了民兵们受训后能领到枪,其它的猎人并不能从汉军那里买到枪,枪是管制物品,禁止随意出售。

  只有民兵还有预备军才能领枪和买车,且每人持枪还得办证,一人一证一枪。

  朝廷希望这些边疆的百姓能够更加尚武,但却也不希望局面不受控制。

  民兵们排成方阵,经过半个月的队列和持枪、瞄准等训练后,终于可以开始实弹射击。他们的火枪也是燧发枪,但却是民兵版的燧发步枪,论起威力来要比军中正式的新型步枪要落后的多。

  但就算这种简化版的步枪,也让那些受训的民兵们喜爱不已。能够不怕风雨,定装弹药,自动火门,这些都已经非常不错了。比起弓箭,射程更远。

  北海终究是太过遥远了,本地无法供应数量太多的驻军。军队越多,需要的物资补给越多,而全靠从后方转运,会非常的困难,尤其是每年还有那么长时间的大雪封冻期。

  因此组织和训练民兵,是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让牧民和猎人们也组织起来,装备他们,每年抽空训练,一旦遇警,还可以立即征召集结使用。

  朝廷不需要额外提供大量的补给消耗,仅仅是给点补贴而已。

  在李信看来,这些民兵都是极好的兵,比起他以前在中原闯军中带的那些流民匪兵,强的太多。

  牧民和猎人们能选中为民兵,本身就是年轻强健者,尤其许多人基本上都是好猎手。特别是那些雅库特、鄂温克,他们号称林中人,也曾被称为使鹿部人。他们最厉害的本事就是骑着鹿或者驾着鹿拉雪撬在雪林里狩猎。

  猎人基本上都会射箭,而一个射箭的好手练火枪,并不困难,正所谓一法通百法同。

  经过了半月的摸索,他们对火枪已经熟悉无比,再不陌生。

  军乐队的鼓不停的敲打着,一个排的十几个民兵已经能熟练的踩着鼓点前进。

  在鼓乐的指挥下,一排的民兵们肩膀扛着步枪往前走了大约二十步,然后停下立定。李信看着他们停下的队列,很整齐。

  号角举号吹响,担任排长的一名老猎人立即高声喊起。一排的民兵们全都举起了枪,随着一阵铁哨声,砰砰砰的枪声不断响起。

  排枪响过,烟雾弥漫。

  民兵们却又在排长的哨声下,开始蹲下装填,这个时候,第二排已经随着鼓声大步来到他们身后立定,举起了火枪。

  “都是好样的,命中率达到了五成!”李信举着望远镜,看着镜中的那排木头人耙子,不由的惊叹的说道。(未完待续。。。)


[正文 第628章 使鹿人]

  训练结束,李信骑鹿回家。

  这个季节里,依然冷的惊人,城外早就大雪封了路,城里也得不停的扫雪,才能有一条路。李信的这头鹿是鄂温克的族长舍尔特库送给他的礼物,感谢他治好了他的儿子。

  前些天,舍尔库特的儿子在雪林里猎鹿的时候,遇到只饥饿的熊。本来这个时候熊应当在冬眠,可这头熊也许太饿了。舍尔库特的儿子索雷是个勇士,他凭一已之力博杀了这头上千斤重的大黑熊,但他也受了不轻的伤。

  他挣扎着赶回家,还不忘记让族人去林子里把他的战利品运回来。但是他随便就发起了烧,族里的萨满用了巫药,可依然不能好,索雷越来越严重,说起了胡话,当时萨满说已经很难救了,准备砍掉他的伤腿伤手,说这样也许还有点希望。

  最后舍尔库特找到了李信,儿子还这么年轻如此英勇,他不愿意儿子就此成为一个残废甚至因此而死。

  他对益兰城里的汉人大夫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李信亲自出手诊断开方。

  李信确实懂医,许多读书人都多少会点医术,甚至许多有名的大夫,都是那些读书人科举无望后改行研究医术的。李信医术不错,但他也恰好手上有个治这种伤的方子,一用便起了效。

  舍尔库特要重金酬谢李信,但李信最后却只收了舍尔库特的一头鹿,一头很雄壮的鹿,耐寒而且很温驯可以骑乘。

  因为此事,舍尔库特逢人就夸汉人仁义,夸汉人医术高明,更夸李信品德高尚。他从此让族人都把皮毛都送到李信的店里来卖,把采到的药材也特别送到李信的药铺里卖。自那以后,李信的生意大好。这却是当初不曾料到的。

  索雷身体好了后,非要拜李信为师。从那以后,这个勇猛的鄂温克勇士便成了李信的学生,李信教他汉语汉字,教他医术。

  骑着鹿刚到家门口,李信发现索雷又来了,就站在门外等他。

  “天这么冷,怎么不到屋里坐。”

  索雷笑笑。

  他知道老师不在家,便不肯呆在家里,实是因为师娘太年轻又太美丽。他怕影响不好。

  “老师,我父亲让我来请你过去商议事情。”

  “有什么事吗?”李信问。

  索雷有些语气沉重的讲起了原因。

  原来,有族人自东方赶来向舍尔库特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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