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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婿 (蜀中布衣)



余长宁嘴角扯出了一丝笑意:“苏大哥可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他看得起我,又能与我喝酒,便是我的福气,自然高兴了。”

余长致不可理解地摇摇头,倏忽正色道:“我今晨听姨娘讲,家住荆州襄阳县的叔父二十天后满五十岁,所以准备让你前去祝寿,回家后可别对姨娘说你今日醉酒之事,否者她又要放心不下了。”

“叔父?是否是爹爹死后窥视咱们家产的那个?”

“唉,可不是吗,原本姨娘是不准备去的,不过念在大家终归亲戚一场,让你将礼钱带去便是。”

“你是余家长子,这种事情为什么要让我去?”

“因为家中就你是闲人。”

闻言,余长宁有些哭笑不得:“什么闲人,我一天还是很忙的,只是你们不知道罢了。”

余长致笑嘻嘻地一拍他肩头:“少跟大哥在这里假正经,你每天除了赌钱就是逛窑子,能有多忙?这段时间酒肆生意稍见起色,我和姨娘都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只有你去了。”

余长宁无奈地点点头,看来自己的确是家人眼里的闲人,反正闲来无事,就当出去旅游了。

不多时回到家中,晚饭时罗凝果然提及让他去襄阳祝寿的事情。

余长宁早有心理准备,自然一口气应承下来,但罗凝让阿武用马车送他时,他却拒绝了,提议去西市买一匹骏马代步便是。

第28章行程风雨

第二天中午,余长宁在房间仔细收拾包袱,其实要带的东西也不是很多,除了几件换洗衣衫,便是一包路上吃的馒头干饼,作为礼金的五十两银票以及沿途开销的银两则被他贴身放在了怀中。

刚刚收拾妥当,突闻后园骏马嘶鸣,他心中一动便信步出了房门,走到后园一看,却见阿武正提着水桶为一匹小马洗刷身体。

那小马通体发黑生得是又矮又瘦,鬃毛却是长可及腰,体型如同一头毛驴,只见它前蹄刨地,咴咴喷着鼻息,一张细长的马脸在阿武身上摩挲着,显然很享受此等待遇。

见状,余长宁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阿武,可别告诉我这就是你买回来的骏马?”

阿武抬头一看,放下手中的马刷起身笑道:“二少爷,这马可是我费尽心思才选到的,听那胡商说此马乃是汗血马与千里马的混血,浑身上下皆有优良的血统,奔跑起来疾如闪电,御风如飞,一共花了十两银子才买到。”

“靠,你真是人才。”余长宁哭笑不得地走上前来,将那黑马细细地端详了一周,正色道:“阿武,你绝对被那胡商给骗了,你瞧这马的样子,鬃毛长得活似非主流,一看便是问题少年,生得也是又矮又小,骑出去说不定人家还会告我们虐待童工。”

阿武虽听不懂他的话,却知道二少爷对此马并不满意,急忙说道:“要不我牵回去找那胡人换一匹。”

“换什么换,既然敲了你这个二愣头的竹杠,那胡商必定早就逃之夭夭,算了算了,我就将就骑吧!”

阿武感动地哽咽道:“二少爷果然对我们下人体贴入微,关怀备至,让我们切实感受……”

“哎,哎,马屁少来。”余长宁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心头突然想起一事,便问道:“咱们家中可有刀剑弓弩之类的武器,拿一把给我带在身上防身也好。”

阿武睁大眼睛想了半天:“家中虽然没有,然而市集上却能买到,二少爷你会使用这些武器?”

余长宁一愣,却是无奈笑了,正要转身离开,却听阿武自顾自地的说道:“不过我私人倒是珍藏了一个制敌于百米之内的无双暗器,威力强大,操作简单,若二少爷能将这把暗器带在身上,必定万无一失。”

余长宁闻言精神一振:“既然如此,快拿来看看,若称手的话我便带上了。

阿武正色点头,转身疾步而去。

见他离去,余长宁闲来无事便将手掌放在那黑鬃马长脸上轻轻抚摸。

那黑鬃马睁大眼睛看了他半天,猛然伸出舌头想要去舔余长宁放在它脸上的手,然而舌头奋力向上伸了几次,却始终够不着,急得在原地来回刨地嘶叫。

“瞧这蠢样子,真是什么样人买什么样的马。”

余长宁无奈一叹,却见阿武已是匆匆折回,手中多了一个“丫”字形的东西,模样竟有几分熟悉。

他正欲开口询问,脑中却是电光一闪,又气又笑地问道:“你说的暗器,莫非就是打鸟的弹弓?”

“二少爷果然料事如神。”阿武将手中东西一扬,递到余长宁眼前道:“这把弹弓乃千年老槐树所制,配有韧力强劲的西川老牛筋,打人打鸟都一个准。”

“唉,我真的服了你。”余长宁无奈摇头,想了半天,终还是将那弹弓接过,有这东西防身,总比没有的强。

翌日雄鸡高唱,东方发白,淡淡的薄雾笼罩着长安雄峻高耸的城郭。

一声悠长的号角声后,铁皮包裹的山石城门已在曙光中隆隆洞开,川流不息的车马人流顺着城门大道或进或出,一片喧嚣热闹之声在四野间弥漫开来。

余长宁正骑马不疾不徐地向东慢慢前行着。

今日他头戴玉冠,身穿锦袍,身后一领白色斗篷随风鼓荡,再加上英武厚重的相貌,倒也是一个潇洒的公子哥儿。

然则美中不足的是,坐骑却是一头又瘦又小的黑马,不仅长相难看,速度也是奇慢,让原想策马飞驰一番的余长宁大为失望,好在他也不赶时间,便信马由缰观看景色,倒也乐得自在。

这条路乃是大唐重要的官道,从长安东门作为起点,东行出潼关,然后经丹水河谷南下到荆州,全程一共一千五百多里,依照他日行百里的速度,到襄阳大概需要十五天左右。

马蹄起落间已至正午,他下了官道牵着小黑马来到路旁茶棚内打尖。

喝上一碗热腾腾的酽茶,顿觉周身寒气消散了不少,再吃上三四个白面馒头,外加一碟酱羊肉,余长宁舒坦得眯起了眼睛,还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

饱餐一顿后,他正欲起身出发,突闻官道上马蹄声急,一队青衣骑士裹风挟雨般疾驰而来,在微微扬起的尘土中宛如一道洪流般纵横而过。

细细望去,这队骑士全都以青布包头,身着青色劲装,腰间跨着一把三尺长剑,胯下骏马亦是神骏非凡,虽只有三十来骑,然却给人一种莫名的威慑,一看便知道受过了良好的训练。

“不愧为公羊世家,好样的!”茶棚里面立即有人惊叹出声。

余长宁微微一愣,暗忖:公羊皮鞋和公羊汽车我倒是听过,这公羊世家又是什么东西?

心念闪动间抬眼一看,时才出声惊叹的那名商人正对同桌的同伴解释道:“这公羊世家乃是关中有名的望族,素有武林第一世家之称,不仅在江湖上极具威望,在朝廷中也有着莫大的影响力,相传当代家主公羊朽武功已至瑧境,一把快剑更是罕有敌手。”

那同伴听得连连咋舌,啧啧出声道:“怪不得这群人长剑怒马招摇过市而毫不惧怕,原来来头竟是如此大,哪是我们这些小商人能比的。”说罢摇头一叹,端起茶杯喝上一口便不说话了。

又听了一会儿茶棚里的路人胡侃,余长宁上马继续前行,第三日清晨便出了潼关。

驻马高岗,他手搭凉棚遥望远方,天蓝得辽远澄澈,地绿得汪汪欲滴,一轮红日枕在远山之角,草木葱茏,溪流蜿蜒,荒莽山塬在漫天霞光中伸向无垠天际。

没有雾霾天气,没有环境污染,没有高楼大厦,没有汽笛人声,唐朝时的天空大地竟是如此美丽,恍如最美的山水画卷一般,一时间余长宁不禁有些看呆了。

他所在的这片高地名为“桃林”,相传为夸父追日时所用的手杖化成,漫山遍野长满了桃树,一到三月桃花开,整个桃林高地一片姹紫嫣红,景色煞是迷人。。

可惜余长宁却没有如此好运,此时桃树正值吐绿生芽,离花开还有半个多月,自然没机会看到漫山桃花的动人风景。

官道如一条银线在山塬内蜿蜒前行,余长宁这一人一马不知度过了几个日升日落,终于才走出桃林高地进入了丹水河谷。

夜晚借宿在一座村庄内,那对朴实的老夫妇给他做了一大碗可口的炖山猪肉,吃得余长宁是满嘴生香,大呼叫好。

第二天清晨,他偷偷放了一两银子在床榻上便告辞离去,感谢主人的盛情款待。

出了村子一路向南,没走多久便见乌云四合,天色阴沉,看样子一场大雨已是无可避免。

见此地荒郊野岭无处躲雨,见状,余长宁不禁暗骂了一句,甩响马鞭催促坐骑加快脚程,争取在下雨之前寻得一座村落落脚。

小黑马却未意识到主人的焦急,依然不疾不徐地慢慢前行着,即便是马鞭抽在身上也只是不满地嘶鸣几声。

余长宁见它一副死马不怕鞭子抽的模样,也只得摇头叹息一声,索性不理了。

没多久,沙沙雨幕白茫茫地漫天拥下,瞬间便将他淋了一个通透。

冷风呼啸吹过,余长宁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整个身子冷得瑟瑟发抖,打眼四望,还是前不见村,后不见店的,根本找不到一个可以落脚避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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