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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 (步枪打蚊子)



只是人就是如此,明知不太可能的事情,却又希望能得偿所愿。听着刘兴华跟女儿聊的火热,钱大牙也心中暗爽,觉得女儿眼光不错,刘兴华确实符合他心中女婿的条件。

尤其当他听到,刘兴华是孤儿出身,钱大牙就越发觉得合适。毕竟,他就钱杏芳这一个女儿,如果嫁的太远,他们老俩口将来指望谁养老呢?

可刘兴华是孤儿,那意义就完全不同。原本刘兴华就打算在猎户村定居,如果钱杏芳能嫁给他,便意味着女儿不用嫁出村,他等于白捞一个上门般的女婿。

并不清楚,自己正在被算计的刘兴华。看着窗外不时刮起的山风,想到村口那些守夜的村民。忍不住有些担心的道:“杏芳,要不你先坐着,我去村口看看。

晚上山风刮的有些大,这种天气值哨,一不小心便会感染风寒。我出去看看,给他们送点酒过去暖暖身子。还有两天便是除夕,千万别再出什么事才好。”

听到刘兴华关切村民,钱杏芳看了看躺在病榻上的父亲,睡的似乎很安稳。也赶忙起身道:“刘大哥,我陪你一起去吧!”

又是没等刘兴华拒绝,她便跟着走出了葛家大门。望着出来便打了个喷嚏的钱杏芳,刘兴华赶忙道:“行了,你进去吧!我去去就回,没事的!”

见刘兴华表情有点严肃,钱杏芳也只能无奈的返回,站在门口看着刘兴华消失在风雪之中。就在这时,身后却传来声音道:“快把门关上,想把你爹冻死啊!”

一听这话,钱杏芳愣了一下。回头却看到,火盆被吹进大厅的风,刮的有些霍霍作响。那位原本在熟睡中的父亲,此刻看上去,那有一点熟睡的样子呢!

赶紧关好门的钱杏芳,略显迟疑般道:“爹,你醒了?你刚才不会在装睡吧?”

钱大牙呲嘴笑道:“怎么?这个时候眼里有爹了?先前怎么没看见,你回头看一眼爹呢?还没过门,就这样关心,以后怎么了得啊?”

面对父亲的打趣,钱杏芳红脸嗔道:“爹,你怎么能这样,偷听我跟刘大哥说话。”

钱大牙却很理直气壮的道:“怎么叫偷听呢?我这是光明正大的听。不过,女儿啊!小刘这小伙是好,可在爹看来,他暂时应该没成亲的打算,你还愿意等着吗?”

先前刘兴华跟钱杏芳的话,钱大牙多少也能听出来。在他看来,女儿这样漂亮又这般贤慧,只要刘兴华不傻,都清楚这样的媳妇有多难得。

只是钱大牙清楚,刘兴华不是普通人。儿女私情这种事情,只怕刘兴华也会极力控制。何况刘兴华先前也说过,在安定下来之后,会到漠河外面闯荡一番。

外面的世界,钱大牙虽然没出过,却清楚外面诱*惑甚多。谁敢保证,出了这漠河,就没比钱杏芳更优秀的妙龄女子呢?

要是在外面闯荡的时候,有人捷足先登的话,那置钱杏芳于何地呢?英雄难过美人关,那美人何尝又不爱英雄呢?姻缘这种事情,有时也要讲究缘分的啊!

身为过来人,钱大牙很明白这些道理。所以,他希望在女儿没陷太深之前,将这些将来她有可能需要面对的事情,先给她提个醒。

这也算是未雨绸缪,给女儿打个预防针。毕竟,刘兴华的优秀,眼下只有猎户村的人知道。那么将来呢?这年头,千里马不常见,可伯乐却随处可见啊!

第四十八章盘算招兵买马

给辛苦守夜的村民,送去几瓶烈酒暖身的刘兴华,自然得到这些村民的感谢。对于这位莫拉乎退位般,推选出来的新当家人,猎户村的男女老少似乎都很满意。

而做为外来客的刘兴华,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还有这几场战斗。已然适应,他在这个世界的新身份。猎户村对他而言,便是在这个时代的新家。

有了值得守护的东西,刘兴华也觉得生活有了目标。对这些猎户村的百姓,刘兴华也真正开始将他们视为亲人。毕竟,被信任的滋味,真的很不错。

望着村口雪地上,渐渐被大雪所覆盖的尸体。做为和平年代出生成长的年青人,刘兴华确实很感叹。这一幕,让他更能体会,什么叫乱世!什么叫人命如草芥!

今天若是让胡子冲进村,也许晚上被掩盖在白雪之下的尸体,便是这原本与世无争的纯朴百姓。这种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惨酷现实,也说明乱世征兆已现。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刘兴华很清楚。未来的路上,他眼前这种场景,绝对不会就此中止。也许上天将他丢到这个时代,未必没有一点原因的啊!

要为这里的百姓做点什么,也要为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做点什么,更要为这个饱受苦难的民族做点什么。这便是刘兴华,看到村外尸体时,暗自下定的决心。

等他带着火热的心,回到葛家的时候,却看到钱杏芳已然不见了,就在他有些好奇时。原本应该睡着的钱大牙,却笑着告诉刘兴华,那个不肯休息的女孩终于去休息了。

见到钱大牙醒来,精神似乎不错,刘兴华自然又陪着他聊了几句。等到钱大牙开始劝说他去休息时,想到天亮还有不少事要忙,刘兴华便也没怎么推辞。

从先前聊天的过程中,他也看出钱大牙精神不错。加上他躺在温暖的被子里,也确实用不着太过担心。何况,真要有什么事情,他在外面叫一声,刘兴华也能听到。

回到房间没在多想什么的刘兴华,钻进温暖的被窝,没多久便熟睡了过去。等到再睁眼时,却看到窗外已然天色大亮,房门外也传来有人谈话的声音。

觉得昨晚这一觉,似乎睡的有点死。刘兴华也清楚,这不是一个军人,应该有的素质。只是他同样清楚,昨天大战一场,又第一次替人动手术,体力精神消耗确实不小。

加上昨晚宴会上,他又喝了不少酒。躺进被窝睡的有些熟,也再所难免。毕竟,他也是凡体肉胎,心力交瘁之下,会出现疲劳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他真的,能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只怕刘兴华更会觉得,他真不是个正常人了。现在这样,其实往好处想想,倒也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推开房门出来的刘兴华,看着一早过来,正在陪钱大牙说话的莫拉乎。也显得很客气的道:“莫叔,这么早!你来了,怎么不叫我一声呢?”

莫拉乎笑着道:“没事,我也刚起来不久,便顺道过来看看大牙的情况。听老常他们说,昨晚半夜你还给他们送酒,看来你这新当家人,比我更上心啊!”

面对莫拉乎的夸奖,刘兴华自然谦虚了回了两句。不多时,似乎文静了许多的钱杏芳,便笑着道:“刘大哥起来了!刚好婶子煮好粥了,赶紧趁热吃吧!”

这时的莫拉乎却打趣道:“杏芳丫头,没看见老头子我坐在这吗?怎么你就不问问我吃没吃呢?”

对于莫拉乎的打趣,钱杏芳也不生气,笑容可掬般道:“莫叔,那你老吃没吃呢?”

还真问了一句的钱杏芳,让莫拉乎也稍稍愣了一下。以他对钱杏芳的了解,先前他的打趣,钱杏芳的反应应该是害羞,要么便是反驳他几句。

可眼下的情况,这丫头似乎文静了许多。看到身边坐的刘兴华,莫拉乎突然觉得,钱杏芳性格的转变,只怕一切都是因为身边这个年青人。

虽然他不清楚,昨晚这两个年青人之间,有没有发生什么。可他还是很乐意,看着这对年青人,能够走到一起。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趁着吃饭的功夫,刘兴华想到昨晚记录的事情。便问道:“莫叔,今天我打算进趟城。不管怎么说,昨天死了这么多官兵,我想看看那位总办是何反应。”

对于刘兴华的话,莫拉乎扒了两口粥道:“进城的话,你打算怎么办呢?”

刘兴华直接道:“暂时我还没想,跟官府把关系搞的太僵。所以,我打算先试探一下那位总办的反应。等下进城的时候,把那朱师爷的尸体带上,送回漠河城。

如果你老以前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这位死了的朱师爷,对那个总办应该没有利用价值。甚至他应该感谢我,替他处理了巡防营吃里扒外的人。

我会给他两个选择,一个便是大家闹翻,看看最后谁的底气硬。还有一个,那便是大家相安无事。昨晚被打死的胡子,我也会免费赠送给他,让他以此捞些官绩民心。

眼下都快过年,我相信无论是我们,还是这位总办大人,都希望地方上安定一些。真闹翻了,他的日子也未必好过。莫叔,你觉得呢?”

听完刘兴华的分析,莫拉乎点点头道:“你有这种隐忍之心,我就很放心了。我还担心,你进城打算把他也干掉呢!以我对周勉的了解,他也会选择隐忍。

正如你所说,清理掉朱师爷跟那些不忠于他的兵勇,他应该会很高兴。可同时,死的那些兵勇,毕竟也算是官府中人,你也算是折了他的面子。

若是你肯把那些胡子,全部送给他向朝廷领赏,以他的性格,应该会选择罢手。最主要的,眼下年关将置,真把事情闹大,他也不好跟上峰交代。

只是有些事情,莫叔希望你能多个心眼。那个周勉,别看胆小怕事,却也不是个善岔。这样的官员,还是尽量少打交道。不然,什么时候被捅一刀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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