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兴呆住,这个问题可真太出人意料了。
“朕是不是神,《太一光明经》中早就说了,你没有读过?”陈德兴皱着眉头道。
陈德兴当然不会在《太一光明经》里面说自己是神仙。一方面天道教是一神教,不是一点五神教;另一方面说自己是神仙太容易穿帮了,哪怕是半神也一样。
小道姑一脸认真的表情,反问道:“可经中说您的灵魂来自光明天国,受命于太一神下凡来引领世人。您的魂来自天国,肉身却是凡胎,这不正是半神吗?”
“朕不是半神!”陈德兴又一次强调。
“那么……陛下是天使吗?”小道姑不依不饶,又一次反问。
天使?背上长翅膀的那种不明生物?陈德兴很有些无奈地看了看小道姑,点了点头:“朕受命于太一神,也可以算是太一神之使。”他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朕是唯一的神使,今后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唯一的神使……”小道姑一脸崇拜的表情,又是大礼拜伏,“弟子想要拜入明王门下,成为明王陛下的亲传弟子,请明王陛下成全。”
宝音也跟着帮腔,满脸堆笑着说:“圣人,不如就成全小忽秃伦吧。”
陈德兴看了看刚刚生了儿子的爱妃,勉强点了点头。
第824章都不是好人
转眼已经是天道七年,大明国内已经有点国泰民安的样子了。西北的战争在去年秋天已经告一段落。南方的战争,同样是捷报频传。就在天道六年的大年三十,江都的各家报纸,就用加粗的红字在头版头条上登出了“南唐大胜,吴哥城落”的好消息。唐王李彦国指挥的大军,在十二月初五这一天,终于攻破了高棉王国的都城吴哥。高棉国君臣抬棺请降,昔日的南番第一强国,现在已经灭亡了!
转日,天道七年的天道元日,又有好消息传来。在六年十一月下旬,当今圣人的兄长,英太子殿下在恒河水战中再建大功,两万大英水军以少胜多,击败了德里苏丹国的十万大军,还放火焚烧了德里苏丹的三十里水陆连营,烧掉了大小敌船一千余艘。
据说,是役英太子的舰队一度遭到德里军埋伏在岸上的发石机轰击,英太子本人两度更换旗舰,险象环生,但是在英太子的镇定指挥之下,全体将士浴血奋战,最后还是有惊无险,取得了胜利——当然,也可以这么说,陈德芳率领的舰队中了德里苏丹的埋伏,被人用发石机打了个头破血流,但是最后还是凭着大炮犀利,钢甲坚固反败为胜了……
总之,天竺之战离开最后的胜利又进了一步。取胜后的八国联军已经打开了通往德里的大门。而德里苏丹吉亚斯丁·巴勒班也在德里集结重兵,准备决战!
看来天竺之战的最后胜利也快到手了。
而大明国内的经济,在刚刚过去的一年持续走高。从新大陆、日本和天竺流入的大量金银,以及西北、南番、日本的战争,新大陆和大明西北、东北的开发结合在了一起,转化成了巨大的需求,也极大的刺激了生产。各行各业都显出了兴旺的迹象,就连去年不大景气的南方农业,也迎来了一个不错的年景儿。虽然粮食价格依旧低迷,但是棉花、蚕茧、茶叶、黄豆等经济作物的价格都在上升,让大部分的江南农人都得到了不错的收益。
江南的读书人现在也开始适应这个对他们来说不算太好,其实也不算太坏的新时代了。传统的科举上升的通道虽然没有了,可是新时代给读书人的出路反而更为广阔——哪怕这些读书人并不打算去天道书院这一类的新式大学进修,也不打算放弃求官的梦想改行从商,机会仍然大把大把的摆在他们面前。
且不说去考个从低级事务官(事务官也能上升,只升不到政务官的位子上)做起的铁饭碗儿,就说那么多的藩王封君,现在都需要能帮他们做事的臣子。只要不怕路途遥远,不惧风高浪急,又肯从门客家臣开始做,现在没有病死战死的,大多已经出头了。不是在南唐、南夏做官,就是在天竺当特等婆罗门。而且这条门路现在并没有消失,即便错过了上一波升官发财的机会。现在还有南北明洲大分封的好戏,消息已经在江都城中传遍了,光是北明洲据说就要封十六个国!这做官的机会还会少得了?就看你有没有胆子去了。如果没有胆子去明洲闯荡,那就更没有造反的胆子了。
不过在大同党造反派刘升看来,去明洲闯荡和造反,其实是可以合二为一的。
刘升现在是一名讼师,他是去年从北京政法书院法务速成班毕业的。所谓速成班,自然学制教短。他是天道四年考进去的,天道六年毕业,只念了短短两年。不过他还是考出了一张讼师牌照,成了眼下大明帝国内为数不多的持牌讼师之一。
拿到牌照后的刘升,并没有选择留在北京,而是南下到了大明帝国的经济中心江都,和几个同样有大同党背景的儒生合伙开了个讼师行。由于那几个儒生都没有上过政法书院,对大明律法也不是很懂,因此都没有考出讼师牌照,接不了什么大案子,也不可能给商行当顾问。因而,这所讼师行就以刘升为主,名字也叫“刘升大讼师行”。
持牌大讼师的收入真心是不低的,别看刘升只是个才入行的新人,上了裁判所心里直发慌。但是他的《民法》和《商务法》的功底很扎实,起草的买卖契约非常工整严密,可以说是滴水不漏。
凭着这个本事,很快谋到了几个商行法务顾问的差事——其实也不是什么大商行,就是几家放高利贷的小钱庄和当铺。根底都是江南义门,虽然破落,但多少还有些底子。别的生意做不来,就是放高利贷毕竟内行。于是就把余下的家底都拿出来开办小钱庄和当铺了。
而大明帝国前几年颁布了《钱庄法》,对高利贷是有所限制的。年利率不得超过60%,否则就是违法,借款人可以拒绝偿还本息!
不过法律这么规定并不等于就没有高利贷市场了,也不等于放高利贷的小钱庄和当铺找不到空子钻。对于刘升这样的持牌大讼师来说,让借款契约符合《钱庄法》根本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经过他的手定出的契约,无论真实利率多高,都不会招来司法上的麻烦。
凭着这个本事,他每个月都不用上裁判所出庭,就能有50贯以上的收入。在江都,绝对算得上高薪人士了。最近还向和他有业务往来的一家钱庄借钱(当然不是高利贷),在扬州买了所宅子,准备把家乡的老娘接来享福。
这样的日子,对他而言其实也算不错了。如果不是有个倒霉老爹被这个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逼死,他肯定是大明天子的拥护者——一个月轻轻松松就50贯,一年入账600贯。这样的收入在宋朝那会儿,他是想都不敢想的。
可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啊!而且,不仅有父亲的仇,还有恩师的仇恨呢!
那么多的仇,他刘升又怎么能都忘记了,只顾自己过好日子呢?要是这样,他还算是人吗?
所以,这些年他一直在等待机会。现在,终于被他等到了。
“升之,你看这个城市开发公行的法律风险怎么样?”
当应龙当的翁大老板把他招到扬州城内的大宅子里面说起明洲“股份制城市”的事情时。刘升的心头那个激动啊!
机会啊!大同党的机会终于来了!大明国内是陈德兴的铁桶江山,可是北明洲那里天高皇帝远的,而且还搞什么自治,若是大同党人跟着去了,还不轻而易举能掌了权?到时候就算不能反攻大明,也能在北明洲建国……
“翁先生,这是机会啊,大大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啊!”
刘升看着眼前这位四十多岁,面目温雅,气度也颇为不凡,不似商人,倒像个大官人的翁大老板,给出了异常肯定的回答。
“机会?”翁大老板眉头微皱,仿佛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升之,老夫不是问你这个!老夫是问你律法上的风险如何?”
这个翁大老板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钱仿佛有的是,胆子似乎又特别小,最怕犯王法。花钱请了个法务顾问后,似乎做什么事情都要把顾问请来问一问。
“法律上的风险?”刘升似乎不大明白。“翁先生,您是指哪方面的?”
“老夫若去北明洲,自是要带些族人、仆役,能让他们人人带枪上船吗?”
“哦,根据大明的《枪械管理暂行办法》,持枪是要凭证的。”
大明不仅有持枪证,还有持炮证!前者是发给个人的,后者是给船行的。
刘升笑道:“不过明洲那边并不受《枪械管理暂行办法》管理,那边并没有什么规矩……”
“怎么能没有规矩呢?”翁大老板连连摇头。
“翁先生,如果您想去北明洲的话,晚生可以做您的代理,去和上面讨论这事儿。”
刘升和这位翁大老板打了几个月的交道,知道对方有点怕官。对此他很有点不大理解。大明的地方官没有那么可怕,翁大老板有士绅牌的,做事情又小心,那些地方官拿他没有什么办法的。现在,可不是大宋那会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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