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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 (步枪打蚊子)



就因为莫拉乎,抬出与现任黑龙江将军寿山有交情。这位总办大人,对于莫拉乎有求必应不说。还强烈谴责朱昌圣死有余辜,并表示一定清剿占据清风山的叛军。

见识到官字两张口,有理无理全凭一张嘴的刘兴华。突然觉得,看来他之前的打算是对的。指望这样的官员牧守一方,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甚至刘兴华可以想象,一旦沙俄军队入侵漠河,这位总办大人绝对是第一个逃跑之人。上行下效,那些巡防营也将形同虚设。有此等官员,清廷怎能不倒?

觉得目的达到,有了莫拉乎这张金字招牌,刘兴华便知。未来猎户村的一切行为,都将得到官府睁只眼闭只眼的待遇,那不正是他进城所想要的吗?

进门的时候,这位总办大人板着脸,坐在太师椅上一动不动。离开的时候,这位总办大人非常热情般,亲自将两人送出衙门,看的王二小等人也觉得非常不解。

相比城中的其它百姓,王二小他们从葛依乎嘴中,已经知道朱昌圣是怎么死的。甚至还知道,昨晚猎户村的人,杀了上百名官匪。

以他们的猜测,这位总办大人肯定会雷霆大怒,就算不敢找猎户村的麻烦,也绝计不会给刘兴华等人好脸色。可此番笑脸相送,到底是何用意呢?

清楚众人好奇,莫拉乎也小心道:“此事,暂且你知我知,我不想太多人知道此事。”

刘兴华点头道:“嗯,我知道轻重,不会对旁人多言的。”

看着迎面走来的王二小,刘兴华换上一张笑脸道:“辛苦你们了,现在事情谈妥,我请你们去城中酒馆喝酒。另外去个人,把二葛子他们也叫进来,吃完饭我们再回村吧!”

莫拉乎对此也笑道:“行,你拿主意就行!二小,把你老子也叫来,我有段时间没跟他喝酒。你小子将来真想跟刘兄弟干,还得你老子同意才行。”

一听这话,正头疼如何说服自家老爹的王二小,立刻激动的道:“好,多谢莫叔帮忙,我这就喝我爹去。让他也来看看,咱漠河出的大英雄。”

望着小跑离开的王二小,刘兴华也笑着道:“这小子,除了性子急了点,倒也是个人精。听他说话,应该读过一些书。好好栽培一下,应该有番出息。”

对于刘兴华的评价,莫拉乎点头道:“不错,他老爹不是漠河本地人,也是从关外迁来的落魄户。靠着家传的制皮手艺,开了这么家皮货铺。

手上有点余钱,对两个儿子也用心栽培,送他们读过几年私塾。只可惜,眼下这世道,百无一用是书生。没门路,读书再用功也无晋升之路。

原本他老爹,打算送他去关内找份差事。可他老娘不同意,担心往后看不到儿子。一来二去,这小子整天在城里晃荡,结交一帮狐朋狗友,却也鲜少祸害百姓。

我也是看在,这小子为人精明,做人又有点侠义之心。放在这城里,多少有些浪费了。还不如交到你手下,让你好好打磨一下,应该会有番作为的。”

面对莫拉乎如此称赞,刘兴华也只能无奈道:“莫叔,我只能说,我会尽我所能教导他们。至于能否成才,那就需要看他们,能不能吃的了苦。

跟着我,未必是个好的选择。只是眼下看到的种种事,让我觉得依靠官府庇护,真是痴心妄想。未来所有人包括我在内,能否活下去,都要靠自己的本事啊!”

说话间两人来到城中,一家莫拉乎常来的酒馆。看着酒馆掌柜,热情接待的样子,刘兴华也明白,莫拉乎的存在,着实替他解决了不少麻烦。

有这样一个漠河通在身边,将来他想做些什么事情,也会少去诸多阻拦。而就在他们落座不久,一阵马蹄声响起,葛依乎等人很快便出现在酒馆之中。

没多久,前去请自家老爹的王二小,也带着一个鬓角泛白的男人,走进了酒馆之中。经过莫拉乎介绍,刘兴华也知道他便是王家皮货铺的掌柜王有才。

随着众人到齐,莫拉乎便吩咐酒馆老板上酒上菜。那些跟王二小交情不错的年青人,也都齐聚于此,陪着猎户村的年青人攀谈结交。

至于莫拉乎跟刘兴华这桌只有三人,这种安排也是莫拉乎有意为之。目的便是,说服王有才,同意将二儿子交给刘兴华管教。

只要说服王有才,其它漠河的年青人,便能以此说服他们的父母。毕竟,跟风学样,也是百姓的一种心态。

知道莫拉乎的用意,王有才略显犹豫的道:“老莫,你我打交道,也不是一年两年。我知道,你是实诚人,不会引二小这孩子走歪路。

可我想知道,如果我同意二小,加入你们猎户村。刘兄弟,能否保证他的安全?毕竟,我就这两个儿子,随便那个出点什么意外,我那婆娘肯定受不了。”

对于王有才的询问,刘兴华很认真的道:“王叔,我是爽快人,有什么我便说什么。不管是你儿子,还是猎户村的子弟,我都会一视同仁对待。

至于你说,能否保证二小兄弟的安全,我只能说,这事保证不了。不管是他还是我自己,其实这种事情都保证不了。如今什么世道,王叔想必比我更清楚。

我之所以想组建队伍,便是希望把活的希望抓在自己身里。就城里那帮巡防营的官兵,我今日算是真正见识,那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指望这样的官兵,保护我们的安全,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一旦将来漠河有变,我敢断言这些官兵,绝对会弃城逃跑。到那时,城中百姓的安全又由谁来保证呢?

我的队伍,只收良善百姓家的子弟。他们扛枪,也只为百姓扛枪打仗。只要他们人人要强,人人敢战,相信这些漠河子弟兵,也能保护他们的家乡跟亲人。”

面对刘兴华的回答,王有才没怎么说话,沉默的喝了一口酒。莫拉乎又插话道:“老弟,你应该知道我老莫看人的眼光。我敢把猎户的子弟交给他,难道你不敢吗?

如今什么世道,以你儿子的性子,继续待在这漠河,早晚会捅出大娄子来。刘兄弟虽然年青,可他行事稳定,做事有章法。把二小交给他管教,你应该放心才是。”

从没想到,招个兵有这般困难的刘兴华。这才真正意识到,如今这时代百姓都存着‘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思想。想拉队伍,确实不容易。

可换个思路想想,如果随便都能招收的人,又岂会是良善百姓的子弟呢?眼下那些胡子拉人,又见过几个良善百姓的子弟,会主动上山投奔胡子呢?

随着莫拉乎的帮腔,王有才最终道:“其实我知道,以我家那二小的性子。就算过完年我阻拦,他肯定也会逃跑。他年青,做事冲动不计后果,我为此也很担心。

既然说服不了他,那我只能拜托两位,以后代我管教好他。其实先前我也是多嘴问一句,刘兄弟能坦诚相待,足见你为人真诚。让他跟在你身边,我也能放心了。”

听着王有才的这番话,刘兴华也忍不住苦笑一番。觉得这年头,连看上去很厚道老实的王有才,也有一颗时刻试探别人的心。不能小瞧这个时代人的精明啊!

反倒是莫拉乎,对他这番话立刻笑道:“放心,将来那小子到了村里,若是不听话。看我不拿大烟袋抽他!到时,你别心疼,怪我们管教太狠才好。”

随着此事敲定,最高兴的莫过于王二小。如果不是知道,再过两天便是除夕,他真想现在便跟刘兴华等人出城。可他清楚,这事还真急不来!

离开漠河的刘兴华等人,又一次得到不少百姓注目相送。而有了今日这番经历的刘兴华,也真正明白,名气有时真的很重要。

看来等过完年,真要好好打响一下自身的名气。只要在这漠河闯出名气,相信主动投奔他的人,才会越来越多。

手中有人有枪有钱有粮,便能随时拉起一支队伍。有了枪杆子做后盾,刘兴华在漠河,便能有所作为。所以,刘兴华此次进城,也可谓收获甚多!

第五十三章尸体的威慑力

采购了一些生活物资返村的刘兴华,并不知道在他离开之后。由王二小为首的年青人,开始在漠河宣传有关他的英雄事迹。城中百姓才知,歪脖子是死于刘兴华之手。

在刘兴华等人离开之后,一支巡防营官兵组成的队伍,同样集结完毕出城。前往的方向,正是猎户村所在的方向。这举动,让不少人觉得巡防营,难道又想攻打猎户村?

对于这种怀疑,出城的巡防营官兵,看着有些群情激愤的百姓。只能解释道:“此次出城,我们是到猎户村收敛阵亡士卒的遗体,并非攻打猎户村。”

当然,另外一个理由他们却没说。除了收敛这些被枪杀士卒的尸体外,那些被打死的胡子,也是他们收敛的目标。原因很简单,这也算刘兴华给周勉的一点好处。

眼下东北胡子遍地,各地衙门的统兵官员,都有靖安地方的义务。相比杀良冒功,这些实实在在的胡子尸体,无疑也算周勉清剿地方匪患的功绩。

虽然漠河的百姓已经知道,朱昌圣是同胡子合谋攻打猎户村,结果反倒身殒于猎户枪口下。可在周勉给上峰的奏报中,却成了朱昌圣剿匪不幸蒙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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