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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隋 (木子蓝色)



“易公子真的这么讨厌奴吗?”

就在此时,刚刚被一群人护走的那个白发的姑娘又出现,她换了一身衣裳,一套束的极高,直接束到了腋下胸口,直接把那先前凌云还有幸领略过的峰峦高高衬起,引人侧目。不过最让人侧目的还是那头白发,这头发总是让凌云感觉一股魔幻感。

“如果是这样,刚才多有得罪,都是奴不对,还未感谢易公子救命之恩,就此别过,望公子一路保住。妹妹,把玉佩还给易公子,送他离开吧。”

凌云站在那里,理智告诉他,还是远离这些人为妙。

可看着她凄冷的转身,还有转身那刹那清冷的脸颊上滑过的泪珠,和那孤独的背影,他心里忽然有种说不出的莫名感觉。是怜香惜玉,还是神马,他一时也说不出来。可他却不忍看着她就这样离开,他突然想到,也许她先前并不是失足落水,而是有意跳水轻生,究竟是什么让这样一个女子,竟然选择轻生呢?

难道,是那一头白发?

高明月用力一跺脚,急道:“姐姐,那无耻之徒刚才那般对姐姐,已经损伤姐姐名节。如果姐姐不喜这个登徒浪荡子,那就一剑杀了,抛尸江中好了,放他离开,坚决不行。”

我擦,光天化日之下,这是要强抢民男的节奏啊。刚对白发美人的那点怜惜马上被愤怒取代了,凌云二话不说,转头就向江中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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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3:关于称呼问题,木子考虑许久,最后还是决定选用一些比较通俗的称呼,比如小姐、大人等,望各位考据党理解,以免读者造成读者困扰。

第2章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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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刚跑了两步,未等几个彪形大汉追上来,却是一阵头晕目眩,然后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几个作势欲扑的大汉都愣了一下,其中一个走上前,仔细的查看了一下,起身道:“背上有伤。”

白发的高浅雪已经转头回身,焦急的问道:“易公子不会有事吧?”

“不是致命伤,不过一直未包扎,又在江水中泡了这么久,还吹了这么久的冷风,却是加重了许多,须得立即救治,不然有性命之危。”

“那还等什么,马上带回庄内救治。”高浅雪立即道。

武士高丁皱了皱眉禀报道:“小姐,他背上的是刀箭伤,新伤,而且...”他犹豫了下,还是实话实说,而且以我的经验,非寻常箭伤,那是强弓射出的箭,绝非普通山贼盗匪的弓箭,是军中所用弓箭。”

此话一出,登时让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人都玉面微变。军中弓箭,他们很明白这话背后的意义。当今皇帝立隋之后,曾经下诏,私人不许私拥大刀长矛,劲弓强弩和铠甲,违者株连九族。一般的山野猎人用的猎弓都是软弓,箭支也是寻常之物。就算一些盗匪强人,也极难拥有军中制式的弓箭。这个易风身上的箭伤,却偏偏是军中弓箭所伤,那他的身份就有些不简单了。

“小姐,这人受伤不久,弄不好伤他的就是官军,且可能还在附近。这人会是个麻烦,我建议马上离开此地,不要趟这趟浑水。”

“不行!”高浅雪摇头,这样的事情她做不出来。

高明月心里有些挣扎,理智告诉她这个易风是个麻烦,而且会是个**烦。可她也看出了姐姐的态度,她很清楚今天姐姐绝不是失足坠江这样。被这个易风救起后,浅雪的心态变化极大,这明显是与这个易风有关。要不然,她先前也不会一直要逼易风入赘给浅雪了,而且看的出来,浅雪对此事也并不是完全拒绝。她左右为难,“姐姐,带他回去,可能会引火烧身,被他牵连,暴露我们的身份。”

“带上他,马上离开,高丁,你负责打扫下,不要留下什么痕迹。”高浅雪不容置疑的做出了决定。

......

凌云睁开眼睛醒来,入眼的却是一个古香古色的房间,身下的居然不是床,房间里铺着木地板,上面铺着草席,倒似榻榻米。头隐隐做痛,房间里看不到半点现代的气息,低头看了看自己,一套白色贴身衣物,交领系带式的,完全是古装。

他闭上眼睛,掐了自己一下,很痛。然后马上想起了之前的记忆,看来这不是一个梦。

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房间里没有床,也没有桌椅,倒上有一张小案几在一旁,上面放着一套折叠好的衣物,一套白色的长袍,他大致看出,这好像是汉服中的深衣罢。桌上还有面铜镜,镜中的影像,让他长叹一声,和在江边时看到的一样,那不再是熟悉的自己了。

肩背上斜缠着一条白布,隐有中药村的味道透出,他伸手摸了下,包扎处隐隐有些疼痛。

推开房门,一阵刺眼白光照射而来,凌云下意识的伸手挡在面前。等适应了外面的光线放下手,他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充满古韵的山庄之中。一栋套一栋的院落,青砖绿瓦木楼,还有假山,池塘,走廊,亭台。可是依然看不到半点的现代痕迹,没有电线,没有路灯,没有水泥,有的只是古香古色。

他吸了一口气,伸出一只脚踏出房门。

“易公子,你醒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凌云这时才发现,上次江边时那个胆大直率说他对她们小姐又搂又抱又亲的那个小丫头,正端着一个托盘站在他面前,上面还放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碗,散发出一阵阵的中药的特别味道。

小姑娘看着凌云的目光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易公子你怎么出来了,刚受了那么重的伤,又患了风寒,这才刚醒,怎么能吹风呢,快回去躺着。”说着却又拿眼睛直盯了凌云那敞开的胸口大肌看了几眼。然后进屋先放下药碗,转身出来搀扶他入屋。

小丫头看样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娇小可爱,倒有些胆大率真。将他的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肩上,一手又扶着他的腰,脑袋刚好才到他的胸前,头上的一对丫髻如同两个羊角似的立着,凌云忍不住伸手扯了几下,小丫头呀的一声吃痛轻叫,让他确定这头发确实是真的,这个发现让他心里不免又失落了几分,又隐隐有几分兴奋。

“你叫什么名字?”

“木兰!”小丫头扶着凌云躺回席上后,脸色有些发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刚才扶着吃力,还是因为偷看了凌云那半裸的健壮身材,或是因为凌云扯他的头发还有那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目光,回答的时候,语气加重了几分,甚至还瞪大眼睛对着他的目光瞪了回去。

木兰在屋里服侍着他把药喝完,然后又就着他说了会话,就离去了,就是要去告诉小姐他醒来了。

屋中又静寂下来,凌云躺靠着,有些失神。

长叹一口气,凌云现在对自己的境况总算是有了些了解,再不是两眼一摸黑,懵懵懂懂。

这里不再是那个熟悉的世界了,就如同他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自己了一样。

这里是大隋,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大隋朝,那个终结西晋南北朝以来近四百年分裂,重新大一统华夏的大隋帝国,那个一面是文明富强,可一面却又两世而亡,总共才拥有了38年江山的大隋帝国。

如今,正是大隋开皇十八年,隋文帝杨坚篡周立隋第十八年了。

二十二年前,北周灭齐,十八年前,杨坚篡周立隋,十一年前,隋并西梁,九年前,隋平南陈。

他现在呆的地方是江南扬州江都城外不远的高家庄,高家庄的主人正是那天他救的那个白发的美丽女子。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高浅雪。而且他还从小丫头的口中套听得到,高浅雪自小就皮肤雪白,甚至一出发头发就是白的。那个蛮横的高明月并不是高浅雪的亲妹妹,听说是高浅雪的远房堂妹。高家以前据说是在黄河以北的河北居住,后来躲避战乱迁移到江南。不过听说高浅雪姐妹的父母当初南下时亡于战火之中,她们姐妹都是被老家人带着才逃到了南方,最后在扬州买了一块地落足。

不过凌云总觉得这小丫头的话不尽不实,就那天他在江边看到的场面,高浅雪家拥有这么大的宅院,还有那些强壮的家丁,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普通的庄园地主,可不能拥有那么彪悍的家丁,而且还能个个挎刀骑马的。

正在胡思乱想间,房门被敲响,高明月带着两个婆子还有几个丫环走了进来。那些婆子丫环手里还拿着好些的托盘,上面盖着红布。

“易风,你终于醒了。”高明月一脸笑意的看着凌云,只是这笑意让凌云感到有几分不怀好意,好似黄鼠狼给鸡拜年。

想起那天她强逼他入赘,不肯就要杀人抛尸的事情,凌云就笑不起来,心情警惕的点了下头:“多谢高小姐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就不必这么客气了。醒了就好,木兰,去请钱大夫再过来诊断诊断下,可不能再有反复。万一拜堂之时再昏倒了,那可就要闹笑话了。”高明月得意的对着一旁的木兰说道,那双眼睛仿佛在对凌云说:“你不是宁死不从吗,还要跳江,这回你倒是跑啊,看你往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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