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此物,杀我大将、毁我‘白马义从’!我的手足、我的八百儿郎!我的三千子弟啊!”将军掷剑于地,仰天悲啸。
“主公保重!”大帐中文武齐齐合袖举臂,垂首躬身敬劝。
马悍原本伫立不动,但见侧旁白马骑将不断向自己使眼色,于是学着众人动作,机械抱拳,慢慢躬下身去。
这时,那方面大耳的官员道:“明公,幸有天降奇士,击杀麴贼,解我军困厄。此乃天助明公,天佑我军之兆,望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请明公振威奋武,激励三军,再与袁军一决雌雄!”
大帐中一片激昂之声。
战败之军,欲行复振,最需要激励士气。这一点,帐中之人,上至将军,下至书佐,无人不知。
将军点点头,脸色稍霁,凝视着手中大剑,刃泛寒光,亮可鉴人,剑格刻着四字铭文:麴氏百炼。
“果然是麴贼的随身佩剑,很好。”将军目光终于转向帐下的马悍,那健硕雄壮的身材,英气逼人的面庞,令将军连连点头,“你是何人?因何来此?”
“终于看见我了是吧?”马悍压住心头不爽,恭声道,“我叫马悍,钜鹿人,因被麴贼强征入伍,老父病重,因此忧急而死。我深恨之,必杀麴贼而后快。今日趁两军激战,以麴贼卫士之便,袭杀之。”
这套理由马悍在来时路上已想好,为此弄了一块青巾包住自己一头短发,并向那白马骑将借了套随身衣物穿上,以掩盖自己那一身虽然破烂,但完全与古服不同的现代迷彩服。说是钜鹿人,那是因为在后世自己就是河北钜鹿人。至于所杀的敌将是谁,他并不清楚,反正跟着喊麴贼错不了。
马悍这理由一说,文官上首立即有一人说道:“主公明鉴,此人背主,眼神凶厉,非良家子,不可留于军中,请主公赏赐后令其自行离去。”
又是那方面大耳之人道:“关长史此言差矣。麴氏强征青壮,逼死人父,此乃不共戴天之仇。这位壮士隐忍待机,手刃仇敌,既雪私恨,更为我大军报一箭之仇,有何不妥?我大汉以孝治天下,此举只应褒扬,不可诿过。这位壮士于千军之中,成功袭杀麴贼,堪称矫健机敏,胆略过人。如此人才,明公焉能错过?”
帐中诸将连连点头,都道“刘司马言之有理。”
将军略加沉吟,似是有了决断,问道:“马悍,你可有字?”
马悍心念一动,古代好像是既有名,又有字的,既如此,自己也不妨入乡随俗一把,当下答道:“马悍有字——惊龙。”
惊龙,是马悍打遍唐人街时的绰号,用来当字也不错。
“马惊龙,好气势。”有字,表明此人并非乡野鄙夫,可放心擢拔,将军击案肃容道,“钜鹿义士马悍,击杀袁绍帐下大将麴义,为此战首功。赏五万钱,帛、布各十匹,酒十瓮,牛羊二十头,上田五十亩,宅第一处,侍奴十人,赐四级爵,本部斥侯曲乙屯队率。”
马悍走出营帐时,还有些晕乎——不是因为这些赏赐,而是,他终于知道了——
“袁绍!麴义!原来,我来到了汉末三国时代。那么,方才那将军应该就是……”
“小兄弟,真不错,得了那么多赏赐。不过,这都是你该得的,哈哈哈!”身后传来白马骑将的声音,还有拍打马悍肩膀发出的嘭嘭声。
马悍回首抱拳道:“多谢这位大哥的相救之恩,嗯,还有这套衣服。”
白马骑将哈哈一笑,随即抱拳还礼:“不,应当感谢的是我!我替常山老兄弟,以及白马义从的兄弟谢谢你。若非你出手杀死麴义,白马义从只怕会死得更多,我从常山带来的兄弟也将凶多吉少。倘如此,我又有何面目再见他们的家乡父母?你救了我的兄弟,便是救了我。”
马悍对这白马骑将极具好感,笑道:“既如此,我们就算两不相欠好了,今后还望兄台多多指教。”
白马骑将笑道:“指教不敢,有事尽管到义从营找我,只须报上我的姓名便可。”
“那兄弟的姓名是……”
“某家白马义从骑将,姓赵名云,字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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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机械手臂】
这是一个大小不足十五平米的帐篷,帐角竖着一根不算笔直的长矛,一把破旧皮鞘包裹着的长刀,一块同样破旧的圆形革盾。桌椅板凳一概没有,只有一张边角磨损得很厉害的蒲席,还有一卷嗅上去有点霉味的掉毛毡子,据说这是晚上睡觉用的席子与被毯。
而此刻马悍已经没有半点心思理会这些了,他正盘膝对着面前一个装满清水、用来盥洗的陶盆里映照出来的面孔发呆。
这是一张非常年轻的面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超过二十岁。面皮白暂,轮廓鲜明,五官深邃,极富于立体感,尤其一双眼睛,亮得象涂了一层水银,极为灵动。
马悍发呆,不是因为这张面孔不像他,而是太像了——太像十多年前的他了!当年他偷渡出国时,那护照上的相片,可不就是这样?也就是说,这场时空穿梭,令他彻底脱胎换骨,一下回到了二十岁,或者十八岁的时候。
看到这样面孔,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赵云会叫自己“小兄弟”了。
马悍缓缓站起,脱去上身破烂的迷彩服,露出黑色的紧身弹力背心。随着弹力背心脱下,一具阳刚十足,肌肉发达的健美身躯展现出来:一米九的身高,脖颈几乎与脸廓一般粗壮,结实的颈肌棱条鼓起,两大块钢铠一样滑亮厚实的胸大肌,六块棱角分明的腹肌……自上而下,形成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倒三角形。
宽阔厚实的肩膀,两条胳膊肌肉饱满贲起,有一种流线形的美感——最令马悍惊喜的是,身体原有的伤痕,那些折磨了他多年的刀疤、燎伤、弹眼、弹片,还有此次与雇佣兵血战所受的各种创伤……无论新伤旧创,通通消失了,连条划痕都找不到,整个身体仿佛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除了、除了这条胳膊……
马悍默然抚着右臂,穿越前那血腥惨烈的一幕,再次浮现脑海。
马悍在三十岁以前,一直是美国旧金山唐人街华人帮会“洪顺堂”的二号人物,这是他用了十年时间,凭着一股狠劲,一双铁拳,一颗机变果决的头脑,从老么、草鞋、纸扇、红棍,一直干到副堂主。
“洪顺惊龙”的大名,唐人街十三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
直到某一天,猝遭黑手党突袭,为保护随行的财阀女儿,马悍被炸弹炸断了右臂,身负重伤。
之后,马悍被财阀的女儿送到南美救治避难。伤愈之后,得知帮会已被黑手党与州政府联手打掉了,正满世界追杀他。于是潜伏于中美洲的危地马拉丛林里,再不现身。
五年之后,当财阀之女再度找到马悍时,他已经成为许多丛林部落的座上客,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独臂狼”。手下近百号人,称雄丛林,随便到那一个部落里过夜,都有一大票女孩子贴上来。
财阀之女找到他,除了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之外,更重要的是,给予他补偿。
克鲁伯集团已经成功研制出一种仿生机械臂,以比普通钢铁坚硬柔韧一百倍的特殊合金做骨架,腕关节、肘关节部位使用纳米液压气动装置,可产生一吨半的推举力,指掌握力为半吨。机械臂表面覆盖仿真皮,韧性可比复合钢网,破损时可自行修复。皮下组织与肌肉组织俱为高能聚合物,可抗三吨左右的冲压。
“我们已经研发了一个成品——一条右臂,大小、尺寸、重量、形状,都是按照你所失去的手臂**的。你,不想拿回它吗?”
财阀之女如是说。
说实话,马悍当时并不相信这种半科幻的东西存在,但他还是去了,只是为了一线希望,还有她那双碧眼里的诚恳。
当马悍在克鲁伯集团的地下实验室里,看到主持研发的首席博士用一根细如发丝的特种合金丝,轻松锯掉一根拇指粗的钢筋时,他半信半疑——特种合金早些年就听说研制出来了,只是很稀少而已,并非没有,但一只可以与神经连接,活动自如的机械手臂就未免太耸人听闻了……
然后,马悍就看到博士捧出一只与他左臂一模一样的手臂。
“恭喜你,龙先生,你的新手臂也有同样的切割功能。”博士说着,将那手臂指尖末端的指甲,绕着钢筋划了一圈,然后掏出上衣口袋的圆珠笔,轻轻一敲。
当啷!钢筋落地,断口平滑如镜。
马悍早已磨炼得象核桃般坚硬的心脏,不争气地砰砰狂跳……
机械臂成功安装,并经过为期八周的测试,排异反应良好,神经连接良好,使用功能良好,一切,就与一条真手臂没什么两样。至于它的杀伤力,博士的评价是“象半个变形金钢。”
新出笼的“类变形金钢”马悍,也要覆行对克鲁伯集团的承诺:为他们拿到危地马拉丛林某部落的圣物。
这个丛林部落马悍也没接触过,据说是食人族,但他知道怎么去那里。而且,拥有机械臂后,他可以在不带武器,令食人部族完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武力夺取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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