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天心道:“对个鸟,不叫你晓得我的用心,如何卖你这个好儿?你以为自己能洞彻人心?我可是在成了精的狐狸窝里厮混了许多年才走出来的人物。”
面上他却是一副惶恐、羞惭的模样,连连告罪不止。艾典史摆摆手,道:“你很不错,知情识趣又会做人,思虑缜密、手段高妙,是块璞玉,值得雕琢啊。”
叶小天马上一脸惊喜地离座拜道:“还望大人栽培。”
“起来,起来。”
艾典史漫不经心地道:“本官此去葫县,身边少不得要用人,你很机灵,若是愿意,就留在本官身边做事吧。本官此来葫县赴任,不曾携带家眷,总要有个心细的人在身边帮着打点一切才好。”
叶小天心道:“原只想下下棋哄你开心就是,没想到你打的是这个主意,倒是好眼光,可惜水舞已经被我内定,你想打我媳妇主意,门儿都没有。”
脸上却是一副惊喜模样,颤声道:“舍妹性情温柔,姿色也还入目,她如今尚未许亲,大人您要是缺个身边人侍候……”
忧郁男这回可是发自内心地笑了,这小子,真的很机灵,有眼光。
他爽朗地一笑,道:“好!既然如此,你倒不必在府上听用了,本官在衙门里给你找点事做,你以后跟着本官,亏待不了你!”
叶小天又是诚惶诚恐一阵道谢,心中却想:“先唬弄着你这色鬼,免得你半路把我们赶下车去。待到了葫县,小爷拍拍屁股就走,你这等体面人,还能不要脸地留人?”
从这一天起,双方的关系开始亲密起来,渐渐的艾典史那些随从也都知道这叶小天很快就要成为典史大人的便宜大舅子了,是以对他们三人的态度也更加和善起来。
整个无人区因艰涩难行,所以道路显得十分漫长,幸好他们带足了食物,偶尔有樵夫山民经过,瞧见他们这一路人马不同凡响,也会早早避开,不与他们接触。
这一日行到一处山坳,瞧那崖下刻着一块石碑,依碑上记载,距葫县只有一天路程了,整个队伍都变得兴奋起来。正行走着,乐遥忽然道:“小天哥哥,人家要尿尿。”
叶小天便跳下车,对艾典史一行人马道:“各位先走着,我带遥遥去方便一下,马上赶来。”
因为此处遍地鹅卵石,古时曾是一条水道,所以车子走得非常慢,步行快些很容易就能追上,所以不必停下等候,是以艾典史的车队并未歇下,而是径直走向前方山口。
水舞也跳下车,牵起乐遥的手,一边往路边树丛中走,一边弯下腰,小声说道:“遥遥,你想方便的时候是不可以大声说的,尤其不可以对男人说,知道吗?以前我教过你的,怎么又忘记了。”
乐遥不服气地道:“小天哥哥可不是外人。”
水舞道:“那也不行!你是大家闺秀,就要有点大家闺秀的样子,现在不学规矩,长大了会被人取笑的。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听到没有。”
乐遥小猪似的撅起嘴巴,应了一声:“哦!”
叶小天跟在后边,听她二人交谈,不由哑然失笑。
山坳里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无遮无蔽,他们一直走到路边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山沟里,沿沟而上,大约走出十几步距离,才找到一处可供藏身遮蔽的所在。
叶小天在草丛中趟出一块地方,趟得蜢蚱乱蹦,确定没有蛇虫之类的东西之后,才对水舞道:“我在旁边等你。”
叶小天分开草丛走出去,这时山坳中队伍未停,已经走出一箭之地,叶小天站在山坡上遥遥望去,忽然有一道刺目的光茫掠过他的眼睛,刺得他微微一眯眼,再定睛望时,却全无发现。
叶小天没有当过兵,也没有打过埋伏,自然不知道那是隐藏在草丛中的一道刀光。他望了一眼缓缓而行的队伍,便往松软的草地上一躺,双手往脑后一垫,翘起了二郎腿。
湛蓝的天空蓝到了极致,纯净到了极致,衬着近前几条树枝,远方几朵白云,有一种极尽高远的感觉,这是在北京城里无法看到的风景。仰望着这样的景致,似乎人的心胸也高远起来。
树丛后面,乐遥忽然道:“咦,好象有动静。”
叶小天就隔着一丛灌木,一听这话腾地一下坐起来,急道:“丫头,怎么了?”
这时薛水舞惊恐的声音也从树丛后传来:“好象……好象确实有动静。”
“你们两个别动,小心有蛇虫。”叶小天顺手捡起一根小臂粗的树枝,飞快地穿过灌木,乐遥已经系好小裙子,战战兢兢地偎依在水舞怀中。叶小天警觉地问道:“发现了什……”
他还没有说完,就陡然收住了声音,因为他也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声音从右前方的树丛后传来,那低沉的咆哮声叫人一听便汗毛直竖。
叶小天急急向水舞打个手势,示意她护好乐遥,随即攥紧树枝,蹑手蹑脚地拨开灌木。小心翼翼地穿过灌木丛,忽然发现远处有几只野兽正围着一棵大树打转。
叶小天心中一紧:“莫非是狼?”
眼前所见是几只狗一样的动物,体型比普通的狗要小一些,比狐狸又要大一些,毛发棕黄,嘴巴略方,不像普通的狗一样嘴巴是尖的,叶小天心道:“这究竟是什么东西,莫非是野狗?”
叶小天猜的倒也不错,仰着头围着那棵大树打转的几只野兽的确是狗,是豺狗,还有个名字叫豺狼,虽然体型比起狼和狗都要小一些,却比草原上的狼还要凶残一些。
幸好叶小天三人处在下风口,那几只豺狼又专注于树上的猎物,没有嗅到他们的气味,也没有发现他们,否则他们三人只怕就要饱以狼腹了。
树上有一只动物,叶小天更不认识了。这只动物胖嘟嘟的身子,短短的尾巴,通体由黑白两色构成,看着像熊,却没有熊的凶狠,反而有种憨态可掬的可爱。
在几匹豺狼的低吼咆哮声中,它笨拙地攀高了一些,扭头往下一看,就见一颗圆圆的大脑袋,圆脸上好像画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正身处危险之中,看着也是一副囧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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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血案
趴在树上的那只奇怪生物,自古以来有过太多的名字,貔貅、白狐、皮裘、玄貘、食铁兽、白老熊、猫熊等等,足足有二三十个名字,而为后人所熟知通用的名字则为:熊猫。
这只大熊猫低头看看,又缓慢向树上爬了爬,叶小天这才注意到上边树叉上还坐着一只跟它一般长相的小熊猫,那只小笨熊抱着树叉,忽然发出与婴儿极其相似的叫唤。
大笨熊用肥大的手掌托着它胖乎乎的屁股,将它向上又托了托,让它坐得更稳当。熊猫宝宝又是“咿”的一声叫,比婴儿稚嫩的叫声略显圆润,不仔细分辨的话却与婴儿叫唤的动静一模一样。
这时叶小天才注意到,这只大熊猫的下肢已经受了伤,只是不知是与这几只豺狼搏斗过,还是此前与其它猛**过手。不过正所谓好虎架不住群狼,叶小天看这怪熊憨憨的样子,又已经受了伤,真要斗起来怕是凶多吉少。叶小天正呆看着,手臂忽然被人碰触了一下,叶小天像触电似的扬起木棍,扭头一看,却是薛水舞领着乐遥到了他的身边。一见远处情形,水舞和乐遥登时瞪大了眼睛。
这时,几只围着树打转的豺狼开始急不可耐地发起了进攻,它们绕着那棵树打转的圈子越来越大,然后一只接一只跃起、独扑、张开满是雪白獠牙的利口,噬向那只熊猫的肥屁股。
那棵树并不高,也不够粗,有几次高高跃起的豺狼,嘴巴似乎都擦着了那只大熊猫短短的尾巴,乐遥虽然没有叫出声来,可她紧紧攥着叶小天的小手和掌心沁湿的汗水,却透出了她心中的紧张。
薛水舞惊恐地捂住了嘴巴,一双迷人的杏眼睁得大大的,眸中似有雾气氤氲。前方是一群豺狼,围着一只她根本不认识的母兽和小兽,可是从那拼命维护小兽安全的母兽身上,她似乎看到了与自己共通的某种情结。
而且,熊猫这种东西,天生就有一种萌萌的气质,只看一眼,她的心就完全站到了那只熊猫一边。
树在摇晃,那只胖熊猫感受到了危险,它不安地挪动着,体重让那棵树也加大了摆动的幅度,熊猫宝宝蜷伏在树叉上,又向它的母亲鸣叫了几声,似乎在诉说它的惊恐。
大熊猫不再动了,它攀着树干停住,扭过头,两只黑眼圈依旧像是愁眉不展似的瞄了瞄树下盘旋嘶吼的几只豺狼,又回头看看蜷缩在树叉上的小熊猫,突然张开稳稳抱住树干的两只前爪,肥胖的身子向地面堕去。
“啊!”
乐遥情不自禁地一声惊呼,但嘴巴马上就被薛水舞捂住,大熊猫肥胖的身子沉重地坠落在地面,熊猫宝宝趴在树叉上,焦急地向母亲发出一声声鸣叫,就像婴儿一声声的啼哭。
在大熊猫坠下的刹那,几只豺狼警觉地跳开,但它刚一坠地,几只豺狼就一拥而上,向它发起了猛烈的攻击。
豺狼的咆哮声此起彼伏,但是令叶小天三人大开眼界的是,那只看着圆润可爱、笨拙迟缓的熊猫,搏斗起来竟也毫不示弱,甚至动作也异常地敏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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