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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 (风之清扬)



红儿本来是站在刘泽身后服侍他的,但刘泽一再坚持,也只好同桌而坐,但饶是如此,她也是跪坐在刘泽一侧的席子上,与刘泽保持着主仆一般的距离。

在酒精的作用下,刘泽很快就恍惚起来。过去的十二个时辰,竟然发生了这么许多的事,真让刘泽有恍如隔世之感,此生第一次吻了一个女孩,此生第一挨了一记耳光,此生第一次英雄救美,此生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令他目不暇接,第一次让他有如此的挫败感,原来想改变历史竟是如此的难,连改变一个女人的命运都是一种奢望。蔡琰的人生之路,延着它固有的轨迹惯性地前行着,并没有应为他的到来而有什么些许的改变。琰儿,这就是上天注定了你的命运吗,一生三嫁,孤苦流离,也许正是这样的经历才让你写出了《悲愤诗》,写出了《胡茄十八拍》,成就了你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的四大才女的位置。但我宁愿你不是什么四大才女,宁愿用你一生的平安幸福来换取你才女的位子,宁愿让你青春丧偶的悲剧不再发生,宁愿让你不再饱尝痛离爱子的黯然之苦,但这一刻,我却是何其地渺小,渺小如一粒微尘,我左右不了你的人生,更左右不了这个时代的轨迹,真得无力去改变些什么,留给你的,只有我的祝福了,但你真得能幸福吗?

两滴清泪,落在了胸前的酒杯之中,叮咚作响,刘泽的意识却在虚无飘渺之中,浑然未觉。

关羽劝他道:“大哥,住事已矣,思之无益,酒也少喝些吧,明早我们还要赶路昵。”

刘泽凄然地一笑道:“云长,你以为我醉了吗?不——不,我没醉,我心里清楚的很——明镜似的,放心吧,我只为今宵醉,明天我就要离开洛阳,我也会忘记洛阳的一切。”

张飞道:“二哥,你就不必劝了,一醉解千愁,让大哥醉上一回,将此间的种种统统地遗忘掉吧。”

关羽疑惑地道:“喝醉了真能忘掉?”

张飞呵呵一笑道:“这方面俺可有经验,以前一有不痛快的事,俺就喝他个酩酊大醉,一觉醒来自然就忘个一干二净了——店家,再来两坛好酒——来,大哥,俺敬你!”

刘泽端起碗来一饮而尽,好畅快——张飞嫌杯子太小,干脆让伙计拿来了几个粗瓷大碗,喝个痛快。本来刘泽的酒量就不是太好,虽然这些浊米酒度数不太高,但这一碗碗地下去,也喝得飘飘欲仙起来。

洛阳,成就了自己富可敌国的梦想,但却埋藏了这一段尚未开始的爱情,幸运之地,伤心之地,明天过了康桥,就算真正地离开了洛阳,何日君再返,却恐怕已是物是人非了,别了洛阳,别了康桥……刘泽抑制不住内心地冲动,大声向伙计吆喝:“店家,拿笔墨来!”

驿店的伙计很快地拿来了笔墨纸砚,在关羽张飞地诧异下,刘泽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拿起毛笔,饱醮墨汁,他没有在伙计拿过来的纸上写字,直接站到了雪白的墙壁前。现在他的,真倒有了诗仙的李白酒后赋诗的冲动,不过冲动归冲动,写诗可不是刘泽的强项,胸无点墨光有冲动也是没用的,但这并不妨碍刘泽的兴致,咱是不会写,但不妨碍咱抄袭别人的,诗者,抒发胸臆也,不管是自己写出来的还是抄袭来的,写出自己的心情就行。虽然刘泽站得站不稳了,但他的脑子却格外地清醒,写一首离别的诗?太多了,也不知道那首更适合现在的心情。刘泽默念着,康桥——有了,就来了一首《再别康桥》吧。

刘泽也不管写出来这首现代诗会不会太惊世骇俗了,毕竟徐志摩写诗的心境与此时的刘泽恐怕也甚为相同,有人说情感是诗歌的灵魂,没有情感的诗歌也就没有了韵味,千百年来,真正能流传后世的诗歌,那一首不是注入了诗人的喜怒哀乐。刘泽在墙上奋笔疾书,他没有用这二十多年来一直用的隶书,而是用上了前世的行书。

相比与一笔一划横平竖直的隶书,刘泽更喜欢用行书,那种飘若游龙行云流水的笔法更多的是一种洒脱,一种豁达,一种自然之美,比起呆板的隶书来,少了几份凝重,多了几份飘逸。上一世刘泽的行法得到过名师指点,也算是略有小成,这一世一直学习隶书却提不起兴致来,自然也就写不好,以致还被蔡琰所嘲笑过。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涿郡刘润德甲子年四月庚辰日。”

刘泽一草而就,心情大好,坐下来又是一番豪饮。

方才驿站的伙计上前想阻止刘泽,但被喝得醉醺醺的张飞瞪了几眼,吓得不敢近前,赶忙通知了掌柜的。掌柜的急匆匆地赶过来,刘泽早已写完了,看着雪白的墙壁被刘泽涂鸦地乱七八糟,不禁痛心疾首。汉代的诗人没有唐代诗人那般豪放,截止到目前,还没有人在客栈或酒店的墙上挥毫泼墨过,刘泽的此番举动更是被店家视为酒后滋事,若不是看在他们花了大笔的钱的份上,早将他们驱逐出去了。

关羽扔出一锭黄金,这才平息了店家的怒火。有钱能使鬼推磨,大不了重新粉刷一下就成了,那一锭黄金,足足够砌上两堵墙了。黄金到手,店家的态度又变得和霭可亲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酒醉迷情

不过刘泽也喝得几乎是不醒人事了,在关羽的搀扶下才回到了房间。红儿默默地跟在身上,对关羽道:“二爷,公子爷就由奴家来服侍吧。”

刘泽和张飞都喝高了,只有关羽没有多喝,不过也够他头疼的了,刚送上来刘泽,大厅里还有张飞在那儿爬着呢,何况这侍候醉酒人的活关羽还真干不了。关羽迟疑了下道:“这合适吗?”

红儿低低地道:“奴家此身己属公子,为奴为婢,自当竭心尽力。”关羽道:“那好,就有劳红儿姑娘了。”说着,扔下刘泽,飞快地逃了。

红儿默默地为刘泽脱去了外衣,刘泽醉得不轻,满口酒气,嘴里嘟囔个不停。看到他满头的大汗,红儿便拿了一块毛巾沾湿了给他擦擦脸。

刘泽嘴里呓喃道:“……琰儿……琰儿……”

红儿愣住了,公子嘴里喊的,应该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让公子如此魂牵梦萦?

虽是只是短短一日,刘泽的绝世风标,豪爽气度,不经意间已在红儿心目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何况他就是红儿的主人,花一千两黄金将她买回来的主人。那一千两的黄金还放在她的怀中,虽然是薄薄的一张纸,但却是有千斤般的沉重。本来父亲死了,红儿已是万念俱灰,如噩梦般的卫公子出现,更让她感到如坠深渊,在那一刻,她已陷入了绝望之中,她甚至在想用死来捍卫自己的清白。

但就在她彻底绝望的时候,他出现了,他是那样的英俊、阳光、自信、亲切,如一缕春风吹入她的心底,吹散了她心中的阴霾,在他用一千两黄金将那不可一世的卫家公子打败的时候,她的心底,几乎要喊了出来。

一千两黄金!一个人一辈子都不可能挣到的钱数,虽然她很清楚不管多少钱都是她卖身为奴,但她的身价竟然高达百万。她不过是一个贫贱的歌女,在酒楼卖唱为生,为了她,他竟然能出价百万,真得是自己在他心目的价值吗?这么样的一个男人,不正是每个女人梦寐以求的吗?

只是她深深地知道,她还没有这个资格,公子口的的那个琰儿,恐怕才是他的挚爱。想到这里,红儿的心不禁有一丝颤动,脸也微微的红了,她突然之间竟然有些妒忌那个叫琰儿的女人,她该是天下最幸运的女人了吧?

朦胧之间,刘泽感到有人在他的身边,似乎还在轻拂着他的脸,下意识地抓了过去,一只柔荑被他抓在了手中,很滑很腻,那种柔软一直能软到他的心底。

他无意识也大喊:“琰儿,琰儿……不要离开我……”也许是在潜意识中,只有蔡琰的手才这样的温柔。

红儿大窘,虽然她知道这辈子她是他的人了,但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的她还是下意识也去逃避,急急地将手缩回去。刘泽腾地坐了起来,一把将她拦腰抱住,深深地吻了下去。

红儿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抱过,一股强烈的男人气息不禁让她迷失了自己,任由那雨点般的吻落在她的双唇上。

刘泽贪婪地吸吮着,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的血液开始沸腾了,他厚实的嘴唇是那样的灼热,肆意在品尝着那柔软的檀唇香舌,阵阵**的馨香传入鼻端,更令他血脉贲张。他将红儿死死地压在了身上,撕扯着她的衣服。

红儿一阵心悸,刘泽的疯狂让她感到一丝的害怕,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的她在这一刻突然生出巨大的恐惧,她想逃,她想挣扎。但一切都很徒劳,一个娇柔的弱女子又怎能是一个彪悍的成年男子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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