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时候,我们遭到了土匪的伏击,有十位兄弟战死。”江叔拼命叫着,努力将自己的声音传到每一人的耳中:“他们都是好样的,勇猛拼杀,死战不降,对得起我们王家的列祖列宗,也是我王家人的骄傲。”
“大管家,是谁胆敢偷袭我们王家?”
江叔抬头看去,见是王吉平,是老爷的亲弟弟。
“对!江叔,这仇,我们王家不报,将来还有脸面见祖宗?”
“不管对方是谁,不把对方赶尽杀绝,我们王家至死不休!”
闹哄哄一片,却人人悲愤、暴怒。到目前为止,王家最后一次性死了十人以上的事,还是二十年前与田家火并。那时,王吉安以老司城为据点,蚕食龙塘镇,田家自然反扑。王家虽然最后取得了如今的成就,有了半块油水丰厚的地盘,可也为此付出了三十三条人命和上百位残者。
王世华扬起马鞭,声音迅速消失,都抬头注视着王世华。
“土匪走的时候连尸体都带走了,我们又急于赶回救治伤者,暂时还不清楚对方是谁……我王世华在此立誓:此仇,如不向对方讨回公道,不让对方血债血偿,我王世华誓不为人,死后白帕遮面,永不进祠堂。”
见王世华如此发誓,大家虽然悲愤,却没了怨言,只有哭声和安慰声。
王世华对江叔点点头,江叔边从怀中掏出一张卷纸边说:“下面,我宣读战死者的名字和两位少爷的赏赐。”
所有人都跪地。
打开卷纸,看了看,大声道:“除按以往的规矩外,两位少爷说这次战死的兄弟人人奋勇异常,当重赏。所有战死者每人另赏五十块大洋。”
“谢两位少爷。”
“王世平!”
“哇!呜~!”江叔念出第一个名字,一位妇女忍不住悲喊一声,却一把捂住嘴:按风俗,在没见到亲人遗体前不得哭泣,否则,会对亲人后代带来不详。带着两个七八岁大的儿子跪着爬到王世华马前,恭敬的磕了三个头,哀呼:“谢少爷厚赏。”
王世华跳下马,将对方扶起,摸了下两个孩子的脑袋,叹了一声,道:“嫂子,别怨我,我现在能做的就这么多。今后要有什么困难,一定要来找我。”
那妇人捂着嘴,感激的看着王世华。王世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将王世平的银耳环放在她手上,看着她浑身颤抖着抓紧,向亲人的遗体踉跄而去,王世华心头沉甸甸地。
“王民安!”
又有伤心之户跪爬过来……
如此,少则两三人,多则十余人,在亲人的遗体前还不能放声大哭,更不许把眼泪滴到遗体身上,只能披麻戴孝的在一旁跪着。王世华心头悲愤,却无处发泄,只能强压着悲怒,努力安慰着勇士的亲人:这是王世华第一次处理这种事,也是家主责任。而王世荣却已悄悄入城:性子暴烈的他,受不了这等悲凉场面。
“王世坤!”
却见一位年轻妇女跪着爬过来。
王世华不仅认识她,还很熟悉,小时候,几位少爷可没少偷看她洗澡,被她拿着柴刀赶的满山乱跑乱叫。
第十七章跪迎(下)
“金花姐,婶婶了?”王世华赶紧扶起她,疑惑的问道。
按规矩:成为护卫队,就算没有父母长辈,也必须要有兄弟,算是一种变相的人质。可王世坤家就姐弟俩,而王世坤的父亲当年为王吉安挡过枪子,求了王吉安好久都没同意,最后临死前还抓着王吉安的手哀求,王吉安才破例让他加入护卫队。
“阿妈前天去世了。”
一听这话,王世华立马回头怒视江叔:你怎么安排的?
“不怪江叔,本来江叔要世坤留下的,可世坤说这是你读书回来后,第一次出远门求亲,他必须一路保护。江叔也没办法,只是没想到……呜~!呜~!”
王世华牙齿咬的咯咯直响,忍了好久才低沉的问道:“金花姐,你婆家对你好么?你男人有没有欺负你?”
王金花半年前嫁给了四川人。
“对我都好。”
“那就好,今后你就是我亲姐姐,要是有谁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一个没有娘家的媳妇,在婆家的地位不会受到尊重。
“恩!谢谢少爷。”
“去看看世坤吧!”
“恩!”
王金花刚捂嘴要过去,王世华陡然想起了银耳环的事,急忙轻声说:“金花姐,有个事你得体谅一下。”
见王金花看来,王世华只得把王世坤银耳环被土匪抢走的事一说。没想到,刚刚还忍得住悲愤的王金花面色一愣,随即眼泪哗啦啦地留,张着嘴,发不出一丝声音。身体一软,瘫倒在地,却又飞速爬起来,给王世华磕头,很响。
按规矩,这些战死的勇士,遗体会抬到老司城的忠勇庙去做一场法式,然后才由家人在放声大哭中将勇士的遗体抬回家。而勇士的银耳环要么留在忠勇庙,要么由亲人收回,都会被视为勇士的灵魂得到了安息。要是没了银耳环,不仅勇士的英灵得不到安宁,就是其家人也会蒙羞,全家就是死绝了也要抢回银耳环。可如今王世坤就剩下一个嫁人的姐姐,你叫她一女人如何能夺得回来?
“世华啊!世坤这一脉算是绝了,可世坤是战死的,是英雄啊!就是死也不能让他走的不安心……”
“闭嘴!”王世华轻喝一声。趁着王金花发愣的工夫,赶紧说:“你放心,我王世华在此给你发誓,无论用什么方法,世坤的耳环我定要找回来。否则,我王世华就是猪狗不如的东西。”
“我代世坤谢谢少爷。”
“现在大家都在气头上,可不敢把这事对外人说,会引起大乱的。姐,还请您体谅我一下。”
“恩!我去看看世坤。”
王世华对江叔看了眼,江叔立即招手叫来两个汉子和两个壮妇,陪着王金花……
“王世宁!”
话音一落,却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魁梧老汉大步而来,他身后则有一个十六七岁虎头虎脑的青年跪爬过来。
这等场合,所有战死勇士的家人中,只有一种人可以在这种场合走到未来家主身边——赶死之士!
死士分两种:一种是明面上能看见的百战猛士,一种是一直传承下来的暗中死士。
后者精于刺杀,无事三代后可获得巨大奖赏和自由,平日则隐藏于平凡之中,只等家主令下,无论任务完成于否,后代都将立即获得自由和赏赐;前者是为家族立过大功的兵将,老了由家族供养。当然,他们退休后会自动成为家族的长老,主要目的是把战斗、厮杀等的经验传授给下一代,相当于教官。属于没有实权,却地位崇高的那种,很受欢迎和尊敬。家族所有人见到他们,都得先行礼,以示感恩。
王世华赶紧先抱拳躬身行礼:“世华见过虎叔。”
虎叔面色肃穆,眼神有种看穿生死的淡然。挥了下手后,目光陡然凌厉的紧盯着王世华的眼睛,大声问道:“你给我句实话:我家世宁作战时可勇猛?”
“勇猛无敌!如果没有他和世坤去查探,如果没有他誓死不降,如果没有他拼死提前示警,我们能不能活着回来都难说。”
“那就好!那就好啊!”虎叔仰天叹道:“我们这一脉,世代保护家主,家主对我们也丰厚。为家主战死,本就是我们的职责。只要世宁是战死,没丢脸,就值了。”
“不敢隐瞒虎叔。”王世华上前一步,小声道:“世宁和世坤的灵环,被土匪抢走了,我们……”
说到这儿,王世华陡然感觉一股寒气袭来,让他浑身的毛发皆立,可那股浓郁的杀气也只是一晃而过。王世华惊愕的抬头看向虎叔,却见虎叔双眸精光闪烁的盯过来,低沉的问道:“你老实告诉我,你真不晓得是哪个干的?”
“世华晓得仇人是谁,也晓得只要我王家聚全族之兵与对方拼个鱼死网破就定能报仇,可世华更明白大局为重,绝不敢干出拿脑袋撞墙的蠢事。”
虎叔死死地盯着王世华,就连他身后的那少年也怒视过来,王世华无话可说,只能等。
好在虎叔无愧于百战老兵,看惯生死,一小会儿后,浑身的杀气和眼中的怒火渐渐散去。叹息一声,拍了下王世华的肩膀,微微点头道:“我王家子弟不怕死,也敢死。可全都是莽汉,没几个长脑壳的。你爹不错,如今看来,你比你阿爹更扎实(厉害),最少,你阿爹年轻的时候,要遇到这种事,绝对会被火气冲昏了脑壳……”
说着说着,他笑了起来,居然有点兴奋和开心的意思:“你是未来的家主,不要在乎一两条人命,为了大业,该拿人命填的时候,就不要把命当人看。这话可是当年老太爷活着的时候教给你阿爹的……我等着你把世宁的灵环带回来。”
王世华知道这段故事:当年争夺这老司城,王家倾巢来攻,当时,如虎叔这样的敢死之士就死了十三个,几乎死绝,更别提战死的普通子弟。阿爹不忍,想要下令休战与对方谈判,却被太老爷当着大家的面打的皮开肉绽,就说出了‘为了子孙能吃饱饭,我们这一代人死光了也值得。’随即王吉安亲自带头攻城,一鼓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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