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榜紧紧的抓住狙击枪。从大牛的那声喊,他就明白刘文辉他们要行动了,这是在给自己引诱出对手,一只眼睛盯着瞄准镜,另一只眼睛在丛林中不断的搜索,特别是那些最不起眼的小动静,有可能就是敌人的藏身地。
“哒哒哒……”刘文辉的一梭子子弹打完,急忙闪身树后,麻利的更换弹夹。这一次他没有成功,希望第二次可以将敌人引出来。深吸一口气,枪口朝着右边先开两枪,身子突然从左边冲出来。
“砰!”清脆的枪声,与刘文辉手里的ak47相比,悠长而响亮。子弹不骗不已,正好打在刘文辉的脑门上,巨大的冲击力让刘文辉仰面朝天栽倒在地。
枪声骤停,丛林恢复了原本的死寂。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空隙,照到地面。有一缕正好洒在刘文辉的脸上,鲜红的血液顺着钢盔的边沿流出来,在脑门上画出一道弧线,朝着两边流去。刘文辉瞪大双眼,嘴里喃喃的说道:“这狗日的还真准!”
这算是第六声枪响,浓烈的晨雾里,隐约的火花就在阿榜左前方十几米。阿榜没有开枪,而是轻轻的收起自己的狙击枪,慢慢起身隐入浓雾之中。
枪声戛然而止,山洞里的众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大牛再也忍受不住,抓起自己的枪一边开火,一边朝着洞外冲来。生死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洞外的树枝和野草被子弹纷纷打断,没有目标,他想看看刘文辉到底是怎么了。
刘文辉本想回到山洞,刚刚露头就被打中。等大牛背着他重新回到山洞之后,梅松连忙摘下套在脑袋上的钢盔,扁平的弹头就镶嵌在钢盔里。巨大的冲击,使得坚硬的钢盔边沿将刘文辉的脑门弄出了一道口子,鲜血正是从那道口子流出来的。
众人七手八脚,开始给刘文辉包扎。“砰!”第七声枪响在洞外想起,所有人又是一愣。
第51章哪里逃
雾气消散,今天是个好天。
刘文辉好不容易醒来,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还算完好,瞪着眼睛看着旁边几人。阿榜也已经回来了,身旁放着一具被打爆了脑袋的尸体。
也是一身与丛林完美融合的衣服,一杆比阿榜的枪还要长的狙击枪靠在洞壁上。子弹是从后脑勺打进去的,整张脸已经不见了一半。背包早被大牛拿去,翻找吃的。
刘文辉看了看阿榜:“就是他?”
阿榜点点头。刘文辉的脑袋还有点疼,那钢盔救了他一命,也狠狠的砸了他脑袋一下,直到现在,脑子里还如同有什么东西在扎一样,两只耳朵不断的发出嗡嗡的响声。庆幸的是自己没死。
和第一个家伙一样,剥了衣服和所有的装备。特别是那顶钢盔一定要带上,这是保命的玩意。这个狙击手身材高大,绝不比大牛逊色,那身衣服自然就是大牛的。大牛很高兴,当着众人的面脱了个精光,三两下就把衣服穿到了身上。这么一打扮到显的精神了不少。
得了便宜就不能卖乖,又杀了人家一个,山洞不能待了。连忙收拾东西,几个人一头钻进了密林之中。目标是哪里?这件事是昨天晚上他们商量好的,就在附近不远有一个敌军的据点。没有吃的用的,弹药也少的可怜,必须找个地方补充一下。
地图上标出来的路线不长,一天足够。走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丛林中走路,不似在平地上。每一脚下去都要防备被什么东西绊倒,粗壮的树根一条连着一条,一人高的野草一眼望不到边,还有带着毒素的树干、动物,稍有不慎就是死亡的下场。
刚刚进入丛林那会,我军就吃过这样的亏。作战处的那些参谋,用尺子在地图上一量,然后下达给各作战单位的命令就是,一天之内到哪,两天之内到哪。这样的命令可难坏了作战部队。在惯性思维的作用下,那些参谋以为这是平原,一大步迈出就是一米五。
这里是丛林,有时候就算你走上几十步上百步,在地图上看也就三四米。而且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没有参照物。在丛林中和戈壁、沙漠一样,四下一看全都是郁郁葱葱,时间一长全都一模一样。刘文辉他们要庆幸,有梅松这个向导,就算走的慢一点,终究不会错了方向。
那天中午,阮伟武终于带人赶到了刘文辉他们隐藏过的那个山洞。看着地上的尸体,阮伟武倒吸一口凉气。又死了,这让他感觉到意外了。如果说先前那个尖兵的死是那伙人运气好。狙击手的死就不得不说明,这伙人是值得注意的对手。
一枪爆头,还是从脑后。看样子应该是近距离开枪。能在一名狙击手身后近距离开枪,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阮伟武掏出手枪,对着天空“砰,砰,砰……”将一梭子子弹打了一个干干净净。
仅剩的一只眼睛都能喷出火焰,嘴角抽动:“全体出发,消灭他们!”
枪声在身后响起,从方位上判断正是他们住过的那个山洞。几人停下脚步,朝后看了看,什么都看不见。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竟然还没有五分之一的路程,都累的够呛。照这样的速度,在天黑之前根本到不了那个据点。枪声已经说明,敌人就在身后。是不是如同死掉的两个一样厉害?还有几个?他们全都不知道。
张志恒显的有些担心,连忙往大牛身边靠了靠:“牛哥,你说那些人会不会追上我们?”
大牛把手里的枪攥的啪啪响:“追上才好,老子正想和他们过过招呢。”
刘文辉瞪了大牛一眼:“赶紧赶路,少惹事,快走!”
山路崎岖难行。特别是大牛,所过之处如同一只大象穿过,四周的杂草和树枝被纷纷折断。两只超大号的大脚丫,每踩一步下去,平平整整一个大印记。即便是普通的猎人都能发现,何况阮伟武这伙经验老道的专家。对于这一切,刘文辉他们一窍不通,完全没有注意到。
这一天的时间过的出奇的快,没走多远,晚上的雾气又起来了。前面探路的梅松没有发现任何情况,倒是身后似乎已经有了动静。阿榜已经发现有身影跟着他们走了很久,这不是好兆头。
刘文辉觉得问题有些棘手,走还是停是放在他们面前的两条路。走,迟早会被人家追上,停就意味着要打一仗。先不说能不能打胜,自己连对方多少人,什么装备,什么兵种都没有摸清楚,就这么打,危险性太大。打仗不是过家家,那是要死人的!
看着几人。大牛第一个站起来:“打吧!奶奶的,逃跑可不是老子的作风!”
梅松也点点头:“不打恐怕他们就会一直跟着我们,随时都处在危险之中,只有我们打胜了,才有逃出去的希望。”
张志恒摇摇头:“不能打!趁着现在他们还没追上我们,还是先躲躲比较好,只要……”
话还没有说完,大牛瞪着牛眼打断了他的话:“就你小子没种,要走你走,老子反正是不走了。”
阿榜始终保持沉默,一声不吭。他就是这样,向来安静,如果他想说话,全都在点上。刘文辉也想干一仗,早死晚死都是个死。如果说让敌人把自己杀死在睡梦里,这太丢人了。倒不如痛痛快快的干一仗,死活也就那么回事了。
刘文辉一咬牙:“好!干了!奶奶的,再跑真他娘的成了兔子了!”
兔子胆小,遇事总是往家跑,尽量躲起来,从不敢与敌人较量。这是部队里对那些胆小家伙的形容词。记得他们八班的二蛋就是一个胆小的兵。不敢翻障碍,不敢下河,甚至连射击都害怕。别班的战友就叫他兔子。此次战斗,二蛋变了,从一个兔子变成了狼,吃肉的狼。可惜的是,这头狼死在了325高地。
大牛嘿嘿一笑:“这就对了!干他娘的!”
事情定下来,怎么打又成了一个问题。了解敌情的任务自然而然就落到了梅松的肩上。梅松二话不说,点点头钻进了丛林。剩下的只有他们四个,刘文辉的安排是这样的,大牛和阿榜埋伏两侧,让敌人进来。自己和梅松、张志恒在正面,等到将所有敌人的火力吸引过来之后,大牛和阿榜再开火。
为什么选择大牛和阿榜?为这两人身上的衣服就是最好的伪装。如果说对手和前两次来的人一样,这身衣服或许能躲过敌人的侦查。
刘文辉警告大牛:“你最好听阿榜的话!要是出了差错,老子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大牛嘿嘿一笑:“你就放心吧,俺知道轻重。”
一切商量妥当。梅松也回来了。这伙敌人来的很快,竟然就在他们身后。他们停下商量对策的这段时间,敌人已经摸到离他们不到一里的地方。人数大约十个左右。根据梅松说,这伙人很机灵,稍微靠近就会被他们察觉,他只隐隐约约看见两个,也都是和大牛、阿榜一样的衣服。
刘文辉担心起来,如果都和那两个一样,一个人都够他们忙活了。一次来十几个,们五个不知道还能不能应付。话说回来了,不能应付又能咋办?既然都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只好豁出去干一场。不可犹豫,打仗最忌讳的就是朝令夕改。作为指挥官必须做到一致,无论成败,就算死也死的有价值。这是刘文辉从胡麻子身上学来的。