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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兴大宋 (啃肉兔)


“是,大人!”
看到危险解除,那些个文官又准备端架子,好在孙复人年轻,跟沈仲元沟通容易,才替他免去了不少麻烦。至于骑马的问题,对于宋朝文官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儒家的“六艺”里面就有御,这个御其中一个意思就是骑马驾车,因此大多数还是会骑马。
大家收拾妥当,骑上缴获的战马,歪歪扭扭地朝着木叶山的方向走去。正在木叶山祭拜的耶律苏哈等人,也发现了北面升起的浓烟,一看正是宋朝使团驻扎的位置,惊得他六魂出窍,带着自己手下匆匆忙忙往回赶,一边飞奔还一边祈祷千万不要出事,否则自己这些人就麻烦了。
要是其他时候,宋人死活不打紧,可能死了他们更开心。但这次人家可是财神爷,要是出了问题,谁给辽国钱呢?辽皇拿不到钱,自己这些人的下场不用想都知道。耶律苏哈只是稍微那么一想,大冬天的就冒了一头大汗。
与此同时,马孟山里面的马贼山寨也闹翻了天,曾几何时,雄霸一方的老鹰寨吃过这种亏?百余名弟兄活蹦乱跳的出去,只有二十余个狼狈不堪地跑了回来,黑心老鹰气不打一出来,逮着那满脸胡子的壮汉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待出了口恶气,才向他问明缘由。他一听宋朝使团里面居然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还有超远程弓弩,也不仅皱了皱眉。
这批宋朝使团肯定大有来头,绝对不是那些藏头露尾的家伙说的那么简单,我说他们怎么舍得花那么多钱去对付几个宋人,原来这里面大有文章。哼,居然敢给我挖坑,等拿到钱就送他们一起去见阎王。想归想,事情还得办,干绿林这一行,啥都可以认,就是不能认怂。他这次不再小瞧对手,决定亲自出马,点了三百来弟兄,还把珍藏的战略武器——弓弩,取了出来,人手一副。
孙复等人毕竟不是骑手,只是简单的会骑而已,因此他们的速度并不快。不过等到黑心老鹰代人开始追击的时候,他们也跑出去了二十里地,位置上倒是处在耶律苏哈和黑心老鹰中间,现在就看谁先到了。
“大人,后面又有人追来了,而且人数比上次还多!”后队负责警戒的一个锦衣卫匆忙跑来向沈仲元汇报。
“沈大人,咱们是跑还是打?”跟沈仲元并行前进的孙复也听到了汇报的内容,便转身向沈仲元问道,他只是个文官,对行军打仗不在行,刚才看沈仲元他们没费啥劲就把对方打跑了,也没有对后面所谓的追兵给予足够的重视。
沈仲元还是勒住马,掏出千里眼仔细查看了一番,才回复:“孙大人,此次情况可没有上次那么乐观,他们这次不仅人数多了一倍有余,还都带了弓箭。而且现在这周围也没有地方隐藏您和诸位大人,为今之计,只要加快速度,能跑多远是多远,希望耶律苏哈等人能够及时赶回来吧!”
“这么严重?好吧,打仗你是行家,就听你的,本官这就让大家加速。”
经过一番骚动,宋朝使团的速度终于象征性的提高了一那么点,但跟人家马背上混饭吃的家伙还是没法比,两者之间的距离仍在快速拉近。
“大人,敌人相聚不到五里地了,按照现在的速度,很快就追上咱们了!”一直负责观察的锦衣卫再次给沈仲元发出了警告。
“停”沈仲元举起手臂,大吼一声:“看来跑是跑不过人家了,那就只好在此决一死战!”
“沈大人,你和锦衣卫的弟兄带着各位大人先撤,我们兄弟带人跟他们拼了,如果您安全回去了,多照顾一下咱的家人,咱们感激不尽!还有,记得跟圣上说一声,我们殿前司没有给大宋丢人,没有给圣上丢人!兄弟们,跟我冲啊!”能够被挑选出来执行护送任务的人都不傻,其中一个小队长看到眼前的情形,不得不做出这个选择,对他们来说敢来当兵就得有这个觉悟。
“站住!本官没发话,你们想干嘛!我沈仲元从来都不是一个他生怕死之辈,更不是一个丢下同袍逃命的懦夫。你以为你们去就能挡住人家多长时间,咱们又能跑得掉?枉费圣上大力训练你们,也不长长脑子,你们是步兵,不是骑兵,放弃你们的长处不用,学人家玩啥冲锋?”沈仲元叫住正准备回冲的禁军,劈头盖脑就是一顿怒骂,作为一个武者,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次流泪是什么时候,流泪是武者的耻辱,不过此刻他却觉得热血沸腾。
看着眼前大家都盯着自己,沈仲元在心中发誓一定要带他们回家,他环顾四周,确实没有可供利用的地形,也只有这种紧急时刻才能体现人才的重要性:“全体下马!都把马杀了,堆成一圈,委屈几位大人躲里面去!你们两队配合组一个圆阵,把大人们围起来!既然老天给咱们这样的安排,那咱们就好好珍惜,争取多杀几个,杀个够本,我沈仲元能够有幸与诸位在此并肩作战,我感到非常荣幸!那就让我们一起奋勇杀敌,同生共死!”
“奋勇杀敌!同生共死!”
“奋勇杀敌!同生共死!”
……
激动澎湃的气氛,不仅激起了士兵们的斗志,就连文官们也深受影响,起码在这一刻,他们忘记了自己士大夫的身份,跟这些平日里瞧也不瞧一眼的丘八融入到了一起。
冷兵器时代打仗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士气,士气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影响巨大的因素。所有以少胜多的战例都别想抛开士气的因素,三国张飞能一嗓子吼退敌军,靠的是什么,就是士气。一般的部队伤亡一层士气就没了,精锐一点的能够到两三成,只有那些激发出死志的部队才是最危险的,当然战斗力也是恐怖的。
而此刻沈仲元等人就进入了这种状态,不是因为他们有啥崇高的信仰,完全就是被逼的,但不管咋滴,起码这一刻他们是舍生忘死了,看到奔腾而来的马贼,眼中充满了怒火和斗志。
战斗同样在三百米开外就打响了,首先发难的仍然是两位小队长的神臂弩。两个山贼的倒地似乎吹响了战斗的号角,黑心老鹰的指挥能力显然不是先前那位只知道一味蛮干的壮汉可比拟的,他从对方只射出两支箭,就判断出对面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大概攻击距离。为了免遭覆灭性打击,他立马指挥马队分成两队,两面包抄,分散突击。
这个命令在对抗连弩的时候,无疑是最正确的,虽然改进的连弩在射击距离上稍远与辽国弓箭,但差距并不明显。再加上此时只有四具连弩,却要分守四方,完全达不到饱和攻击的战术目标。
沈仲元他们此刻还面临另外一个严峻的问题,那就是身为殿前司的禁军没有长枪拒敌,无法有效阻止马贼靠近,一旦敌人靠近,完全可以居高临下对防御圈子里面的人进行点杀,这对人数极少的宋军一方是致命的。
黑心老鹰眼睛狠毒,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他相信只要自己的手下充分发挥游击骑射的本事,对方的铁桶阵维持不了多久。如果能够抢到对方那传说中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趟买卖倒也不算亏,实在不行献给自己的主子也是大功一件。到了他这个地位,完全用不着自己冲锋,只要一句话,下面的人自会跑去卖命。
看着快速逼近的马贼,沈仲元不自觉的紧了紧握刀的手,自从参军自后很久没有这种紧张的感觉了,难道是自己变得胆小了?他不仅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脑袋,迅速抽出自己心爱的精铁宝刀,大声吼道:“连弩分守四方,各自自由攻击,盾兵注意防守,专心砍马腿,杀……”
“杀,杀,杀……”士兵们高昂的吼声打破了眼前压抑的气氛。

第107章 回家

人在危及时刻总能爆发出难以想象的潜力,两位小队长此刻正以平时两倍的速度攒射这弩箭,奈何敌人数量众多,纵使两人速度再快一倍也无济于事。马贼很快就进入了两百米的范围内,四位拿着连弩的士兵,各守一方,不停朝突进的马贼射击,为了防止箭支射空,还不得不抽空隙往箭匣子里面装箭。
对于快速移动中的敌人,连弩的射击精度并不高,往往要好几支才能击毙一个敌人,但是他们此次出来每人只不过配备了六十支箭,哪怕大家都尽力在节省,也撑不了多久。
沈仲元带着几个手下四处游走,凭借自己高超的武艺斩杀靠近的漏网之鱼,执盾的士兵坚定的执行着沈仲元的命令,砍不到马上的人就砍人家的马蹄子。
随着靠近的马贼越来越多,出现的漏洞也就越多,终于开始有人受伤,受伤的人拔掉身手的箭支继续战斗,而一些运气不好的,被流矢集中要害的却再也没有站起来。经管沈仲元等人武功出众,怎奈敌众我寡,加上箭支用尽,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经管这番激战,宋军战力大减,弓弩也因为箭矢用尽而失去作用,大家都抽出了腰刀,准备最后一搏。还有几人身中数箭仍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以刀撑着自己,恨恨地盯着前方的敌人,他们的人数也从最先的二十五人缩减到了五人,沈仲元带的四个锦衣卫也倒下了两个,两队禁军更是之残存了三人。
而观马贼这一方,参与进攻的近两百名马贼也所剩无几,其余的也是纷纷负伤,战况之惨烈对于这些马贼来说还是头一遭,要不是黑心老鹰亲自在后面督战,恐怕也是早跑光了。虽然耗费了不少炮灰,但黑心老鹰的目的达到了,看着眼前这些强弩之末的宋人,他不仅看到了成功在招手,同时也为这些宋人宁死不屈的节操感动了那么一下下,要是宋人都这德性,辽国恐怕就没现在这么逍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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