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报信也来不及了,杨广早有准备,仅凭高家的那点人马,他们很难逃出来。无论如何,我必须得亲自前去。”慕容蔷薇已经铁了心,她现在心中全是易风的影子。她曾经隐藏自己的感情,将易风让与了季瑶,而这一次,她绝不愿意再失去易风。就算明知可能是死,也无惧无畏。江湖儿女,义薄云天。父亲刚死之时,曾有位很有势力的山寨首领觊觎联盟首领的位子,率人突袭了联盟驻地,那一次,她陷入绝境,眼看全军覆没。是易风冒死突围出去,然后说动了数位元老,搬来救兵,最后解救了她。甚至后来她坐上首领之位,可有许多人不愿意接受,暗派人行刺,好几次都是易风救下她。如今,易风有难,她绝不会见死不救。
慕容蔷薇是个讲义气的人,不讲义气的人也不可能统领一众草莽好汉。这两年,有许多曾经是联盟的人后来又退出的人重新又加入进来,他们都说,慕容蔷薇行事有乃父之风,讲义气,能服众。
“来人,带刘妈下去好好休息。”慕容蔷薇义无反顾,人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着。如果她如刘妈那样说的那样想,当初就不会辛苦出来重扛猛虎旗帜。
慕容蔷薇长叹:“刘妈,当初我们与叛徒拼命,你虽身中数箭,却依然死战不退,人称母老虎。为何今日,你却畏缩了...”
“做人若是连义气都没有了,那还有什么意思?”说到这里,慕容蔷薇心中隐隐做痛,做了数年的联盟领袖,其实本质上依然只是一个绿林首领,一个盗匪头目。虽然游走于中原与塞外几大势力之间,可依然是提着脑袋吃饭,干的是刀头舔血的营生。干这一行的,就少有能老死床上的。早晚都有一死,不是死于与对手的火拼,就是死于手下的背叛,甚至是官军的围剿,死并不可怕,慕容蔷薇早看的明白了。就如她父亲,英雄一世,可最后却敌不过病疾。
慕容蔷薇一手推开了刘妈,这位曾经也能身中数箭而死战不退,最后箭毙十余敌的女中豪杰,手握着虎牙剑出门,大步走向小码头。那里,数十名北方好汉已经准备好,数条船上,搭乘着披着皮甲的战马,和披戴好战甲的战士,在船头,一面猛虎蔷薇旗帜已经徐徐升起,随风猎猎。
健壮的刘氏披上了皮甲,背着一把长弓走了出来,腰间的弓袋里还装着两条弓胎和三条弓弦。“大当家若一定要去,请带上老奴。”说到这里,刘氏心中激昂,曾经的峥嵘忆起,心中的烈火挣扎了羁绊猛烈燃烧起来,仿佛又回到了曾经追随慕容家两代家主拼命博杀的岁月,再无法熄灭那烈火。
“我慕容蔷薇绝不会抛弃九当家,也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位兄弟,今日誓要救回九当家,虽千万人,吾亦往也!”慕容蔷薇的声音从岸边响起,“为兄弟两高胁插刀,在所不惜。有战死者,其妻儿子女,自有盟中兄弟抚养。”
“为兄弟两胁插刀,义所不辞!”猛虎蔷薇旗下,联盟好汉们齐声呼应,一时间声浪翻滚。
“若是易风能看到这场景,一定会感动万分!”刘氏对着旗下的慕容蔷薇心中感叹着,可惜,他也许永远也无法领会到这份珍贵的感情。在他的眼中,也许一直只是把慕容恪当成了自己的义父,把慕容蔷薇当做了要发誓守护的姐姐吧。
蔷薇啊蔷薇,你处理江湖之事的时候那么的果敢,可为何在感情的事上却这么的怯懦。当易风选择了季瑶的时候,你就应当放手,如这般恋恋不忘,只是会受到更多的伤害的。刘氏摇头苦笑,不过也许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这次前去,也许只能见易风最后一面了。要面对杨广的三千精锐私军,这无亦于飞蛾扑火。罢,既然生不能在一起,也许让她们最后能一起死,也算是不错的结局吧。对蔷薇来说,猛虎蔷薇旗,北疆绿林联盟,这一切的一切,也许并不如她心中那个人的份量来的更重要。
只是,他却已经不记得她了,他忘了蔷薇,也忘记了季瑶,他成了北齐高家的赘婿,做了别人的夫婿!旗下的她,此时心中其实一定很苦涩吧,刘氏想,然后摇头长叹。可最终,她还是决然而然的要赶去救他。易风,你将来若是负了蔷薇,我第一个不能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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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芙蓉帐暖度春宵
金乌西坠,日暮黄昏。
钗钿礼衣已经再次送进来,侍女们将蒸汽腾腾的热水注满浴桶,为她沐浴。高明月亲自替姐姐修剪指甲,染发梳洗,将她满头银发染成漆黑如墨,如同黑色的瀑布一样披散在背上。青莲今天也重回到浅雪身边服侍,她带来了浅雪最喜欢的西域出产的蔷薇露香水,浅雪从十余种香味之中选出一瓶馨香轻淡的蔷薇露水,混合着一丝兰花的味道。青莲把珍贵的香水倒在指尖,在浅雪的双耳、下巴,和蓓蕾上各轻触一下。
随后高家庄最好的裁缝张妈在外侍候,她为浅雪今日的服装总顾问,除礼衣外,内=衣全是丝绸,整套礼衣美丽无比。配上那一盒盒耀眼的首饰,圣洁又美丽。
“您真是太美了,小姐。”张妈赞叹道。
“是吗?”浅雪对着铜镜中的自己微微笑道,这是她第二次穿上钗钿礼衣了,她简直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易风看到了。如果之前她心中对与他的婚姻还存有什么疑惑保留的话,那么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到如今,她心中只剩下了尽早完婚,再无保留的全身心的跟他在一起,成为真正的夫妻,早生孩子。
高明月看着姐姐那已经染成黑色的银发和白眉,眉头微挑,一直以来,姐姐都饱受这银发白眉的折磨,可却从不曾改变,而现在,她却主动将它们染成了黑色。她的心里,真的很在意他。
“把易郎送我的戒指给我!”浅雪看着摆在面前的一盒盒首饰,却最先挑了其中的一个指环。那是一枚镶着金刚石的银指环,闪耀亮眼,与凌云手上的正好配一对。指环和耳环一样,本来多是胡人首饰,汉家女人并不多戴。不过浅雪听过凌云讲的故事中有许多用戒指定情的情景,因此凌云送来戒指的时候,她很高兴的接受了。
“是,小姐。”青莲回答。
那枚戒指比她的手指略大些,浅雪笑着将戒指递给后面的妹妹,“你来帮我保管它,等婚礼时,再给我与易郎交换戒指。”
“你今天笑的真开心。”
“因为我终于找到了那个想要嫁的人,并且就要嫁给他了,我真的很幸运,不是吗?”浅雪微笑。
外面传来鼓乐的欢乐声,张妈笑着道:“吉时到了,新郎已经上门来迎接了,起身吧,小姐。”
凌云穿着一身饰金喜纹的大红礼衣,裁剪修身全体的礼衣,衬的他越发的英俊。“你真是太美丽迷人了,浅雪。”他笑着对红盖头下穿着碧绿礼衣的浅雪道。
“谢谢你,易郎。”她微笑着回答,由衷的高兴。
“浅雪,对于这桩婚姻你确定是满意的吗?”他踱步过来,“如果你心里还有任何的存疑,那么现在尽可以拒绝我,只要你开口,我决不阻拦。”
我就是要嫁给你,再无迟疑犹豫。她望着他,“奴愿与易郎情定三生,白头偕老!”
凌云笑着伸出手,“那么,来吧,让我们正式拜堂成亲,从此不离不弃,此生不渝!”
浅雪将手交给他,凌云牵着她上了马车,然后转身上马引着车队在高家庄绕了一圈重又回来,然后他下马走到马车旁再伸手牵着她下车,牵着走到东院的礼堂之内。东院早已经布置的喜庆无比,大红的灯笼,红色的丝绸彩带,还有大红的喜字和红烛,高伯和钱叔今天分别代表男女两方家长在此见证这对新人成婚,而张伯则做为这对婚姻的证婚人。高甲等一众高家庄人都穿着喜庆的新衣站在一边,共同等待见证。
“吉时已到,新人拜堂!"
对浅雪而言,整个仪式早已经了熟于胸了,上次已经进行了一半。现在,他们顺利的完成了那个早该完成的婚礼。只是在婚礼上,加入了一个交换戒指的仪式而已。当着众人的面,浅雪和凌云交换了戒指,并为对方戴在手指上。然后,凌云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亲吻了她。这是她事前并不知道的程序,引起高乙等一群人尖叫起哄,弄的浅雪脸红万分。当着这么多人亲热,是她未想到的,不过心脏狂跳的同意,她也感觉到一阵阵如潮水般冲击的喜悦。
“吉时已过,礼毕,送入洞房!”
送浅雪入洞房后,凌云不得不依惯例返回礼堂,婚宴已经开始,他这个新郎今晚还有许多酒要敬,有许多酒要喝。尽管他心里此时并不愿意呆在婚宴上,而是希望能坐在洞房里陪她聊天。还好,高伯等人也不愿意新郎洞房之夜醉的一踏糊涂,因此安排了高家甲乙丙丁四位义兄替凌云保驾护航,有这四位高大威猛的护头在,多少敬酒凌云都不怕了,通通由他们挡下代替喝了。高家庄内,想把这四人喝趴下,可不容易。凌云对每个来敬酒的人只是酒杯碰唇上沾一下而已。不过向高伯等长辈敬酒的时候,就不能玩假的,实打实的喝了好几杯。好在杯子都是小杯,酒也不算太烈,凌云倒也算是应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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