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清 (步枪打蚊子)
- 类型:历史军事
- 作者:步枪打蚊子
- 入库:04.13
明白这种时间,应该没人会来猎户村的葛依乎,立刻道:“三柱子,狗娃,赶紧把孩子们送回村子。我陪刘大哥在这里,看看到底来的是什么人。”
似乎知道有外人来了,这些不肯离开的半大孩子,也很听话的不再逗留。跟着村里的年青人,赶紧往村中跑去。而这时,一匹快马已然出现在刘兴华的视线之中。
从来人看上去,显得异常疲惫的面孔,刘兴华觉得对方应该没什么恶意。很快道:“葛子,马上的人你认识吗?”
如果对方不是来此没什么恶意,那便有可能是与猎户村相熟的百姓。可随着来人看的越来越清晰,葛依乎却摇摇头道:“不认识,我从未见过他。”
就在这时,来人看到挡在路上的刘兴华,手里还端着枪。立刻拉住缰绳道:“吁!千万别开枪,我是来猎户村找莫英雄的,有天大的急事!”
也许是停的太急,又也许是太过疲惫。说着话的年青人,竟然一个不稳摔落马下。而听到对方有急事要找莫拉乎,刘兴华多少预感到什么。
下马上前扶住对方,快速的问道:“你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急事?”
见刘兴华语气严肃的询问,年青人似乎愣了一下才道:“我是青云山的胡子,有十万火急的事情找莫英雄。你们如果是猎户村的人,还请立刻把莫英雄叫来。事情耽误不得!”
青云山的胡子?
这自我介绍,让刘兴华跟葛依乎都愣了一下。什么时候,莫拉乎跟胡子有接触。怎么从没听说过呢?
尽管有些觉得奇怪,可刘兴华还是很快道:“葛子,骑马通知莫叔,我带这位兄弟进村。看他的样子,只怕一路上都没敢停歇,这人跟马都累够呛。”
看着那匹已然口吐白沫,卧在雪地上喘气的快马。刘兴华多少清楚,这马应该跑了很长一段路。而且看这情形,路上应该没敢停过。这意味着,事情应该很紧急。
对刘兴华的话,已然无条件服从的葛依乎,立刻翻身上马道:“好,我这就通知莫叔,你自己小心点。”
清楚刘兴华的实力,加上对方虽是胡子,可并没看到对方带了什么武器。葛依乎也很好奇,这个看上去应该比他大不了几岁的胡子,到底有什么急事找莫拉乎。
就在葛依乎骑马准备去叫人时,得知消息的莫拉乎,已然带人骑马冲了出来。得知有青云山的胡子找自己,莫拉乎也很意外的道:“我不认识什么青云山的胡子啊?”
等到众人跟刘兴华汇合,那位神情疲惫的胡子,看到莫拉乎便急切的道:“莫英雄,青云山跟老鹰岩,还有城里的上百官兵,他们打算今夜偷袭猎户村!”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有些惊呆了。可更令众人好奇的是,这胡子先前说是青云山的,怎么又主动透露消息给莫拉乎呢?难道他跟莫拉乎真的认识?
第三十八章大批胡子杀到
看着眼前这位有点累够呛的年青人,见到莫拉乎的第一句话,便把刘兴华等人吓一跳。对于青云山跟老鹰岩,刘兴华没怎么听过。却好奇,城里的官军怎么也掺合其中了。
那怕这年头官府不怎么得人心,却也很少看到,有官兵敢光明正大袭击一个村子的。官兵数量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披着这身官皮,多少要注意点身份。
还有一个令刘兴华好奇的地方,便是这位年青人,自称是胡子。而他一脸风霜跑到猎户村通知,到底又是何用意呢?毕竟,莫拉乎已然证实,他不认识这个年青人。
相比众人略显惊慌的神情,莫拉乎却直接问道:“后生,你怎么认识我?”
面对莫拉乎的询问,年青人这才一脸苦涩的道:“莫英雄,你是不认识我。但你应该听说过我爹,他当年跟你一样,也是漠河少有的好猎手。我姓秦!”
没等年青人说完,莫拉乎便略显惊讶打断道:“你是清风山下秦老四的儿子?”
年青人点头道:“莫英雄好眼力,我正是清风山下秦家屯秦奉先的儿子。当年歪脖子带人洗劫秦家屯,杀我全屯六十二人,此仇永世难忘。
当年我刚好外出访友,幸运的逃过一劫。等到回村时,便看到屯子已然变成人间地狱。这些年,我处心积虑想报全屯百姓之仇,却一直没能找到机会。
后来我加入青云山,也落草为寇,就为能寻找到机会,找歪脖子报此得仇。只可惜,我一人势单力薄,在山寨又是不起眼的角色,根本找不到报仇的机会。
此番得知莫英雄,替我报了秦家屯六十二口乡亲的仇,我便一直想找机会报答。只是得知消息后,钻山虎便带我等,前往清风山寻宝。
没成想,山还没上,便被炸死了好几个兄弟。直到白天,城里的朱师爷也带兵上山,翻遍清风山没找到东西。便跟钻山虎合计,夜袭猎户村,逼问财宝的下落。
我趁他们不注意,便抢了一匹快马赶来报信。早年我便发誓,谁能替我报了血海深仇,谁便是我秦林的恩人,我这条命从今往后便是你的了!”
说完这些话,一脸泪水的秦林就准备下跪,给莫拉乎磕头。
就在这时,莫拉乎却上前一把扶住他道:“小秦,起来吧!这恩人,我老莫可不敢当!替你报得血海深仇之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望着莫拉乎将眼神看向自己,刘兴华对于别人给自己下跪,可一点兴趣都没有。直接摆手道:“好了,老莫叔,这事以后再说。现在情况危急,我必须提前做些准备。
这位秦兄弟,虽然冒死前来报信,但势必也惊动了胡子。光官兵便有一百多人,那么胡子估计人手一定不少。今晚,怕是有场恶战要打,还是早点通知村民暂避为妙。
老莫叔,根据上次我们的安排,今晚村民全部到村后几幢屋子躲避。你在村里开始设制警戒线,我回村子取点东西,晚上等那些胡子来了,给他们一个深刻点的教训。
既然今晚是官匪同行,那不论他是官兵还是胡子,老子都要一起灭了它。前次留那师爷一条狗命,看来真的养虎为患。今晚他要敢来,这便是他的丧命之地。”
清楚在打仗这种事情上,刘兴华确实比自己更加擅长。眼看太阳快落山,这帮胡子发现有人通风报信,一准会加速追来,不早做准备真的会出问题。
明白这点的莫拉乎,很快道:“二葛子,带小秦先回村子休息。老季,敲钟,安排村民转移到后面几幢屋子。其它男人,全部带好快枪子弹上隘墙,晚上怕是有场血战啊!”
经过秦林的透露,今晚加上官兵来袭村的人,多达二百多人。这对猎户村而言,无疑是场兵力悬殊的战斗。一个不慎,村毁人亡都很有可能。
只是猎户村的人都清楚,碰上这种事情,躲是躲不过去。唯有拼一场,让来人知难而退,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何况,他们相信刘兴华,有实力带他们杀出一条血路。
骑马快速回到葛家的刘兴华,再次拎出他那个背包。对于这个背包里的东西,为何总不见少,葛依乎很想问,却又不敢问。而刘兴华,真好借机装糊涂。
反正在很多猎户村人眼中,刘兴华这个战斗背囊,就跟一个百宝箱一样。里面任何一样东西,都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好东西。当然,是用来杀人的好东西。
提着背包外出的直刘兴华,首先便来到山口那里,在山路之上设制了几道地雷陷阱。只要胡子抵达,这些地雷便能提前提醒猎户村的百姓。
至于大晚上的,会不会误炸到好人。这个时候,刘兴华也没法顾及那么多。至少在他看来,这大晚上的,应该没什么好人,会偷偷摸摸的跑猎户村外的山口吧!
布设好地雷的刘兴华,很快又在村前的雪地中,布设了几个相对比较阴险的雷网陷阱。这种陷阱,在人多的时候,发挥的效果非常显著。
总之,为了尽可能消灭来犯之敌,刘兴华将所学的埋雷技术,几乎都使用了出来。将所学用于实战,方能显示所学的技能,到底威力如何。
已然全部上阵的猎户村男丁,几乎是人手一枪开始在隘墙上,找好开枪的地方。为了避免子弹不够,莫拉乎还特意去葛拉乎家拿了一箱子弹。
让村里的男人,每人多装二十发子弹在身上。一旦晚上打起来,宁愿将子弹打飞,也要保证火力不间断。借此警告来袭的胡子,猎户村是刺猬,想吞便要做好丧命的准备。
一群人看着,刘兴华在村外的雪地里,不时的趴下挖掘雪坑。也清楚,这个村中实力最强的人,便是他们有勇气,跟胡子还有官兵一战的底气所在。
原本打算安排其休息的秦林,听完葛依乎的解释,才知道真正端掉清风寨的人。不是他所认识的莫拉乎,而是这个首先发现他抵达的刘兴华。
就在村民看着刘兴华,在村外布设陷阱之时。山口那边,却突然传来两声爆炸声。一听这个声音,趴在雪地里布设陷阱的刘兴华,也感叹这帮人来的好快。
看这样子,肯定是胡子们发现秦林失踪,立刻猜想到他是来报信。为了不给猎户村准备时间,他们是打算不等入夜,便直接选择进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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