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都很有性格,学校也没有硬性的考核任务,他们不怎么关心下面听课的都是什么人。
这就给旁听者创造了极大的方便,因为都漠不相关,所以来去都没人在意与过问,更不会有人盘查。
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学期,上课常在一起,哪些是选课的,哪些是来旁听的,不知道;哪些是本校的,哪些不是,也不知道。
这种做法看似随意散漫,却体现了包容的精神,这才是大学应该有的样子。
不是关起门来自己说是高等学府,那就真的高等了,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在北大的旁听生中出现了很多出名的人物,他们是北大值得骄傲的资本。
林子轩来到了文学院。也就是北大有名的红楼。
红楼因为建筑的主体用红砖建成。红瓦铺顶而得名,始建于1916年,是北京大学的校部、文学院及图书馆的所在地。
红楼为砖木结构建筑,平面呈工字形,楼高四层,有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设有印刷厂,《新潮》、《国民》、《每周评论》等新文学刊物就在地下室的红楼印刷厂印制出版。
这里还集中了新潮社、国民杂志社、新文学研究会、哲学研究会等许多革新团体。
第一层为图书馆。第二层为行政办公室,第三、四层为教室。
林子轩看到北大图书馆,不由得想起了后世一个北大拖欠图书管理员工资的事情。
这件事其实是个误会,北大没有拖欠图书管理员工资,拖欠工资的事情发生在上海。
1924年,那位曾经的北大图书管理员在上海担任秘书,负责一些文书工作,月薪是120块大洋,当时一起工作的邵力字和向警宇的月薪则为80块大洋。
可能因为活动经费紧张。这笔工资就没有落实。
林子轩刚上楼便碰到了在北大教书的周作仁,红楼的第二层正是教师的休息室。
他昨天在北大的演讲虽然还没有刊登在报纸上,却早已在北大传开,特别是最后的那首词更是广为流传,不少人甚至到大礼堂去参观林子轩的笔迹。
那首《沁园春》算是出名了。
林子轩和周作仁闲聊几句,表明来意。要找一位在这里的旁听生。
周作仁就找了一位自己的学生带着林子轩到楼上的教室里看看。他们这些教授不会去记学生的名字,除非是特别有才华的学生。
此时的沈丛文基础差,还没展现出自己的写作才华,自然不会引起北大教授们的关注。
沈丛文在北大旁听了大半年的时间,有不少人知道这么个人,便指给了林子轩。
林子轩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他原本以为旁听生不住校,或许不会被人熟知。
而且,沈丛文怕是还要挣生活费,不一定每日都在北大听课。想要找到需要费一番周折。
想不到沈丛文正在听北大教授马优渔讲授的音韵学,马优渔是古文大家章泰炎的弟子,古文功底深厚,在北大国学大师中颇有声望。
他有个女儿叫做马决,1910年出生。
马决在三十年代被公认为北大的校花,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校花和她相比都黯然失色。
那么她有多漂亮呢?
马优渔一位学外语的朋友曾这样赞美:“像大理石雕出的那么美”。
据说马决在北大读书时,每天收到十几封情书,甚至有装订成本的。
重点是鲁讯和马优渔是同事,而鲁讯和马优鱼的女儿马决有七年多时间的书信来往,在鲁讯的日记中提到马决共有五十三次之多。
后来,马决结婚了,鲁讯知道后就把原本打算赠送给马决的一本书让朋处理掉了。
自此以后,两人就不再联络。
林子轩没有喊沈丛文出来,而是站在外边听着,他的古文不怎么好,听听课也有益处。
大概半个小时,课程结束,学生们离开,他才喊住沈丛文。
沈丛文没想到林子轩会来找他,有点不知所措,他昨日听了林子轩的演讲,觉得应该学习一点传统文化,就跑来听国学大师的课程。
在这个时期的北大,国学并不热门,新文学才算是热门。
沈丛文以往听得都是新文学和外国文学的课程。
林子轩不想被人围观,便带着沈丛文离开了北大,毕竟有不少学生听过他昨日的演讲。
他虽然走了,却留下了一桩逸闻趣事。
那就是站在教室外边半个小时,没有贸然打搅里面的讲课,这是对讲堂和里面讲课老师的尊重,以林子轩如今的声望这么做难得可贵。
这是一种基本的礼貌,尊重都是相互的。
北京大学附近有不少档次不高的馆子,适合学生用餐和聚会。
林子轩随便选了一家,找了一间包厢,叫了饭菜,询问了沈丛文如今的处境。
和他记忆中的差不多,沈丛文虽然还没有窘迫到需要救济的地步,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那种,经济上颇为拮据,经常到同乡那里蹭饭。
两人在馆子里吃了饭,林子轩拿出那叠稿子,给沈丛文讲了起来。
他在上海大学讲过如何写作的课程,指导此时的沈丛文没什么问题,他给沈丛文指出稿子里的问题,那些需要修改,应该怎么修改。
这一谈,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
“我之所以和你讲这些,是因为我看得出你是真心写作的,而且很有天分。”林子轩最后鼓励道,“你如今还在模仿的阶段,但想要成功,就要有自己的风格,当别人看到一篇文章,就能分辨出这不是鲁讯写的,也不是郁达浮写的,而是你沈丛文写的。”
第二百二十二章幸福来的太突然
沈丛文这一年多的时间过的可以说是颇为心酸。
他在家乡看了几本《新青年》杂志,受到新思潮的影响,便决定脱下军装,前往北平。
他也是厌倦了家乡军阀混战的局面,见到周围的朋友接连死去,想着自己还没有到远方看过那些风景,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他当时想的是再不济也可以在北平当警察,然而,他那里想得到大城市生活的不易。
沈丛文到北平的时候身上只有几块钱,没有文化,在社会上没有关系,想要找份差事都不容易,之后都是依靠朋友和老乡的接济,就这样混了下来。
期间,他也动摇过。
看到奉军招兵的旗子就想着还是当兵去吧,但走到骡马市大街,要按手印的时候,他还是临阵脱逃了。
他买不起书,只能厚着脸皮到书摊看书,装出买书的样子,与卖书人聊天。
与人熟络后,他就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直到将书看完才离开。
他住的地方是由贮煤间改造而成的小房间,又小又潮,只有一个小窗口,房内仅能搁一张小小的写字桌和一张小床。
沈丛文称之为“窄而霉小斋”。
对他来说,一两天不吃饭是常有的事情,但他仍然坚持着到北大旁听,在图书馆看书。
他还坚持着拿起笔,没日没夜的写下去,寄给北平的报纸杂志,等待着渺茫的消息。
然而,一直都没有消息。
沈丛文在书摊上看到了《边城》,里面写的是他熟悉的湘西,他一下子觉得亲切起来。
对于林子轩,他知道不少,在北平的报纸上也会出现林子轩的消息。
林子轩出身富贵家庭,美国留学归来,是新诗的奠基人,写了好多部小说。有外国小说,也有通俗小说,是一位真正的大作家。
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找来林子轩的小说,看了《射雕英雄传》。看了《乱世佳人》,当然大多是在书摊上的看的,也有一些没人要的旧报纸。
这些小说沈丛文都很喜欢,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边城》。
他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模仿过鲁讯,模仿过周作仁。模仿过郁达浮,模仿最多的就是林子轩的《边城》,他也想写一写家乡的人物故事。
只是,《边城》的风格太过另类,不适合北平新文化的氛围。
北平这里的报刊杂志看重的要么是论战性的文章,要么是鲁讯那种批判性的文章,或者胡拾那类有思想性的文章。
在这个时期,《边城》如果不是林子轩写的,想要发表并不容易。
所以说,沈丛文走错了方向。如果他模仿鲁讯的文风,恐怕早就能发表文章了。
当然,真要如此的话,那中国就多了一位泯然于众的写手,少了一位风格独特的作家。
沈丛文听说林子轩要来北大演讲,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拿出自己认为最得意的文章请林子轩指教,他不知道能不能引起林子轩的注意,可总要尝试一次。
在林子轩演讲的时候,他有所觉悟。
他以前胡乱的看过不少旧书,来北平的时候。他怀里揣着一本《史记》,他觉得林子轩说的对,新文学不能脱离传统文化,那些把新文学和传统文化割裂的做法不对。
他想对那些中途退场的学生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他觉得自己没有那个能力。
散场后,他鼓起勇气追了出去。
看到林子轩和胡拾交谈,他停了下来,等在一边,在两人就要告辞的时候。他才上前大胆的递出了自己的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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