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悍没有回头,听到身后腿步沙沙,心下甚慰,人心可用。他举了一下手,脚步声停止,转身对众手下展颜道:“前次在此处杀了人罴,今次在此杀熊罴,不亦快哉!我宣布,今晚的食谱是炖熊掌。”
乌追与汉戈部众呼吸急促,胸脯起伏,若非怕惊扰棕熊,必定激动欢呼。望着马悍渐去的雄健背影,目光有着止不住的狂热与崇拜。这些汉戈骑士的表情落在阎氏兄弟的眼里,彼此互望,沉默不语。
蹋顿刀锋般的目光一直紧随马悍的身影,直到那身影消失于围栅后,重重吐出一口气,对身旁的能臣抵之道:“此人若是朋友,则是最令人安心的朋友;若是敌人,必是最危险的敌人。”
能臣抵之紧握弓把,杀气腾腾道:“若他选朋友倒也罢了,若非要当敌人,我这张弓,早晚取他性命!”
风萧萧兮濡水寒……在数百双带着感激、崇拜、惊愕、钦佩的目光下,马悍用力拉开围栅木门,身后砰地一声木门重重关闭时,脑海里不禁闪过这句有点悼词味道的话。不过,很快他就将这浪漫情怀抛到九霄云外,因为——囚笼终于被击破了!
嗷——
吼声在荒野上空远远荡开,天边乌云似乎都被这咆哮声震得翻腾不已,旷野之上的人马牲畜,更是骇然失惊,骚动不停。
或许是被困了太久,或许是被饿得太久,那棕熊一见有人出现,顿时暴怒如狂,疯狂地撞击囚笼木柱,而这些粗大的木柱,已被它破坏得差不多了……猛听哗啦啦一阵大响,木柱四散,囚笼轰然坍塌——陆地最强猛兽之一,出笼了!
棕熊落地一滚,人立而起,比马悍还高半头,短吻大张,尖锐利齿闪耀着暗黄光芒,琥珀色的眼珠凶残盯住马悍。僵持不过短短一瞬,棕熊前肢着地,象猴子一样颠跑着扑向马悍。
马悍屈臂举起右手,一根根手指弯曲,攥捏成拳,凝视着这只拳头,喃喃道:“全靠你了。”猛然发足向棕熊冲去。
马悍没有什么斗兽经验,甚至没看过人兽相斗,无从借鉴,但他有野外生存经验,自然对各种动物有过详细的了解。别看棕熊体型庞大,跑起来动作笨拙,但奔跑的速度比人还快,根本逃不了。尤其在这宽不过半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无遮无挡,跟棕熊比赛跑,绝对是个蠢透了的主意。但跟千斤重的庞然大物近身硬拼,也绝不是个好主意。
马悍有把握一击活杀这头巨熊,但以野兽的顽强生命力,他不能确定会不会被棕熊濒死反噬抓咬伤。要知道,熊的抓咬力量是何等可怕,开膛破肚都是轻的,铠甲什么的,在巨爪之下,跟纸片没差,而这时代的医疗水平……所以,他不是冲上前与棕熊角力,而是——
眼看就要与棕熊撞上,马悍猝然旋踵,身体一偏,嗖地一下,从棕熊利爪五尺开外滑过,扑向笼车。但从棕熊侧旁冲过时,棕熊突然张臂一探,啪一下抓破马悍肩甲披膊,利爪如钩,将戎衣撕裂,钢网般坚韧的右臂肌组织,生生被抓出三道划痕。若这一记抓的是左臂,不废也得重伤。
人、熊错身而过,马悍惊出一身冷汗,不愧是陆地最凶猛兽之一,看来再不能让这凶兽近身了,否则后果可怕。不近身就必须要有武器,哪里有武器?
答案是……笼车!
笼车很结实。当然,要装载一头千斤巨熊怎能不结实?笼车上半部分已被棕熊拆得支离破碎,就剩下一副平板车。车辕长两丈,车身宽厚,两个轮辘足有半人高,轮彀宽如巴掌,辐条致密,重不下五十斤。
马悍俯冲而至,五指一合,扣住轮彀,铁臂一收,咔嚓将一个轮子生生拆下,一个大甩臂将轮子扔出。轮子在空中打转,发出沉重地箜箜声,嘭一下正中刚刚掉转头的棕熊躯体。
千斤巨躯被打得向后一仰,几乎摔倒,棕熊暴怒已极,抓起轮子扯得碎裂四散,这时第二个轮子又挟着可怕地呼啸声劈面砸来,棕熊一挥前臂,将轮子拍爆。
“再尝尝这个!”马悍抓着车辕拖着笼车飞扑而来,距棕熊尚有七八步,猝然抡起若大一辆平板车,重重砸向棕熊圆硕的脑袋。
啪!嗷!
厚达五分的车板爆裂破碎,木块四溅纷飞。棕熊被砸得皮破血流,摇摇晃晃,怒嗥震天。
“去死吧!”马悍手持两丈余长的车辕,怒吼跃起,百日刺枪训练在这一刻发挥到极致,猛然刺向棕熊张开的大嘴——噗!辕木破脑而出,腥臭的兽血象拧开水龙头一样哗哗喷涌四溅……
当马悍浑身浴血,推栅门而出时,云破日出,乌云裂开,一缕金光射下,照在他身上,赤红发亮,仿佛神迹。
小支山下,伏跪一片:有汉戈骑士、有阎氏随从、有乌丸骑兵、更有逃奴……
在这人力极限的奇迹面前,谁不敬畏膜拜?
不,还有人端坐马背不动:阎氏兄弟、田豫、能臣抵之,还有……乌丸之王蹋顿。
他们没有如庶民般伏跪,但脸上表情各异,心头百味杂陈,但都有一个共同念头:乌丸人的图谋破裂了。乌丸人本想一举两得,既败了汉戈部的名声,又找回了场子,顺利的话,甚至还能借猛兽之爪牙除掉大敌。没想到,最终反而成全了马悍的威名。这一下,再没哪个乌丸人敢向马悍、向汉戈部挑衅了。
马悍与他的汉戈部,从这一刻起,真正在这一片草原上站稳了脚跟。
蹋顿木立良久,兜马掉头,默默盯着那红亮发光的人影,心头默念:“马悍!马惊龙!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第三十八章【新型骑弩】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连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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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戈寨内,蒙远与小马跟在一个汉戈骑卫身后,来到一个白色的毡帐前,骑卫上前禀报:“部帅,人带到了。”
帐帘掀开,露出一张瘦小脸蛋,却是马僮阿苏,向三人点点头:“部帅吩咐,到了就进来。”
帐篷上首端坐一人,手里摆弄着一张大弓,正是马悍。身旁短案后面跪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明丽少女,正手持笔墨,在一卷硝制过的羊皮上勾画着什么。嗯,是马悍的贴身婢女念奴。
当日小支山下人熊大战,蒙远与小马距离较远,加上人潮汹涌,群马乱奔,看得不太真切。此时近距离看到心目中神一样的英雄,不由自主伏跪在厚毡上,颤声道:“小奴蒙远(马钧),拜见部帅,谢部帅活命之恩,当粉身碎骨以报之。”
马悍摆摆手:“不用自称小奴,汉人打进入汉戈寨大门那一刻起,奴隶身份就自动解除了。我们汉戈部也有奴隶,但绝不会是汉奴。蒙远,我听说你是为了找妻儿而逃亡的,汉戈部里有不少被解救的女人与孩童,有找到你妻子吗?”
“多承部帅挂心。”蒙远神色黯然,“可惜,没有找到……”
“没关系,且放宽心,我会不断向鲜卑人、乌丸人施压,追索被他们掳去的汉奴。只要你的妻子还活着,总有一天,会回到你身边。”
“谢……部帅……”蒙远嘴唇哆嗦,已经不知该说什么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
马悍安抚罢,才引入正题:“我听说你是制弓匠?”
“是,小奴……小人原是雒京将作监下一制弓匠,中平元年时,携妻室返乡祭祖,至渔阳时,被乌丸人所掳,就此与妻分离……”蒙远说着,声音低沉下去。
念奴在一旁听了,眼圈也发红了。
帐篷内气氛有些压抑,马悍只得再一次将话题拉回,将手中豹弓(红外线瞄准器已取下)递给蒙远:“你看我这张弓如何?还能有什么改进?”
蒙远恭敬接过,弓一入手,他那卑谦的神情立即为之一变,仿佛瞬间就变了一个人,专注而自信。马悍看了暗暗点头,这样的人,纵不是大匠,也算得上是优秀匠人。
这时蒙远已试听弹弦,检视弓臂并尝试张弦完毕,恭恭敬敬呈还马悍,道:“部帅此弓,柘木优良、胶漆上好、弹力极佳、弓力强劲,实是一把上好的步弓。”
马悍不接弓,而是直盯住他:“你看还有什么能改进的?”
蒙远捧弓茫然道:“这把弓很完善了,便是京城武库所用之弓,也不过如此。”
马悍终于放下心来,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发现无论是幽州军、冀州军,抑或乌丸人、鲜卑人,所用之弓,都少了一样辅助装置。不知是这时代还没发明,还是北人与胡奴弓矢简陋,未臻完善所至。蒙远曾是大汉朝廷将作监之匠人,那是最有发言权的了,他说没有,那就是没有。看来,自己又可以在武器方面板回一点优势。
马悍走上前,向两侧弓梢与弓弦衔接处一指,道:“这里若加两块皮垫,将发射箭矢后的弓弦回弹力尽快消除,会不会让箭射得更准呢?”
蒙远一听,顿时愣住,旋即喜道:“对啊!弓弦越快恢复静止,下一箭就能越快上弦,而且更精准!”
一般情况下,每射出一箭,弓弦必定急剧颤抖,须以掌指轻抚,令之恢复静止,这样下一次射击时命中率才高。只是在分秒必争的战场上,尤其是双方骑战对射,慢一点都会失去先手,生死立判。如此,加装弓垫,争取先机,就非常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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