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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败家子 (尹三问)



侯君集从身旁拿起一个青瓷瓶,递上道:“陛下,快些命人除去晋王的衣物,用此物擦拭周身肌肤。”

“此乃何物?”

“琼花酿,陈州新出的一种烈酒。”

张亮狐疑道:“酒能治病?陈国公,晋王千金贵体,你可莫要玩笑。”

李世民的目光也生出些许疑惑,此法古怪,闻所未闻,靠谱吗?

“陛下,犬子天佑数月前在陈州驰马摔伤,伤口化脓,高热不止。当时陈州众多医者束手无策,幸遇一少年谢逸,便是用此法为犬子诊治。”

侯君集道:“犬子是外伤,与晋王殿下的风寒病因不同,但高热不退却相似,故而臣以为此法或有效用。”

一位御医大着胆子问道:“陈国公,敢问此法是何效用?”

侯君集道:“谢逸称之为物理降温,烈酒清凉易干,可带走肌肤体热……与湿巾覆额之法相似,只是此烈酒效用更好,用于全身,确能降低些许体温。”

李世民看了看侯君集,沉吟片刻,吩咐道:“尽快照办,为稚奴擦身。”

“陛下,此法能降低晋王殿下的体温,但未必能够完全退烧……”

呃……

侯君集话音落地,李世民稍稍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众大臣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陈国公是不是有些鲁莽了,没把握的事情怎么能乱说呢?

“陈国公,令郎当时到底怎生情况?你刚才不是说,用此法……”河间郡王李孝恭出声询问。

侯君集道:“此乃外用之法,当日少年谢逸有一神奇圣药,呈粉状,以他特制的药水勾兑,再用特制针具直接用于肌理,退热有奇效。”

圣药?粉状,特制……肌理……

众人一愣一愣的,到底什么玩意?御医也瞪大了眼睛,这是怎生医术,没听说过啊?针灸之法是用于穴位才对,怎能用药于肌理?不对啊!

侯君集深感无奈,悠悠道:“此等用药之法确实神奇,臣与陈州医者皆闻所未闻,只是确有奇效,这不假。”

房玄龄问道:“陈国公,你说的这位少年……名叫谢逸是吧?如今人在何处?”

“淮阳!”

这不是白瞎嘛!陈州淮阳城到洛阳有四五百里之遥,纵真有灵丹妙药,也来不及啊!

侯君集却道:“陛下,可让御医外用烈酒,内服药剂,若能让晋王殿下退烧最好不过;若不能,至少稳住殿下的病情。

臣已经用飞禽和快马先后传讯陈州刺史府,如果够快,今日入夜淮阳便能接到消息,护送谢逸携圣药前来洛阳。沿途驿站若是配合积极,马不停蹄,最多一日半,便能赶到洛阳。圣药至,晋王殿下的病情便能医治。”

有点匪夷所思的手段,有点疯狂的想法,不过侯君集信誓旦旦,全然不像是开玩笑。

那边御医已经开始为李治擦拭身体,高纯度烈酒的蒸发速度显而易见,似乎确有效用。昏迷的李治发出轻微的哼唧,似乎颇为舒服,至少有了反应。

见到此情此景,李世民当即厉声道:“急诏陈州至洛阳沿途驿站,备好良马,优先神医之行;令沿途官府保证官/道畅通无阻,确保神医圣药早至洛阳,如有迁延耽误者,格杀勿论。

君集啊,再麻烦你辛苦走一趟,前去途中迎接……若此人真能医好稚奴,朕有重赏,亦重谢于你。”

皇帝的语气严厉异常……陛下对晋王很宠爱……侯君集这是富贵险中求……所谓的神医圣药到底什么样……晋王能否平安无恙?

一众大臣心里不免一阵嘀咕,冒出各种念头来,自然也是各怀心思。

……

淮阳城里,谢逸策马归府,跳下马背刚刚踏入宅邸。

谢逸会骑马,是原本败家子的技能,前不久才重新被发觉出来。据嫂子杜氏所言,以前败家子各种赌局均有涉猎,其中就有比赛驰马。

仔细一想,在这个年代,骑马是一种快捷且很重要的交通方式,熟悉是很有必要的。

托陆通购得一匹温顺好马,谢逸便开始温习马术,一段时间下来,骑术已经相当精湛。

今日策马出城,是为了去看几块良田。这年头,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有多少贯钱不算什么,有多少亩地才值得炫耀。

谢家原本有几十上百亩良田,可惜被败家子挥霍一空。如今赚了钱,为了彻底扭转败家子的不良形象,便打算重新置办些许田产。

更重要的是,春天已经来了,是播种的季节,粉红背包里的那些种子是时候种下了,需要苗圃和农田。

当然了,第一批的种子太金贵,种在外面万一被糟蹋了,哭都来不及。所以谢逸已经想好,在自家后院开辟一块空地,作为育苗基地,来年再考虑扩大种植面积。

不过不着急,时令还早,慢慢来,眼下另有要事。老爹的忌辰已经过去,春光灿/烂不可负,春心萌动难自抑,嘿嘿!

坐骑交给门房,谢逸径直进门,瞧见嫂子杜氏正在廊下教小蛮识字,也不知教的是不是“良辰美景”几个字?

黄昏日落,月上柳梢,约定之期已至,可不正是良辰美景嘛!

远远瞧上一眼廊下的美人,谢逸淡淡一笑,先行进屋布置。今夜花好月圆,正好与佳人共度良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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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红烛高照马蹄急

杜氏安顿好小蛮,回到东屋之时,不由眼前一亮。

但见红烛高照,炕桌上摆着几样小菜,两杯酒水。谢逸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似乎已经等候许久。

此情此景,意欲何为,杜氏刹那间便反应过来,俏脸红到耳根只是一瞬间的事。

她甚至想要立即转身躲开,却又始终没挪动步子,也许是不好意思,不愿失信于谢逸,也许…其实心底里并不排斥。

“嫂子,过来坐!”

“嗯!”杜氏细弱蚊声,迟疑片刻才缓缓挪动步子,很难为情地走到炕边,然后落座。

“饿吗?”谢逸笑道:“我亲自准备了几样小菜,想要拴住你的胃,然后……”

谢逸和杜氏心如明镜,心照不宣,她的胃和心早已经被拴住了,今日是要拴住她的人。

杜氏低着头,红着脸,羞答答地不说话,或者说不出话。不过谢逸夹起一块小菜送到唇边时,她不由自主张口,轻嚼慢咽,回味无穷。

也许这是最好的回答,此时无声胜有声!

谢逸轻轻一笑,端起酒壶,一杯佳酿落入杜氏面前的瓷杯之中。

“这是咱家的琼花酿?”杜氏轻声询问,她知道此酒甚烈,饮后易醉。她平素滴酒不沾,但今日却有些想醉酒,醉了也许挺好,便可以忘却所有,无所顾忌……

不过谢逸并不这么认为,摇头微笑道:“不是,这是我另行调配的葡萄酒,酒性不烈,喝起来更有情调,嫂子尝尝。”

“嗯!”杜氏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只觉此酒味道极好。只是到底是酒水上佳,还因他亲手调配之故,却说不清楚。

“好喝吗?”

“挺好的。”

谢逸坏笑道:“想不想更好喝?换个喝法滋味更好。”

“怎样?”

“来,这样……你照着做。”谢逸靠到杜氏身前,端起酒杯,绕过杜氏的手臂,酒杯又回到了自己唇边。

杜氏依样照做,不禁疑惑,酒水的滋味与喝酒的姿势有关系吗?虽然怀疑,但她还是照做了,与谢逸交臂饮酒。

好像没什么变化?可谢逸脸上的表情很快乐,似乎很享受,杜氏不由心中一动,莫非他又在使坏,让自己上当?

谢逸笑道:“嫂子,这叫交杯酒,意为永结同心,所以酒水入口更为甜蜜,甚至酒不醉人,人自醉。”

果不其然,杜氏眉目微嗔,但更多的还是羞涩。他总能弄出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却总能让人有些尴尬,却又心生感动。

这么一说,口中残留的酒味似乎真的甜如蜜。杜氏有些惊慌,她一心想要固守的防线,似乎正在一点点崩塌。

只是……脑中的些许理智告诉她,要尽量撑下去,这是为了他好。至于约定,也许眼下并非恰当时机。

只是何时才能时机成熟?她不知道,也许遥遥无期,永远等不到那天。难道就任由岁月这般蹉跎,一切就此错过?

杜氏很矛盾,心中不禁有些难过,偏生还难以开口解释。

微妙的神情落入谢逸眼中,不禁有些奇怪,柔声问道:“嫂子,怎么了,害怕吗?”

“没,不是……”杜氏慌忙回答,期期艾艾。也许是在说谎,她心中是有些许畏惧,但两人所指或有差异。

也对嘛!嫂子是曾为人妇的女子,又不是没经历过,不会如同懵然无知的小姑娘那般害怕。

难道……

谢逸不禁想起,昔年谢二郎卧病在床,身染沉疴,新婚冲喜不久后便……如果真是如此,那自己就捡大便宜了,嫂子这般神情,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虽说并不在意“那些”,但如果包装完整,那自然最好不过,是以谢逸心中不由多了几分窃喜。不过这种事不方便问,也不用问,需得亲自验证,而且要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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