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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 (薪越)



这个身份就是一张通行证,能够保证他可以和名门闺秀相谈甚欢。

林徽茵是春天来的欧洲,在欧洲有大半年的时间,对伦敦比较熟悉。

听到林子轩的游历计划,她自愿做导游,带着林子轩游览伦敦城。

两人亲切的交谈引起了徐至摩的关注,林子轩明显感觉到徐至摩眼神的变化,似乎这位室友把他当作潜在的情敌了。

要说林子轩这具身体也算有点小帅,富家子弟出身,谈吐风趣,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可林子轩还真没有这个意思,主要是他还不太适应。

太幼了,怎么下得了口!

他还是喜欢成熟一点的女人。

不过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女人十六七岁就要嫁人,所以也较为早熟。

正如林徽茵,别看年纪小,可待人接物很有分寸,举止娴雅,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接下来的两天,林徽茵履行承诺,带着林子轩在伦敦城闲逛。

徐至摩也跟在一旁,说是陪伴,更像是监督,在游玩的时候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伦敦的名胜古迹,展现着自己渊博的学识。

像一只开屏的孔雀,甚至还提及林子轩以往在纽约玩乐的劣迹。

林子轩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位室友有点小骄傲了。

也难怪,徐至摩家世不凡,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是文坛领袖梁企超的入门弟子,有骄傲的资本,此时还不太成熟,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理解。

可你不该拿我做比较啊!

林子轩决定压一压徐至摩的傲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打脸。

他提议到伦敦周边的剑桥郡游览,想进入剑桥大学看看。

剑桥又翻译做康桥,城内有一条剑河,河上有许多桥梁。

牛津大学被称为“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大学则是“城市中有大学”,在剑桥城里有众多的剧院和美术馆,充满了浓重的文艺气息。

深秋时节,三人在城内边走边聊,徐至摩依旧在高谈阔论,林子轩则微笑不语。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林徽茵对徐至摩的才学的确很欣赏,或者说是迷恋,这其中或许有徐至摩对她殷勤备至的因素。

这女人很聪明,喜欢男人对她献殷勤,这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有的虚荣心。

在下午即将离开剑桥的时候,林子轩站在桥上,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钢笔和稿纸,看着天边的斜阳,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

然后,他开始书写。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没错,正是那首徐至摩后来写的《再别康桥》。

有什么用他自己的诗来打脸还过瘾的事情呢,这首诗可以说是徐至摩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不过从今日起就是林子轩的大作了,他还把标题改为了《再见,康桥》。

在他写诗的时候,林徽茵和徐至摩都在旁边看着,他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林子轩在做什么,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在现场作诗。

林徽茵低声念着,诗歌优美的旋律在她脑海里回荡。

作为名门闺秀,她读书不少,见识不凡,觉得这真是一首极为优美的诗作。

徐至摩心中颇为不解,他和林子轩住在一栋公寓内两年时间,只知道林子轩好玩乐,却不知道林子轩还有作诗的爱好。

而且还是这么美妙的诗句,这不科学啊。

“多谢林小姐这几日相伴同游,这首诗偶感而作,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吧。”林子轩把稿子递给了林徽茵,淡然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为淡定,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

隐忍了几天,终于舒畅了。

林徽茵对这诗很是喜欢,文艺女青年嘛,就喜欢这种抒情的调子,还是特意送给她的,自然格外欢喜。

徐至摩则面色不豫,想着是不是夜里也写首诗送给林徽茵,可思来想去,却发现很难超越这首《再见,康桥》,不由得犯难起来。

林子轩打脸成功,收拾行李,离开伦敦,去往法国,继续游历。

一个月后,他从法国乘船返回国内。

第六章未来的路

林子轩站在甲板上,望着碧蓝的大海,心中没有涌现出万丈豪情,只是觉得无聊透顶。

这艘邮轮环境糟糕,食物糟糕,服务糟糕,在他眼中应该给三十二个差评。

可这已经是这个时代较好的远洋邮轮了。

没办法,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要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还好他住的是二等舱,有独立的舱房,不用和其他人挤在一起。

三等舱是统舱,人员混杂,环境更为恶劣。

住在头等舱的大多是有身份和地位的外国人,还有些国内的政府官员。

整艘邮轮阶层分明。

邮轮上有不少中国人,大多是在欧洲的留学生。

在这个年代,欧洲才是中国留学生的首选,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让留学生心中向往,美国还没有成为超级大国,对留学生的吸引不大。

林子轩抱着好奇的心态和这些留学生交谈。

他们有些人抱负远大,忧国忧民,恨不得早日回国改变国家的现状。

有些人则想着回国找份好差事,过自己的小日子。

还有些人就是到欧洲四处玩乐,见识一下国外的娱乐生活。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获得了国外大学的文凭,成了海归一族。

民国成立后,取消了科举,兴办大学,注重教育,大学毕业后就有机会进入国家机关,成为公务员。

和后世一样,留学生要比国内毕业的大学生更受到重视,更容易得到好职位。

林子轩不用考虑生计问题,却也要为将来好好打算。

他首先要理清林家内部的情况。

林家是个大家族,在松江有自己的纱厂和染布工厂,六合染厂是松江纺织业的龙头企业,生产出来的布匹在南方很有市场,甚至打进了北方市场。

所谓衣食住行,这是老百姓不可或缺的东西。

只要掌握了这些行业,不怕发不了财。

经过将近百年的发展,林氏企业不仅在纺织业发展,还通过不同方式渗透进了上海的各行各业,和上海各大家族都有联系。

就林子轩所知,林家有意进入金融行业,成立私人银行。

不过大家族也有大家族的烦心事,那就是兄弟姐妹不齐心,林家老太爷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关系错综复杂,处处勾心斗角。

可以想见,一旦老太爷有个三长两短,必然会有一场狗血的家产争夺战。

在小一辈中,林子轩是长房长孙,深受老太爷的喜爱,是指定的继承人。

这自然是好事情,可也让林子轩成为了家中的焦点。

他对管理染布厂或者开办银行的兴趣不大,也不认为自己有商业上的才华,他觉得还是安静的做个文豪好了。

可一旦他流露出不想继承家业的意思,就会在林家掀起波澜,甚至可能和家族决裂。

他不是深受新思潮鼓动的叛逆青年,以反抗家族为荣,他还想继续当林家的大少爷,舒服的过日子,所以文豪只能成为他的副业。

那么该怎么成为文豪呢?

林子轩对国内的文学状况做过一番了解。

自从国内提倡白话文写作以来,各种报刊杂志上刊载的内容以政论和散文为主。

公认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是1918年刊载在《新青年》上的《狂人日记》,由此拉开了白话文小说的序幕。

白话文小说也有分类,有描写民间疾苦的,也有谈论风花雪月的。

这就是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的区别。

林子轩不想写政论,他招惹不起,也暂时没有写严肃文学的念头,他把目标放在了通俗文学上面。

没办法,来自后世的他看的最多的就是通俗文学,谁让他就是个俗人呢。

眼下的通俗文学以言情小说为主,写的是都市男女的爱恨离别,在商业价值上比严肃文学更受到欢迎。

林子轩也不打算写言情小说,他看的言情小说不多,武侠小说才是他的首选。

在民国初年还没有出现重量级的武侠小说,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写于1922年,无论在内容和结构上都很难和后世成熟的武侠体系相比。

他刚好来填补这个空白,成为新武侠小说的创始人,作为开山鼻祖的感觉应该很不错。

而且他还打算把仙侠小说写出来,当然不是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而是后世网络上的仙侠小说,绝对会让人耳目一新。

不过这是成名后做的事情,否则就算写出来也没人理会。

在美国的事情给了林子轩很大的打击,他反思之后,决定选择一部让国人能够迅速接受的小说打响第一炮。

他选择的是《射雕英雄传》。

这部小说在情节上没什么让人诟病的地方,男主角和女主角最终快活的生活在了一起。

不像小龙女和阿朱的遭遇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反正在邮轮上闲来无事,他已经开始存稿,每天写上几千字,回国的时候就有了十几万字的稿子,可以拿去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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