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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飞机去明朝 (我是钢筋工)



远征扶桑是一定要去的,这帮子小日本,在现代社会老子收拾不了你们,就将后世的仇恨拉倒这平行世界来,让你们这些无辜的人来承受吧。

但是现在却不是远征的好时机。一则船不够,二则没有主将,三嘛,这准备也不充分,还需要做做动员工作。

回到岛上将严宏、朱常宁、耿仲明和李三四人喊到办公室开了一个绝密的会议,会议的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做好充分的准备,等襄阳土匪平定之后,就远征扶桑,去抢娘们。

“老大。这扶桑的娘们真有你说的这么漂亮?”李三的口水几乎要掉落在地了,看着朱常渊色眯眯的问道。

“何止!”朱常渊哈哈大笑,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大大的优盘递给严宏,说道:“这里面都是日本妞,你回去让耿先生和李三多看看,看看漂亮不?”

“不过,别他娘的老想着日本娘们,他们岛上的娘们虽然漂亮,可是男人也阴险凶狠之极,这次出海远征。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不然到时候女人弄不到手,命都会丢在扶桑国。”

“是!将军。”

至于如何准备,准备什么东西?

朱常渊就不多过问了。这些事交给耿仲明和严宏就可以了,他自己现在还有一件当务之急最为当紧的事情要做:打土匪。

不错,当时说一个月内出征房县,想想现在也差不多到时候了。

“该死的孙小凤孙猴子,竟然敢把老子的首先扒了人皮,老子要不将你碎尸万段。真是白做了一回现代人。”

朱常渊狠狠的说完,拉开系统,通过现代社会这个媒介,“刷”的一下回到了襄阳。

本来算着今日就是孔和带领军队来到襄阳的日子,没想到这货日夜兼程整整提前了五天到达,到达以后找到破虏,将军队与破虏的军队集合在了一起。

当时李信听到朱常渊找的兵到了,去看了一眼,顿时眼前大亮,说了一句:“这才是精兵啊,一路风尘仆仆来到襄阳,虽然满身心的疲倦,但是行动之间军纪严明,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可惜呀,就是少了点。”

不用李信说,都知道少了点,别的不说,熊大都督看到朱常渊弄来的这二百人以后,愕然问左右:“这就是朱常渊出去弄来的兵,二百人?”

等朱常渊回来,熊文灿还专门跑到他的账前质问:“将军说外出招兵买马,难道只带回来这二百人么?”

朱常渊道:“是啊,就这二百人。”

“将军难道是想只凭借这二百人就平定房县的匪患?”熊文灿不淡定了,虽然之前他拿二百人忽悠过朱常渊,可那是忽悠好么,结果去剿匪的时候不还是带了一千多人才平定?更何况,这次的匪患在房县,匪首乃是孙小凤。

想到孙小凤将十个送降书信使拔了皮送回来,熊文灿后脊梁骨都凉凉的。

“唉!属下也是没有办法呐,要不,大人,咱们再招募一些吧?”朱常渊苦着脸摊摊手,心里却是鄙视熊文灿。

要这货招兵是不可能的,关键是他也没钱,有钱也是他自己老熊家自己腰包里面的不往外拿。

“不是,将军,老夫是说,要不咱们可以换个目标试试,比如城西六十里外的那伙土匪,人数不多,听说才有一两百人。”

又来,一两百人,你特么到底是一百还是两百,要是信了你老子就跟你姓了,上次说二三百,结果人家罗志雄手下就有三千,我去年买了个表。

“大人,或可一试。”

“不能试啊,常渊呐,那里与其说是贼窝子,倒不如说是地狱,老夫劝你还是不要莽撞行事,月前你说绞杀孙小凤,老夫只当你气头上只是说说,死了十个属下的事情老夫也不打算予以追究。所以,常渊,吃柿子要拿软的捏,等所有的软柿子都吃完了,硬的也就变软了。”

熊文灿苦口婆心的说了半天,又在忽悠朱常渊,连他自己都不信,暗道:能够消灭两个软的就不错了,等所有的软柿子都消灭了,早就该升官发财回京城了,不能老在这襄阳府待着呢!

“大人,属下别无他意,只是想要试试而已,还有一件事大人或许不知道。”朱常渊面色郑重的说道:“这二百人,就是当初属下在大凌河时对抗皇太极的那些兵马。”

“啊?大凌河?皇太极?”熊文灿显示表示了一下惊讶和敬意,然后说道:“那也不行呢,当初将军只是防守不进攻,固然可以以寡敌众,现如今情势反转,轮到将军进攻别人防守,二百人正对面如何能够抗住孙小凤?”

老子辛辛苦苦从日月岛运兵过来,你这个老小子竟然阻止本将军的军事行动?

朱常渊怒了。

结果很严重。

朱常渊辞职不干了。

你不是有能耐么?老子不干了。

不但不干了,还要装模作样的把罗汝才借给他的兵还给人家,还让孔和带领二百人回家。

这下熊文灿可慌了,如果这两拨人都走了,那他手上哪里还有兵打仗,日后万一有个什么意外,一伙贼人可就能把襄阳府给整窝端了。

朱常渊辞职的结果就是:熊文灿屈服了。

哼!

既然这老小子屈服,那就好说,让破虏将铁匠打造的武器装备拿了出来,整整两百套铁甲和兵器。

铁甲不单单是给人穿的,也有给马穿的,朱常渊要的就是打造一支二百人的铁甲部队,连人带马都包裹进厚厚的铁甲之中,任凭你弓马刀剑,能奈吾何?

唯一不爽的就是身穿铁甲之后马和人都行动不便,作战的时候太过笨拙。

不过笨拙有笨拙的作战方式,为此,朱常渊特地命人打造了一种特殊的武器:狼牙铁棒。

“就这个,你拿着试试。”朱常渊扔一根狼牙棒给孔和,孔和轻松接住挥舞了几下,说道:“这么重。”

“是的。”朱常渊没说话,破虏说道:“甲胄四十斤,铁棒二十斤,我拿在手中显得太轻,不知道军中兄弟们合不合手?”

“我喊兄弟们过来试试。”孔和刚刚说了这一句,就被朱常渊止住,“不用去了,肯定能行!”

每人吃了老子一本基础格斗技能书,这才堪堪二十斤的武器,如果不合适的话只能说明这个兵有问题,更何况他们日日训练,半年来从未停过。

“将所有从咱们日月岛上带来的二百士兵喊过来。每人领取一套战甲一匹战马,然后集结到城西十义冢处,我半个时辰后到十义冢点兵。”

“是!”孔和与破虏朝朱常渊行礼过后便开始安排。

朱常渊则是回到自己房间中慢悠悠的开始喝茶,同时,脸上露出寒森森的笑容:孙小凤,既然敢劳动爷爷我动用日月岛的势力,那么,你等着吧,我会给你好看。

这次虽然只从岛上带来二百人,可这二百人全部重甲轻骑,全部吃过朱常渊赐予的基础格斗技能书,全部手持狼牙铁棒,试问天下还有谁人能奈他何。

最最最关键的是:这些士兵胯下所骑的战马,都是从系统中兑换出来的战马。

一般来说,马身披重甲,就不可能叫做轻骑,然而朱常渊的这些马却是例外,别说是身披重甲,就是身上拉着十吨货照样能够日行千里夜跑八百。

所以,叫做重甲轻骑一点也不过分。

第30章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PS:特别感谢本书的给力支持者:喾虢皋武,熹黛尔冰祤,瀦瀦好帅,Z丶Y丶Z、传说力量,等的大力支持和慷慨打赏,还有许多曾经只吃过钢筋的朋友,钢筋在此谢过了。

今日三更。

二百名士兵,每人领取了黑色的重达四十斤的铁甲和二十斤的狼牙棒之后,又给马匹套上甲胄,各自翻身上马,四人一排走出军营,在破虏的带领下朝城西十义冢走去。

四人一排,整整齐齐的骑着马排队在大街上慢慢的前行,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重的盔甲,手中拿着黑光森森的狼牙棒,宛如一条长龙从街道上自东而西游弋。

人冷峻,马健壮。

从头到尾,所有人的眼睛只朝前看,无一人交头接耳;从头到尾,所有的马匹都按照一个节奏在“哒哒”的往前行走,没有发出一声长嘶甚至是打一个鼻响。

这种军队,你站在他面前就不寒而栗,身上的战力和气势也会减弱三分。

“这是谁的队伍啊,看上去好吓人?”

襄阳城中的老百姓看到这种部队,没有一个人敢在街上乱跑,一个个三五扎堆所在街头墙角,悄悄的议论。

“不知道,看着甲衣鲜明,武器锃亮,应该是左良玉左总兵的队伍吧。”

“对对对,应该是左总兵的队伍,不过就是太少了,我数了一下才堪堪二百来人,若是我大明朝有十万这种雄兵,何愁鞑子不灭?”

“是啊。”

“不过,今年下半年开始,咱们大明朝就天下太平了,左良玉为啥还将大军开到咱们襄阳来,哎,哎,不对。”

这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似得说道:“不对,不对。这不是左良玉的部队,这是朱常渊的兵,你们看看为首的那个家伙。”

众人随着这一声喊,都举目望去。只见为首第一位的汉子蓦然摘掉了自己的武警头盔,朝两边的民众微笑。正是破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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