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咱们手里的四千人分成四十个小方队,今夜,十五个小队随我去啃最硬的城南大营,剩下的二十五个小方队,则在各自小队长的指挥下,尽快在天色黑下来之前,散入长安城的几个重要之所,一是京兆府府衙,不过那里有李泰兄弟你这个长安府尹,应该比较好拿下,所以我就安排一个小方队跟着你;排在第二重要的就是京兆府路的银库,那里有金狗关陇诸路的税银,也是必须拿下的一处紧要关所,这个地方,就劳烦裴玉兄弟和梅璞兄弟二人带两个小队前去……”
褚青刚想继续安排,却被崔仁打断了话。
“褚将军,这朱雀门街你就给小弟,小弟多的人手不要,就两个小队,二百人,我保证将这个朱雀大街按天亮之前控制的好好的,如何?”
崔仁的主动请缨,让李泰、裴玉几人都有些不解,要知道崔仁其实是个色厉内荏的主儿,别看人前威仪,但是人后却是胆小的很,所以崔仁要求亲自带兵控制朱雀门街还真是让众人吃了一惊。
或许只有崔仁对面的沈复,才看到,崔仁在请缨之前,目光直直的盯在图纸上的余庆堂三个蝇头小楷看个不停。
对于崔仁的请缨,褚青自然是无话可说,相反,还乐得促成,朱雀大街的任务之重,并不比其他地方小,所以,不管崔仁打的什么主意,褚青都不会管,他要的只是结果,结果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朱雀门街必须在天亮之前完完整整的被控制。
说完城南金兵大营、京兆府府衙、京兆府路的银库以及朱雀门街之后,褚青继续说道:“长安城东有好些个地痞流氓组成的帮会,这些人虽然比不得军中好手,到毕竟都刀口上舔过血,这些人的人数也不少,加起来的话也有近一千的人数呢,我这里想把这个任务交给一个能说会道的人,谁愿意带上一个小方队的人今夜去将这些个帮会给我控制起来?”
本以为自己说完,立刻就会有一路英雄豪杰站出来大喊一声:“某去!”,但是可惜,除开已经有了任务的李泰、裴玉、周梅璞,能够执行这个任务的季明德、王子冲还有沈复均是不言语。
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不是个好差事,前面三人有些幸灾乐祸,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任务虽然难,但是总在把握内,不像去收复帮派这等子事情,随时都会掉脑袋。
褚青尴尬的看着季明德和王子冲,眼见着两个人额头上都已经开始出虚汗,不得已之下,只好将目光落向沈复。
沈复自知这等子事情,绝对不会有人抢着做,等到最后,也只能是自己。
看着尴尬的褚青,落寞中的沈复抱了抱拳,示意这件事情,他做!
褚青看着沈复,笑了笑,谢意自不用明说。
将最主要的几处关键地方吩咐完,褚青就施身走出祠堂,有些事情,他还不能对着所有人说,用他自己的话来总结,那些事情,很黄很暴力,非是心腹,决然不能知晓!
第137章 长安乱(二)
大狗被人莫名的劫持走了,对于这件事情,红毛鬼很是伤心了几日,毕竟像大狗那么实诚的兄弟真的没有几个,或许也是因为平常欺负大狗习惯了,这个时候被欺负者从世上忽地蒸发走了,作为欺负者自然会心里面会生出空落落的失落感出来,或者还有别样的原因,可是那样的情绪随着时间终究会散去。
尤其是对于红毛鬼,一个自以为是做大事、立大业的人来说,伤感之类的情绪只不过是生活的一种调剂品,而非必需品。
红毛鬼生活的必需品是血、是泪,是用刀砍人的时候,刀下之人身上流淌下来的血,是那些被自己欺凌的人,尤其是女人的眼泪。
红毛鬼忘了自己从什么时候心中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两样东西,可能在正常的人看来,如此嗜好,病态无比,可是红毛鬼不在意,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杀人时候的痛快,喜欢自己手中的大刀一寸寸的没入别人身体的时候从刀身上面传来的颤动,比之杀人,奸、****人的时候,那些孤弱的女人在自己的鞭挞下尽情的哭泣的时候,这样的情形,红毛鬼也很是喜欢。
正因为来到长安快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杀人了,没有碰女人了,所以红毛鬼一度以为自己生病了。
自己从河北带来的清风寨的蹩脚郎中诊断过后竟然给他说没病,是心思不一所致的虚乏,这样的诊断结果,红毛鬼自然不能满意,所以,蹩脚郎中死了,在惊恐的之中,眼睁睁的看着红毛鬼一刀一刀的把自己割成骨头架子,临死之前,犹还在为红毛鬼的那句:“真他娘的爽!”而发颤。
得到满足的红毛鬼自然是觉得浑身都舒坦无比,尤其是在接到褚青通知下来的那道“杀”令的时候,他就更加觉得心情舒畅无比了。
什么是“杀”令,“杀”令就是可以不管不顾,由着自己的性子去杀人,想杀多少就杀多少,想怎么杀就怎么杀,红毛鬼喜欢这样的规矩。
当然,他也知道褚青的心中还是看不起他的,但是那又如何?杀人这档子事情上,褚青还是得指望着自己来做。
回想着褚青拜托自己在城内制造大恐慌,从而用血腥手段镇住众人时的神情,红毛鬼嘴角不由得微微上翘,这是得意,是自豪,只有在快要杀人的时候,红毛鬼才会露出这副神情。
当然,每一件美好的事情的背后总会有些不和谐的因素,譬如,自己带领的这个小队之中,有人在用目光质疑自己的能力,这是挑衅,赤果果的那种,不加丝毫掩饰,就算是个白痴,看上一眼也能够看得出来。
红毛鬼不能容忍,因为在自己的清风寨里从来没有人敢对自己露出来这副表情。
走到这个不知名性且不必要知道名姓的大汉面前,红毛鬼瘦弱的身体越发的显得瘦小,可是压抑的声音,却让所有的人都瞬间出神。
“你,不服?”
红毛鬼仰起头,质问着大汉,这个场面看上去多少有些滑稽。
还好,大汉将场面又搬了回去,他撇着嘴,十分不屑的看了眼红毛鬼,然后嘴里面轻轻的吐出来两字:“麻痹!”后面又加了两字:“不服!”
“不服!”
大汉嘴里说出来的是感叹的语气,不像红毛鬼,两个字的结尾是问号。
大汉的回答坚决而又简洁,很是明了,是个人都能听懂,红毛鬼自不在例外。
“我好久都没有出手教训过人了。”
红毛鬼突然扬起右拳,猛地发力,在大汉的肚子上顶了过去,拳到,人飞,而且还是一个相当美丽的抛物线。
“正是因为好久没有出手教训过人,所以就出现了你这样的混蛋,小觑我,也得要有实力!”
就在大汉想要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他看也没看清楚,红毛鬼的一脚又踢了过来,夜空之中,又是一道抛物线。
“我喜欢杀人,但从来不杀自己的兄弟,如果非要杀,那么也绝对是因为两件事情,一是他背叛了我,二是他蔑视了我!你本来不该遵守这个规则,因为你不是我的弟兄,可是你他娘的却成了老子队伍中的人,而且还敢蔑视我,还敢小觑我,我红毛鬼难道就长得这么好欺负吗?”
这次话说完,红毛鬼一点废话也没说,手起刀落,干净利落的一刀就落入大汉的胸腔之中。
“要不是赶时间,我一定会让你死得更惨!”
手中大刀轻轻的在大汉的肚子里面转了一个圈,红毛鬼这才满意的将刀抽了出来。
“你们可还有谁不服?”
红毛鬼打量着其他的小队成员,从第一个看到最后一个,一百个人,除了自己,除了死去的大汉,红毛鬼看到谁,谁的脑袋就埋了下去。
这是弱者对于强者的服从、恐惧和害怕。
没有人敢不害怕,因为红毛鬼的长刀之上,还在不停的滴落着大汉肚子里面的肠肠肚肚!
对于刀头舔血的人来说,唯有比他们心更狠,手段更残忍的人才能将他们降服,无疑,红毛鬼就是这样的人。
红毛鬼从大汉的袍襟上拉下一块布,一边擦拭着手中的长刀,一边对众人说道:“从现在开始,我红毛鬼就是你们的大哥了,只要你们跟着我好好干,把今天晚上的事情做漂亮,让主家满意,那么我红毛鬼自然是不会亏待你们的。”
红毛鬼笑了笑,在满地的血水映衬下显得很是不和谐。
不过,这样的情景之中,没有人再敢对红毛鬼露出一丁点儿的不满,众人都竖着耳朵,听红毛鬼吩咐道:“我们的任务是崇仁坊,杀光、抢光、烧光,天亮之后,崇仁坊一家一户一口,都不能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听明白了没?”
“明白了……”
一阵稀稀拉拉的声音,这让红毛鬼听着非常的不舒服,红毛鬼再次问道:“听明白了没?”
“明白了!”
这次的声音虽然还是有些拖拉,但是总比之前好了很多,毕竟碍于红毛鬼的淫威,没有人敢不从啊!
只是事涉各自性命,虽然有了红毛鬼的要求,但是人群中还是有人弱弱地问了句:“就我们这一百人的小队?”
有了此人的提醒,大家才想到,原来这崇光坊可不是一般的住宅区,这里面住的可都是京兆府路的头头脑脑,乃是官员的住宅区,每家每户能没有一些守卫?女真人尚武,崇光坊里面居住的武将并不在少数,女真武将更多,每一户家中都有几名家奴,要是这些人真的被逼急了的话,也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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