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习习,吹得唐安一身洗的发白的白衣轻轻浮动,黑发飞扬,竟有一丝出尘的味道。
唐安双手背负,嘴角不禁扬起一丝笑意,就在那舟坊与他擦肩而过之际终于脱口道:“海棠万顷无—颜—色!”
朱唇一抹百媚生,海棠万顷无颜色!
“好诗啊!”
人群中识货的公子喃喃念道两句,对着邋遢少年不禁刮目相看。这句话明着写唇,应情应景。但实际上,上句诗中只是一抹红唇已是妩媚动人了,即便没见过这唇,也足够给人无限遐想。到底有多美?到底有多媚?可谓是吊足了人们的胃口。
而下句才是真正的点睛之笔——海棠万顷无颜色。众所周知,海棠最是娇艳,也暗合蓝海棠的芳名,一语双关。仅仅是唇角一撇,就另万顷的海棠失去了颜色,那是怎样一种惊心动魄美?仅是唇依然如此,那人又要美到何种境地?
一语写唇,一语寓人,当真妙到了极点。连这些自诩有才的公子也不禁连连点头,感叹自己造不出此等佳句。那些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小姐们也止了啼哭,默默念叨两边,再看小乞丐时,眼睛里也多了份神采。
人们自然的是识货的,和洛东辰虚伪的祈福相比,唐安的诗直抒胸臆,毫不掩饰对美的赞赏,既直白又痛快,更和民意。毫无疑问,这一阵是唐安胜了。
“快看,蓝小姐笑了!”
舟坊渐行渐远,但人们分明看到那抹朱唇扬起了微微的弧度,不难想象,幔布后那张神秘脸庞上,必定也已洒满阳光。
洛东辰微微一颤,双手握紧,又松开,忍不住回头看了那个落魄少年一眼,这才不甘地离开。
唐安听得终于博了美人一笑,轻轻一抹额头的汗,微笑道:“尚书女婿?看起来很轻松嘛!不过那小妞既然笑了,怎么又连点表示都没有呢?”
第4章魅影夜杀人
舟坊在满河面的星火间缓缓驶过,没有停留,船内的伊人也没有回应,只留下一串让人浮想联翩的水波。
唐安卓立渡口,青衫随风而舞,看似宛如游戏红尘,其实只是作个毫不在意的姿态,免得在一帮公子小姐面前失了体面,心里却郁闷无比。
老子都这么风骚了,你就算不说两句,掀开帘子给爷甜甜一笑也好啊,嘴角一翘牵强附会算什么?这个小妞真是太有个性了!
物以稀为贵,越是不容易得到的东西,对这些公子们就越有吸引力,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对蓝海棠如此追捧的原因:面对这样街知巷闻不染尘世的女神,谁若能拔得头筹,哪怕和她说上两句话,那也是天大的面子。
唐安胜了京城颇负盛名的洛东辰在先,又博美人红颜一笑在后,满场青年才俊的风头都被他盖了下去,竟然还不知足。这要是让人知道了,非把他乱拳打死不可。饶是如此,公子们看唐安也越发的不顺眼了。须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蓝海棠已然是京城的大众情人,无论谁能获得蓝海棠的好感都会变成大众公敌。遗憾的是,虽然唐安都不能确定那小妞到底怎么想,但起码在旁人眼中,蓝小姐已经对这个家伙刮目相看了。
门当户对方能成就佳话,而唐安之于蓝海棠,在这些人眼里连用“高攀”来形容都太过抬举,这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所以,一些人已经忍不住开始非议了。
“公子好才学,不知是从哪抄袭来的?”
“摘抄来的诗竟然好意思在众目睽睽下念出来,恁的有辱斯文!”
“我等别无他求,只求公子能在赋诗一首,让我等也好开开眼界。”
“不错,若有真才实学就罢了,若是欺世盗名之辈,就算是为蓝小姐讨个公道,我等也决不饶你!”
看着一帮人冷嘲热讽,唐安心里冷笑。开开眼界?讨公道?老子泡妞管你们屁事。不过,既然你们要自取其辱,老子就成全你们。
唐安负手走下楼梯,朗声念叨:“尔等笑我太随性,我笑尔等神经病!”
说罢,朝着蓝海棠舟坊的方向大步离去,只留下一帮人面面相觑,像是在思索唐安诗中的含义。神经病?这是什么病?没听说过啊。
良久,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耐不住好奇,忍不住问旁边的人道:“李兄,你才学好,倒是给愚弟解释解释,这神经病是个什么病?”
李姓公子苦苦思量,终不想丢了面子,半晌,缓缓说道:“神经病,俗称……风湿病。”
胖子一脸钦佩:“原来如此,李兄博闻强识,愚弟自愧不如!”
唐安没有机会看到这一出闹剧,而是加快步子穿越人群。
让他想不到的是,两条腿走路的速度永远比不上消息传播的快,穷酸秀才博美人一笑的事迹已经在才子间广为流传,这也给唐安制造了不少麻烦。无论走到哪里,那些才子们就像是一群苍蝇一般,要么奚落,要么刁难,许多小姐也跟着煽风点火,讨厌至极。
唐安不禁想起了小白脸洛东辰。人家也表白过,怎么就没见着有人刁难他?就因为他长的帅?老子也不差啊!无非衣服牌子没他好而已。
说白了,这些人还是狗眼看人低。
唐安不知道心里将这些人骂了多少遍,却不敢当真骂出来,毕竟敌人人多势众。而今之计,唯有不听不看,任他雷霆咆哮,我自微微一笑。
蓝海棠始终是人群的焦点,幸亏今夜游船过多,船行密集,蓝海棠的舟坊行驶并不快。这也给才子们提供了方便,不管船到那里,周围总是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人。唐安忍着漫天的嘲讽,在人群中左转右挪,好不容易超过了蓝海棠的舟坊,人群才开始稀疏下来。
冬季的寒意尚未完全退去,入夜已深,唐安也感到了丝丝凉意。想要找个栖身之所,可他身无分文,又举目无亲,哪里有他的容身之处?
也许上天听到了他的声音,小巷一趟民房的尽头,有一间二层民宅。宅子很旧,灰色的砖墙斑驳,门窗早已残破不已,屋内黑漆漆一片,隐约可见废旧的家具。显然,这宅子的主人不知搬去了哪里,让这里变成了一所荒宅。
对此刻的唐安来说,遇到能避风遮雨的地方,意味着能够睡一个安稳觉。
唐安苦笑。从自己的世界来到这里,他才体会到什么叫人生变幻无常。他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会生活的如此凄惨,凄惨到要靠偷盗果腹,靠空宅驱寒。任何人都不想活的如此窝囊,对于曾经风光无限的唐安来说更是如此。但是此时此刻,唐安还是踏进屋里,毫不犹豫勉强。因为他知道,只有活着,未来才有希望。
屋子倒是不小,只是年久失修,又因为靠近运河,潮气太重,但相比外面,这里对唐安来说已经是天堂了。
借着月光绕过地面上散落的杂物,一层通往二楼的阶梯出现在眼前。由于“洛神节”的缘故,街上异常吵闹,没有门窗遮掩,在这一楼肯定是睡不着的,虽然二楼也未必能多清净,但总不会比这里更差。
为怕还有“同道中人”在这屋子里借宿,唐安轻手轻脚的爬上楼梯,生怕扰了别人的清梦。可是,刚刚到二楼,唐安的眉头便皱了起来。原因无他,这荒宅里的避风客,竟真的不止他一人。
借着月光,依稀可见窗口处有一道人影。让人奇怪的是,那人从头到脚一席黑衣,甚至连头发和脸都用黑布遮盖起来。他后背贴着墙面,只用眼睛的余光透过窗户往运河看去,动作看上去异常小心。从角度上说,他能将运河上的一切尽收眼底,可由于屋子里太过阴暗,外面的人却无法注意到这里竟然有人。
按道理,能来这破屋中躲避风雨的,多半是无家可归的乞儿,可是眼前这人无论衣着气质都不像叫花子,而且行为举止鬼鬼祟祟的,着实让人起疑。
唐安心里咯噔一下:一袭黑衣,鬼鬼祟祟,莫不是月黑风高杀人夜?
幸亏外面喧嚣,黑衣人的注意力又放在运河上,所以并没注意到屋里又多了一个人。唐安此刻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为怕对方注意到他而杀人灭口,甚至一动也不敢动,只是不停默念“你看不见我”。
两个人都像是石化了,一个不准备动,另一个不敢动。
这样的情况,对唐安来说是一种煎熬。穿越到这么个鬼地方,以自己的才学见识,没闯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就这么挂掉,恐怕连老天爷都会哭上三天三夜。
这黑衣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自己误打误撞坏了他好事,他绝不会善罢甘休。好在今夜是“洛神节”,满大街人山人海,这黑衣人再猖狂,总不敢在大街上杀人吧?念及此处,唐安悄悄调转方向,一咬牙就准备开溜。
僵局总有被打破的时候,可是打破僵局的竟不是唐安。就在他准备回头鼠窜的时候,那黑衣人动了!
他像是终于找到了目标,蓦地伏下身子,动作矫健敏捷如同豹子,变戏法一样从角落的阴暗处摸出一把胎弓,又抽出一支箭矢搭在弦上。
弓已满,黑衣人神态专注,就像一个猎人,静静地等待着猎物走进陷阱。
这个黑衣人,果然是个杀手!
唐安只觉得自己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了,谁能想到只是找个破宅借宿一宿,竟然能碰到暗杀这种电视剧里的情节。唐安不禁感叹:老子的运气,真他妈背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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